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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差损毒丸

1996年5月,肇始中国人民银行八次降息,1年期存款利率从1993年的10.98%降至冰点2002年的1.98%。快速的降息打得稚嫩的保险行业晕头转向,导致中国寿险行业出现巨额亏损。

中国保险行业的三大不良资产,首先是20世纪80年代的“长尾保单”,其次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乱投资”,但是负面影响最大的是最晚产生的“利差损”。

所谓“利差损”,简而言之就是给客户的回报过高,超过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使得保险公司出现巨额的亏损,最终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危及公司、客户和市场等三方参与者。

造成利差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预定利率偏高,另一方面则是投资收益偏低。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以及投资结构的不合理,2005年之前,国内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连续下滑,其中有2年的整体投资收益率连续低于3%的“警戒线”。见表4-1和图4-1。

表4-1 1993一2004年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魏华林、冯占军:《中国寿险业当前面临的利率困境及策略选择》,《经济评论》,2005年第4期。

图4-1 保险资金整体投资回报率

数据来源:保监会数据。

最为尴尬的是,多数保险公司以及保险高管,不仅没有利差损的意识,甚至认为降息之后,寿险产品收益率偏高,是做业务的最好时机。

例如,1997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最大幅度降息,一下子下降了1.80%。人保寿险的多数分公司“一把手”喜上眉梢,认为这是做业务的最好时机。同年11月,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因为听说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在12月暂停旧保单业务,这些分公司的“一把手”,甚至要求总公司去游说,延长这一期限。

不过,这个市场也有少数明白人。

镇守人保寿险(上海)的何静芝真着急了,她意识到“老业务亏得不得了”。不过,总公司却迟迟没有叫停业务的指令。而10月28日何静芝就要离开上海,迫不得已,于离开前的一天,何静芝自己叫停上海分公司开发的产品(此时的人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尚有部分产品开发权,产品也分为总公司产品和分公司产品)。

虽然后来发现,业务部门还是偷偷多做了几天;但是,到10月底,人保寿险(上海)基本叫停了全部业务,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事情过去之后,时任人保副总经理的吴小平路过上海,曾经感叹,只有上海才这么焦急,其他分公司都认为这是良机。

不仅人保寿险,平安人寿也是最大的受害者之一。

马明哲后来在投资者说明会上回忆这段时间称,平安1994年6月开始做人寿业务,1996年至1999年6月期间销售了高利率保单,这些高利率保单的平均利率为6.90%。2007年3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称:“平安人寿仍将长期受利差损保单的困扰。根据平安的测算,在目前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假设下,这些保单所隐含的亏损超过200亿元,而峰值时(2050年前后)的亏损将在400亿元左右。”

中国第三大保险集团——太保集团由于在公司发展初期“重产险、轻寿险”,寿险业务的发展一度相对迟缓。因此,发育相对落后的太保寿险侥幸躲过一次大的劫数,其利差损亏损规模显著少于平安寿险。不过,太保寿险背负的利差损,让其引入外资的过程分外曲折,绝境与重生,几度反复。

面对频繁降息,以及持续加大的利率风险,整个保险行业手足无措——除了停售,毫无办法。这期间唯一的武器就是监管部门不断发文下调预定利率。

1997年10月23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第三次降息之后,监管部门第一次启用预定利率武器。当年11月7日,当时保险业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公司保费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费预定利率上下限调整为年复利4.00%至6.50%。……各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对人寿保险业务的预定利率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自1997年12月1日起新签发的保单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各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对人寿保险业务的预定利率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自1997年12月1日起新签发的保单必须符合以上规定。”

此时,保险公司们已经疯狂了近一个月。

形成对照的是,这场狂热中,友邦没有参与。

“这种事情不但在中国大陆发生,在中国台湾地区,在新加坡、美国等地都曾发生过。这种情形下,我们受到的冲击是不大的,因为我们懂得用长远的眼光来做。”当时友邦(上海)的负责人徐正广颇为自得。

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又多次降息,原设定的预定利率上限又不够用了。1999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七次降息。刚刚成立一年多的保监会吸取教训,没有给“抢购潮”留下丝毫投机的机会。同一天,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将寿险保单(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保单,下同)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0%,并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

通知同时严令:“自1999年6月10日接到本通知时起,各公司不得再签发预定利率超过上述规定的寿险保单。各公司务必将本通知于1999年6月10日内传达到各分支机构。”

至此,国内寿险行业“卖得越多,亏得越多”的情形才得以扭转。

2003年,高盛发布了题为《中国保险业——成长前景、创造价值的关键在改革》的研究报告,对中国市场的利差损进行了估计。报告称,“中国保险业正展现出创造价值式的快速增长,有望在2010年时跻身全球五大保险市场行列,但巨额利差损仍是悬于这个繁荣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高盛预计,中国人寿、平安和太平洋三大寿险公司的潜在利差损约320亿~760亿元人民币。后来这三家公司上市后披露的数据显示,这其实是一个相当保守的估计。

面对利差损的压力,各家公司自寻解药。中国人寿靠剥离的“美容手术”,把包袱留给了母公司和财政部;而市场化的平安和太平洋则不得不苦练内功,自我消化。

硬币总有两面。

1999年后,由于预定利率保持不变,投保人获得的回报相对偏低,香港等地的高回报保单乘虚而入,内地市场成为这些“地下保单”倾销的区域。 根据重灾区之一的广州的保监局2003年的调查,“以普通寿险为例,地下保单给保户的回报率是5%,而内地同业给保户的只有2.5%;又比如投连,内地的回报率是3%~7%,地下保单可以高达20%”。这样,“地下保单”每年至少使得广东少收入保费近100亿元。 oIcbf77u37RutFMoxs4qV4D20BsPwPjH26RmI9iRl6kdN4Vz+qTQtEW9F4PKBI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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