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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与流氓

项羽最后还是被打败了。他败在了刘邦手里。

成者王侯败者寇。胜了的刘邦人模狗样地当了皇帝,败了的项羽便只好自认倒霉,不但再也当不成霸王,还去见了阎王。

这当然很惨,而且很窝囊。

说起来,失败这事,原本也并不那么可怕。胜败乃兵家常事嘛!再说,人生自古谁无死?死不足惜,败也未必可耻。只不过,不是败在别人手里,而是败在刘邦手里,便不免让人想不通。

项羽怎么会败给刘邦呢?项羽是英雄,而刘邦是无赖,项羽是贵族,而刘邦是流氓。项羽的出身是很高贵的。他的家族,在当时即被称作“名族”。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陈胜起义,天下云集响应,处处揭竿而起。东阳(治今江苏盱眙东南东阳)人杀县令,欲立陈婴为王,陈婴却主张去投靠项氏。他说:“我倚名族,亡秦必矣。”陈婴的不敢为王,主要是胆小怕事,怕当出头的椽子。但他说项氏是名族,威望高,号召力强,却也是事实。事实上项羽一族,是很有些来头的。据史书记载,项,原本是西周时期黄帝后代姞(音“吉”)姓的封国,其地在今河南省项城市。春秋时,项国被鲁国所灭。后来,楚国灭鲁,就把项地封给了项羽的先人,这一族也就因而姓项。所以,项羽祖籍河南项城,和清末民初的一位风云人物袁世凯是同乡。

封在项地的项氏一族,世世代代都是楚国的将军。到了项羽的祖父项燕时,运气就不太好了。公元前224年,即秦王政二十三年,秦将王翦(音“简”)攻破楚国,俘虏了楚王,项燕便只好去做流亡政府的将军,在淮南起兵反秦,结果兵败身亡。项羽自己则出生在下相,即今江苏省宿迁市,后来又随叔父项梁逃到吴中。所以,项羽又是江苏人,和江苏沛县人刘邦也算老乡。

想来项羽少时,过的已是破落贵族的生活。不过破落归破落,贵族还是贵族。因此项羽正儿八经地有名有字:名籍,字羽,又字子羽。这也是当时贵族子弟的通例:婴儿出生三个月后,要择吉日剪一次头发,并由其父命名;男孩长到二十岁,女孩长到十五岁,则要举行冠礼或笄(音“基”)礼,由嘉宾取字。有名,意味降生;有字,意味成人。此外还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但只有贵胄子弟才有,平民子弟是没有的。此外,有了字,就有了尊称,这也是平民子弟没有的。项羽有名有字,说明他是贵族,而且举行过冠礼,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

刘邦的祖上老刘家,可就没有那么显赫了。刘虽然也是姬姓古国(在今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开国君主是周匡王的儿子刘康公,可是在周贞定王时便已绝封,立国不过百十年,与刘邦一家也八竿子打不着。刘邦的父母,既非当朝重臣,亦非社会贤达,可能连名字也没有。《史记》说刘邦“父曰太公,母曰刘媪”,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刘大叔刘大妈。大叔大妈当然不是名字,可见是“无名之辈”。

刘邦自己其实也是没有名字的。史书上说他“小字季,即位易名邦”,可见“邦”这个名,是他发迹后才追加的。至于“季”,也不是什么字,而是排行。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刘邦的长兄名伯,次兄名仲,没听说还有个叫刘叔的三哥,则所谓“刘季”,便不过就是“刘三”或“刘四”,或者干脆就是“刘小”,意思差不多。

刘邦的出生,也很可疑。《史记》说,有一次刘大妈睡在湖边上,梦中与神相遇。当时电闪雷鸣,天昏地暗。刘大叔跑过去一看,只见一条蛟龙正在他老婆身上,回来以后就有了身孕,生了刘邦。这显然是开国帝王们都惯用的装神弄鬼手段,目的无非是要证明自己命系于天,君权神授,是不折不扣的“真命天子”。这种伎俩,老早就有人玩过,比如有莘吞薏苡而生夏禹,简狄吞燕卵而生商契,姜嫄踏巨人足迹而生周弃(后稷),等等,都不过是“野合”的伪饰之辞,也是对夏商周三代始祖的神化,我在《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中已有破译。诸位如有兴趣,不妨找来一看。

