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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离婚一场空

主讲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法院 郑 佳

郑 佳

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现就职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法院。2018 年获乌兰察布市法院系统“法官解案”主讲人选拔赛“特等奖”;2017—2019 年获凉城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20 年荣立最高人民法院三等功;2021 年获乌兰察布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李法官刚走进办公室,一阵尖锐的呼救声打破了法院的宁静。李法官从办公室的窗户探出头一瞧,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正躺在楼梯尽头,分外刺眼。李法官迅速跑出去查看情况。

原来,躺在那里的正是李法官所负责案件的当事人——张丽。身怀六甲的她刚刚走出接待室,就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此刻脸色蜡黄,额头上出现了细碎的汗珠,断断续续地发出一阵呻吟。这一幕吓得李法官心里一颤,生怕张丽肚子里的孩子出事。这是张丽的第三个孩子,而她已经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了。

十多年前,张丽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王大伟。张丽在农村长大,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正式工作,但她很聪明,说话做事也干脆利落,长相更不用说,眉清目秀、惹人喜爱。王大伟靠在外地做木工活挣点钱,一直以来都很听母亲的话,是个典型的“乖乖男”。正是张丽年轻、朝气蓬勃的样子,让王大伟对她很有感觉,于是两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觉得彼此都不错,也见了家长。王大伟的父母对张丽非常满意,一心想着尽快抱孙子,于是要求他俩赶快结婚。不久,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了婚礼仪式。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典型的“闪婚”。

结婚之初,两人的生活很甜蜜。张丽在家张罗着种点菜,收入虽不多,但足够自家食用,丈夫王大伟则在周边的城市打工挣钱,夫妻俩的小日子过得还可以。

然而,自打结婚以后,王大伟的母亲就开始絮叨了。母亲告诉王大伟:“儿啊,你要知道,你是一家之主,家里的财政大权只有掌握在你自己手里,在这个家你才有发言权!你挣的钱不要随便给媳妇花,钱花在哪儿,你自己心里要有数。”王大伟可是出了名的听母亲话,这下好了,母亲的话在王大伟的心里生根发芽。之后,王大伟每次外出打工,临走前就只给妻子留二三百元钱,并嘱咐张丽说:“你也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平时你就去妈那里吃饭,咱家钱也不多,你自己盘算着花吧,我很快就回来了。”可王大伟往往一走就是好几个月,其间也从来不会问问妻子缺什么,钱够不够花。可见,张丽的日子过得分外拮据。

尽管生活不尽如人意,但张丽也慢慢觉得该要个孩子了,这样自己也不会那么孤独。况且结婚不久后,婆婆就开始催促他们要孩子。于是一年后,夫妻俩生育了第一个孩子,也就是他们的大女儿。尽管公公婆婆一心想要个大胖孙子,但想着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村里许多人又都养育着好几个孩子,以后还有机会,所以他们对儿媳妇张丽的态度还算不错,一边帮忙照顾张丽和大孙女,一边和张丽说:“丽丽啊,等你身体好了,你俩一定要再生个儿子,这样才算完美。”

按照父母的意愿,张丽又生了第二个孩子。本以为第二个孩子可能是个男孩,可还是个女孩。二女儿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不再是欢乐,而是无尽的烦恼。王大伟父母一心期待的“儿女成双”终成泡影,他们心里压抑的不满情绪一下子喷涌而出,婆婆开始给张丽甩脸色,不再照顾张丽分娩后的起居,也不再关心这个小孙女的生活。

张丽一边要接送大女儿上幼儿园,一边还要照顾二女儿,碰到两个孩子都生病时,更是手忙脚乱、心力交瘁。王大伟每次打工回来,看到家里乱糟糟的,很不高兴,直接就去父母家吃饭了。在饭桌上老两口还不时地抱怨张丽,说她不会过日子,不懂得心疼丈夫。天长日久,夫妻俩的矛盾和隔阂便产生了。曾经美好的爱情,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面前,开始有了变化。

