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一级法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办案一线,以对党、对人民的赤诚忠心,对神圣的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忠诚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授予“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担当作为好干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农历五月十三这天,是草原上祭敖包的日子。牧民张树仁一家身着节日盛装,齐聚在苏木的敖包前,敬上全羊、奶食、鲜果和美酒,祈求草原风调雨顺,家人平安,牛羊兴旺!这里的苏木是当地特有的称呼,也就是咱们常说的“乡镇”。
祭敖包仪式一直进行到了中午,心情不错的张树仁打算回家,突然看到远处自家雇用的羊倌老包手里拿着赶羊鞭,急匆匆跑过来。张树仁预感不对劲,赶忙迎上去问:“老包,出啥事了?”羊倌老包气喘吁吁地回答:“可了不得了,合作社的羊又被人抢了!”
要说张树仁合作社里的羊被抢,可不是头一回了,就在一周前,一个叫孟伟的人带着六七个人强行赶走了张树仁合作社里的 110 只羊。
“又是孟伟?”张树仁赶忙追问。“不是,你看看他们立下的字据,说是来取回自家的羊,他们人多我也没办法呀。”羊倌老包为自己解释着。张树仁低头看着手里的字据,愤愤地说道:“这一回我就是上法院也要讨个说法。”
半个月的时间,张树仁合作社里的羊接连被抢。这事很快就传开了,有人说张树仁一定是得罪了什么人,还有人说张家儿子在外面欠下了高利贷……说什么的都有。要弄清抢羊这件事,还得从张家那桩没有办成的婚事说起。
张树仁只有一个儿子,叫张大伟,在外地上学毕业后便回到了草原,同父亲一起经营牧场。转眼间,张大伟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可他是个有些内向不善言谈的人,相对闭塞的牧区生活,更加限制了张大伟谈恋爱这件事,张树仁也开始为儿子的婚姻大事着急,到处托人为儿子介绍对象。
很快有人就打听到了李春根家。李春根是和张树仁同住在一个苏木的牧民,但草原上牧民居住得比较分散,两家并不相识。李春根有一个女儿李娜和一个儿子李刚。李娜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了几年,后来也回到了草原;李刚一直在外上学。
李娜身材婀娜,面容精致秀丽,特别是她在大城市已经生活多年,平日里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都显得那么特别,不同于草原牧区的一般女孩子。在草原上,如此出众的李娜自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得知李娜还没有对象,张树仁便托媒人牵线搭桥,而儿子张大伟对李娜也是一见钟情,一向沉默寡言的他也开始变得非常主动,常常给李娜送一些小礼物或到李春根家主动帮忙干活。
李春根对张大伟也很满意,认为这个年轻人虽然话不多,却成熟稳重,加上张家的条件也比较好,值得将女儿托付。但是,女儿李娜对张大伟的态度却始终是不温不火。
很快,张树仁领着张大伟到李春根家正式提亲,还说要给两个孩子举办订婚宴。李娜对父母说,自己和张大伟相处的时间太短了,都不了解彼此。可李春根认为女儿的年龄太大了,得抓紧时间结婚。就这样,李春根自作主张同意了订婚的事,李娜也没再坚持。
接着,由张家操持,为张大伟和李娜举办了一场很隆重的订婚仪式。酒席一开始,张树仁就拿出了提前预备好的红包,当着李春根及众亲戚的面说:“这是 66000 元,六六大顺,今天我交给李娜,作为结婚的彩礼钱。”这 66000 元的彩礼,在当地牧区算得上是一个大数字,可见张家对这桩婚事非常满意。张树仁还说,为了孩子们结婚,他早已在镇上买好了婚房——高档小区的一套三居室。
订婚宴上,众人频频祝福两个年轻人,李春根对于张家的大方出手很是满意,仿佛也看到了女儿李娜未来的幸福生活。酒过三巡,李春根也当即表示,等到李娜和张大伟领证结婚后,娘家给孩子陪嫁 50 只羊。后来又说,干脆现在就把羊放到张树仁养羊的合作社里,让羊倌先照看着,等孩子结婚后算是女儿和女婿在合作社里的股份了。
酒席间,两家人又谈到了选择婚期的事。这时,李春根提出来,自己还有一个未成家的小儿子,女儿李娜结婚的日子一定要由自家来选定,千万不能犯了忌讳,影响小儿子成家立业。兴奋的张树仁当即表态说:“行!只要是为了双方孩子好,结婚日期你们来选。”
亲友们也都拍手叫好,现场气氛好不热闹。
订婚后,李春根很快兑现承诺,在自家羊群里挑了 50 只羊放到张树仁养羊的合作社里。接着,他便赶紧花钱请风水先生,来选定女儿结婚的日期。李春根确实有点迷信,他几乎把全家人的生辰八字都提供了,生怕出什么岔子。最终经过全方位衡量,婚期定为来年的农历正月十五。
可没想到,张树仁得知李家选定的婚期是正月十五后,十分不解,心里非常不高兴:“这婚期也太近了吧,好多东西都来不及准备。再说,按照当地习俗,结婚之日要选带有三、六、九这样吉利的数字,在正月十五结婚,真是没听说过。而且那时候亲友们都忙着过节,有多少人能来参加婚礼呢?”