先圣既已做出表率,后人自然不妨效法,反正不会有人傻乎乎地去做实证研究的。不过,不吹牛还好些,一吹就会露出马脚,反倒让人疑心。《史记》说刘邦相貌奇特,“隆准而龙颜”。这当然原本是要证明刘邦是“真龙”,但岂非恰好反过来证明他和他爸他哥长得都不像?像谁呢?这就只有刘大叔知道了。史料证明,刘大叔对他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儿子并不怎么喜欢,也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什么“龙种”,反倒常常说他是个“无赖”。

刘大叔既然并不当真把刘邦看作自己的儿子,对他的教育和约束也就不太认真。除了骂他“无赖”,不如刘二勤勉外,其他都很放任。 [1] 于是刘邦从小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也不怎么把家里的钱当钱,就连本朝太史为他作传时,也不得不承认他“好酒及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大约那时他整天不过是在到处闲逛,或在酒店里和一些同样不三不四的男女吃吃喝喝,打情骂俏,其实是个混混。后来,总算谋了个“泗水亭长”的差事。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则亭长比村长高半级,比乡长低半级。这种差事,算不得官,只能算是吏,而且是小吏。权不大,事不少;好处不多,麻烦不少。一般体面人家子弟不屑于做,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适刘邦这样的痞儿和混混去做。刘邦当了亭长以后,除发明了一种竹皮冠,装模作样地戴在头上外,倒是没有什么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脸,而且经常在酒馆里打白条赊酒吃。刘大妈心疼她这个小儿子,常常去帮他还酒债,而且总是加倍地还钱。于是刘邦在乡里乡间,便博得一个“大度喜施”的美名,很有些人缘。

这就多少和项羽有些相似。项羽和刘邦,少年时都不是什么听话守规矩的乖孩子,只不过大约项羽是个纨绔,而刘邦是个地痞而已。《史记》说项羽“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 [2] 。项羽的叔叔项梁便很有些恼怒,因为贵族是很重视子弟教育的。项羽说:“学会了写字,不过可以记下别人的名字,有什么用?学会了剑术,也不过战胜一人而已,不值得学。要学,就学可以战胜千万人的。”项梁想想也有道理,就教他兵法。项羽这才大喜。不过,学得也不认真。略知其意后,就不肯再深入了。于是就连兵法,项羽也没有学完。

世界上的事总是这样。一个人,如果后来成了个人物,则他小时候的优点固然是优点,即便是缺点也无妨看作优点。刘邦、项羽的不爱读书学习,自然都成了“胸有大志”的表现。的确,学术学术,学问只是术,不是道。道不是可以学得来的。治学者学问再多,也只能为人臣。得道者学问再少,也可以为人君。就拿陈胜来说,学问也不多吧,却有“鸿鹄之志”,这才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历史上有哪个学问家喊出这句话呢?没有。敢造反的,即便有点文墨,也充其量是个“不第秀才”。“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话说得并不错。

所以刘邦、项羽这两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便都有和陈胜一样的念头。秦始皇游会稽山时,项梁带了项羽去看热闹。谁知项羽一看,便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吓得项梁连忙捂住他的嘴巴。刘邦因为替政府办差,去过咸阳,看到秦始皇的排场,也曾喟然叹息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现在想来,那时候人的思想也真是“解放”,这样该杀头的话也敢讲出来。当然,项羽是脱口而出,刘邦则多半是私下里嘀咕(此亦为刘邦不如项羽英雄的证明),但敢想,就不易。这大概因为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建立伊始,人们的思想相对还是比较活跃的。何况那时你争我夺已经多年,秦始皇的江山也是从别人手上夺来的。那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这皇帝你嬴政当得,我刘邦、项羽就当不得?显然,只有当不当得上的问题,没有想不想当的问题。所以后来蒯通才敢对已经当了皇帝的刘邦说:那时节,磨快了刀子想干陛下这营生的人,多着呢!刘邦听了,也只是笑一笑,因为他知道蒯通说的是实情。

