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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结婚证

主讲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 霞

李 霞

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书记官处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2000—2010 年,兼职秦皇岛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近年来,主持国家、省、市级大型文艺演出一百多场,并多次担任外事办英文主持。2010 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栏目的节目录制,获周亚军。2015 年,获全国法院系统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优秀奖,河北省法院系统演讲比赛一等奖,全国法院系统演讲比赛三等奖。2016—2019 年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工作,并先后参与《执行法官》《阳光法庭》《特别追踪》《马锡五》等影视剧的拍摄。

5 月的一天,民政局大厅里,突然传来一阵哭声。只见一个 30 多岁的女人蹲在墙角,一边哭泣一边自言自语:“这婚为啥就离不了啊!”女人身旁站着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男人。男人一脸冷漠,并未理会号啕大哭的女人。

很快,工作人员上前询问情况。女人止住哭声,说:“都已经来了三次了,可你们还是不给我们办离婚,到底该怎么办啊……”

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女人离不了婚呢?

原来,女人名叫刘丽芸。15 年前,22 岁的刘丽芸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一岁的许磊。介绍人说,许磊是个苦命的孩子,从小就没了父母,是姨妈和姨父把他养大的。虽然没读几年书,可许磊脑袋瓜灵活,在镇上开了间理发店,平时还做点小生意,是个靠谱的男人。

在介绍人的撮合下,刘丽芸开始跟许磊试着交往。接触中刘丽芸发现,许磊的确如介绍人所说的精明能干,对自己也很细心体贴。相处两个月后,许磊就把刘丽芸带到了自己的姨妈和姨父面前。

见到刘丽芸后,姨妈热情地拉着刘丽芸的手唠起了家常,还对许磊说:“大鹏啊,你可真是好福气,能遇到小芸这么好的姑娘。”

“大鹏?”刘丽芸疑惑地看着许磊,“你不是叫许磊吗?”

“哦,那个,我小名叫大鹏。”许磊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从姨妈家出来,刘丽芸隐约感到许磊有些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是怎么回事。刘丽芸注意到,说话的时候,许磊一直躲避自己的眼睛。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同居住到了一起,刘丽芸开始有意观察许磊的言行。没想到,刘丽芸还真的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许磊经常说梦话,而且总是会在睡梦中惊醒。

有一天深夜,熟睡的许磊大声喊道:“不是我,不是我……”刘丽芸被许磊吵醒,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许磊正满头大汗地呆坐在床上。刘丽芸赶忙问道:“许磊,你这是怎么了?”

惊魂未定的许磊目光呆滞地说道:“哦,没什么,做噩梦了。”

像这样在噩梦中惊醒的情况,许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刘丽芸不明白,为什么许磊总会做噩梦,难道他真的有什么事瞒着自己吗?可除此之外,许磊也没什么异常。一番观察下来,刘丽芸并没有新的发现。

刘丽芸心想,也许是自己太敏感了,两个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彼此信任。所以从那以后,刘丽芸再没对许磊起过疑心。

一转眼,两人已经恋爱一年了。刘丽芸满心欢喜地等着许磊跟自己提亲,可许磊却迟迟没有结婚的意向。

终于有一天,刘丽芸坐不住了,她把许磊叫到跟前,问道:“许磊,你觉得我对你咋样?”许磊说:“挺好的呀。”

“那你想不想娶我做媳妇?”

“当然想啊,我做梦都想跟你结婚。”

“那你为啥不跟我家提亲?”

“我……我这不是还没挣到钱吗,等我有了钱,盖了新房,到时候风风光光地把你娶进门。”

“你没钱,我不嫌弃你,只要你不骗我、对我好就行。”

听到刘丽芸这么说,许磊感动得眼泪汪汪,发誓说一定会用尽全力对刘丽芸好。很快,许磊便给刘丽芸带来了惊喜。

一天晚上 7 点多,刘丽芸下班回到家中,见许磊已摆好了酒菜,坐在桌边等着刘丽芸回家。桌上的一块红布下,似乎盖着什么东西。刘丽芸迟疑地走上前去,问道:“这是啥?”

