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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喜欢”原则

20世纪50年代,本田宗一郎和藤泽武夫在一起讨论一个问题:本田公司何以能永续经营?然而,谁都知道,长寿需要多个条件,夭折只需要一个条件。尤其在现象形态上,需要多少条件是不确定的、数不清的、不可穷尽的。因此,也是徒劳的,让人不知所措的。

再说了,条条框框多了,相互抵触不说,还无法约束,无法进行制度化的约束。没有制度约束的价值理念,只能是一种道德说教,培养的是伪君子。只有把价值理念转化为制度约束,才能涌现出一大群真君子。

对怀揣百年梦的企业来说,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本质,确立根本。把关乎企业前途与命运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具有制度性约束力的企业原则。进而,把企业原则转化为一系列制度规范,约束与激励全体成员做到。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要矢志不移,坚持做到。即便遇到不测,也无怨无悔。

要相信万事万物背后自有天道。就像《安娜·卡列尼娜》开篇所写,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也就是说,幸福是有道的。就像步步高公司的老板段永平所说,成功是可以还原的,还原到最初选择的价值立场。这就是,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步步高。据说,这是广东的一首民谣。做人如此,做企业也是如此,抓住根本,不及其余,不需要那么多清规戒律。

什么是企业的根本?本田公司的创业家认为,一个企业的倒闭往往与现金流断了有关。现金流是表象,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产品不能畅销。比产品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人,是消费者、经销商和员工,是他们能不能结成一体化的关系体系,结成一个共同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团结一致,开创共同的未来。

这就需要正确的理念,这是一个企业的根本。伟大的企业必须建立在根本的理念之上,建立在不言而喻的正确理念之上,并且能把这些正确的理念转化为组织的原则,加以制度上的激励和约束,写进公司的“组织建设纲要”之中。

日本公司的制度被称为“社是”,就是公司的价值立场和根本大法,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尤其是各级经理人员必须要有公司立场,维护公司利益,否则就是不合格的员工,不是企业共同体的成员。

本田公司确立了“三喜欢”原则:让骑车的消费者喜欢,让卖车的经销商喜欢,让造车的员工喜欢。它的意思是,本田公司的存在就是要让技术的进步与工业的文明恩泽社会与相关利益者,让大家感到喜欢。这与本田宗一郎的偏好有关,他是一个技术玩家,他的公司叫本田技术研究所。

20世纪60年代初,本田的摩托车进入美国市场,被很多人取笑。美国人认为本田搞错了,美国已经进入了汽车时代,并断言不出12个月,本田就得打道回府。本田宗一郎不服气,特地跑到美国与经销商座谈,说本田公司能不能在北美登陆成功,早在创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这就是“三喜欢”原则。真可谓底气十足、有恃无恐。然而,在商人面前谈企业原则未免有点莫名其妙。没想到,这话还真的打动了商人,西尔斯公司的老板因此出手相助,拉了本田一把。看来,这世上真有人懂企业原则。当然,地摊上的小商小贩肯定只懂讨价还价、在商言商。

从此,本田在北美的事业一发而不可收。20年间,本田摩托车在北美的市场份额达70%以上。20年后,本田汽车在北美正式上市。看来“三喜欢”原则不是闹着玩的。

1996年,华为在起草《华为基本法》的时候,借鉴了“三喜欢”原则。华为把这改称为“核心价值观”,放在了第一章“公司的宗旨”之中。这是过去的事了,不再赘言。 j4PCGYgB10pg2ZP5cEoKu4rm0MyFIkls+xB0mBG/zeTwthG0OQFBFQ3Qr0SZkk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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