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潜意识认为这种写作违背了我的意愿,还是天生有条不紊的性格使然,导致我把注意力转向了奥古斯都时期 的作家。斯威夫特 [1] 的散文让我着迷。我认定这是一种完美的写作方式,于是我开始像之前对待杰瑞米·泰勒一样研究他。我选择了《木桶的故事》。据说,院长在晚年重读这本书时曾感叹:“我当时可真是天才!”在我看来,他的天才在其他作品中表现得更明显。这是一则不咸不淡的寓言,讽刺十分肤浅。但其行文风格令人钦佩,我无法想象有人能用英语写出更好的句子了。这里没有华丽的句子、奇妙的措辞或夸张的形象,这是一篇真正高品位的散文,自然、谨慎,却又尖锐,没有试图用华丽复杂的辞藻来引人注目。看样子,斯威夫特似乎把第一个想到的单词凑合着就用了,但由于他有一个敏锐且逻辑清晰的大脑,所以它总是正确的,他把它放在了正确的地方。他的句子之所以有力且平衡,是因为他有着细腻的品位。正如我之前所做的那样,我复制了一些段落,然后试着用记忆把它们重新写出来。我试着改变单词或它们的排列顺序。我发现唯一可行的单词就是斯威夫特使用的单词,而他放置这些单词的顺序也是唯一可行的顺序。这是一篇无可挑剔的散文。
但“完美”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很容易变得乏味。斯威夫特的散文就像一条以白杨树为边界的法国运河,缓缓流过一个典雅优美而地势起伏的国家。它宁静的魅力让你满足,但它既不会激发情感,也不会激发想象力。你读着读着,发现有点无聊。因此,尽管你可能很欣赏斯威夫特的敏锐、简洁、自然、不做作,但过一段时间,你会发现自己的注意力会转移,除非你对他的主题特别感兴趣。我想,如果我有时间再来一次,我会像仔细研究斯威夫特的散文一样去研究德莱顿 的散文。可惜的是,我是在失去了花费那么多工夫刻苦钻研的精神后,才了解到他的作品的。德莱顿的散文很有意思,它既没有斯威夫特的完美,也没有艾迪生的轻松优雅,但它有一种春天般的欢乐,一种轻松的闲聊家常的感觉,一种愉快的情感流露,令人着迷。德莱顿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诗人,但人们并不普遍认为他具有抒情的品质。奇怪的是,在他柔和的散文中散发出来的却正是这种特质。在英国,以前从未有人这样写过散文。在他之后,也很少有人这样写。德莱顿在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绽放光芒,他骨子里有着詹姆斯一世的力量感和巴洛克式的厚重感,在他从法语中学到的灵活而有教养的韵律的影响下,他把它变成了一种工具,不仅适合庄严的主题,而且可以表达瞬息之间的轻松思考。他是洛可可风格的第一位艺术家。如果斯威夫特让你想起了一条法国运河,德莱顿便会让你回忆起一条英国河流,它欢快地绕过山丘,安静地穿过繁忙的城镇和环抱的村庄,现在停在一个壮阔的河段,然后气势磅礴地流经一片林野乡间。它鲜活、多变、随风飘动,带着英国那种令人愉快的户外露天气味。
我下的功夫自然对我大有裨益。我写得更好了,但仍然不够,还是太僵硬刻意,我试图在句子中加入一种模式,可到头来发现根本看不出什么模式。我极力注意自己的措辞,却没有意识到十八世纪初看来自然的语序,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却成了异类。我试图以斯威夫特的方式写作,结果根本不可能达成那种既自然又精准的效果,而这正是我非常钦佩他的地方。然后我写了很多剧本,专注对话的创作。直到五年过去后,我才重新开始写小说。到那时,我再也没有成为一名文体大家的雄心壮志了。我把所有关于优秀写作的想法都放在了一边。我想以一种尽可能朴实无华的方式写作,不带任何语言修饰。我有太多话要说,我浪费不起哪怕一个字。我只想陈述事实。开始的时候,我就给自己定了个根本不可能达成的目标:写作的时候不用一个形容词。我想,如果你能找到确切的词汇,其限定的描述词就可以省去了。按照我的想象,我的书看起来会像一封非常长的电报,为了经济起见,只有把每一个不必要的单词都删掉,才能让意思变得清晰。自从我校正校样后,我就再也没有读过它,也不知道我离完成目标有多近。我的印象是,现在我写的比以前写的任何东西都更自然。但我确信这本书绝对漏洞百出,而且我敢说里面有很多语法错误。
从那以后,我写了很多其他的书。尽管我停止了对老一辈大师们整体系统的学习(因为我实在是力不从心),但还是不断努力,努力写得更好。我发现了自己的局限性,在我看来,唯一明智的事情就是尽我所能做到最好。我知道我没有抒情的天赋。我的词汇量很少,就算我再去想办法扩大词汇量,也只是收效甚微。我几乎没有隐喻的才能。我很少想到新颖而引人注目的比喻,并且天马行空的诗意和强而有力的想象力也都不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很羡慕别人能在作品中把这些东西信手拈来,正如我佩服他们牵强的比喻和不同寻常但极具暗示的语言一样,他们用这种语言来掩饰自己的思想,但我自己的创作从未给我带来这样的效果。另外,我有敏锐的观察力,在我看来,我可以看到很多其他人错过的东西。我可以清楚地用文字表达出我所看到的东西。我有一种逻辑感,即使对丰富和奇妙的文字没有强烈的感觉,但无论如何,我都能生动地欣赏它们的声音。我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写得像我希望的那样好,但我想,只要刻苦练习,不断训练,我还是能在天赋缺陷的影响范围下,做到自己的极致的。经过思考,我觉得我必须以清晰、简洁和悦耳为目标,我把这三种品质按我赋予它们的重要性进行了排序。
[1] 即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英国作家、政治家,代表作有《格列佛游记》( Gulliver's Travels )、《木桶的故事》( A Tale of a Tub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