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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首重《中庸》,辨析“中和”

在北宋诸儒中,司马光是最早重视和注解《中庸》的儒家学者之一。据考,司马光曾著有《〈中庸〉〈大学〉广义》一书,该书今已佚失,笔者结合有关资料对该书作了尽可能的辑佚 ,赖此可窥测司马光解读《中庸》的思想要义。

如前所述,其实,司马光对《中庸》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其《〈大学〉〈中庸〉广义》中,亦体现在其他哲学著作里,甚至对其中体现于《中庸》的“中和”思想的多层次阐发和意义的充分重视,成为司马光哲学建构的关键环节。由于司马光一生笃信“中和”,他很早就流露出这种观点。皇祐二年(1050年),司马光告假还乡,为他十四个侄儿依名取字。其中有名司马爽者,司马光替他取字曰成德,并说明:“爽,明也。明敏辩智,天之才也;中和正直,人之德也。天与之才,必资人德以成之。予其才胜德,不若德胜才,故愿尔勉于德而已矣!” 据此可见,司马光认为人应德才兼备而德优于才,并提倡“中和正直”。此外,司马光分析某些具体事物时,也常常援用“中和”“中庸”等原则为标尺。如他分析死丧等问题时曾说:“始死而悲,道当然也;久而寝衰者,亦道当然也。故始死而不悲,是豺狼也;悲而伤生,是忘亲也。豺狼不可,忘亲亦不可。” 这里虽未出现“中和”“中庸”等字样,实际仍是运用了“中和”之原理。他希望遇到死丧等情况时,当悲则悲,然应以适中有节为宜。又以投壶为例,司马光说:“夫投壶者,不使之过,亦不使之不及,所以为中也;不使之偏颇流散,所以为正也。中正,道之根柢也。圣人作礼乐,立教化,垂典谟,凡所旋为,不啻万端,要在纳民心于中正而已!” 他分析投壶仍是旨在强调“过犹不及”等“中和”原则。

最能体现司马光对中和思想之重视的,则是他从熙宁五年(1072年)开始与其好友李孝基、王乐道、范镇、韩维等人的书信讨论。

早在熙宁五年正月,司马光在给好友李孝基的信中就谈到了“中和”问题。在该信中他讲道:

光闻一阴一阳之谓道,然变而通之,未始不由乎中和也。阴阳之道,在天为寒燠雨旸,在国为礼乐赏刑,在心为刚柔缓急,在身为饥饱寒热。此皆天人之所以存,日用而不可免者也。然稍过其分,未尝不为灾。……此皆执一而不变者也,善为之者损其有余,益其不足,抑其太过,举其不及,大要归诸中和而已矣。故阴阳者,弓矢也。中和者,质的也。

司马光对中和的含义作了多方面的揭示:首先,从本质上看,中和是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变通之道;其次,从现象上来看,中和指的是事物在变化过程中的有序性、协调性。具体来讲,它在自然界表现为自然现象的中和协调;在人的生理体质上,表现为饥饱寒热的平衡;在人的心性上,表现为刚柔缓急的恰到好处;在政治上,则表现为礼、乐、刑、赏的适度。在这里,司马光比较系统地揭示了其“中和”论的内涵。

之后的元丰三年(1080年)八月,司马光在《与王乐道书》中又进一步阐发了其“养中和之气”的身体思想:

凡人之所赖以谋生者,天地中和之气也。若不节饮食衣服,直以极热极寒疏利之药循环攻之,使中和之气何以自存乎?况今乐道之疾,上热下寒,服凉药则热未去而寒益甚,服温药则寒未减而热益加,然则所服之药皆有损而无益也。光愚欲望乐道尽屏去诸药,只调饮食以待病气自退……沉听内视,藏心于渊,恬淡逍遥,归于自然,使神安志适,骨肉都融,则中和之气油然自生。如此养之旬月,何疾不疗矣。夫欲速则不达,半岁之病岂一朝可愈,但当去其害之者,勿令过与不及。俟气血徐徐自复,则善矣。

