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拋锚莫大意,处置措施要得体。
三角标牌码到位,开启双闪不忘记。
车内不是避风港,驾乘人员速撤离。
马路修车藏危险,立即报警是正理。
常在路上跑,车辆“抛锚”是常有的事。遇到这种情况,许多人都显得经验不足,束手无策。作为一名驾驶人,应当懂得,在车水马龙的路面上,对抛锚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否则,驾驶人一个小小的失误,随时都可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21世纪初,在一个秋末的夜晚,忙碌了一天的丁兰(化名)正驾驶着一辆“夏利”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城区的环路上。这几年,丁兰的公司效益不错,每年公司都有颇丰的收益。这对于一个在“商海”里拼搏了20多年的民营企业家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随着效益的好转,公司又添了两辆车。丁兰虽然已年近五旬,但最近也考取了驾驶证,为的是出入更方便一些。由于是刚考取的驾驶证,驾驶技术不够熟练,她专门挑了公司一辆“夏利”车开着。一来是“夏利”车车身短,倒车入库方便,二来是想先练练手,然后再换辆“宝马”开开。一天晚上,由于业务忙,她晚上10点才从公司出来,当车由南向北行至四惠桥上时,“夏利”车突然熄火了,怎么鼓捣就是起动不了。怎么办?丁兰连忙拿起手机,给丈夫打了个电话。丈夫问:“怎么了?车坏在哪了?”“可能是四惠桥吧。”也许是听到爱人车坏的消息后过于着急,也许是大意,丈夫也没多问什么,只是说:“你等着,我一会儿就到。”放下电话后,丁兰的丈夫急匆匆从海淀开车向东四环赶去。此时,丁兰随手从车内拿出一个灭火器放在了车后面,然后因天冷,坐进了车里等候着丈夫的到来。
这条环路是一条交通主干道,交通流量相当大。过了十多分钟,悲剧发生了。一辆大吨位货车行驶到“夏利”车所在的位置时,由于车速过快,加上超载、夜间视线不好等原因,刹车不及,将“夏利”车撞出去几十米远。车被撞毁了,丁兰当场身亡。当丁兰的丈夫几十分钟后赶到四惠桥时,看到的是一幕惨烈的事故场面,妻子刚刚还和自己通话,现在转眼间却消失了,丁兰的丈夫真是悲痛欲绝,后悔少说了一句话,没有让妻子离开车辆,到路边等着去。
事后,大货车司机因超载、超速、走禁行线等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判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仅吊销了驾驶证,支付了赔付款,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受害者女司机因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也被判定负有次要责任。生命是宝贵的,因一点小小的失误造成鲜活的生命瞬间即逝的悲剧,实在令人惋惜!
下面再向大家讲述一个事故案例,这起事故被撞而亡的司机是一位年仅29岁的小伙子。小伙子姓金,八年前,他父母用自家全部的积蓄给他买了一辆大货车,他从此跑起了个体运输。自打干上了这一行,小金依靠坚韧的性格和辛勤的付出,每年的收入都在数十万元。父母身体健康,家庭和睦,让小金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一天,当小金驾车由南向北行至京津塘高速公路马驹桥附近时,意外发生了,随着一声爆响,大货车的左后轮发生爆胎,车辆被迫停在了主车道上。小金连忙下车检查,发现左后轮两条轮胎中有一条爆裂。小金想把车挪到路边,却又担心车重把另一只轮胎辗坏了。“一只轮胎得上千块钱呐!”小金舍不得。他仅在车后20米远的地方摆了一个警告标志,然后就支起了千斤顶,原地换起轮胎来。疾驰而过的汽车从他身边驶过时,他全然不顾,“安全”二字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当他把坏的轮胎卸下来,绕到车后取备用轮胎时,一辆“帕萨特”小轿车从车后方驶来。由于警告标志摆放的距离太短,“帕萨特”车司机来不及采取措施,小轿车像子弹一样直接撞到了大货车尾部。瞬间,“帕萨特”车严重损坏,司机受重伤,小金也被挤撞在了大货车后部,当场死亡。小金的父母在得知儿子发生车祸的噩耗后,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一夜之间两鬓斑白。而“帕萨特”车司机也因为这次车祸双腿截肢,他年仅31岁,大学毕业,在一家单位任部门经理,有着一个温馨的家庭,还有一个3岁的可爱女儿。这起事故直接导致了两个幸福家庭的破碎。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以上两起事故,都是因为车辆抛锚后司机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的。第一起事故的教训是,女司机在车辆发生故障后不应该坐在车里等候救援,而应该尽快码放警告标志,打开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并到马路边上避让;第二起事故的教训是,司机除了没按规定距离码放警告标志外,更不应该把马路当作“修理厂”就地修车。
关于故障车如何处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概括地讲,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故障车可以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夜间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二是故障车难以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俗称三角牌)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对警告标志的设置距离规定:一般道路 “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高速公路 “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
三是关于人员撤离车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旦车辆发生故障, “除抢救伤员、灭火等紧急情况外,驾驶人、乘车人应当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以防止被其他车辆撞伤。
四是对于在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还有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