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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文本”的新闻

将新闻看作新闻认识活动的结果,是传统新闻学关于新闻的基本认识路线。新闻认识在结果意义上表现为新闻报道或交流中的新闻,体现为新闻文本。新闻文本可以表现为各种具体样式或形态,最基本的是口语文本、手写文本、印刷文本、音频文本、视频文本以及形式多样的融合性文本。对作为文本的新闻的系统看法,构成了人们关于新闻的基本认识。这其中贯穿的基本思维方式是“实体思维”,即把作为文本的新闻看作一种由一定符号编辑而成的精神实体,看作相对独立的客观存在(精神产品),然后以还原主义、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展开各种追问,目的主要在于回答新闻本身是什么(新闻的本体与本质)、新闻是从哪里来的、新闻有什么样的属性、新闻是如何构成的等问题。这是传统“新闻”理论最基本的构成部分,被称为新闻本体论,即关于新闻本身的理论体系。对作为文本的新闻的各种研究,始终是新闻学关注的核心问题。新闻领域的互联网革命、数字革命、智能革命等并没有彻底改变这一点,却激发了人们对新闻的新思考和想象,同时也会提出一些新问题。即使是那些老问题,人们也会在新的环境中试图做出新的回答。

(一)新闻的本原与本源

针对作为文本的新闻,最自然的问题是,新闻是从哪里来的?这便是新闻本源论问题。如果回答清楚了新闻的本源论问题,也就可以进一步回答新闻的本原问题,从而揭示出新闻的本体、看清新闻的本质。本源是事物产生的根源,具有起点、出发点或后续事物之源泉、原型物或原生物的意义;本原则是指所有事物的共同最初根源或实体。新闻的本源是指“现象新闻”(一条一条具体新闻)的具体来源,新闻的本原则是指所有现象新闻的共同根源。新闻的本原指向的是新闻的本体;本原在现象上表现为本源。因而,人们常常对新闻的本原与本源不加区分,但实际上它们是有区别的,本源是具体的存在,本原是本源基础上的抽象实体。

尽管生产传播、收受使用新闻的社会方式、主体方式、技术方式、媒介手段不断演进,具有历史性、时代性的特征,但在新闻学意义上,对新闻本源、本原的设问方式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改变。而且,自从新闻学诞生后,每当人类新闻活动有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都要围绕“新闻是什么”这一核心问题展开新的审视,并形成时代性的新认识,得出时代性的新定义。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问题,而是代表着一个时代对于新闻的根本认知与想象。我们可以说,关于新闻本身的认识,其实是整个新闻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观念体系中最具代表性的认识,集中反映和体现着一个时代新闻学的知识特点、话语风格和观念特征,自然也会影响到整个新闻理论体系的构建。

作为文本的新闻,内容上丰富多彩,形式上绚烂多样,存在千条万篇,可以笼统称为“现象新闻” 它们日复一日地被生产传播、消费使用;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有些飘散犹若尘埃,有些积淀沉入历史。每一条新闻,都是一定主体(包括职业主体、非职业主体、人机结构的混合主体、智能化的“拟主体”)对一定事实中介化的结果,是对一定事实的反映呈现,其中包含着主体对事实的构建和塑造。这里的事实,不是一般事实,而是新闻事实,即有新闻性或新闻价值属性的事实。尽管人们对传统新闻价值属性学说 有这样或那样的微词,但就新闻活动的实际情况来看,传统新闻价值属性学说关于事实能够成为新闻事实的属性定位在原则上依然是合理的、正确的。当今新兴媒介环境中的新闻认识,像传统媒介环境中一样,原则上关注的仍然是时新的、重要的、显著的、与人们各种利益相关的、有趣的事实,而非事无巨细的所有事实。新闻认识永远无法顾及所有事实,也没有必要关注所有事实。但应该注意的是,在互联网等一系列新兴技术构成的“技术丛”支持下,也即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 ,后新闻业时代已经开启 ,相对传统新闻业时代(即“三大”媒介——报纸、广播、电视——时代)而言,整体的媒介形态结构、传播主体结构、传收身份角色结构、新闻管理控制方式等已经或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在此背景下,从新闻报道对象角度看,传统新闻业时代关照不到或不予重视的一些事实领域,分散在日常生活世界或社会角角落落的各种新闻事实,在后新闻业时代“万众皆媒”“人人皆媒”“万物皆媒”的发展趋势中获得了更多也更为快捷方便的反映和呈现机会,从而使作为报道对象的新闻事实逐步发生了整体的结构性变化,那些传统上认为重要、显著的事实不再占据新闻传播对象的绝对主导地位,更多的“非典型性新闻事实”甚或一些“非新闻性事实” 都得到了反映呈现报道的机会,获得了以更多类似新闻方式陈述、叙述的机会。新闻的世界在弥漫,新闻的世界在扩散。在如此结构性变革局面下,人们自然会感到传统新闻价值属性学说受到了冲击,或者说传统新闻价值观念遇到了挑战,但仅从理论上看,新闻认识关注的依然是有新闻价值的事实,而不是没有多少新闻价值的对象,只是在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后,有更多的新闻事实得到呈现,从而使整体的新闻图景有可能更加真实地反映呈现事实世界中的各种新闻事实,新闻不仅关注以往特别关注的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军事领域、外交领域等,也开始规模化地关注日常生活世界,关注日常生活世界中一些有趣味、有意思的事情。应该说,新闻传播活动的如此“下沉”整体上是好事 ,它使新闻真正走向日常生活世界,也促使新闻研究真正走向日常生活世界。顺便可以指出的是,新闻报道对象的如此转向,其实也是新闻学研究从主要关注职业新闻活动转向关注整体社会性新闻活动的重要根源,即从职业主导型新闻学转向社会主导型新闻学的重要基础。

