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火,其实是我妈放的。
那天冲进我家的两个人,女的是池振宸的丈母娘,男的是他丈母娘花两百块从大街上雇来的一神经病,他差点要了我妈的命。
见我冲出家门以后,我妈挣脱那个男人,打翻了放在床底下的煤油壶。堂子街常常停电,煤油是家家户户必备的东西。那天我妈真是不想活了,要跟他们同归于尽。池振宸赶到的时候,火已经烧了起来,他只来得及救一个人,于是他救了我妈妈。那个男的自己从窗户跳出去,滚在泥地里,也没事。最惨的是池振宸的丈母娘,全身百分之四十的面积重度烧伤,听说在医院里躺了足足一年有余。
我想在很长时间以后,那场火都会是堂子街妇女们的谈资。还有我的同学们,在玩官兵捉强盗之余,或许还会轻蔑地吐出那一句:“阙薇啊,她妈妈是二奶!”
所幸的是,不管他们说什么,我都不用再听了,因为我们彻底地离开了堂子街,离开了那些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将我们母女置于死地的流言飞语。
这一回,池振宸把我们带到了省城,安置在某个不错的小区,十二楼。房子不算很大,两居室,但是宽敞明亮。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小房间、自己的小床、宽大的写字台以及可以看到点点星光的阳台,很是满足。
我不知道池振宸最终是如何搞定他的老婆和他终身残疾却依旧凶悍无比的丈母娘的,不过这跟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也懒得去关心。
我和我妈,从此有了我们的新生活,不用再东躲西藏,担惊受怕,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我进了全省一流的重点小学读书,我妈学会了开车。池振宸给她买了一辆小小的跑车,除了每天送我上学放学,她没什么特别的事要做。也许是无聊,生活稳定下来后,她开始报名去上什么服装设计班、太太厨艺班、茶艺插花班等,用以打发时间。其他的事她并不见得有多擅长,但是做衣服她还真有两下子,只要我穿着她亲手做的衣服走在校园里,回头率总是很高的,就连老师都喜欢拉住我问:“这衣服从哪里买的呢?真是好看。”
我总是摇摇头说不知道。
是她教我这么说的,就连池振宸也不知道她喜欢做衣服。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会不高兴,反正每次他来,她都会把那些针线布头什么的仔细收拾干净,再用布把缝纫机好好盖起来,好像从来都不曾使用过一般。
池振宸并不是天天来我家,差不多半个月一次的样子,名义上是出差,来了也只是住几天而已。他并不怎么管我,只是偶尔象征性地过问过问我的学习。作为一个特殊家庭长大的孩子,我妈总是培养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尽量不要给别人添麻烦。而我很小便懂得,只要他在,我最好是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要出来。如果他们叫我吃饭,我也会用最快的速度把饭吃完,然后继续躲回房间里。
我成绩也还可以,虽然基础差了些,但还算跟得上。
唯一让我妈担心的,是我总是吃得很少。五年级那年的春天,不知道为什么就染上了百日咳,我快被咳嗽折磨死了,早上咳晚上咳,每天回家都猛灌糖蒜水,可是毫无起色,喉咙又干又涩,难受得要死。常常在上着课的时候,我就咳得惊天动地,全班同学都同情地看着我,老师也没有办法再继续把课讲下去。
“阙薇,叫你爸把你接回去,到医院好好看看病。”老师把我领到办公室,给他打完电话后回教室上课去了。
学校是他替我安排的,家长联系簿上留的是他的电话。我总觉得他不会来接我,我跟他其实什么关系都没有,不是吗?更何况,他有可能根本就不在省城,可是我不敢跟老师讲换个电话打给我妈妈,因为我怕她会问更多我不愿意回答的问题,比如,为什么爸爸不能来接,爸爸很忙吗,爸爸是做什么的?等等等等。
没办法,我从小就思虑过多。
记得五岁那年,我的掌纹就震慑了家门口一个号称半仙的老人,他说从没见过像我这么复杂的掌纹,我这一辈子注定会过得跌宕起伏。
我妈特别担心地问他该怎么办,他只是摇摇头,不肯泄露天机。但我跟我妈想法不同,跌宕起伏?总好过平平淡淡吧,我愿意当它是褒奖。
那天来接我的还是我妈。她穿得特低调,就一条白色的棉裙外加一双普通的球鞋,可我觉得整个办公室的老师看着我妈的眼神都快直了。其中有一个还趁我妈跟班主任说话的时候,把我拉到一旁悄悄问我说:“你妈是明星吗?我怎么觉得那么眼熟?”
我本来应该很肯定地答“不是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答案到了我嘴边却变得如此模棱两可,我说:“也算不上吧。”
之所以不愿意否定,是因为我喜欢他们眼神里那种鲜活的仰慕,简直就要令人热血沸腾!活着老被人瞧不起,有什么意义!