“你掀开看看。”许磊笑道。

刘丽芸轻轻地揭开了那块红布,下面整齐地摆放着户口本、身份证,还有村民委员会给许磊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没等刘丽芸回过神儿来,许磊已经走到刘丽芸身边,从身后掏出了一枚精美的戒指,深情地对刘丽芸说:“小芸,不用怀疑,我对你的感情都是真的。今天,我把你想要的都带来了,只要你愿意,明天一早咱们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一番诚恳的表白,让刘丽芸激动地倒在了许磊的怀中。

领证之后,两人的感情更加甜蜜,他们想选个吉利的日子,风风光光地办一场婚礼。刘丽芸对未来也是满怀憧憬,她想就这样跟许磊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可这幸福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就被一场意外打破了。

一天深夜,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刘丽芸把门打开一看,只见几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出现在了她的面前。他们走进屋内,给许磊戴上了冰冷的手铐。

刘丽芸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傻了。当她听到警察问许磊是不是叫谢鹏时,刘丽芸坚信是警察抓错人了,忙说道:“警察同志,我爱人名叫许磊,不叫谢鹏,你们这是搞错了啊。”

“抓没抓错,你让他自己说。”此时的许磊没有任何抗拒,只是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

“许磊,你说话啊,你告诉警察,他们抓错人了,你快说啊。”刘丽芸急得哭出了声,可任凭刘丽芸怎么推搡,许磊就是不作声,只剩下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就在警察准备将许磊带出家门的那一刻,他回过头“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刘丽芸说:“小芸,我……我对不起你。”

丈夫被警察带走后,刘丽芸呆坐在屋里,许久都缓不过神儿来,她一遍又一遍地掐着自己,对自己说:“快醒醒,快醒醒,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可残酷的现实就摆在眼前,她清楚地记得警察对她说的话:“谢鹏,涉嫌故意杀人。”

刘丽芸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件事,她不相信与自己同床共枕的人,竟然是杀人逃犯。而此刻,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丈夫总是在睡梦中惊醒,原来他一直都在欺骗自己。很快,刘丽芸便得知了丈夫这些年隐瞒的真相。

丈夫许磊的真名叫谢鹏,让谢鹏悔不当初的事情,发生在他跟刘丽芸相识的两年前。

谢鹏的父母在他还小的时候,就相继得病去世,这些年他一直跟着叔父生活。因为成绩不好,谢鹏早早辍了学,在社会上游荡。有一年,21 岁的谢鹏因琐事与人发生口角,情急之下他用刀将人捅伤,然后就逃离了现场。不幸的是,被害人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不治身亡。案发后,年纪轻轻的谢鹏吓坏了,他不敢去投案自首,便潜逃到了相隔千里之外的姨妈家。

自从父母去世后,谢鹏和姨妈家基本上断了联系。所以一见到谢鹏,姨父姨妈便非常怜爱这个孩子,让他留下来一起生活。

谢鹏隐瞒了自己犯案的事情,他对姨妈说,自己在老家做生意赔了钱,所以想换个地方闯荡,等混出个模样后再回去。

谢鹏的姨父和姨妈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村人,家里只有一个傻儿子,名字就叫“许磊”。听姨父说,许磊小时候不慎从房顶摔落下来,导致大脑受损,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尽管已经 20 多岁了,可许磊的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七八岁的孩子。而且,许磊多半时间都待在屋子里,基本上不怎么出门,村里大多数人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存在。

刚到姨妈家的谢鹏,表现得特别能干,地里的农活被他一个人全包了,不嫌脏不嫌累。姨父和姨妈都觉得,这是老天爷眷顾他们家,把谢鹏送到了他们身边,如果自己的儿子许磊能像谢鹏这样正常该多好啊。

谢鹏不仅勤劳肯干,还特别会说话。一天,他跟姨父和姨妈说:“我哥的情况,我都看在眼里了。反正我爸妈都不在了,如果你们二老不嫌弃,从今往后我就是你们的亲儿子。以后,我给你们养老送终。”

“那敢情好,那敢情好。”听谢鹏这么一说,老两口非常感动,笑中带泪,乐得合不拢嘴。

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份,同时也为了打消村里人的疑虑,谢鹏让姨父和姨妈跟村里人说,自己是他们收养的义子,名字就叫“大鹏”。

就这样,谢鹏隐瞒了自己是杀人逃犯的身份,在姨妈家安顿了下来。

开始的一段时间,谢鹏根本不敢出门,毕竟自己是命案在身的逃犯,为了躲避抓捕,谢鹏尽量不出村子。可总在家里躲着也不是办法。半年后,见风声并没有那么紧,谢鹏便在镇上开了家理发店,对外则自称“许磊”。后来,他认识了刘丽芸。这个温柔贤惠的女孩儿,让谢鹏动了真情。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谢鹏只能先用“许磊”的名字和刘丽芸交往。

