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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掉的罪恶

主讲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任莉华

任莉华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自1997 年 9 月开始从事少年法庭工作,长期从事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在 20 余年的工作生涯中,荣立三等功五次;多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并荣获“廉政信用评价优秀个人”称号。2000 年,曾代表全国法院系统在人民大会堂做了题为“托起明天的太阳”的主题发言,宣传少年审判事业的进步。2014 年 11 月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一天午后,在北方某乡村的一处院落前,一个男人鬼鬼祟祟地朝里张望着。看到有过路的人,他就赶紧转过头,等人家走了,他就继续朝院子里看。好几次,他想伸手推门,但又作罢。就这样犹犹豫豫地过了大半晌,终于,有个老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俩人四目相对,男人的眼泪忽然扑簌簌地滚落下来,随即双膝一软,跪在老人面前。

这个男人是谁?他和老人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突然给老人下跪?这一切,还要从一起盗窃案说起。

这个男人名叫张昆。18 年前的一天,年仅 20 岁的张昆正在街上闲逛时,碰到了儿时的伙伴王山。两个人从小就认识,小学、中学都是在同一个学校上的,后来因为王山家搬到了很远的城南边,他们才失去了联系。这次相逢,哥俩一见如故,当天晚上就在一个小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

酒足饭饱之后,俩人还相约着过几天再见面,张昆说:“咱们哥俩这么长时间才见面,吃这一顿哪够啊!我家里还存着一些好酒,等过两天咱们再出去喝一顿!”王山以前就知道,张昆从小在家就是说一不二的主儿,父母很宠他。一想到跟着张昆可以白吃白喝,王山便连忙答应下来。

此后,俩人便经常厮混在一起,成了歌厅、网吧的常客。为了方便晚上出来玩,他们干脆都从家里搬了出来,一起合租了房子。

由于张昆时常带着王山和自己的一些酒肉朋友聚会,日子久了,也开始有些入不敷出。尤其是俩人租了房子以后,开销太大,张昆渐渐连房租都付不起了。在几次被房东催租之后,张昆和王山开始琢磨干点什么,以解燃眉之急。但无奈,外面招工的不是有学历要求,就是有技术要求。对于只有初中文凭又没有什么技能的他们来说,想找个挣钱多、出力少的活儿,根本不可能。

这天,王山过来找张昆,说有条路子能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唯一的要求就是胆子要够大。张昆一听,拍着胸脯说:“要说别的我做不到,要胆量是绝对有的。只要能挣到钱,能解决现在的困难,干啥都行。”

王山见张昆急着挣钱,就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王山曾经在当地的一家钢材厂干过一段时间,前一阵他遇到了以前的工友赵正,他们曾经搭帮干过活,关系不错。现在赵正已经当上了厂里的保安队队长。闲聊中,王山得知,赵正他们最近的安保任务比较重,因为厂里新进了一批特制钢材,这可比普通的钢材值钱多了。王山因此动了歪心思,他想拉着张昆偷点钢材去卖,并且承诺有钱大家赚,这钢材卖出去之后,俩人对半分赃。

王山还说,当初自己就是因为手头缺钱,才偷厂里的钢材边角料去卖,结果被厂里开除了。

说到这儿,王山气不打一处来:“那么大个厂,我们弄点边角料,挣个零花钱,还能调动干活的积极性,怎么就不行了?大会小会上都说要以厂为家,我真把厂当家了,他们又不干了。也怪我倒霉,以前就有人干过,人家就没被抓着。这不,我新交的女朋友小惠,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成天要项链、耳环,还说再不给她买,就跟我分手!”

说到自己的事,王山有一肚子抱怨。他顿了顿,又对张昆说:“要想干这件事,除了胆子大,更需要机智,要懂得随机应变。算了,我就是跟你说说,这事你做不了,没有挣这钱的命。”

张昆听他这么说,着急地问:“什么?你看我不行吗?”