不过,如果我们把陈胜、项羽、刘邦三个人的话放在一起比较一下,还是能品出不同的味道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充满了挑战性,而且挑战的对象已不仅是秦王朝,而是命运,因此有一种不认命、不信邪的精神,也因此在三说之中格调最高。至今我们读到“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这样的句子,内心还很是崇敬。一个用贾谊的话来说是“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的人,能说出如此不凡的话,是很让人敬佩的。陈胜的失败,主要在于太没文化,因而在突如其来的胜利面前,完全不知所措,以为自己真为命运所垂青,不知真正的、最后的胜利其实来之不易,结果只做了六个月的王,便身首异处、一败涂地了,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但他在不公正命运前的奋起一搏,却像流星一样照亮了天空,虽然短暂,却也辉煌。

项羽的话,则充满英雄气概,说得干脆利落:“彼可取而代也!”那口气,就像囊中取物一样。在项羽眼里,那位统一了全中国的“始皇帝”也没什么了不起,甚至只配称作“彼”,而且随随便便就可取而代之。这是自信,也是自大。自信使他成功,自大使他失败。不难看出,项羽说这话时是不动脑筋的,也是不计后果的。那家伙(彼)怎么个就可“取而代也”呢?万一取代不了又怎么办呢?这可没想过。他想到的只是可以取代和要去取代。这正是项羽的可爱处,也正是他的可悲处。

刘邦的话就没有那么气派了,有的只是一个流氓无赖对大富大贵的垂涎三尺。“大丈夫当如此也!”换句话说,就是有能耐的人要过就过这样的日子。但不能如此又怎么样呢?大约也只好算了。这当然一点也不英雄,然而却也实在。正是因为这份实在,刘邦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步一个脚印地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从审美的角度讲,我们当然更欣赏陈胜和项羽;但从现实的角度讲,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刘邦是成功者。

的确,刘邦是实用主义者,项羽则是性情中人。

关于刘邦的实用主义,我们后面还要细讲,但现在其实已不难看出。当刘邦说“大丈夫当如此也”时,他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要像秦始皇那样活得像个人样。至于怎样才像个人样,则不甚了然。其实,直到他真的当了皇帝,也还仍不知皇帝是怎么回事和如何当法。丞相萧何为他建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他看了还发脾气,说:“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以至萧何解释说“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时,他才释然。又比如刘邦初得天下时,与群臣宴饮,仍然和在沛县小酒馆里一个德行。大家都狂嘬滥饮,喝醉了就大呼小叫,打打闹闹,完全不成体统。直至叔孙通制定了礼仪,御前设宴,自诸侯王以下,一个个都震恐肃敬,行礼如仪,刘邦才喜不自禁余味无穷地说:“老子今天才晓得当皇帝还真过瘾!”可见先前是不晓得的。他说要活得像秦始皇一样,也只不过是说要活得体面排场一点而已,和阿Q睡在土谷祠里做的“革命成功梦”境界差不太多,都是羡慕那份荣华富贵。不同的仅在于,阿Q见过的最大世面不过是赵太爷钱举人的排场,刘邦则见到了皇帝的仪仗,所以刘邦的目标要定得“高”一些。

项羽看重的却不是荣华富贵,而是英雄业绩。也就是说,他更看重的不是结果(如此),而是过程(取代)。他不是要取代了以后怎么样,也没想到取代了以后会怎么样,而只是要去取代。的确,对于一个真正的英雄来说,战斗本身是要比胜利更令人神往的。“马思边草拳毛动,雕眄青云睡眼开。”哪个英雄愿在无所事事中消磨自己的一生呢?既然有事可干,那就干吧!别管是干什么,也别管干了以后会怎么样!