面对女朋友刘丽芸结婚的请求,谢鹏没理由拒绝,但心里又七上八下的。自己这身份,怎么可能跟刘丽芸结婚呢?最后走投无路的谢鹏想到了一个“办法”:自己不是一直对外自称“许磊”吗?那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许磊”的身份用到底。

这一天,谢鹏几经周折找人伪造了一张身份证。这张身份证,除了照片是谢鹏本人外,其他信息都是许磊的。做好身份证后,谢鹏又偷拿了姨妈放在抽屉里的户口本。凭着户口本和身份证,他又到村里开具了一份单身证明。就这样,谢鹏用伪造的“许磊”的身份,与刘丽芸领取了“结婚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年,警方一直没有停止对谢鹏杀人案的调查和追踪。在查到谢鹏的行踪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往当地,对其实施了抓捕。

谢鹏被抓后,刘丽芸想尽办法要求与谢鹏见面。可谢鹏犯的是故意杀人罪,是重刑犯,自从谢鹏被警察带走后,两人就再没见过面。就这样等啊、盼啊,刘丽芸最终等来的是谢鹏被判处死刑的消息。

尽管有所准备,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刘丽芸还是一下子瘫坐在了地上,两行热泪顺着眼角无声地流下。

谢鹏曾在狱中给刘丽芸写过一封信,在信中,他这样说道:“小芸,这时你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是谁,也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我不知道该怎样跟你解释,我很后悔有过去那样一段经历。如果能让时间倒流,能让命运改变,我愿永远和你在一起,永不分离。请原谅我……”

事后,每次读到这封信,刘丽芸都会痛哭流涕。她说,尽管谢鹏隐瞒了真相,但她不怪他,因为他们彼此相爱。可谢鹏杀了人、犯了法,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谢鹏被执行死刑后,刘丽芸用了几年的时间才逐渐从伤痛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生活还要继续,后来,刘丽芸在朋友和家人的撮合下,与一个名叫丁城的男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生下了他们的孩子。

对于之前的经历,刘丽芸一五一十地向丁城做了交代。但因为刘丽芸与谢鹏之间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所以她一直无法与现任丈夫登记结婚,孩子也上不了户口,更是无法入学。这让刘丽芸整夜睡不好觉。

刘丽芸认为,只有与谢鹏离婚,自己才能光明正大地跟丁城结婚。而事实上,刘丽芸也曾多次来到民政局,要求跟“许磊”也就是谢鹏离婚,但是都没有成功。

第一次,当她说明来意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态度坚决地说道:“结婚和离婚都是两个人的事情,你听说过一个人来民政局办离婚的吗?”是啊,一个人跑到民政局,这婚肯定离不成。可是,跟自己登记结婚的谢鹏已经被执行死刑了,那是不是把真正的许磊找来就行了呢?

几天后,刘丽芸带着真许磊,来到了民政局,同样要求跟许磊协议离婚。当俩人把离婚协议递到工作人员面前的时候,却再次被告知,这婚还是离不了。工作人员说:“你自己看看照片,当初跟你结婚的许磊,跟眼前的许磊是同一个人吗?”

这时刘丽芸急了,说:“同志,这是真的许磊,跟我结婚那个是……是假的……”

工作人员显然不懂刘丽芸在说什么,回答道:“我们不管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既然你要跟结婚证上的许磊离婚,那就得让他本人来。”

刘丽芸顿时哑口无言,因为她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工作人员解释。想到自己至今还无法跟丁城成为合法夫妻,孩子也因此上不了学,刘丽芸觉得,这一切都是她的错。感觉走投无路的她,蹲在民政局大厅“呜呜”地哭了起来,这也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平复情绪后,刘丽芸才一五一十地把这件事情跟大家说了出来。

听完刘丽芸的叙述,大家都觉得这件事的确比较特殊。这时,有人提议:“你丈夫谢鹏虽然死了,可这许磊活着啊,你可以用许磊的名义起诉,把这张结婚证撤销。”

“对啊,这是个好主意!结婚证上虽然不是许磊的照片,可身份证号是许磊的,法院应该会解决吧。”大家的建议让刘丽芸看到了希望,她擦去眼角的泪水,连声道谢。

就这样,以许磊为原告,民政局为被告,刘丽芸为第三人的撤销婚姻登记一案,分到了主办行政案件的陈法官手里。

了解全部案情后,陈法官认为,由于谢鹏的冒名行为才导致了后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本案虽然是以许磊的名义起诉的,但比许磊更想解决问题的是刘丽芸。