在这封书信中,司马光通过对人体所秉之气其中和之性的意义阐发,进一步强调人要善于体察饮食身体变化之间的关系,把握温凉、缓急等协调关系,使得身体自然而然地在“徐徐自复”中恢复中和之气,达到身体健康的目的。这是其“中和”论在养生中的运用。

从元丰四年(1081年)开始,司马光与范镇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中和辩论。其间司马光写有《答范景仁论养生及乐书》《与景仁第五书》《与范景仁论中和书》《与范景仁再论中和书》等。

在与范镇的讨论中,他首先讲道:

盖所谓生者,乃生存之生,非始生之生也。夫中者,天地之所以立也,在《易》为太极,在《书》为皇极,在《礼》为中庸。……上焉治天下,下焉修一身,舍是莫之能矣。……人之所为苟不失其中,则天志所施虽过,亦弗能伤矣。……人无礼则失中,失中则弃命矣。

司马光于此提出,中乃是天地之成其为天地的本体所在,只是在不同的经典中,其具体的义理展现会有所差异。无论是修身还是治国,都需要秉持这种理念。即便是像墨子所说的上天之意志表现得太过,对人亦没有什么伤害。在社会生活中,人若失去礼仪这一体现“中”之法则,则会对身体和命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元丰五六年之交(1082—1083年),司马光在洛阳,有次接到好友范镇的来信,劝其读《素问》等书,用以治病。加之范镇这时铸成周镉、汉斛两种制乐量器,便邀他前往颍昌参观。司马光因其长兄司马旦将要到达洛阳,不克前往。他在回信里除讨论乐论外,着重谈及“中和”问题。他把“中”即“中和”看作至高无上的普遍真理,大而治国,小而治身,以及养生、治病等等,莫不受“中”的制约和支配。例如“人之有疾也,必自过与不及而得之。阴阳风雨晦冥,必有过者焉。饥饱寒燠,劳逸喜怒,必有偏者焉。使二者各得其中,无疾矣”。 司马光认为,人的身体得病,不是由于气候环境的影响,就是由于饮食温暖的失调,而两者之所以发生问题,又是由于超过或不及等偏离了“中和”的原则所致。司马光进而论证和发挥:“是以圣人制动作礼义威仪之则,所以教民不离于中,不离于中,所以定命也。能者养其中以享福,不能者则败其中以取祸,是皆在己,非在它也。”“昔者圣人造次而动,不爽于和;纵心所欲,不失其中。施之于身,则有余矣。” 司马光还坚持礼乐也不能离开“中和”,对这个问题,他同范镇讨论了近三十年,一直未取得共识,亦未能影响范镇对“中和”的理解。

之后不久,司马光再次向范镇写信,还是重新提出了他那“念兹在兹”的“中和”问题:“夫治心以中,此舜禹所以相戒也;治气以和,此孟子所以养浩然者也。孔子曰:‘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然则中和者,圣贤之所难。而来示谓:‘光心未尝不平,气未尝不和,犹不免于病。’此言过矣。以光方之于古人,乃下之下者也。于圣贤之道,曾不能望其藩篱,然亦知中和之美,可以为养生作乐之本。譬如万物皆知天之为高,日之为明,莫不瞻仰而归向之,谁能践而及之邪?” 这段信至少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他强调人要做到符合“中庸”“中和”的要求很不容易,孔子尚且感到吃力,其他人则可想而知了!二是范镇指出司马光平昔重视“中和”,却仍然不能摆脱疾病的困扰,由此衬托出“中和”的作用有限。不难看出他们的讨论已经深入,而且处于胶着状态。司马光在这封信里仍然坚持原来的观点不变,指出范镇“去冬为酒肉所困,发于耳,发于牙,是亦过中所为也”。看来司马光不会放弃“中和为养生作乐之本”等主要观点,而且不管范镇信与不信,还是硬要灌输,势必造成“言之谆谆,听之藐”的结果!范镇在回信里只同意了“中和之难”等看法,但不同意“中和”能够养生和治病,故说道:“孟子养浩然之气,荣辱祸福之不能动其心,非除病之谓也。某向之病,诚由饮食过中。是饮食过中,非中和也。” 这种有来有往、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的做法,说明他们的讨论渐趋白热化。