池振宸知道我生病的事,一来省城就带我去看了专家门诊,是中医。那个医生说,我其实没什么问题,就是从小营养不良,体质太虚弱所致,需要加强锻炼。
那天晚上我在房间里做作业,我妈把我叫出去,池振宸也在,他手里拿着一个玉坠,我一看便知不同寻常,整个坠的形状似一条鱼,但中间却嵌着一个憨态可掬的弥勒佛头像,看上去晶莹剔透妙不可言。
池振宸把它递给我说:“挂着它,可以保佑你平安。”
我不敢伸手去接。最后还是我妈接过玉坠,拉我到她身边,把它挂到我脖子上,吩咐我说:“可千万不能弄丢了,快谢谢池伯伯。”
“是不是该叫爸爸了?”池振宸说,“还怕我负不起责任吗?”
如此大事,我哪敢造次,只能转头看我妈的反应。她却只是装作替我调整挂坠,笑而不语。
第二天,池振宸给我请了个教练,教我打太极。他对我说他儿子也是从小体质不好,坚持打太极后就好了许多。那是他们第一次毫不避讳地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儿子。我知道了他叫池轩,比我大三岁左右,很聪明,小学连跳两级,又因为生病,休学了两年,明年就要到省城来念高中。
我妈赞叹说:“我真没见过比池轩更聪明的孩子!好像没有什么他学不会的。”
“聪明不抵用。做事总要踏踏实实。”池振宸一面说一面摇头,从语气上听来,这儿子带给他万千烦恼。
因为练太极,我被要求早睡,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跟着教练打完一整套拳,吃完早饭再去上学。怕我坚持不下去,我妈也陪着我练。因为曾经当过池轩的陪练,我妈比我基础好,教练不在的时候,就换成她教我。池振宸总是开玩笑,说她去参加个什么全国比赛啥的,没准都能拿到冠军。我讨厌所有的体育锻炼,但奇怪的是,我对练太极并不抗拒。仿佛在暮鼓晨钟的吐纳之间,我可以发现一个新的自己——那个自己一直是被藏在最深处的、我喜欢的可以引以为傲的自己,她不脆弱,不胆小,她行走自如,步伐稳当,底气绵绵不绝,无畏这个世上所有的灾难和风雨。
不知道是不是练太极真的起了作用,夏天到来的时候,我的咳嗽差不多已经完全好了,而我的个头也一下子窜出去好高,旧衣服一下子全都穿不上了,我妈只能不停地给我做新衣服。一块式样普通的布在她的手里,她总有很多出其不意的灵感,赋于它新的生命。而我,就是她最好的模特儿。相对我的花枝招展,她自己实在是太朴素了。池振宸去香港美国什么的,给她带回的新衣服,她总是挂在橱里,如果他不来,她几乎是不愿意去动它们的。那时候的我,还完全不懂什么是爱情,但我知道,池振宸是爱她的,因为他看她的眼光,总是充满了宠溺,如鸟儿贪恋枝头,久久不愿离开。
我小学五年级的暑假,池振宸计划着带我和我妈去海南旅行一趟。这趟旅行,从一开始就让我妈觉得很纠结。因为按照惯例,每年暑假,池振宸都会花很多时间陪他儿子和老婆到处游玩。那些日子,因为不方便,他电话也很少打给我妈,而我妈,也只能拼命地做衣服来打发她内心的郁闷,掩饰她的在乎。所以这一次,我妈觉得他的这次安排好像是一种补偿,而这种补偿并不是她真正想要的,犹豫再三后,她对他提出了拒绝。
“还是等小薇六年级吧,那个暑假升初中,不用补课什么的,也有的是时间。”这是她的理由,她在饭桌上小心地提出来。
“你有时间就行。”估计是当着我的面也不好发作,池振宸只说了这一句,就继续闷声吃饭。
聪明如我,当然明白他的话中之意。是的,我从不介意我自己的多余,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他们身边,过我自己的生活。
到那一天,他们未必不会羡慕我。
吃完饭,妈妈去厨房收拾,我走到正坐在沙发上抽烟的池振宸身边,很小声地对他说:“我妈妈其实是很想跟你去的,她真的是担心我的学习。不过我想过了,这一次我不用去的,我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
池振宸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记忆里,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我做出亲昵的动作。
最终,在我“大度”的坚持和促进下,池振宸单独带我妈妈去了海南,请了钟点工在家照顾我的生活。临走前一天,池振宸带我们去吃日本料理,经过商场时,我看中了一双鞋,红色的公主鞋,四周镶着水钻,蝴蝶结是水晶的。就是有点贵,要七百多元。我都试穿过了,池振宸都打算付钱了,我妈却非说什么我脚长得快,那双鞋又有点儿跟儿,小女孩子穿着不适合,硬把我拖走了。
一顿饭,我都闷闷不乐,吃得甚少。趁着我妈去洗手间,池振宸从钱包里掏出一千块钱对我说:“喜欢就自己去买,女孩子穿得漂漂亮亮的才好。”
“不用了。”我说,“省得讨她骂。”
“拿着吧。”他起身,把钱硬塞到我口袋里说,“我不说,你不说,谁知道。”
有时候觉得大人真是幼稚,买了鞋总不能不穿吧,穿在脚上她岂有看不见的道理。但钱都放在我口袋了,我也不会傻到再把它掏出来还回去,就算买不了鞋,买点任何别的东西,总能弥补一下我心灵上的小小伤口吧。
“谢谢爸爸。”我低头说。
他哈哈笑,夹了一个大虾放到我盘子里说:“来,放开吃,多吃点!”