法庭上,原告许磊及代理人认为去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的,根本就不是法庭上的原告许磊,是案外人谢鹏冒用了许磊的身份,骗取了结婚证,照片和手印也都不是许磊的。他们认为是民政局的工作失误,导致真正的许磊“被结婚”,所以,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这张错误的结婚证。

对此,被告民政局答辩说,许磊与刘丽芸在结婚登记时,向民政局出具了户口本、身份证及村民委员会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在相关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民政局给俩人颁发了结婚证。他们尽到了审查义务,也是依照法律规定给俩人办理的结婚证。为此,被告民政局一方向法庭提交了一组证据材料。在这份证据材料里,有“许磊”和刘丽芸的身份信息、俩人的照片及捺过手印的结婚登记申请书。

这时,陈法官向刘丽芸确认:“当年跟你登记结婚的人,是原告席上的许磊吗?”刘丽芸看了看许磊,说道:“不是他,跟我结婚的那个人,真名叫谢鹏,已经死了。”

由于谢鹏的谎言和欺骗,导致了这一纸婚约的存在,而由此带来的麻烦也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难度。看来,眼下需要对真假许磊的身份进行确认。休庭后,陈法官与同事一起前往当年侦办谢鹏故意杀人案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因为一张特殊的“结婚证”,这份尘封多年的刑事卷宗再次被打开。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材料,谢鹏当年确实因故意杀人潜逃而被通缉。卷宗里,谢鹏的照片与结婚证上“许磊”的照片一模一样。

为了进一步核实,法官又来到了谢鹏被判处死刑的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情况。

在翻阅卷宗的时候,陈法官看到了谢鹏的一份供述材料,这是一份谢鹏的笔录,他在笔录中说:“我叫谢鹏,‘许磊’是我的化名,我的妻子名叫刘丽芸。”同时,陈法官注意到,谢鹏在被执行死刑前的照片,与其冒用“许磊”身份证的照片及结婚证上的照片,都证明谢鹏就是与刘丽芸结婚的“许磊”。

经过调查,案情已水落石出。可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呢?

再次翻阅卷宗时,陈法官注意到,本案原告许磊的诉讼请求是“撤销民政局 2000 年 12 月 21 日作出的结婚登记证”。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

而本案中,“结婚登记”这个行政行为发生在十多年前,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个案子早已超过了起诉期限。

如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真正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不但真正的许磊“被结婚”,刘丽芸的孩子上不了户口,而且最关键的是,刘丽芸在没有与“许磊”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同居生子,其行为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这自然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这时,陈法官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从“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角度入手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官解案 >>>

陈法官认为,婚姻登记确认的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申请结婚登记的人应当也必须要提交本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不仅有违社会伦理,也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谢鹏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违背了婚姻登记时的“诚实、信用”原则。那么,这段婚姻关系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而民政局这边,由于当时的客观条件限制,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发现谢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他们按规定办事,作出结婚登记的行为看上去没有过错。但由于当初谢鹏提交的并不是他本人的身份信息,这才导致民政局作出的结婚登记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陈法官认为,将民政局的登记行为认定为无效,无疑会从源头上帮助许磊和刘丽芸解决根本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请求撤销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行为无效的,应当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

综合全案,最后,陈法官作出了“确认被告民政局对‘许磊’、刘丽芸作出的结婚登记行为无效”的判决。

民政局没有审查出谢鹏使用了伪造的身份信息,难道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吗?

其实,婚姻登记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确负有审查义务,但这种义务一般多为“形式审查”,也就是审查双方证件是否齐全,填写表格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等。而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证件真伪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要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

拿到判决书后的刘丽芸激动不已,一场错误了近 20 年的婚姻关系终于被确认无效,刘丽芸也因此恢复了单身。

一个月后,她与现任丈夫丁城再次走进民政局。这一次,她领到的是一张合法、有效的结婚证。很快,刘丽芸也为孩子上了户口。看到儿子背起小书包、蹦蹦跳跳跑进校园的画面,刘丽芸长舒了一口气。

法官点评

综观全案,谢鹏害人性命,之后却选择了逃避与欺骗,他冒用他人身份,妄图过上妻儿两全的幸福生活,结果被千里追逃,接受审判。他的行为,不仅是对死者家属的沉重打击,而且也伤害了身边爱他的人。一步错,步步错。他不断编织的谎言,给刘丽芸和无辜的许磊带来了无尽烦恼。而刘丽芸几经周折,领到了这张“特殊的结婚证”,也让我们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与温度。 u1QF3ebU4FASFyVBXtHRXJDIENceEYR7MKrdqEmANsaq/Dl1AmA5NSJIrFF1y/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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