新闻活动的经验告诉人们,每一条新闻都来源于一个具体的事实,如此,在普遍的抽象意义上就可以说,新闻本源于具体事实,而新闻的本原或本体就是事实,因而,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新闻被界定为对新闻事实的能动反映(报道、陈述、描写、呈现)。尽管我们看到关于新闻的具体定义百种千样,但到目前为止,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种主要类型:事实类型、报道类型、信息类型、功能类型等。 在这些不同的类型中,新闻的源头终究都被直接或间接地归结为事实。所有这些定义类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以作为文本的新闻为参照或为起点,向前追问它是从哪里来的,它的源头是什么,这是典型的本原主义或还原主义的定义方式,其中暗含着一条基本信念,那就是相信找到了对象的本原也就发现了它的本质、找到了它的本体。虽然这种还原主义的追问方式有利于人们认知新闻的源头,但新闻并不是固定不动的源头性存在,并不是固定不动的事实,不是源头或事实本身,也不是事实本身的流动,而是事实被表征、被符号化后的信息流动、文本流动。这就是说,作为一种事实信息的表征(反映、呈现),新闻是以流动方式存在的,是以过程方式存在的,是在各种更可能关系中存在的。因而,以过程方式理解新闻是更为符合实际的认识方式,完整过程性新闻的源头、本源是事实(本源态),反映、呈现后是新闻(传播态),之后则是人们关于新闻的认知、理解与交流(收受态) ,随后新闻则沉入历史的长河,经过大浪淘沙,有些新闻会成为历史的初稿或资料,有些新闻则会烟消云散,从历史的记忆中逐步淡出、销匿。当然,新闻作为一种信息(力量),往往不会停留在意识范围,而是可以继续激发出人们的行为或行动,这是新闻作为信息力量的延伸。

作为文本的新闻,仅仅是新闻事实以符号化方式存在的一种形态,也仅仅是事实信息流动过程中的一种中介状态,这就是说作为文本的新闻也是一种典型的中介性存在,它本身就是一类特殊的“媒介”,具有突出的“中介性”特征,对此,我在相关论文中已经做过一些论述 ,我还将在本章第二部分展开专门的进一步阐释。

(二)新闻文本的信息构成

针对作为文本的新闻,更为实质的问题是,新闻文本的信息到底是由哪些具体的信息类型构成的,这些不同类型的信息根源于什么,不同信息类型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关于新闻属性、功能、作用、价值、意义的所有问题,都与新闻的信息构成问题直接相关,因为,信息构成就是作为文本的新闻的内容,而新闻内容是新闻产生各种可能作用的基础。无论人们把传收新闻文本的技术、媒介、渠道看得多么重要,新闻文本的信息构成始终都是新闻能够以新闻方式发挥社会效应的基础。任何离开新闻内容的新闻技术、新闻媒介、新闻渠道,对于新闻传收都是空洞的,任何抛开新闻内容而谈论“技术为王”“媒介为王”“渠道为王”“数据为王”“算法为王”的说辞,对于新闻活动都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无论是新闻实践还是新闻研究,对内容问题的关注始终都是关键中的关键。认为新闻传播中的其他因素比内容本身更重要的各种夸夸其谈,不仅违背了新闻实践的客观逻辑,也不符合经验常识。理性地讲,我们应该追求的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而不是形式的疯狂、内容的疲软。

作为文本的新闻是相对独立的精神产品,是人的精神产品。新闻是人对特定事实认识结果的呈现,是人与事实在特定环境的认识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呈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人与事实之间,既可以形成直接的认识关系,也可以形成间接的认知关系,特别是在技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技术作为中介已经成为人认识事实世界的基本手段,也自然成为新闻认识主体认识新闻事实的基本中介手段。在很多情境中,技术装置或技术手段成为直接获取新闻信息的方式,似乎技术装置成为认识新闻事实的直接“主体”,超越了人作为认知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对此,我们还是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无论作为认识中介的技术手段或技术系统如何高度发达,无论它达到怎样的智能水平,就当前来说,技术仍然是人的产物,是在作为主体的人的控制下发挥作用的,技术装置的自主性是人作为主体的自主性的延伸。因而,尽管在新兴媒介环境中,各种技术装置、技术手段对新闻认识的影响越来越大,但在原则上依然可以说,任何具体新闻的信息构成都必然包含事实信息、人的信息以及事实与人相互作用的信息 ,而这样的区分只能是逻辑上的划分,对实际作为文本的新闻来说,所有这些信息都是以一体化的、融合的形式存在于文本之中的,它们共同构成新闻文本的内容。