之后的生活里,公公婆婆一直对两个孙女不闻不问。这两个孩子平时最喜欢吃西红柿鸡蛋面,有一次王大伟外出打工不在家,给张丽和孩子留的钱也所剩无几,张丽便让二女儿去爷爷奶奶家里拿了几枚鸡蛋回来。谁能想到,二女儿被爷爷奶奶当成小偷,挨了一顿打,吓得她哭着直往家里跑。

王大伟作为父亲,也未能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职责,两个女儿逐渐和他变得生疏了。有一次,二女儿生病住院,需要一大笔治疗费,张丽便和王大伟商量,看能去哪里筹点钱给孩子看病。可王大伟竟从兜里拿出1000 元塞给张丽说:“我去哪儿弄钱啊?你是孩子的母亲,剩下的钱,你自己想办法!”张丽站在医院门口,听着自己的丈夫竟说出这种混账话,气得直打哆嗦。她气愤地说道:“王大伟,孩子是我们俩的,不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平时你不管我们母女就算了,现在孩子病了,你竟说出这种话,太没良心了!”王大伟一听更生气了,推搡了张丽一把:“你爱要不要!”说完转身就走了。

就这样,张丽一个人在病床前照顾生病的女儿,她在心里问自己,这些年我过的是一个女人应该过的日子吗?面对这样的家庭关系,张丽感到不满甚至愤恨。她再也忍不住了,女儿出院后,张丽便去了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来王大伟来法院求情,经过法院调解,俩人又和好了,这是张丽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张丽本以为,为了两个孩子她可以继续忍耐,希望和好之后王大伟会有所改变。然而,因为钱的事情,夫妻俩仍继续吵闹,王大伟甚至还会出手打张丽。

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张丽很绝望,她不想再忍耐了。一年后,张丽又来到法院,第二次递交了起诉离婚的诉状。

王大伟知道,这肯定跟自己打张丽的事情有关,于是他向张丽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打骂她了,而且这次王大伟还拉上自己的父母苦苦哀求张丽。张丽心里很纠结,她想,自己都有两个女儿了,她真的不想让女儿失去一个完整的家;至于丈夫王大伟,也许还是改变不了,但他对自己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钱的事,她只能自力更生了。最终,张丽申请了撤诉。

回到故事开头的一幕,这已经是张丽第三次来法院了。此时的张丽再次怀有身孕,她本该受到家人的悉心照顾,却再次来到法院,还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所幸大夫说她肚子里的孩子并无大碍。张丽为什么再一次来法院呢?

原来,自从上次撤诉之后,王大伟的父母就又动员他们夫妻俩再生一个儿子。王大伟被父母天天念叨着,也产生了生儿子的想法,回到家中张口闭口就是生儿子。张丽听后不同意,先不说再生个孩子开销有多大,就看王家人现在的态度,如果生的是个女儿,那自己还不得被逼死?两人经常因为生儿子这件事吵架,可说归说,最后张丽还是怀孕了。怀孕的女人本来就比较敏感和脆弱,因为争吵和打闹,张丽就和王大伟分居了。这不,怀孕的张丽来到法院,向李法官诉说了内心的苦闷。也许她心里存有些许不痛快,所以在下楼的时候才不小心摔了下去。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结案;第二次起诉离婚,张丽主动撤诉;第三次起诉离婚,在李法官调解无果之后,法院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考虑到张丽正怀有身孕,而王家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且张丽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她与王大伟之间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李法官最终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判决后没过多久,张丽和王大伟的第三个孩子便出生了。值得高兴的是,这次张丽终于生了个男孩,小名叫阳阳,王大伟和他的父母高兴得不得了,这么多年来的心愿总算是实现了,公公婆婆这次对张丽的态度也发生了大转变,三天两头地跑过来看他们的孙子。

这一家子儿女全了,公婆的孙子梦也实现了,应该能好好过日子了吧!可是没想到,张丽却第四次走进了法院的大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婆婆虽然对这个孙子很是喜爱,但慢慢地,她觉得自己的孙子和儿子王大伟的样貌似乎有些不一样,就私下悄悄地问儿子:“你没觉得这个孩子和你长得不太一样吗?你平时在外面打工,确定没什么问题吧?”

