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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第一大案:接管永安

199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突然对永安财险进行行政接管,接管期限为1997年12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

时间上,距离永安财险成立一年半。一年半的时间里,财险究竟发生了什么?

调查显示,财险的经营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违规经营,即未有牌照异地展业;其二是资本金不足,有的股东达不到股东资格,有的股东资本金未到位。

公开资料显示,永安的主要股东为国家电力、电子、邮电、有色金属、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注册资金为6.8亿元人民币。

但这并不是真相。

永安被接管前,陕西省相关部门的一份调查触目惊心,永安注册资本为6.8亿元,实际到位不足1亿元。在永安的10余家股东中,只有西安飞机制造公司注资1000万元,彩虹集团注资6800万元,西北电力管理局注资1000万元,因而实缴货币资本仅为8800万元,远远达不到保险法规定的2亿元最低限额。

接管永安财险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立即撤换了永安财险的董事长王建才,并罚其在11年内禁入中国金融业。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6月至2000年4月,这位永安的前董事长因刑事案件被关押。

不过,谁也没有料到,王建才会在10年之后卷土重来,重新争夺永安财险的控制权,并差一点引发永安财险的二次行政接管。

被接管之后,原来的14家旧股东中,除了上述3家(西安飞机制造公司、彩虹集团和西北电力管理局)出资公司得以保留外,另有9家公司参股,全部注入货币资金,注册资本减为3.1亿元。

接管10个月之后,1998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公告,宣布结束对永安财险的接管。

在短短两年时间内,永安经历了成立、整顿、接管、延长接管、重组,震惊保险界,同时也震惊整个金融业。

但是,永安财险股权纷争并没有结束。

2006年4月20日,原始股东彩虹集团,以及新进股东深圳发展银行和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家股东,向保监会申请,要求立即对永安财险进行行政接管。这3家股东号称共持有永安55.55%的股份。

大股东请求监管机构对公司进行行政接管——永安财险又创造了一个历史。

追踪此事的《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上述3家股东提交的报告显示,永安财险过半股权存在极大争议,以及公司出现重大经营问题,因此要求保监会对永安予以行政接管。

报告称,由于股东难以确定,公司经营处于严重不正常状态,股东大会也一直未能召开。另外,由于永安财险成立之初的股东——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有意重新控制永安,而西北石化的实际控制人王建才(持有西北石化58%的股权)曾因虚增股本金被监管部门禁入中国金融业11年。对此,报告称“深表忧虑”。

媒体还披露一个惊人的细节,“永安成立于1996年8月,实际控股股东为西北石化及其关联公司,西北石化控制人王建才担任永安第一任董事长”。

股权之争再度牵扯出10年前的公案。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调查,事发之时,彩虹集团和深圳发展银行分别是永安财险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永安财险其他的股东包括陕西省财政厅(10%)、陕西省电力建投公司(占10%)、陕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3.55%)、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占3.23%)、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占3.23%)、宝鸡商场集团股份公司(占6.45%)等,这些股东均属国资系统。

丝毫不见所谓“西北石化”的影子,似乎又是一例灰色的代持股案例。

时隔10年之后,永安财险再度在“资本”和“控制权”上纠葛不清。这种矛盾恰是中国保险行业另外一道鲜为人知的“暗流”,剪不断,理还乱。 SCmBg14Lkr/ayJY5/+sdyF1+yJuaIwLcnyIN9ZC6amSFw9KyOV9KWGIt1h2kEB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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