为了在理论上比较清晰地理解、把握新闻的信息构成,我曾经针对相对独立的新闻文本,将其信息构成分成三类:事实信息、意见信息、情感信息 也就是说,任何新闻原则上都是由这三类信息融合而成的。这里的事实信息是指关于新闻事实本身的信息,可以称之为相对传播主体的“客观信息”,这是新闻内容的基础或根本。新闻的直接目的就在于反映和呈现新闻事实的真实面目或客观信息,这也是各种不同新闻观念共同认可的一点,尽管对是否可以做到这一点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因而,任何偏离事实信息的新闻都不再是新闻,其失去了作为新闻的意义或存在条件。意见信息是指新闻生产传播主体有意或无意地在新闻中表达的评判性信息,即传播主体对新闻事实发表的一些不是基于事实本身的,无法通过事实直接证明、证实的判断(如一些记者常常把自己对事实发生的原因以及可能的影响等推测、判断写在新闻之中),它在本质上不属于事实,而是传播主体自己的看法或意见。显然,这里的意见信息属于传播的“主观信息”。任何一则新闻,原则上本就是传播主体关于新闻事实认知结果的呈现,自然包含着传播主体的认识视野、认识角度、认识方法,反映着传播主体的认识能力、认识水平、认识偏向,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情感信息是指传播主体在反映、呈现新闻事实时,在新闻文本中表达的属于传播主体自身的情感态度或价值倾向,这当然属于明显的“主观信息”,不是新闻事实本身的信息。完整的人,完整的新闻传播主体,是知情意相统一的主体,其创造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必然包含其完整的主体特征,新闻文本作为传播主体的精神产品自然不能例外。因而,作为文本的新闻,其信息必然由事实信息、意见信息、情感信息构成,或者可以笼统地说,必然由关于新闻事实的客观信息和关于传播主体自身的主观信息构成。这里的客观、主观只是针对两类信息根源的说明,不具备更多其他的意义。就实际的新闻文本而言,在有些文本中,人们能够比较明晰地辨别或区分哪些属于事实信息(客观信息),哪些属于意见信息、情感信息(主观信息),但在有些文本中,几类信息高度融合在一起,以比较纯粹的客观信息的面目出现,很难加以清楚区分。

由于新闻的本源、本原(本体)是事实,新闻的直接目的在于呈现事实本身的真实面目,因而,自从职业活动诞生以来,逐步形成了新闻生产传播的专业化要求,仅就新闻业务层面而言,专业化要求的集中表现,就是按照客观、全面、公正、及时、公开、透明、对话的原则展开新闻传播,以实现新闻性的真实传播。 这些专业原则的内在精神是新闻传播要有理性的科学精神、正义的人文精神和和谐的自由精神 ,外在体现则是要求新闻报道把客观信息与主观信息严格区分开来(事实是事实,意见是意见,情感是情感),任何传播主体都不能故意将客观信息与主观信息相混淆,形成对社会公众有意或无意的误导甚至是欺骗。 但上文关于新闻文本的信息构成分析告诉我们,新闻文本信息是由客观信息与主观信息一并构成的,所有作为文本的新闻,都是有立场、有倾向性的文本,不存在纯粹的事实信息新闻,即任何新闻原则上都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地包含、渗透着传播主体的主观认知和情感因素。那么,如何对待专业传播原则要求与文本信息构成之间的矛盾呢?我认为,职业新闻活动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形成的专业新闻传播原则是合理的、正确的,符合新闻的本质要求,因而,尽管超脱传播主体的新闻认识是不存在的,要求传播主体完全避免自身情感、偏好对新闻客观性的影响是不实际的,清除主观的客观近乎幻觉或妄想,但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现实的不一定就是应该的,有些事情尽管难以避免,却是我们应该努力克服、减少的现象。在新闻传播活动特别是职业新闻活动中,新闻传播主体要对新闻传播行为有自觉的意识,要知道自己是在传播新闻,而不是传播其他信息,需要自觉努力的是尽可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呈现事实面目,尽可能减少自身主观意见、主体情感对事实信息的负面干扰。新闻工作者虽需要充满热情投入新闻生产传播工作,但不能让热情本身影响对事实冷静客观的反映和呈现。虽然新闻传播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激发人们对新闻的兴趣,但不能把传播主体自身的情感、兴趣本身当作新闻,这其中的平衡关系当然不好处理,但必须处理好,这也正是考验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的地方所在。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处于传收中的新闻,并不是孤立的、静态的新闻文本,而是处于传收语境中的新闻文本。任何处于传播、收受语境中的新闻文本,都会以不同方式获取各种语境信息、“分享”语境信息,从而使新闻文本的信息构成变得更加丰富且复杂起来,也会使新闻本身到底能够产生什么样的具体作用和影响变得不那么确定,使新闻传播的时机、节奏等传播艺术成为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传收语境的构成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在宏观层面上,新闻传收总是展开于一定的社会语境之中。社会语境并不限于一定国家或小的地区。在全球化背景下,对很多新闻来说,还存在全球语境或国际舆论环境问题。一则具体新闻的传播能否产生传播者预期的效果,并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还要看新闻传播出去的时机,与环境契合、匹配的程度。一定社会范围内的新闻,自然与新闻传播所处的社会环境高度相关,新闻会从环境氛围中获取环境信息,塑造出新闻特有的环境身份、环境特征,只有那些与环境氛围相适应的新闻,才会从环境中获取足够的能量,畅通无阻,得到更广范围、更有影响力的传播。总而言之,新闻与传播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新闻产生作用的内在机制。