这正是性情中人的思路和做派。

最能表现出项羽这一性格的,是他兵败垓下之时。在这生死存亡的最后一刻,他惦记着的是什么呢?是那位名叫虞的美人和那匹名叫骓的骏马。这个有名的霸王别姬的故事是大家都熟知的:夜色已经深沉,四面都是楚歌,王的帐内点起了明亮的烛火,帐外燃起了通明的火把。我们的少年英雄饮尽杯中之酒,起身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最后一句翻译过来便是:小虞啊小虞啊,我可拿你怎么办啊!一个身经百战的三军统帅,一个威震天下的盖世英雄,此刻痛心的不是他的功亏一篑,痛惜的不是他的功败垂成,而是心爱的骏马、美人无从安排。他也不考虑怎样才能转败为胜,转危为安,不考虑怎样才能冲出重围,东山再起,可见他一开始就没怎么把那最后的胜利当回事。

胜利与否既然并不重要,则重要的便是战斗本身。在率领八百骑兵冲出重围又在阴陵迷失道路后,项羽毅然引兵东向,期与汉军做最后一决。其时他的身边,已只剩下二十八骑了。然而他的斗志,却也昂扬到了极点。于是项羽决定最后再扮一次酷。他对随扈将士说:我自起兵以来,已经八年,身经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从来就没有打败过。这一回,大概是天要灭我了!那好,我就为诸位痛痛快快再打他一回。一定要打他个缺口,一定要斩他个将领,一定要砍倒他的旗帜,看看是我不会打仗,还是天要灭我。说完,大呼驰下,汉军人马望风披靡,敌将人头纷纷落地。项羽笑了。他回过头来得意地看着将士们说:“怎么样?”扈从将士一起拜倒在地,异口同声地说:“如大王言。”

这就真是孩子气得可以!谁都知道,垓下之战,是楚汉相争的最后一次战役,也是决定最后胜负的关键一战,是不折不扣的“决战”。然而身为统帅的项羽,想到的却不是决战,而是快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也就是说,痛痛快快打一仗,速战速决,尽快了结。

的确,诚如王伯祥先生所言,快战和决战是不一样的。决战有胜负难分、一决雌雄的意思,也就是还有求胜的想法。快战则只求痛快于一时,不过逞强示勇而已,完全不计后果。作为统帅,是应该取“决战”呢,还是应该取“快战”呢?当然是前者,因为“胜败乃兵家常事”。战场上的事,瞬息万变,谁也不可能在开战之时即稳操胜券,只有打起来再看。所以,即便兵临城下,敌强我弱,危在旦夕,也不能轻易放弃胜利的希望。苟如此,则没准真能杀开一条血路来。兵法有云:“投于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依此,则楚军也仍有反败为胜的可能。然而项羽似乎不想再打下去了。也许,打了七十多仗,他已经累了。也许,有这七十多仗的战无不胜,他觉得已经够本了。是啊,他原本没把那天下王位太当回事。他只想能够英武豪雄地痛快一生,也只想在退出战场退出人生时有一个精彩的谢幕,能最后再痛快一回。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痛快吧!

刘邦就不会这么傻。

与项羽的战无不胜一路凯歌相反,刘邦一直都不怎么顺。当然,刘邦也不是没打过胜仗。秦都咸阳是他攻下的,秦王子婴是向他投降的。按照当初的约定,“先入咸阳者王”,刘邦原本理所当然地应该为天下之主,至少也该当一个关中王。但是怎么样呢?还不是只好将咸阳拱手相让,一任项羽去烧杀抢掠,自己则忍气吞声地去当汉中王。显然,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有实力才有发言权。刘邦实力不如项羽,因此虽然有“道义”(先入关中,灭秦受降,约法三章,秋毫无犯),也只好闭上自己的嘴巴。

的确,如果个顶个地进行比较,刘邦处处不如项羽。不但家族背景有天壤之别,便是个人素质也不可同日而语。项羽“力能扛鼎,才气过人”,攻城则城池皆破,杀敌则敌胆尽丧。刘邦会干什么?就会喝酒作乐。在整个举兵灭秦和楚汉相争的过程中,没有一个计谋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也没有一座城池是他亲自指挥攻下来的。他唯一的本事,就是问张良、韩信、陈平他们:“为之奈何(可怎么办呢)?”可以说,同项羽相比,刘邦一点能耐本钱也没有。难怪项羽会在骨子里看不起刘邦了:这种东西,也配和我争天下?