之后司马光又收到范镇三封来信,因深感喋喋不休、“互相攻难”,将使讨论无益而终,于是只得将乐论搁下,集中讨论“中和”问题。司马光特别予以说明:“至于中和为养生作乐之本,此尝见于经传,非取诸光之胸臆,不可忽也”,希望范镇还应加以重视。并进一步说明:

夫和者,大则天地,中则帝王,下则匹夫,细则昆虫草木,皆不可须臾离也。岂帝王则可行,而身则不可行邪?人苟能无失中和则无病,岂待已病然后除之邪?夫养生用中和,犹割鸡用牛刀,所益诚微;然生非中和,亦不可养也。……又云:‘孟轲养浩然之气,言荣辱祸福不能动其心,非除病之谓也。夫志,气之帅也,苟不以中和养其志,气能浩然乎?苟气不浩然,则荣辱祸福交攻之,终日戚戚,陨获充诎,能无病乎?’孔子曰:‘仁者寿。’又曰:‘大德必得其寿。’彼仁与德,舍中和能为之乎?又云:‘向之病,诚由饮食过中。是饮食过中,非中和也。’光诚愚,不知饮食之中非中和,更为何物也?光所愿者,欲景仁举措云为,造次颠沛,未始不存乎中和,岂于饮食独舍之乎?此则有所不解也。

司马光抓住范镇的论点穷追猛攻,再三强调“中和”的深远作用:“夫中和之道,崇深阁远,无所不周,无所不容。” 范镇接到来信后,仍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对策,在大的原则方面表示同意,又在具体问题上加以否定:“君实施谕,‘在《书》为皇极,在《礼》为中庸,在天为中和,在人为中和’。天不中不和则病人,人不中不和则病天,此所谓天人相与之道也。孔子大圣,不能救周之衰;孟子养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不能救战国诸侯之乱,何也?无位也。” 可以看出,在原则方面两人看法差异不大,但遇到一些具体问题又产生了分歧:“若夫闾巷之间,数十百家,同一日时,无富贵贱贤不肖,或病或死,此所谓天病人也。天病人者,人病天也,岂一人之身所致哉!有位者之职也。君实体孔孟之道者,家居而欲天地位焉,万物育焉,难矣哉!《语》曰:‘子疾病。’《孟子》曰:‘昨日病,今日愈。’是病亦不能除也。” 范镇质问:社会上一旦疾病流行,不分富贵贫贱,有的病,有的死,这难道是一个人造成的吗?司马光退居不出,遵守孔孟之道,难道能使天地位、万物育吗?孔孟属于圣人,他们也有病有疾,难道是由于不懂得“中和”吗?环环相扣,步步紧逼,将中和论辩推向了高潮。

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加之多年同范镇书信往来的商讨,司马光对“中和”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于元丰七年(1084年)十月写成《中和论》。他开宗明义地说:“君子从学贵于博,求道贵于要,道之要在治方寸之地而已!”求学贵博,求道贵要,而求学、求道的先决条件,又在乎治心,这是他一生治学、向道的重要体会和收获。司马光首先说明“中庸”“中和”思想产生的历程及其关系:“《大禹谟》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危则难安,微则难明。精之,所以明其微也;一之,所以安其危也。要在执中而已。《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君子之心,于喜怒哀乐之未发,未始不存乎中,故谓之中庸。庸,常也,以中为常也。及其既发,必制之以中,则无不中节,中节,则和矣。是中和一物也,养之则中,发之为和。故曰: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天下之达道也。” 司马光在这里引用《尚书》和《中庸》的有关论点,说明由“中庸”发展至“中和”的历史演变过程,并得出“中和”为世界一切事物的大本和达道,智、仁、礼、乐、政、刑等人类一切行为莫不围绕着“中和”而展开运动,甚至天地之所以构成,万物之所以生长,也仍然受到“中和”原理的制约和支配。司马光还重点说明“中和”就是他追求的“道”,这个“道”无时不在,无地不在,无物不在。