“行不行不是靠说的,得看真本事,到时候你临阵退缩了咋办?”此时,张昆眼前又浮现出跟父母要钱时,他们无奈又失望的眼神,想到家中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他把心一横,拍着胸脯说道:“这世上就没我怕的,不就是偷东西吗?不信咱们就干这一票。”

王山见张昆如此表态,便将已盘算好的事情和盘托出。俩人决定,以看望好朋友的名义去找赵正,顺道和厂里的保安队喝几杯酒,然后见机行事。

王山和张昆商量着,光靠喝酒,那几个保安未必会醉倒,为了万无一失,他们决定再去找点安眠药加到下酒菜里面。虽然以前也偷过东西,但毕竟这次情况不同,王山心里确实有些害怕,所以他提醒张昆,必须得带上点“家伙”防身。张昆觉得王山说得很有道理,于是,他们又去准备了两把刀。天一擦黑,俩人便直奔赵正所在的钢材厂。

值班室里,众人见面,把酒言欢。赵正将三名值班的保安介绍给俩人,王山赶紧跟他们套近乎,随后指着张昆说:“我和我兄弟好久都不见赵正了,这不,听说他在厂里当了队长,我俩就带着酒菜来给他庆贺庆贺。今天兄弟们都在,带来的酒菜咱们一起吃,赵正的兄弟就是我们的兄弟,以后大家都是好哥们儿,有事多帮衬!”王山和张昆不停地敬酒,哄着、劝着,让大家多吃多喝,就这样,在药物和酒精的作用下,不一会儿,几名保安相继趴在了饭桌上。

王山和张昆看着进入梦乡的几名保安,终于舒了一口气。王山说:“你还别说,这药劲儿挺大!”张昆也说:“得亏咱俩事先在家里吃了点东西垫肚子,要真和这几个酒鬼喝起来,轮不到他们趴下,咱俩就先醉倒了!”王山看看四下无人,说道:“看样子,这批钢材应该在后院,我对这儿熟,一会儿你紧跟着我,咱们把钢材拉出去就行,没人能看到!”张昆连连答应:“没问题,不过咱们做完得赶紧走,这几个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醒了,要真让他们看见就坏事儿了。”

俩人离开值班室没多远,张昆对王山说:“我觉得咱们应该把值班室的门从外面给锁上,这样就算有人醒了,一时半会儿也出不来。”

王山一听,觉得有道理,便同张昆一起返回值班室。没想到,就在张昆准备锁门时,忽然听到值班室里好像有动静。张昆赶紧转身拉住王山,低声说道:“完了,好像有人醒了!”王山吓了一跳,俩人赶紧猫腰躲在了门口。只见一名保安扶着墙站着,身体还有些摇晃,说道:“谁?谁在那儿?是王哥和张哥吗……”说着,就要去喊醒其他人。

眼瞅着要被发现了,张昆小声说道:“他看到我们了,要不这事就算了吧。”王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当初是怎么说的,咱们再找机会可就难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而且他已经发现我们了,谁挡咱们的财路谁就别想活,先把他控制住再说。”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王山掏出了怀里的刀,借着酒劲,冲进了屋里。保安见王山拿着刀,赶紧喊人,并与王山缠斗在一起。打斗之中,王山将那名保安按倒在地,随后掏出尖刀扎向了对方。此时的张昆也吓蒙了,他顾不上许多,也从怀里掏出刀,朝着已经倒地的保安身上砍去。

这时,旁边又有人迷迷糊糊地醒了,王山和张昆哪里还顾得上偷钢材,迅速逃离了钢材厂。回到出租屋,俩人惊魂未定。他们商量好今后不再联系,随后匆忙收拾行李,各奔东西:张昆选择南下逃亡,而王山则逃回了老家。

案发后,王山在自己的老家被警方抓获。落网后,王山如实供述自己和张昆如何预谋盗窃、如何着手准备等。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王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张昆则一直在逃,此后的 18 年里音信全无。

那么,张昆到底逃到了哪里?既然他都已经逃了 18 年,如今为什么又选择回来呢?

