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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破“规”

人保亦不甘落后。

身处市场开放前线的人保(上海)率先行动。1994年年中,首批40余名寿险专职代理人已上岗2个月,而且“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同时第二批代理招聘工作已经开始”。人保已经意识到,“专职代理人制度具有灵活、高效、渗透力强的特点,因此推行专职代理人制度是开拓分散性业务的有效途径”。

不过,首批人保的代理人都已经无据可考,不知其最后的命运。

这个起点并不比平安晚太多,而主导这些试验的恰是人保(上海)当时的领军人何静芝。

1969年,刚刚从一所军事院校毕业的何静芝,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国外部保险科(外称PICC)工作。“从1969年到1979年,我整整打了10年保单。”何静芝这样描述她最初的保险生涯。1992年,何静芝上任人保(上海)总经理。

1996年,根据分业监管的要求,人保“产、寿分家”。

“干部队伍中,多数人不愿意分出去,而愿意留在产险。因为产险家大业大。”何静芝回忆称,分家之时,人保(上海)是按照保费规模分人员和资产,当时寿险只有产险的三分之一,因此分得的家当有限。

对于她自己,外界曾经传说她并不情愿,但是经当时的人保总经理马永伟(后任保监会主席)力劝,她还是去寿险担任了总经理,其副手则去产险做了“一把手”。

对此,何静芝自己回忆,“准确地说是坦然,并非外界所说,不愿意去寿险”。但是,考虑到上海的地位,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为避免分家影响业务,人保(上海)的确是人保系统内最早确定产、寿公司“一把手”的分支机构,当年4月即初步分工完毕。

其中亦有例外。

“一个电脑部的干部认为,寿险可能比产险更需要计算机,因此主动要求到寿险。”短短一年后,这位人士就为自己的明智而庆幸。

分家之时,何静芝这样勉励自己和下属:“产险和寿险是一根藤上的两个瓜,一个大,一个小,迟早会一般大。”彼时,何静芝还没有绝对的底气说“超过产险”,而最大胆的预测也是“几年之内超过产险”。

人保寿险(上海)的业务是怎么起步的?

“1995年(人保)开始专门研究分析寿险代理人营销机制。由于多种政策原因及限制,人保公司当时只在上海一地开展了营销试点工作。”

何静芝回忆,此期间原任人身险副处长的蔡文亮为试点的负责人。为试点便利,何静芝特别成立一个单独的部门,独立运作,方便办事。

这段时间,激情燃烧。

1995年4月3日,一位由中学老师转行到人保寿险卖保单的代理人,在日记中记录了第一天上班的心情:“(星期一)今天,我怀着喜悦的心情去保险公司报到,一进大门,那份浓烈、繁忙而又紧张的氛围深深地吸引了我。

“(4月6日,星期四)今天,我去了位于福建中路上的公司。对于刚刚展业不久的我而言,一切都充满了新奇、踊跃和踌躇。

“(4月9日,星期日)早晨,我如约去见了客户,原本想投保的他又由于储蓄及其利率而变得徘徊不定。但他在听了我对保险和储蓄的比较后,考虑再三,最终还是填下了我毕生第一份投保单。此时此刻的我就犹如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雄鹰,心情舒畅无比……

“(4月10日,星期一)通过这几天的展业,我深深地体会到中国的保险市场很大。许多人并不知道自身还需要保险,尤其对于我们人保的高额寿险并不清楚,这使我看到了保险的发展前景,我也庆幸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员工。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自身生命的价值,知道生命保险的意义,我会更加不懈地努力工作。它是我终生无悔的抉择。”

曹青杨在《布局:中国寿险市场十年之鉴》中回忆:“我还记得在上海分公司对面街道里那个简陋的职场,四五百名营销员分上、下午轮流开晨(夕)会,地方虽然拥挤,但人气很旺。尽管只有很少的同样缺乏经验的管理人员,且只有一个主险,但每过几天就可以看到新的业务纪录出现。

“我在1995年上半年第一次去上海考察,协助分公司开展营销业务,当时手里能参考的只有平安和香港宏利的营销管理规定。当时营销员的考核、晋升规定很简单,险种也只有一个每三年返还10%保额的‘为了明天’长期险种。同一市场上的友邦、平安成为我们当时竞争的对手,也是最主要的学习和模仿对象。”

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

谁能料想,人保(上海)产、寿险分家之后仅一年,即1997年,寿险的保费就超过了产险。

不过,当时财政部的一纸规定,限制了人保寿险的手脚。财政部规定,所有的保险佣金不能超过总体保费收入的4%~5%,这和友邦动辄30%~40%的佣金相去甚远。因此,如果要支付35%的佣金,只有缩减其他业务开支,支援代理人。

因此,1994—1996年这3年,人保寿险的步子都不大。转折点是1996年年中在上海召开的人保寿险的营销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最初不是计划在上海,而是在广州召开。但是,精明能干的何静芝把握了机会,给刚刚上任不久的人保寿险总经理何界生打电话,争取到在上海召开,因为上海已经试验了两年。

会后,人保各分公司均到上海分公司学习考察,而上海分公司亦将所有资料制作成三寸盘,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员工。1996年下半年,人保寿险几乎所有的分公司都轰轰烈烈地干起了寿险营销,很快就拉起了一支庞大的销售队伍。

同时,由于整个人保寿险都起来了,财政部便改变了此前的规定,将寿险营销费用和其他费用分开。

束缚人保寿险的桎梏不复存在,这家国有企业终于可以和外资的友邦、股份制的平安同台搏杀了。1996年年中,因为分家的缘故,人保寿险(上海)被平安寿险(上海)超过;但是分好家之后,年底人保寿险(上海)又重新超过了平安寿险(上海)。

1997年,似乎是完美之年。

这一年,全国的寿险营销员从1996年的12万人迅速上升至25万人,寿险保费收入从40亿元一下升至200多亿元。

“从1997年开始,中国大陆寿险总保费首次超过产险总保费,达到600亿元,个人营销业务在1997年占到寿险总保费33%的份额。”

同时,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招募寿险代理人的广告,“百万年薪不是梦”等广告用语撩动人心。1997年初的一则广告招来了100多位报名者,这成为日后代理人招募再也无法超越的数字。

“大城市的街道上,常常可以看到各家公司的营销员,坐在印有公司标志的小方桌后面接受路人咨询、发放险种宣传单,普通百姓也开始真正关心起寿险产品。很多营销员都非常忙碌,很多人业务量都很大,一个月可以达成四五十张单。”

寿险让代理人真正赚到了钱。

1997年10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下调银行利率。这期间,寿险产品的高预定利率使得它忽然变得极富吸引力,诱发了投保狂潮。当时送上门的业务都应接不暇,保险公司的收银台天天要到深夜才能关门,有的甚至昼夜不关。

1997年11月的最后一周,很多公司一天的保费收入就超过千万,营销员人均业绩是平时的几十倍。

这成为中国寿险营销史上的第一次,但非最后一次的狂热。1997年的“暴饮暴食”使得寿险营销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一直“消化不良”。 f1A9AvgMaqIUVWjofHjjWiTTCEOfhnACRgItHcXBmBWegawP/lXYzhMo9usXEl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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