在中观层面上,任何新闻文本原则上都会从媒体间或媒介间构成的媒体环境、媒介环境中分享信息。由不同新闻媒介构成的媒体间或媒介间环境,即由不同新闻生产传播主体通过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形成的语境 ,是所有新闻存在的基本环境。在当今“人人皆媒、万物皆媒”的环境中,新闻效应的大小、强弱更加依赖媒介环境的状态。处在媒介环境中的新闻,会形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有些新闻之间可能会形成相互强化的传播效应,即形成叠加效应或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有些新闻之间可能会形成相互消解的效应。而不管新闻之间会形生怎样的效应,其根源都在于它们“沐浴”在媒体间、媒介间构成的环境中,所有新闻从原则上都必然会“(被)渗透”“沾染”上媒介环境信息。

在微观层面上,传播状态的新闻文本总是处于一定的文本间语境中。新闻文本所处的文本间语境,是指由新闻文本自身与其他新闻文本共同构建的语境。在同一新闻界面(报纸版面、电子界面、广播电视构成的时间界面)上,通常编排、安置着多条新闻,这些新闻之间自然形成了文本间语境,其中的每一条新闻都会受到文本间语境的作用和影响,即它们都会从文本间构建的语境中分享一些信息。实际传播的新闻,大都是在一定的组合形式中传播的,传播者正是通过对不同新闻的编排组合,去实现自己更为宏观的传播目的的,这种编排组合本身就是传播主体对新闻的一种综合性的评价,可以说这就是通过文本间构建的语境做出的一种评价。传播者运用新闻界面时空,使不同的新闻获得不同的时空地位,营造出新闻文本构建的文本间语境,表达了传播者自己对不同新闻重要程度的态度,这自然会影响收受者对不同新闻的评价,当然收受者的评价并不必然会被传播者左右。

从原则上说,所有语境信息都有可能成为新闻文本信息的有机构成部分,或者更准确地说,凡是处于传收状态的新闻文本,都会“分享”如此的语境信息。新闻的传播与收受,不可能超脱各种语境的作用和影响,在不同语境中,同一新闻有可能获得不同的意义,得到不同的解读和运用。离开特定的语境,人们很难准确理解新闻。而对传播者来说,正因为语境如此重要,“新闻、旧闻、不闻” 才会成为传播新闻的普遍策略,把控传播时机、强调传播的“时效”性,以适应或利用语境特征,才会成为所有传播主体传播新闻的基本原则。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对具体的新闻文本来说,它在各种语境中获取、分享的信息,到底是有利于提升自身的新闻价值还是会减损自身的新闻价值,我们难以做出统一绝对的判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一个文本会受到语境怎样的影响,本身就需要语境化的说明和解释,也只能做出语境化的认知和判断。

(三)新闻文本的个性特征

与其他类型的文本相比,新闻文本有自身的一些个性特征。我们反复说过,新闻是人类认识事实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它最关心的是事实世界的当下变动情况,特别关注的是新近或正在发生的那些与人们普遍利益与普遍兴趣相关的事实,目的在于让人们及时了解现时周遭环境发生的变化和状态,消除一些认知上的不确定性,以便调整自己的相关活动行为或活动方式,生活在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状态中。如今的媒介技术、移动化的场景传播使这一切皆有可能得到实现。新闻认识的如此对象特征与基本目的,决定了新闻文本必然具有自身的特征。这里,我们以文学文本为基本比照对象,简要描述一下新闻文本的个性特征。需要预先说明的是,我这里主要以专业新闻写作的文本为依据,至于非专业新闻写作的文本,我认为也应该以专业新闻写作为标准或参照,至少应该向这个方向努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新闻传播的目的。事实上,现在的一些新闻写作无序现象,比如,新闻的宣传化、公关化、广告化、文学化甚至更加随意的写作方式,恰好是由一些人没有遵循新闻写作的基本规范,没有把握住新闻文本的基本特征造成的。

这当然不只是对新闻写作规律的背离,更为严重的是它会影响整个社会正常的信息秩序、新闻秩序,搅乱新闻与其他信息形态的区别。更为严重的是,它会影响人们通过新闻方式对事实世界变动情况的理解。

新闻是对事实的反映和呈现,内在要求客观全面,以实现新闻的真实报道。新闻传播主体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媒介方式(比如直接性的身体媒介,或间接化的印刷媒介、广播电视媒介、网络媒介等)、符号方式(口语符号、文字符号、图像符号以及各种符合整合而成的符号系统),都总归有一个类似“脚本”的文字文本。 因此,我这里主要以文字文本为对象,来分析新闻文本的主要特征。 另外,由于最典型的新闻呈现方式是“消息”体裁,它“历来是所有新闻媒介、新闻报道的主角”,甚至狭义的新闻指的就是消息 ,因而,我主要以消息文本为直接参照对象来分析、解释新闻文本的特征。