原来,事发之后,张昆害怕得不得了,他不敢回家,就像没头苍蝇似的,四处逃窜。他有时搭个黑车,连去哪里都不知道。没钱了就打短工,没地方住就睡路边、地下通道,风吹雨淋,酷暑严寒,张昆每天都在惊恐中度过。每次一听到警车的声音,张昆就马上藏起来,生怕被人发现。

由于不敢用身份证,张昆从来不能正经地找个工作,这些年里,他去过很多地方,但都待不久。因为害怕,这么多年他从来不敢关灯睡觉,闭上眼睛,脑子里就是案发那晚发生的事情,每次惊醒后都彻夜难眠。为了减轻折磨,他拼命干活、拼命喝酒,但是都没有用。他悔呀,悔不该跟着王山去偷窃;他恨呀,恨自己不走正路,将大好年华浪费在了逃亡路上。除了悔恨,他还越来越思念家乡的父母,曾多次试图和父母联系,却又怕连累世上唯一的亲人。终于,在逃亡 16 年后的一个新年,看着窗外合家团圆的热闹喜庆场景,他哭了。有家不能回、东躲西藏的日子,他再也忍受不了了。他暗暗做了决定,先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然后就去自首。

可要想回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他不能坐车,不能在见父母之前暴露自己。因此,他选择了走路,足足走了两年多。

这天,张昆终于站在了家门口,也就是开头的那一幕。开门的正是张昆的父亲,如今的张父已消瘦憔悴,满脸皱纹,身体佝偻。门口这个衣衫褴褛、胡子拉碴的人“扑通”一下跪在了他面前。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这是……张昆?真的是自己的儿子张昆!

虽然已经过了十几年,但是自己的儿子他还是能认得出来。张父赶忙将张昆拉入院里,老泪纵横地问道:“儿子,这么多年,你到底去哪儿了啊?!”

坐在院子里,张昆感觉到周围的一切熟悉而又陌生,眼前这个两鬓斑白的老人,哪里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父亲啊!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张昆竟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终于他开口问父亲:“爸,我妈呢?这十几年我就想见见你和我妈,见到你们还好,我就去自首,也算是了了心愿……”话未说完,张昆扭头便看到墙上挂着母亲的遗像,他泣不成声。

张父告诉张昆,18 年前,在知道儿子张昆犯案后,张母的身体就垮掉了,住院没多长时间就去世了。家里出了这种事,张父也不愿再和亲友联系,便一人独居在这间老房子里,为的就是在有生之年等儿子张昆回来。张昆听完,早已痛不欲生,母亲的去世就是因为自己啊!张昆抱着父亲痛哭了一场,然后在父亲的陪同下,前往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因为事实清楚,很快检察机关便以抢劫罪指控张昆,并向法院提起公诉。与此同时,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为本案的被害人遇害时年仅 17 周岁,因此,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李法官承办。李法官翻阅卷宗后沉思,张昆逃跑了 18 年,如今能主动投案,也算是对被害人的一种告慰了。不过案发时,被告人张昆刚成年不久,怎么就走上歧途了呢?就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张昆家属又是什么态度呢?

于是,李法官拨通了张父的电话,约他到法院谈一谈。来到法院,张父话未出口,就已经泪流满面。从其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李法官还了解到了案件背后的一些情节。

原来,作为家中的独子,父母一直对张昆过分溺爱。张昆小的时候身体弱,父母怕他在幼儿园里受欺负,就设计了一个“靶子游戏”,并告诉张昆:“儿子,如果别人招惹你,你就要打他,而且要打要害部位,打得别人不敢还手,这样才没有人敢欺负你!”