面对母亲的询问,王大伟心里一颤,怒气冲冲地回到家,拉着张丽就质问:“张丽,你给我老实说,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我不在的那些日子,你是不是和别的男人有来往?”张丽一听这话,非常生气,甩开王大伟的手:“王大伟,你说什么呢!孩子不是你的能是谁的?你不愿意管孩子就直说,不要这样污蔑别人!”

王大伟依然不依不饶地追问,张丽一生气就收拾行李,抱着儿子、领着女儿回娘家去了。回到娘家后,张丽越想越气,决定通过诉讼彻底结束她与王大伟的婚姻。

原本王大伟对儿子阳阳的身份也只是半信半疑,他并不想离婚,毕竟这孩子是他父母一直想要的孙子,而且阳阳的出生,给王大伟一家带来了不少欢乐。可就在孩子是不是王大伟亲生的问题上,夫妻俩再三发生争执,王大伟一气之下,提出要进行亲子鉴定。张丽一听这话,气愤地说道:“鉴定就鉴定,孩子是你的,我怕什么?!”

案子再次分到了审理家庭类案件的李法官手里,李法官按照双方的意愿,向鉴定部门递交了申请材料。可一个月后,当李法官拿到鉴定结果时,大吃一惊。

正如王大伟所怀疑的那样,阳阳还真的不是他的亲生儿子。难道张丽一直有所隐瞒?可看上去不像啊,而且是张丽主动来起诉的,要求做鉴定时张丽的态度也很坚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了避免双方产生更大的冲突,也为了避免发生流血事件,李法官决定分时段找两人单独进行沟通和劝解。

拿到结果的张丽也吓得愣住了,直呼“不可能”。她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就是她和王大伟的,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一时间张丽有点恍惚,如果孩子不是王大伟的,会是谁的?张丽脑海里回想着这两年发生过的一幕幕,忽然,她想到了一个人——乔文兵。

过了很久,张丽才平静下来。她说,自己和王大伟一次又一次因为钱的事情发生争吵,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于是就向亲戚朋友借了些钱,买了一辆面包车,靠着接送小孩子上下学维持生计,每个月虽然辛苦一些,但够自己和孩子的开销。靠着自己的能力挣到了钱,张丽感觉生活轻松了很多。同时为了多挣钱,她偶尔也会去接一些拉货的活儿,在跑车的过程中,她认识了同样是跑车司机的大龄单身男人——乔文兵。一来二去,乔文兵了解了张丽的家庭情况,便经常关心和帮助张丽。一段时间之后,张丽也看得出乔文兵的心意,但她想得很清楚,自己只是想多赚点钱,所以一直与乔文兵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只把乔文兵当作一个聊得来的朋友,而此后乔文兵也没再说过什么。

在这段时间,张丽和王大伟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张丽开始赚钱而有些许改变,两个人还是吵闹不停,这让张丽非常苦恼。内心的不痛快总要找人倾诉、发泄,但她能想到的人,也就只剩下乔文兵了。

一次,和丈夫吵完架后,张丽决定约乔文兵喝酒,消解苦闷。谈及自己家事的苦恼,张丽越说越难受。很快,张丽和乔文兵都喝醉了,后面发生的事,她也记不清了。等张丽酒醒过来,看到俩人都是衣衫不整的样子,她才赶紧叫醒还在一边昏睡的乔文兵。张丽感到非常尴尬,也很后悔,她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乔文兵见张丽手足无措的样子,试图安慰张丽,可张丽却捂着脸夺门而去。

自那之后,张丽删除了乔文兵的联系方式,在生意上也刻意躲着乔文兵,她再也没有和乔文兵联系过。可张丽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与乔文兵之间的“一夜情”,会导致今天的结果。当着李法官的面,张丽抱头痛哭,她悔不当初,本来王家人就看不上她、怀疑她,现在可怎么办呢?