就文本内容而言,新闻文本的对象“实在具体”。文本内容反映、呈现的是文本对象的信息,新闻文本的对象是新闻事实,新闻事实是感性的、实在的、具体的、有边界的,是在客观世界发生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变动情况。尽管新闻事实类型是多样化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丰富多彩的,但新闻认识关注的是实实在在的可见事实。 如果没有具体事实作为根源,新闻就失去了根据,也难以理解。为了弄清事实的真实面目,新闻生产传播主体可以在相关信息基础上推理、猜测、想象新闻事实的一些可能性,但绝不能把自己的推理、猜测、想象当作事实有机构成部分写在新闻之中。如果在某些特殊条件下需要写入,那么也必须遵循新闻的透明原则,告知新闻收受主体这是自己的推理、猜测、想象,目的是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理解相关事实的面目与可能的变化。显然,这与文学文本的对象特征具有性质上的差异或不同,文学文本的对象既可以是历史事实、现实中的实在事实甚或直接以某些新闻事件为基础,但同时也完全可以是作家根据创作需要组合拼接的事实、想象虚构的“事实”。新闻文本对象的实在性、具体性,是新闻真实的根基,自然是新闻文本其他特性的根本依据或基础。

就文本结构而言,新闻文本最突出的特征是“简单稳定”。文本结构,是指文本表达内容的框架方式、文本编码的组织形式,所谓“谋篇布局”之类的东西,属于在“说什么”确定的前提下“怎么说”的问题。新闻的基本目的是反映、呈现事实的真实面目,并且把事实中最具新闻价值的部分突出地呈现出来。因而,从原则上说,凡是有利于这一目的实现的文本结构方式、有利于新闻收受主体获取新闻信息的文本结构方式,就是比较好的方式。在长期的新闻生产传播实践中,形成了多样化的新闻文本结构方式。时至今日,尽管媒介生态不断发生变化,新闻生产传播主体遍地都是,新闻文本结构方式花样翻新,但就专业新闻写作来看,任何新闻文本结构的基本要素(5W1H)都是稳定不变的,采用率较高的、易于操作的新闻文本结构方式也是稳定的,这便是消息写作中的倒金字塔结构方式。 新闻文本的结构特别是消息写作的结构是可以模式化的,越简单稳定的文本结构模式,越有利于新闻生产传播主体的快速掌握 ,自然也有利于新闻的快速生产,有利于受众准确、快速、方便地获得重要新闻信息。但文学文本可以说完全不是这样的,尽管文学文本也有自身类型化的结构模式,但任何一位作家,在如何叙述自己的文学故事这一问题上,总是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创造新结构、探索新形式,以展现自己独特的创造性和叙事风格,以尽可能吸引读者的好奇心和注意力,激发读者的阅读欲望和兴趣。如何打破既有写作的结构模式,常常成为文学作家们日思夜想的东西,因为独特的结构方式、叙事方式本身就是作家文学创造力的重要体现。因而,人们看到,文学文本常常会有意超越生活世界、事实世界的客观结构和逻辑,它“将日常生活中的东西强化、凝聚、扭曲、缩短、拉长、颠倒” ,它的境界是源于现实而又高于现实的,因此,文学文本的结构往往“离奇古怪”、出神入化,有时让人感到绝妙,有时令人迷惑,与新闻文本结构上的简单性、稳定性甚或模式化形成鲜明的对比。对新闻叙事来说,尽快不断探索新的呈现新闻的方式是新闻生产传播主体的当然之事,但如果新闻生产传播主体今天这样写新闻,明天那样写新闻,这篇新闻是顺序,另一篇新闻是倒叙,再一篇新闻是穿插叙述,翻来覆去,苦思冥想构造新的叙述结构、叙事方式,没有一个简单稳定的文本结构方式,那不仅仅会严重影响新闻生产传播的效率,更会严重影响新闻收受主体对新闻的快速理解和把握,这与新闻的目的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大概正是因为这样,我们看到,尽管新闻文本的结构方式有变化、有更新,特别是依据不同媒介形态的个性特征,新闻文本在叙事方式上各有自身的风格特色,但就基本模式来看,更多显示出的是文本结构的简单性和稳定性。这可以说是新闻文本结构的一种规律性表现。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兴媒介环境中,传播者在新的技术支持下,创造出了大量新型的新闻呈现方式,打破了传统的新闻文本结构方式,对此,我将在后面专门讨论。