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又与韩维围绕“中和”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在《答韩秉国书》中司马光讲道:“秉国云:‘中之说有二:对外而言一也,无过与不及一也。’此诚如谕。然中者皆不近四旁之名也,指形而言之,则有中有外;指德而言之,则有和,此书以《中庸》为名,其所指者盖德也,非形也。”司马光抓住韩维从形体着眼而谈由中而外的路向辩驳说:“如秉国所谕,则《中庸》应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及其既发谓之外。不则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虚,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乃相应也。”前一句指责韩维谈“中外”,后一句指责韩维谈“虚明”。司马光赞成人心应当虚明,但非空洞无物。之后在该书信中,他又引《大学》《荀子》之语,说明虚、静、定三者相互影响的关系:“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藏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谓之虚,心未尝不两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然则虚者固不为空洞无物,静者固不谓兀然而木石也。凡曰虚、曰静、曰定云者,如《大学》与荀卿之言,则得中而近道矣。如佛老之言,则失中而远道矣。光所以不好佛老者,正谓其不得中道,可言而不可行故也。”这里司马光站在儒家本位的立场上,对韩维引用佛老论证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并再次重申自己的观点:“但动静有节,隐见有时,不可过与不及,过与不及皆为灾害。必得中然后和,和然后能育万物也。” 最后,他还奉劝韩维放弃“习静之心”,而代之以“习中之心”。

针对韩维的回复和质疑,司马光于是年三月十五日又作《答韩秉国第二书》略作回应。在该文中,司马光将圣人分为后天成就之圣人和先天赋予的圣人两种。实际上在他看来,先天赋予的圣人是很少的,绝大多数圣人是在“择善而固执之”、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中成长起来的。他以此反驳韩维的“寂然无为”“无思无虑”说。最为重要的是两人在关于“已发之中”的问题上存在着分歧。韩维认为“有诸内必形诸外”,喜怒哀乐在未发之前,尚处于一种“默然无形”的状态,不可捉摸,调节只能在未发之前。而在司马光看来,即便是已发的喜怒哀乐,只要不“过”也无“不及”,依然可以达到“和”的境界。

之后,范镇又向司马光写信,表示赞同韩维“心者在身之中,有知而无形者也”的观点。在他看来,钟体外实内虚,故能发出声音,若钟为实体,则不能发出声音,从而说明人心只有“虚明”才能接受外来影响,并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他批评司马光:“所谓过与不及者,亦因时称事而为之中也。时有异变,事有异宜,亦岂可预设于心而待之也!” 由此进一步维护韩维“默然无形”之说。

司马光的中和论充分体现了其对《中庸》的重视,从而成为司马光在为学进路上最为鲜明的特色。尽管之后遭受了来自二程的批评,这些讨论还是在一定意义上推进了此间有关“中和”问题的深入展开,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通过以上探讨,我们可以注意到,在“学统四起”的庆历时期,在佛老对儒家伦理纲常形成强烈冲击渐致废弛的情况下,司马光开辟了一条以“中和”为统领、以《潜虚》为纲维的独特的为学进路。总体上说,“《温公易说》是司马光阐述义理,体现‘我注六经’精神的学术成果,而《潜虚》则通过天人合一的传统逻辑体系,构建了天道和人道两个对立统一的结构体,借助天道赋予人道合理性,又借助人道论述天道的自然逻辑,最终以‘天道远,人道迩’的先贤之教为旨归,进而实践传统儒家知识分子施行‘仁政’的政治理想”。 与王安石变法相较,这不失为一条回应当时社会变革的有效路径。在前道学时期,司马光的理论建构在北宋哲学史上展现出其独特的地位和价值。 TXq4pbJluknqXvxX4UalZ1AcI124cKF+OZxFdhLJvn4iq1pDIy4TRnPewgzmX6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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