而王大伟这边,从李法官手里拿到鉴定结果的那一刻,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他紧握着拳头,想发火,但又压抑着。他怎么也想不到,妻子竟然背着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还闹到法院,丢尽了人!想到父母对这个孩子那么好,王大伟此刻都不知该如何向年迈的父母交代,他怎么也不忍心让父母再承受这样的打击。

王大伟神情凝重,咬牙切齿地对李法官表示:“我要让张丽付出代价,我要让她什么都拿不走!离婚可以,但她想要抚养权,我不同意!她想要财产,我也不同意!她还必须给我 10 万元精神损失费!”

那么,面对王大伟提出的要求,张丽能接受吗?另外,他要求得到10 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能支持吗?

法官解案 >>>

李法官分析认为,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张丽婚内生育别人的孩子,确实属于过错方。王大伟虽然对张丽不关心、不照顾,但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过错情节,因此他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张丽进行损害赔偿是合理的。

这就涉及一个法律知识点——无过错方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而本案中,张丽的行为就属于法条当中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因此,王大伟的该项请求,法院应当支持,但具体的赔偿金数额,应当符合当地居民的收入及消费水平,才更具合理性。

如此一来,目前两个人的矛盾问题就剩下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和财产了。

通过约谈,李法官了解到,王大伟虽然因为阳阳非亲生而对张丽有怨言,但他对大女儿的态度还是比较积极的。

王大伟的父母也希望能留一个孙女在身边,所以王大伟表示大女儿的抚养权不能放弃。而另一边,张丽不愿意放弃大女儿的抚养权,她不愿意让两个女儿分开,又考虑到王家重男轻女,担心日后对女儿不好,所以一再坚持争取抚养权。

李法官分析认为,大女儿抚养权的归属是双方分歧的焦点。只要双方能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一切就能迎刃而解。可当下王大伟和张丽的这种情况,要达成一致意见谈何容易!甚至如果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简单一判了之,还可能会产生第五次、第六次的离婚诉讼。

为此,李法官分别与二人进行了多次约谈,试着解开他们的心结。

其实,在正常的离婚诉讼中,夫妻俩生育两个孩子,考虑到孩子成长等各方面因素,在离婚时各得一子也是比较正常的。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年满 10 周岁,法院就应当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经了解,张丽的大女儿叫王小花,已经 14 岁了。在李法官表达意愿之后,王小花带着妹妹主动来到法院,和李法官进行了沟通,她们二人坚定地表示,自己一定要跟母亲生活。王小花甚至跑到法院领导的办公室,用自己的生命相威胁。

知道大女儿的态度后,王大伟内心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王大伟想,即便把大女儿判给了自己,万一她真的因此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怎么办?如果大女儿真的不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以后一家人的日子都不会开心,孩子也不会快乐。于是王大伟最终决定,放弃大女儿的抚养权。

王大伟放弃了大女儿的抚养权,这让张丽有些意外。于是她也放弃了要求王大伟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关于抚养费,虽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张丽自愿放弃该部分的请求,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最终予以准许。

同时李法官也向双方解释说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即便现在判决了,如果将来因为教育及生活等其他原因,王小花和妹妹还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父母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请求。

综合案件事实和双方意愿,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张丽的离婚请求,将婚后购买的面包车判给张丽,用于张丽维持生计。同时,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判决张丽支付王大伟精神损害赔偿金 15000 元。

至此,一场长达四年的离婚风波结束了,相信这对王大伟和张丽来说,都是一种解脱。

法官点评

这场婚姻悲剧,也许在张丽嫁到王家时,就已经埋下了种子。公公婆婆重男轻女,而王大伟也没有担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如今落得妻离子散一场空。当然,张丽的“一夜情”即使是冲动和无意识的,也依然要付出沉重代价!离婚后她要独自抚养三个孩子,为生计辛苦奔波,艰难可想而知。尤其是对小儿子阳阳的未来,但愿张丽已经做好了准备。婚姻是一生的课程,需要夫妻俩共同经营,用心、用爱呵护自己的家庭! EehfbDgdDW/o7EEONLUQDx14Id0f6EDATmQjUBwMBR8SyiLSMp7LpR6JWXCDh8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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