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伦理学一般认为门槛较低,但这是一种误解,虽然是普遍的误解。误解的原因似乎还有“眼见为实”的依据:似乎无须专业知识,无须哲学思想,谁都能来从事“道德教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同时似乎也顺应哲学史的定位:“伦理学”从其作为哲学诞生的最初时刻,亚里士多德就把它划归为“实践哲学”,而把最具思辨特征的哲学称之为“第一哲学”,也即他所说的“神学”。但“伦理学”是“人学”,它活在世界中,从属于人生的“时间”与历史,更需要依赖于人性的经验而取得实践智慧,而一旦落入“实践智慧”即“明智”之中,人们也就以为可以把伦理学当作一门为人处事的聪明之学,那还需要什么哲学思想和专业训练呢?只有蠢得像“书呆子”那样,才需要那些无用的、空洞的、虚玄的学问吧?这种对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误解一直延续到现代,所以那些立志于哲学思辨的爱智者,或者沉浸于高度思辨的形而上学中,或者殚思竭虑于分析哲学的语言演戏之中,而不屑于“堕落”在伦理学的这些“应用哲学”中。
只有到了“现代”,具有了历史反思意识后,以“我为什么如此聪明”为题写“自传”的尼采才老实地承认,聪明的人类迄今为止还根本不懂究竟什么是善恶!为此,他发现,追溯“道德的谱系”这种历史意识,才能让“聪明人”看清道德的真相,虽然道德的真相也还不是伦理善恶的真相,尼采的发现以其主观的“道德偏见”反对固有的“伦理的偏见”,但着实让人看清了“伦理觉悟”的艰难。一位新西兰的当代学者也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对于善与恶,美与丑,相宜与不相宜,幸福与不幸,恰当与不恰当,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等等,来到这个世界的人谁没有一些先天的观念呢?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使用这些词语,而且还力求把我们的先入之见用于各种特定的事例。“某人做得很好,做得不好;做得很正确,做得不正确;某人很不幸,某人很幸福。很正直,不正直。”我们当中谁能忍得住不这么说?又有谁要等到学会了这些词语之后才使用它们?……而问题就出在这里,妄自尊大也就在这里开始发酵……
凡人认为最容易的地方,往往是最难的。我们的研究要从反思“伦理的觉悟”为何最难开始,进入哲学的在第一哲学层面,从而探明伦理之真相,洞悉伦理善恶之发生,考察人类寻求安身立命之所。这种艰难性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无须哲学的思辨就可感悟,就像人人渴望有个“家”,而“家”却又最难“拥有”一样,但要说清楚为何最难“拥有”,纵使有了一个“家”,也常感受到“有家难回”的真正“道理”,却必须要有从“高处”而来的哲学思想。因此,伦理学的全部迷惑与问题,实际上可以从陈家琪教授的发问“敢问家在何方” 表达出来。然而如果我们没有从高处而来的哲学思考,仅仅从低处,从生存拼搏的泥潭里而来的“家”的记忆,那么“家”就可能被误解,它本有的高贵性就有可能被低处的生存压力和低微的理想所掩盖;低处生存的欲望时刻会物化其功能和意义。许多人可能“接地气”地认为,“家”无非就是“困觉”的地方,“吃饭”的地方,最多是生儿育女的地方,因而其最高的“理想”无非也就是地段好、装修豪华的“房子”。显然,这样的眼光无法发现“家”的伦理意义和精神空间。只有从高处而来的哲学,才不会贬低和误解事物处在低层或底层的状态,因为它不是“势利眼”从一时一势来看事物,而是从事物之本性,从事物的“存在原则”来看待事物,因而会从事物充分展开其自身“是其所是”的自由能力来看待事物,只有这种视野才能看出事物可能的卓越,人的德性之尊严,从而是一种伦理觉悟的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