就文本语言来说,新闻文本语言表达“朴素明确”。新闻报道的目的是尽可能逼近事实的本来面目,它要求准确反映、描写事实的景象,陈述事实的来龙去脉,要求事实必须“准确、准确、再准确”(普利策语),也要求新闻语言必须“准确、准确、再准确”。威尔伯·施拉姆说:“人们希望写新闻的人写得清楚准确;至于他们采取什么形式,是写或讲,是次要的要求。” “新闻语言的首要要求是准确。” 如上所言,新闻文本以实在具体的事实为对象,以呈现事实的本来面目为直接目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新闻首先是传真性的、写真性的、再现性的、记录性的文本。基于此,有人将新闻语言的特点概括为具体性、通俗性、简洁性和时代性 ,具体写作中通常要求少用虚词多用实词,其中的精髓就是清楚准确、降低模糊性和多义性,这样“可以减少传播时语言的阻滞” 一言以蔽之,语言明确可以说是新闻写作、新闻文本的第一要求。新闻传播本质上是面向社会大众的传播,新闻文本语言的明确性、朴素性是以新闻收受主体的易受性为标准的,即文本的语言“应该让普通阶层的人感到鲜明清晰” 新闻语言是更接近日常生活世界的语言,朴素明了、简洁鲜活。新闻语言不是理论语言,不是高度专业化的语言。遇到比较专业、难懂的报道对象,通常要求新闻生产传播主体做好“翻译”工作,即把那些普通社会大众不好理解的专业语言词汇,在保证不失准确的前提下,尽可能转换为通俗易懂的表达。但对文学语言就很难提出这样统一的“朴素明确”要求了。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学就是语言的艺术,正是通过对语言的驾驭,才显示出一位作家的个性、风格和智慧;在很多情况下,作家们正是通过各种语言技巧的熟练驾驭与运用,才给予读者独特的阅读体验和审美感受。需要多说几句的是,新闻语言本身也是历史性的、时代性的。尽管我们说新闻语言更接近日常生活语言,但这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的整体发展,人们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那些不太好理解的专业语言会逐步日常化,过去难懂甚至没有见过、听过的表达很可能在当下环境中已经变成生活常用语了。因此,对新闻语言的朴素性也要做历史性的理解。而在网络时代开启之后,所谓的“网络语言”对传统新闻语言的影响越来越大,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但总体上依然是为了准确生动地呈现新闻事实,并没有改变新闻语言的基本追求。

就文本自身的语境而言,新闻文本的突出特征是“语境低度”,即新闻文本是“低语境”文本,而非“高语境”文本。所有文本都是文字符号(或其他符号)按照一定语法规则组织而成的符号体系,在文字结构体系内容的上下文之间、字里行间形成一定的语境,构成整体的文本意蕴。所谓高语境文本,最突出的特点是文本的不少信息甚至更多的信息蕴藏在文本语言符号的字里行间或结构之中,并不直接表达,所谓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所谓低语境文本,最突出的特点是文本的信息是由构成文本的语言符号直接清晰表达的,并不有意将一些信息隐蔽在文本的结构之中。因而,在传播意义上,诚如有学者所言:“高语境传播或讯息是绝大部分信息或存于物质语境中,或内化在个人身上,极少存在于编码清晰的被传递的讯息中。低语境传播正好相反,即大量的信息被置于清晰的编码中。” 在通常情况下,“媒介制作者为了使媒介文本传达出它所需要的特定含义,要充分预测收受者方的主客观因素,并在媒介中创设出一定的语境来减少读者认知上或反映上的偏差” 对新闻写作来说,由于新闻的目的在于直接明了地呈现事实面貌,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新闻写作必然会选择低语境写作方式,使新闻文本成为低语境文本。新闻文本低语境的特征,自然有利于新闻的大众化理解和传播,维护了新闻传播满足社会大众新闻需要的总体目标。如果哪位新闻写作者故弄玄虚,把新闻写得隐晦曲折,让人摸不着头脑,那么只能是失败的写作。至于故意把新闻写得模棱两可,以在特殊传播环境中求得新闻目的以外的效应,那得另当别论了。在新的媒介环境中,新闻传播的语境事实上在不断降低,集中表现就是图像传播、影像传播日益流行,甚至成为主流性的趋势,其中原因之一便是这样的文本样式更易被普通大众理解和接受。

就文本的语义特征来说,新闻文本的语义“相对封闭”。所有文本都包含一定的语义,或呈现对象面目,或表达作者意图,或各种目的、语义交织融合在一起。新闻文本的直接目的是呈现事实对象的真实面目,尽可能提供关于一定新闻事实完整、真实的信息。新闻如此明确的内在要求决定了,新闻生产传播主体创制的新闻文本,要在信息构成上力求准确、严谨、全面,而在文本语义上力求稳定封闭,避免过度开放,尽可能不给新闻收受主体留下关于事实面目的猜测和想象空间(当然这不会限制也限制不了收受主体的理解自主性)。所有那些可能影响、干扰新闻事实信息明晰、准确呈现的因素,都是新闻文本要剔除的“噪声”,即“任何形式的新闻传播都对这一部分(事实信息——引者注)尽可能地保真” 因而,所有那些让新闻文本变得不像新闻的做法,原则上都属于新闻的异化。 新闻文本语义上的封闭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对象信息的完整性,尽可能不留语义的任意解读空间;二是构成新闻文本的语句是由一系列明确的事实判断语句构成的,原则上排除传播主体对自身意见和情感的主观表达,对开放性的理解形成了语义上的限制。因而,新闻文本语义上的封闭性特点,有点像法国著名符号学家罗兰·巴特所讲的“读者性文本”,即“往往让读者被动地、单纯接受式地阅读,使读者单向地从文本接受意义” 与新闻文本语义上的封闭性特征相比,文学文本有很大的不同。文学文本从本质上说是开放性的文本,“文学作品是一种虚构性的文本,是与现实世界不同的想象性作品,正是这种虚构性和想象性为阅读和接受提供了一种开放性的结构” 因此,“一个文学文本的‘意义’可以说是由该文本所处的语境决定的,读者将文本置于不同的阐释语境,文本的‘意义’也就随之变化” 对文学文本来说,它的“一些内容被有意地‘悬置’或‘隐去’,为阅听者留下‘空白’和‘不确定性’,是一种‘开放’的文本,‘高语境’的文本,它的‘含义’更多地依赖于上下文所构建的语境,而不在于直接的编码” 大概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阅读新闻文本的结果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阅读文学文本却往往会产生多维的结果。当然,我们也会注意到,尽管新闻文本语义可能是相对封闭的,但解读确实是开放的,因为收受新闻的人、解读新闻的人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存在,每个新闻收受主体都会以自己的认知图式、价值图式去理解新闻,这是本质上无法约束限制的事情。因而,以不同方式理解同一新闻是常见的事情,针对同一新闻理解出不同的结果,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四)新闻文本的样式或形态

