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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率

一、适用税率的基本规定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20%企业所得税。

二、优惠税率

(一)小型微利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率调整见第三篇第三章。

(二)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kQnX22x7vrX5Ba2AnzKmuWfQM+eiGGNGWJ0ijDtxpFpTCu3jhJo2Fp3GGM6x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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