说起来刘邦成为领袖,至少开始时有一半是运气和侥幸。秦二世元年(前209),陈胜起义,天下震惊。各地方豪杰一哄而起,云集响应,“诸郡县皆多杀其长吏以应陈涉”,夺县自立成为一时之时髦。刘邦所在的沛县也不例外,然而杀死沛县县令以后立谁为主却成了问题。依地位、资历、人望,似乎应该立萧何或曹参。萧何是沛县狱掾,曹参是沛县主吏,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行政能力的人。然而萧曹两人都是文吏,比较胆小怕事,心想:这领头造反弄不好可是杀头灭族的罪,还是让那天不怕地不怕的痞儿无赖刘小去干为好。万一事败,咱充其量不过是个“胁从”,当不了“首恶”。由是之故,刘邦这才当了沛公。

这个看起来偶然的事件其实有着必然。萨孟武先生说过,在中国历史上,夺帝位者不外两种人:一种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是。一种是流氓,如刘邦、朱元璋是。文人是没有份的。文人既不敢起这个心,也没那个力,即便参加造反起义,也只能攀龙附凤,跟在豪族或流氓的屁股后面,当个军师,做个幕僚,出点主意,使点计谋,断然是当不了领袖的。所以楚汉双方的首领,只能是豪族项羽和流氓刘邦,不会是萧何、曹参,也不会是范增、张良。

文人为什么当不了造反皇帝呢?因为造反起义,争夺地位,说穿了,是一场豪赌,非有天大的胆子不可。这个胆子,又与本钱有关。本钱特大的敢赌,一无所有的也敢赌。豪族敢赌,是因为本钱大,输得起。流氓敢赌,则是因为没本钱,输不怕。不就是失败了没好果子吃吗?自己本来就没吃过好果子。干他一下,没准还能捞他两个吃吃,岂不赚了一票?《水浒传》里写吴用策动阮氏三雄造反,阮小七便说:“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开眉展眼。”因此但凡有此类机会,真正一无所有的都是像干柴一样一点就着的。干吗不去?不去白不去。

文人可就要三思而行了。文人都是聪明人,而聪明人从来就成不了大气候。聪明人遇到事情,往往想法比较多,想得也比较细。等他前前后后都想妥帖了,没准机会也过去了。即便机会没过去,他们也多半不会干。因为文人也是有本钱的人。这本钱比豪族少,比流氓多,不多不少,很是尴尬。他们多半有些薄产,有些家小,妻温良,子懦弱。熬一熬,也许能混个士绅。再不济,也能混个温饱。要他们拿这一点小本钱去豪赌一把,舍不得,也豁不出去。所以只有吴用这样的光棍才会落草为寇。而吴用辈之所以“下海”,则又因为他们的本钱之一是知识学问。知识学问是要用的。不用,就等于没有。怎么用呢?一是卖给皇帝,去当国师;二是卖给强盗,去当军师。当然最好是卖给皇帝。如果卖不了,就卖给强盗,反正不能闲着。何况“成者王侯败者寇”,过去的强盗也可能变成皇帝。苟如此,岂非开国之勋?这便是起义军中又总有文人掺和的原因。总之,文人总是要“仕”的。治世,则仕于朝;乱世,则仕于野。挑头造反,则不可能。