在文本意义上,新闻文本具有多元化的样式或形态。作为一类文本,新闻文本有自身的表现样式和形态呈现方式。新闻文本的样式或形态,也即新闻的基本类型,伴随人类新闻活动的历史演进而不断发展变化,与技术进步、媒介更新、符号系统等更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历史视野中,新闻样式或形态总体上是一个持续多样化、丰富化并不断扬弃融合的过程。因而,当今时代,人类拥有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丰富多彩的新闻样式。历史上曾经有过的新闻样式大都积淀到了当今时代,当然当年一些新闻样式、新闻形态已被历史淘汰。基于这样的事实,我将以当今人类新闻活动的实际为主要参照,从不同角度对新闻文本的样式或形态也即新闻的具体呈现方式加以归类和简要说明,以便对作为文本的新闻有一个更加简洁直观且又比较细致的认知和把握。

如果以媒介形态为参照,那么可以将新闻文本分为口语新闻、书写新闻、印刷新闻、电子新闻。口语新闻依托于口语符号系统及必要的声音承载介质,书写新闻依托于文字符号系统和一定的承载书写符号的介质,印刷新闻依托于一定的印刷符号系统及承载印刷符号的介质,电子新闻(包括传统电子媒介时代的广播电视新闻,新兴电子媒介时代的广播电视新闻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各种电子新闻)通常依托于全能符号系统(由声音、文字、图像符号系统等构成的立体化、全能化符号系统)及相关的电子媒介。就当前情况而言,以媒介形态为参照,新闻文本类型主要包括印刷媒介新闻(报刊新闻)、广播新闻、电视新闻、网络新闻,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媒介设施融合而成的各种具体新闻样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互联网媒介环境中,所有传统的新闻样式,都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演化出新媒介化的新闻呈现方式,诸如网络报纸、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而且,以互联网为基础,形成了层出不穷、丰富多彩的具体新闻样式,比如微博新闻、微信新闻以及符合互联网传播特征的各种新式短视频新闻等。进一步说,在数字技术时代,所有新闻样式、形态都能够以数字新闻媒介形态的方式呈现出来。

如果以承载新闻信息的主导符号系统为参照,那么可以将新闻分为声音新闻、文字新闻、图像新闻、全能符号新闻。新闻文本承载于一定的介质之上,由一定的符号系统遵循一定的规则编码而成。因而,从原则上说,有什么样的符号系统、符号手段,就可以生产创制出什么样符号形式的新闻文本。由于人们通常将符号系统分为声音符号、文字符号、图像符号,因此,我们可以以此为基础从符号系统角度对新闻文本做出区分。声音新闻就是由声音语言(口头语言)为主导符号系统编码而成的新闻;文字新闻就是由文字符号系统编码而成的新闻;图像新闻是由图像符号系统编码而成的新闻;全能符号新闻是指由各种符号系统统一编码而成的新闻。尽管图像(图与像)符号已经成为当今新闻呈现越来越主要、流行的符号系统,但就新闻生产传播的实际来看,语言符号系统(包括声音语言与文字语言)始终是基础性符号系统。事实上,在多符号系统共同编码而成的新闻文本中,只有各种符号系统相互配合、相互统一,才有可能生产呈现出比较完美的新闻文本。而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所有的符号系统都可以转换为数字语言、数字符号,因而数字新闻作为新闻的符号样式或形态,具有更高的融合性和通贯性。并且,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数字新闻与其他新闻符号形式之间已经形成了方便简易的转换机制。