不知道是不是我叫了他一声爸爸,反正那一晚,池振宸心情大好,他喝了好多清酒,指着我对我妈说:“我们要好好培养咱闺女,给她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
我妈扫兴地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就怕她日子过得太好了,不懂得珍惜!”
“你才不懂!”池振宸纠正她说,“女孩子,要富着养,将来才不会被穷小子一片面包就骗跑了!”
我妈看着他。
他说:“看着我干吗?我说的就是你!当初你要是肯等一等再出嫁,哪来这么多事!”
“你喝多了。”眼看他越说越离谱,我妈没敢再接下去,而是给他倒了一杯茶端到他面前,他竟然当着我的面一把抓住了我妈的手,眼神暧昧,凑得很近地问道:“夫人,你说是不是?”
说实话,当时我的心里有些异样。对年纪还小的我来说,大人之间的种种纠缠是我幼稚的大脑模糊知道却并不真的理解的东西。第一次直面他们在我面前肆无忌惮的表达感情,我是很有些害羞的。所有的童话故事里都说“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却从不提到他们是如何过的。当“爱情”这两个字第一次以细节的面目出现,我却忽然想到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我的爸爸。不知当年他和我妈是不是也是这么热烈的“要好”?我的内心已经脸红了,但表面风平浪静。不懂掩饰情感的人是我妈。她面红耳赤地推开了他。
她窘迫的样子竟让我有些嫉妒。不管她吃过多少苦,现在总算有人肯疼她,怎么说都是她的福分。只是我,池振宸说得对,我才不会像我妈那么傻。人生若不想走那么多弯路,把握方向,小心翼翼,不要轻易说出心中所想,都是必备的素质。
回到家,我赶紧把那一千块藏到了我的枕头下面。琢磨着等他们两个人一出门,我就去把那双鞋买回来,就算被她发现,生米煮成熟饭,她又能奈我如何?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她竟然心血来潮,决定在旅行前替我换上干净的被套。所以,当我洗完澡出来,她已经坐在我的床边,捏着那一千块钱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了。
“哪里来的?”怕池振宸听见,她压低了嗓音。
我用毛巾擦着湿嗒嗒的头发,委屈地说:“池伯伯给的,他让我不要讲。”
“没出息的东西!”她狠狠地瞪我一眼,拿着我的钱从我的房间里气呼呼地走出去了。
那天晚上,我睡不着,趴在阳台上看星星,从他们房间里传来我妈的哭声,我清楚地听见我妈在说:“我就怕小薇以后看不起我这个当妈的……”
她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我心里的痛却奏起了最强音。寄人篱下,靠人养活,不过是买双喜欢的鞋也变成奢望,如果这就是我们母女俩的命运,只有十二岁的我,又该如何去抗争命运?
但池振宸,他应该是心甘情愿的吧?
既然如此,我妈妈的倔强又是何苦呢?
夏夜的星空高远而寂寥,我闭上眼睛对自己说:“阙薇,如果这是一个命运的跳板,你不要怕,能跳多高就跳多高。跳不到新天新地,这些委屈痛苦就白白受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去了机场。临走前,我妈来到我房间,丢给我三百块的零花钱。他们出门总共六天,算起来,差不多一天五十块那么多。她出手从未如此大方,但一千块只换回三百块,她可别指望我会因此感激涕零。
“别乱花。”她说,“挣钱不容易。”
我点了点头。
“别生妈妈的气,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我。”她说完,要过来拥抱我,我装作整理床铺,闪了开去。
她很有些尴尬地立在床边。我挤出点笑容对她说道:“你快去吧,玩得开心。”
“在家一定注意安全。”她忽然眼眶就红了。
我推她一把说:“走吧走吧,又不是生死离别,腻腻歪歪的真烦人!”
事实也是,我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与我妈分开。以前躲债流浪的日子,不管再辛苦,她从未抛下我留我独自一夜。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家里,才发现其实她对我蛮重要,心里也慢慢原谅了她对我的苛刻。她每晚给我打电话,还给我发彩信,海边的她,戴着顶大大的宽边帽子,穿着她自己做的花裙,笑起来就像是一个孩子。隔着遥远的距离,透过手机小小的屏幕,我第一次惊觉她的美,也算是有些明白了池振宸的眼光。
不管怎样,她开心,也算是让我开心的一件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