流氓就不会想那么多。流氓什么都没有,却有胆量。而且,正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就只有胆量。你想吧,他们没有家财,不怕破产;没有职务,不怕罢官;没有地位,不怕丢人;没有知识,不怕说错话。那他们还怕什么?怕死?笑话!谁不会死?不就是死无葬身之地吗?自己本来就买不起棺材。不就是身败名裂吗?自己本来就没有什么名。不就是不得好死,要千刀万剐吗?对不起,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只要能把皇帝拉下马,咱就赚了。就算拉不下,能吓他一跳,咱也算没有白活。反正,“我是流氓,我怕谁”,当年的刘小,后来的刘邦,大约就是这种心态。

但,如果你以为刘邦只是个“傻大胆”,那就大错特错了。

刘邦虽然是在并无太多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的情况下仓促出场的,但他一上场,就有了明确的现场感,也有了明确的目的性,这就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不过,这里说的成功,是指“最终的”。因此,也允许暂时的失败,却一定要反败为胜。像项羽那样,觉得胜利无望便自暴自弃,只求一个漂亮的亮相和谢幕,以维护自己的英雄体面,这样的傻事,刘邦是不会干的。

所以,为了那最终的胜利,刘邦做了许多项羽做不到的事情,比如礼贤下士,倾听忠言,改正错误,克制欲望,以及在入秦之后约法三章,秋毫无犯,等等。这使他大得人心。既得天下百姓之心,又得谋臣将士之心。事实上,刘邦最大的长处,就是知人善用。刘邦当了皇帝以后,曾和群臣讨论项羽为什么失天下、自己为什么得天下的原因。刘邦说:“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镇国家,抚百姓,供应军需,不绝粮道,我不如萧何;将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克,我不如韩信。这三个都是天下最优秀的人才,却能为我所用,因此我得了天下。项羽只有一个范增还不能用,能不失败吗?”

这是实话。项羽是“个人英雄主义者”,刘邦却能运用集体的智慧,所以刘邦虽然一无所能,却又无所不能。何况,刘邦也不是一点本事都没有。他至少还有三条流氓才有的看家本领:一是忍,二是赖,三是痞。

公元前206年,楚汉交战,刘邦的父亲刘大叔和妻子吕大姐当了俘虏。项羽在军前架起烧锅,把刘大叔放在案板上,要挟刘邦说:“再不投降,我就把你老爸下了油锅。”谁知刘邦居然嬉皮笑脸地说:“当年咱俩在怀王手下当差,曾结拜为兄弟,所以我爸就是你爸。今天哥们儿既然打算把咱爸烹了,可别忘了给兄弟我留碗肉汤。”项羽见刘邦一副流氓腔,气呼呼地没有半点办法,只好拉倒。

其实,刘邦虽痞也狠,却并非毫无人性,也不忘恩负义,更没有天良丧尽到出卖老爹老婆的地步。刘邦当了皇帝以后,对他爸仍相当恭敬,并不摆皇帝架子。原配吕氏也仍是皇后,并不曾因她是乡下黄脸婆,就予以休去,另娶年轻漂亮妞儿,比时下某些一发起来就忙着换老婆的人,要有道德得多。刘邦之所以那样说,是看准了一条,打不赢仗就挖人祖坟,杀人父老,或以对方家人做人质相要挟,是很下作的。以项羽之高贵和高傲,断然做不出来。只要稍有可能,项羽都不会这么做。所以,后来项羽便提出要和刘邦决斗,这就比把老头子下油锅体面多了,也才符合项羽的性格。

实在地讲,项羽当时也是没有办法。彭越在大梁不断地造反,断了楚军的粮草,后院起火,人心浮动,打持久战是打不起了,只能速决。项羽在军前架起烧锅,扬言要烹杀刘父,其目的在于激起刘邦怒火,以便速战。因此,他打的是心理仗,而且已多少有些痞和赖,其实自己心中已有不忍。这时,就要比谁更痞,谁更赖,谁的脸皮更厚,谁更残忍不在乎。在这方面,项羽自然不是刘邦的对手。因此我相信,刘邦说那些话时,一定是一脸的痞笑,而项羽听了,一定是一肚子窝囊。

