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历经多年打造、重点推出的一档普法栏目,通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讲述案例故事、分析法律规定、诠释法理精神,受到全国观众喜爱,是央视三十大品牌栏目之一。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成立后,励精图治,推陈出新,《法律讲堂》栏目得以保留并焕发出新的生机。近年来,广东省律师协会为《法律讲堂》栏目选拔、输送了 10 多位律师主讲人,均已成长为普法能手和行业骨干。刘春晓、汪洋、钟铁蕙、南芳、李桐样、莫国栋、孙敏、李捧玉 8 位律师经过央视的锻造和淬炼,登上荧屏,成功播出了不少节目,为普法作出了贡献,为广东律师赢得了赞誉。节目案例达到一定数量和条件,才可以结集成书。蒙栏目组厚爱,专门将广东省 8 位律师主讲的刑事案例梳理汇总,并精心挑选了 40 期节目稿件结集出版,命名为《问刑越界者》。让节目成果转化成可阅读的书籍,形成更大范围的再传播,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成果。这个成果是总台的,也是广东律师行业的,可喜可贺!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律师在法律宣讲和释疑这件事情上,有着天然的职责和优势。《法律讲堂》无疑为律师提供了一个高规格的普法平台。《法律讲堂》的节目形态看似简单,却能牢牢抓住观众的心。法律条文高度抽象,甚至显得冰冷,但通过讲故事的形式娓娓道来,就能引人入胜。故事讲到节骨眼儿上再引出法律知识点,可达到深入浅出的普法效果,这大概是《法律讲堂》受到广大老百姓持续喜爱的根本原因。当然,要把故事讲好,殊非易事。浏览了本书的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感受到主讲人在字里行间付出的心血。刘春晓讲的《想挣大钱入歧途》等案例涉及绑架罪、抢劫罪、共同犯罪中的概括故意、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窝藏罪等,幽默而不失精准;汪洋讲的《变美元的“神奇药水”》等案例,涉及诈骗罪名和属地管辖权、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激情犯罪等,干脆而洗练;钟铁蕙讲的《血染的火车票》等涉及保险诈骗罪、窝藏罪、诉讼中止、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等,温婉中透着睿智;南芳讲的《一个电话引发的惨剧》等案例涉及放火式的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犯罪手段、窝藏罪、自首不从宽处罚的情形等,专业而清晰;李桐样讲的《有人要砍掉我的手》等案例,涉及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滥用职权罪、雇凶杀人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专业又不失文艺范儿;莫国栋讲的《拍完婚纱照之后》等案例涉及自首的认定、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盗窃罪与抢劫罪的转化等;孙敏讲的《好友打死我丈夫》等案例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借钱赌博、诈骗罪的认定;李捧玉讲的《600 万元空降债务》涉及伪造证据、恶意串通等,都各有风格,也都紧贴百姓生活。相信这些案例付梓出版后,会像蒲公英一样把法治的种子撒播得更远。
在普法这件事情上,我也颇有些心得。自 2018 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每年“两会”后我都积极参与普法宣讲,先后为省人大、省直机关、各地市及各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宣讲宪法 40 场,宣讲民法典 70 场,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27 场,线上线下受众 62 万余人次。我非常乐于与广大律师同行不断用心感悟和探寻法治的内在机制,致力于增强法律的解释力、穿透力、感染力。亚里士多德经典论述认为,“法治就是良好的法律与普遍的服从”。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共同构建,普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律师肩负着重要而光荣的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法治体系是法律制定和法治实施、监督、保障的有机统一,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有机统一。我们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律师普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今年 2 月,《法律讲堂》栏目组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到韶关市乳源县东坪镇开展走基层普法宣讲活动。钟铁蕙律师现场再现了今年春节《法律讲堂》特别节目,通过讲述两个取材于现实生活的案例,聚焦家庭教育中的法律问题,现场群众听得入神走心;刘春晓律师结合案例故事,讲述了如何“法眼金睛”防诈骗,通过与现场群众风趣互动,帮助大家认清诈骗案发案规律和常用手段,以案说法,增强了群众的反诈意识、防骗技巧。现场干部群众表示,非常欢迎这样的普法活动走到村镇里。瑶族群众纷纷表示,央视《法律讲堂》将法律送到百姓身边,接地气,得民心,非常喜欢这样的普法活动!《法律讲堂》主讲人走基层普法宣讲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针,践行全民普法责任,拓展社会服务水平的一次重要尝试。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我想,《问刑越界者》的出版,必将有利于《法律讲堂》更深入地走到群众中去,也必将有利于广东律师把法律讲到人心的殿堂。
肖胜方
2023 年 4 月 23 日
(序言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