就这样,上学后的张昆沾染上了爱挑事的坏习惯,屡屡和同学打架,对老师的训斥张昆不以为然,左耳进右耳出。有一次,一个同学和张昆发生了口角,放学后被张昆堵在学校门口打得鼻青脸肿。第二天,这个学生的家长到学校来讨说法,但老师对张昆也无可奈何,只能打电话叫家长,而此时的张父张母认为张昆还小,也是一味地袒护:“小孩子的事,就让小孩子自己解决!谁挨打证明谁没本事……”这番话让老师瞠目结舌。

由于四处惹是生非,不好好学习的张昆成绩垫底。为了提高张昆的学习成绩,张昆父母又是找补习班,又是买辅导资料,没少花钱。父母还以物质奖励来激励张昆,没想到张昆拉着父亲来到一家知名的户外用品商店,指明要展示柜里的一辆自行车,并表明只有先买下来自己才会认真学习。张父看到那标签上昂贵的价格吃了一惊,想反悔,张昆就在店里撒泼打滚,引来众人围观。张父失了脸面,怒火中烧,一巴掌打在了张昆的脸上。张昆从小到大基本没怎么挨过打,更别提打脸了。在惊愕和愤怒中,张昆冲出了商店。从此,张昆的学习成绩更是一落千丈,他经常瞒着家里逃课,后来干脆再也不进学校的大门了。

渐渐地,张昆和当地的一些闲杂人员混在了一起,四处游荡、惹是生非。张昆父母后悔不已,却没有办法。他们管不了,也不敢管,因为张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们害怕张昆再做什么过激的事。本以为儿子在外面吃了亏后,肯定会回心转意。结果没想到,张昆竟然去偷东西,并且还杀了人。

了解了张昆的经历后,李法官感慨家长的教育确实很重要。但张昆作案时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根本责任还在自己。

随后,李法官将被害人家属提交的附带民事诉状递给张昆的父亲,面对对方的民事赔偿要求,张父表示,多少钱也换不回人家孩子的命,自己一定会尽力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希望法院能就民事部分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最终,在李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庭前就民事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害人亲属表示撤回民事起诉,并表示谅解。

很快,案件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张昆认可检察院对他犯“抢劫罪”的指控,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不过,张昆本来是怀着盗窃目的前往钢厂的,难道其行为不是由盗窃转化的抢劫吗?检察机关为什么认为本案与盗窃无关,而是具有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呢?另外,与已经判处死刑并缓期执行的王山相比,张昆应该如何量刑呢?

法官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以上八项即属于加重情形。

根据上述定义和规定,再结合本案事实来看,被告人张昆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企图将钢材厂的钢材占为己有),使用下迷药这种手段(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方式,通常是对被害人以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无法反抗),使看管钢材的保安人员陷入昏迷状态,他的这一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中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即抢劫罪)定罪处罚。

从中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规定由盗窃转抢劫的主观恶性轻,应从轻判处。

在庭审快结束时,李法官问张昆:“现在是最后陈述阶段,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张昆低头回答道:“这么多年,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是我的行为让被害人的父母痛不欲生,我认识到了错误,愿意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庭审后,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本案定性为抢劫罪是确定无疑的。至于量刑,合议庭认为,张昆的行为符合抢劫罪中的第五种情形,应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量刑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另外,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也是予以从重处罚考虑的情节之一。但同时,张昆也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投案自首,民事部分调解解决,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综合以上情节,法院对张昆依法作出判决,以其犯有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就这样,在逃亡 18 年后,张昆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官宣判后,张昆也长舒一口气,他结束了自己内心的“漫漫长夜”,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了。可另一边,被害人的父母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

法官点评

案件已经审结了,但留给我们深深的思索。犯案时张昆还很年轻,他本来有大把的机会,未来有无限的可能,却因为自己好逸恶劳、不辨是非,轻而易举地接受了王山的拉拢,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通过深入剖析,张昆年幼时,父母畸形的爱和管教方式不仅对他毫无益处,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过早地步入社会,沾染恶习,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jFN1OO14w0wCqWA2ms4OM0wHJ+l9/oyYucz/5QTYEGOkRghTUwiHdSLZ5unEK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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