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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论悦耳

“悦耳”是我提到的三个特征中的最后一个,在你看来,无论它是否重要,它必须依赖你耳朵的敏感度。许多读者和不少令人钦佩的作家都缺乏这种品质。我们知道,诗人总是喜欢使用头韵,他们相信声音的重复会产生一种美的效果。我不认为这个规律适用于散文写作。在我看来,在散文中头韵的使用应该只有一个特殊的原因。要是滥用的话,根本体现不出美感。但它滥用的情况又十分普遍,以至于人们只能假设它的声音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觉得反感。许多没有这种负担的作家会把两个押韵的词放在一起,把一个长得可怕的形容词和一个长得可怕的名词放在一起使用,或者在一个词的结尾和另一个词的开始之间加上一个读起来能把下巴扭歪的辅音连词。这些都是微不足道且显而易见的例子。我提到它们只是为了证明,如果细心的作家能做这样的事情,那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耳朵。单词也是有重量、声音和外观的。只有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你才能写出一个好看又好听的句子。

我读过很多关于英语散文的书,但发现很难从中受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都含糊其词,过于理论化,而且经常破口大骂。但福勒 的《英语用法词典》绝非如此,这是一部很有价值的作品。不管你写得多好,读此书都能受益。这本书读起来生动形象。福勒喜欢简单、直率和常理,他对自命不凡没有耐心。他有一种良好的感觉,即习语是语言的支柱,他最看重生动形象的用词。他不是逻辑的盲目崇拜者,他愿意在语法的严格要求框架下给予用法以优先权。英语语法很难,很少有作家能避免在语法上犯错误。例如,亨利·詹姆斯这样细心的作家有时也会写出根本不合语法的句子,以至于要是校长在学生的文章中发现这样的错误,会理所当然地感到愤怒。了解语法是必要的,写得合乎语法总比不合乎语法好,但最好记住,语法只不过是约定好的语言公式。用法才是唯一的磨刀石。我更喜欢简单而不做作的短语,而不是符合语法的短语。法语和英语的区别之一是,在法语中,你可以完全自然地使用语法,但在英语中却不一定。英语写作时会遇到一个难题,人的声音主导了印刷单词的外观。我对风格问题进行了大量思考,并付出了巨大努力。我自己写的东西里很少有我认为无须改进的一页,更多的情况是就算我不满意,也只能到此为止,因为就算我再竭尽所能,也无法写得更好了。我不能像约翰逊对蒲柏所说的那样来评价自己:“他从来没有因为漠不关心而放过一个错误,也没有因为绝望而放弃。”我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就只能尽我所能写作。

但福勒的耳朵也不好使。他没有意识到,有时简洁会让位于悦耳。在我看来,当一个牵强、过时甚至略显浮夸的词听起来比直白、显而易见的词好时,或者当它给句子带来更好的平衡时,不见得就不能用它。但是,我得赶紧补充一句,尽管我认为你可以毫无顾虑地对悦耳做出这种让步,但前提是不会使你的意思产生误解。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写得清晰明了。除了可能显得有些枯燥乏味以外,再没有任何理由能反驳清晰和简洁的重要性了。当你考虑到秃头都比戴一顶七扭八歪的假发好得多时,这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冒的风险了。在追求悦耳的过程中,有一种危险是必须考虑的,那就是它也可能显得很单调。乔治·摩尔开始写作时,他的风格十分糟糕,给你的印象像是他用一支很钝的铅笔在包装纸上写字。但他逐渐发展出了一种非常有音乐性的英语。他学会了用一种朦胧慵懒的感觉去写那些有乐感的句子,这让他非常高兴,且一发不可收。但他也无法再摆脱单调了。这就像海水拍打着海滩上鹅卵石的声音,这种声音如此舒缓,以至于你很快就不再感觉到了;它是如此悦耳,以至于你渴望一些刺耳的声音,渴望一种突然的不和谐来打断这丝般的和谐。我不知道如何防范这种情况。我想,作者最好比读者对无聊更敏感,这样作者就会在读者察觉之前感到厌倦。人们必须时刻注意习惯,当某些韵律太容易出现在笔端时,问问自己,它们是否已经变得机械化了。想要发现一个人习惯用来表达自己的成语在哪里失去了韵味是一件很难的事。正如约翰逊博士所说:“一旦刻意形成了一种风格,以后就很少能完全轻松自由地写作了。”虽然我认为马修·阿诺德的风格适合他的特定目的,但我必须承认,他的举止往往令人恼火。他的风格是他一劳永逸地打造出来的工具,已经不像人手那样机动灵巧,能够自由发挥。

如果你能写得清晰、简洁、悦耳,同时能够生动,那就堪称完美了,你的写作水平会像伏尔泰一样。然而,我们知道追求生动可能多么致命——这可能导致如梅雷迪思般令人厌烦的杂技表演。麦考莱 和卡莱尔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引人注目,但都以失去自然为代价。他们华而不实的效果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他们还破坏了自己的说服力。如果一个人手持铁环,每隔一步就跳进铁环里一下,你是不会相信他会认真犁地的。好的风格不应该表现出任何尝试的迹象,而更应该看起来是一次妙手天成。我认为,在当下的法国,没有人比科莱特写得更好了,她的表达如此轻松从容,让人感觉她似乎毫不费力。我听说有些钢琴家有一种天生的技巧,大多数演奏家只有不懈努力才能堪堪达到他们的水平,我愿意相信有些作家也同样幸运,我更倾向把科莱特置于此类人之列。我亲口问过她,听说她不管写什么都会改了又改后,我感到非常惊讶。她告诉我,她经常花一上午的时间才能写一页稿子。但如何获得轻松的效果,这个过程并不重要。对我而言,如果我真的达到了这种效果,那只能是通过艰苦的努力。我那贫乏的天赋很少能给我提供一个恰当而不牵强或司空见惯的表达方式。 f0l79DwlVfF3DbbKN5t++CbatHmeCYGUr9T3vjciXEr+fUlWC0k7UX2tQWxDF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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