项羽确实是非常高贵的。这是他作为贵族子弟与生俱来的“胎毒”。项羽也不是一点流氓气也没有。如果一点都没有,就不会起兵造反了。刘邦曾当面数落项羽十大罪状,均属背信弃义、恩将仇报之类,比如弑主、杀降、背约、贪财等,大体都是事实。事实上项羽干的缺德事也不少。比如会稽郡守殷通原本是请项梁、项羽来共同商议起兵反秦一事的,项羽却在项梁的指使下,把信任他们毫无防备的殷通杀了,夺了殷通的地盘,这就做得不地道,多少有些“黑吃黑”的味道。但是随着地位的上升,他内心深处的高贵感也升腾起来。而且越到后来,就越是高贵,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表现出他人格的无比高贵。

项羽也是极其高傲的。在他看来,他是天下唯一的、无与伦比的盖世英雄和百胜将军。他从来就不相信自己会失败。当真失败了,也只怪时运不好(时不利兮骓不逝),没自己什么错。这恰恰正是他必然要失败的根子。世界上哪有什么从不失败的人,又哪有什么包打天下的英雄!真正的成功者,总是那些能不断反省自己的人,也总是最能团结人的人。有人曾向刘邦传闲话,说陈平这个人有才无德,盗嫂受金。诱奸嫂子,收受贿赂,当然都是不道德的。然而刘邦依然给予陈平以高度的信任,结果陈平在许多关键时刻都帮了他的大忙。项羽显然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他自认为是一点错误缺点都没有的人,当然也容不得别人有一点缺点错误。当年韩信在项羽手下得不到半点信任,根本的原因恐怕就在于项羽从骨子里看不起韩信。韩信确实非常贫贱。他甚至“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比好歹当了个亭长的刘邦还不如,何况还曾受过胯下之辱,当然更让项羽看不起。但是韩信有才,项羽却看不见。正是由于项羽的这种高傲,许多贫贱无行却有才干的人,便都跑到“招降纳叛、藏污纳垢”的刘邦那里去了。结果刘邦成了气候,项羽则变成了“孤家寡人”。

这其实也正是一切高贵者的通病。由于高贵,他们往往不能容人,而且自诩为眼里容不得沙子,胸中容不得尘埃。然而他们不知道,海洋之所以博大,恰在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流入海洋的,难道都是纯净的矿泉水?自然是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但正由于这种混杂,海洋才成其为海洋。项羽不懂这个道理,他的失败便是理所当然了。

[1] 补注:此处有争议。
扣在刘邦头上的“无赖”帽子,语出《史记·高祖本纪》。汉九年,未央宫成,刘邦对其父云:“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可见,刘父说刘邦“无赖”,是事实。
有读者认为,此处之“无赖”,是“无所依赖”之意。因为刘邦其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没有“赖以为生”的职业或手艺,故谓之“无赖”。据此,他们认为我的说法是“以今解古”,属于“硬伤”。
其实,无赖还可以理解为“才无可恃”,例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刘宋裴骃《集解》引张晏注。何况“始大人常以臣无赖”句下,《集解》亦引晋灼注云:“或曰江淮之间谓小儿多诈狡猾为‘无赖’。”可见“无赖”一词,并非只有“无所依赖”一解;古人之所谓“无赖”,也有“地痞流氓”的意思。
实际上,以上三种解释对刘邦都很合适。他少时既没有正当职业(无所依赖),又没有手艺才能(才无可恃),还有些厚颜无耻(多诈狡猾)。谓之“无赖”,应无问题。

[2] 补注:此处标点有误。
李蓬勃先生指出,在古汉语中,去,是离开的意思,而不是前往。比如“去长安”,古义是“离开长安”。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断句为“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容易造成误解,以为是说他“学书不成,又去学剑”。其实项羽是“学书不成,就放弃了;后来学剑,也没学成”。因此,《史记》这段话,应断句为“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中华书局标点有误;我照录,也错了。 P5gwp0WuVTOtEPHuKOBivZ60Uo8WM284Nn8zeKfFeLQt24Z4hpovQsu4ABzlED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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