如果以人的感觉系统为参照,那么可以将新闻分为听觉新闻、视觉新闻、视听觉统合新闻、全觉新闻。人的感觉系统是统一的,是相互影响的,但在实际的信息呈现或获取上,又总是存在着感觉偏向,这是由自然的生理结构从根源上决定的。声音传播、语言传播依赖的感觉系统是听觉,因而,也就有了听觉新闻,如口语新闻、广播新闻都属于听觉新闻。为读、看、观而生产的新闻就是视觉新闻,如文字书写新闻,印刷新闻,各种图像、视频新闻。将视觉、听觉统合起来的新闻文本就是视听合一的新闻,音视频合一的新闻都属于视听统一的新闻,诸如传统的电视新闻,伴随新兴媒介产生的各种音视频新闻。当今,随着媒介技术的进步,一些新闻不再仅仅为视听二觉生产,而会为人的整个感觉系统生产,这样的新闻可以被称为“全觉新闻”,以VR/AR技术、全景影像、全息投影为代表的影像创制技术,打通了虚拟场景与客观现实的时空边界,创制出、营造出可以让人全身心体验的新闻文本。不同感觉系统的差异性、偏向性,决定了依赖不同感觉系统的新闻文本具有各自的特征。尽管依赖不同视听技术、感觉技术创制的新闻,可能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问题,诸如对新闻真实、新闻伦理等的影响,但我们看到的大方向是,新闻文本的呈现方式越来越接近人们身在新闻事件现场的方式,以及直接全身心感知、体验的方式。更让人超出传统想象的是,在一系列新兴技术的支持下,新闻生产传播主体已经可以生产出在很大程度上人们即使在新闻事件现场也难以全身心关照到、体验到的新闻事件场景、全景;作为新闻收受主体,甚至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新闻视听文本,如新闻游戏,扮演新闻事件中的一些角色,以特殊的方式体验、经历新闻事件的展开过程,使收受主体可以沉浸在新闻场景中,“沉浸新闻”因而成为未来新闻的重要形式,这其中一定会为传统新闻观念以及新闻生产呈现方式带来挑战,向人们提出一系列新的问题,但新的文本呈现方式却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如果以新闻生产传播主体的特征为参照,那么可以将新闻做出这样几种区分:一是职业新闻与非职业新闻,或者专业新闻与社会化新闻。职业新闻是指由职业新闻机构、职业新闻工作者按照专业新闻生产原则生产传播的新闻;非职业新闻是指由非职业新闻机构、群体、人员生产传播的新闻。在新兴媒介环境中,越来越多的新闻实际上是在职业主体与非职业主体各种形式的合作中被生产的,可以说出现了职业与非职业的融合新闻。而且,一些非职业主体生产的新闻其专业性并不一定比职业新闻主体生产的新闻低,因为不少非职业主体具有优良的新闻素养和其他领域的素养。新闻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简单地以职业或非职业生产方式为衡量标准。二是人类主体新闻、人-机主体新闻、智能新闻(“拟主体”新闻)。在人机关系视野中,新闻文本的生产在当今及未来会表现得更为复杂。人类主体新闻就是“人为新闻”,即由作为主体的人直接依赖自身身心能力生产传播的新闻,即使使用其他技术工具,它们也基本属于机械性的辅助性手段,不具备智能上的帮助作用。人-机主体新闻,或人机交互新闻,是指人在计算机辅助下生产的新闻,这样的新闻尽管生产主体是人,但至少在形式上表现为新闻是由人与机器一起合力生产的。智能新闻是通过计算机算法自动生产传播的新闻,人们通常所说的算法新闻(algorithmic journalism)、自动化新闻(automated journalism)、机器人新闻(robot journalism)都属于智能新闻;智能新闻尽管本质上基于人所设定的程序,但在形式表现上新闻是由智能机器(智能体)自己自动生产的,因而智能机器具有“准主体”或“拟主体”的特征,因而智能新闻也可以被称为“拟主体”新闻,甚至被一些人看作具有“独立”主体意味的新闻(比如有学者将新闻分为专业新闻、社会化新闻和智能新闻就有这样的含义)。就现有的智能技术水平来看,我认为,并不存在人工智能主体新闻,智能机器可以是新闻传播的节点,但不能成为新闻生产传播的主体,新闻本质上都是人作为主体的产物。所谓智能主体,不过是一种“中介化”的“拟主体”,是作为主体的人发明制造的实现人的意志的“高级机器”。技术,不管处于何种智能水平的技术,本质上都属于手段,不属于主体。 人的创造物,对物质世界改造的创造物,只能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不能反过来成为与人平等意义上的存在,即人若是主体,人的创造物就只能是主体性的产物,是主体性的体现,是客体,而不能成为与人并列的主体。因而,人机交互新闻、“拟主体”新闻的最终责任承担主体只能是人,而不是技术或智能机器。在智能机器有反思意识、自主意识之前,这一底线是不能随意打破的,“智能体”不是与“人类主体”相平行的主体,二者不是等同意义上的主体。 智能新闻生产中的伦理责任到底应该由什么样的具体主体承担,是需要展开具体分析的,但在人与机器之间,是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责任主体只能是人,而不是机器。即使面向未来,人作为主体也不可能创造出本质上高于人类自身整体人性能力(知情意统一的人性能力)的“后人类”。如果智能机器的整体能力已经超越了人,那么给机器人设定人的规则便是可笑的。低智能的存在是不可能完全理解高智能的存在的。再聪明的猴子也不可能完全理解人。人类有可能不再是纯粹的自然人,而成为技术支持下的“赛博格”人,但一旦赛博格人的整体能力程度超过了自然人,人类就不再是人类,我们在人类意义上谈论赛博格人也将失去意义。 WmNItPeAIZVXXWemJKH9q0Huk6zCbed1ZE6YS+Ks4WQ9vr9GT1or6bQyADcWPG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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