张树仁越想越担心,孩子的婚事可马虎不得啊!于是,他赶紧打电话给李春根,表示婚期选得有些不妥,委婉地要求重新选,自己出钱都行。但李春根在电话里一反常态,态度非常坚决,说日期已经选定了,绝对不可以再更改,自己已经通知了亲友们。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两个人在电话里发生了争执,张树仁埋怨李春根自作主张,李春根责怪张树仁不近人情。最后,李春根在电话里撂下一句话:“想娶我家姑娘,只能按照我们的日期。”说罢便挂掉了电话。
张树仁真没想到,未来的亲家如此不讲道理。好在看着李娜这孩子还不错,为了儿子的幸福也只好作罢,可他心里依旧不痛快。由于婚期离得太近了,结婚用的新房要赶紧装修,张树仁忙里忙外地张罗着。
这天,张树仁和一位装修工聊天时得知,这位装修工和李春根是一个地方的老乡,彼此认识。精明的张树仁没有说自己和李春根即将结为亲家的事,反而留了个心眼,想打探一下李春根一家在当地的为人。他也想知道,李春根为什么突然态度反常,这么急着要把女儿嫁出去。
这位装修工对李春根一家的评价倒是非常不错,夸赞李春根一家很本分,两个孩子还都考上了大学。只是他又顺嘴说了一句:“就是可惜老李家姑娘受的那番磨难了。”张树仁一愣,赶忙问:“他家姑娘咋了?”
装修工说:“一次我在城里给别人装修,遇上李春根,晚上我们一起喝酒,老李喝多了,才讲了他女儿李娜的事。”紧接着,装修工的一番话,让张树仁惊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李娜在外地上学期间,有过一段感情经历,男友是李娜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家在南方。大学毕业后,李娜为了这份感情放弃了很多机会,毅然选择留在这个男孩子身边,尽管在外打拼的生活很不容易,可李娜觉得很知足,男友是个很会制造浪漫的人,平常的小感动让单纯的李娜觉得很温暖。两个人很快在一起同居了。可时间久了,男方父母开始极力反对他们在一起,多次催促俩人断绝关系,想让儿子回到他们身边工作。当初,男友为了能够和李娜在一起,与家人闹得很僵。
但是,李娜的一次意外怀孕打破了二人原本平静甜蜜的生活。医院告知李娜是宫外孕,情况非常危险,需要马上手术,而且要求家属签字和垫付手术费用。两个年轻人手足无措,李娜只好打电话通知了父亲李春根。李春根马上赶到城里,他看着受苦的女儿,心里很不是滋味。手术后医生告诉他,李娜以后再怀孕的概率很小。
生活和工作中的不如意,让李娜的男友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他觉得,眼前的生活不会给李娜带来幸福,身处异乡的这几年,他既辜负了老家的父母,也没让李娜过上好日子。终于有一天,男友哭着和李娜提出了分手。
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李娜因为这件事在精神上受了很大的刺激,她辞掉了工作,成天闷闷不乐、心不在焉,患上了轻度抑郁症。李春根一家为女儿也是操碎了心,四处看病求医。在医院住院接受了近半年的治疗后,李娜的精神状态好多了,决定开始面对新的生活。可李春根再也不能让女儿一个人生活在城里了。李娜也明白只有父母给予她的,才是最无私的爱。就这样,李娜听从父母的安排,回到了草原牧区的家里。
因为女儿的这些遭遇,李春根在孩子的婚姻大事上非常小心,否则,凭着李娜的各项条件,李春根肯定不用发愁。
听到装修工的话,张树仁靠着墙,半天没缓过神儿来,觉得自己嘴唇发干,胸口像是被压上了一块石头。对于张家来说,李娜的这段经历算得上是一个晴天霹雳。不要说李娜的感情经历,就是她的病史,也是张树仁不可能接受的。
张树仁匆匆赶回牧区的家里,将事情一说,家里人都慌了神,年轻的张大伟更是无法相信,自己的未婚妻李娜,竟一直隐瞒着过去,而自己的付出完全是一厢情愿。他很懊恼,一时也没了主意,全家人都等着张树仁拿主意。于是当天夜里,张树仁便赶到李春根家,当场质问,要求马上退婚。
此时的李春根,木木地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他本来想永远隐瞒女儿的这段经历,赶紧找个女婿,没想到还是出事了。张树仁喋喋不休,李春根突然起身大喊道:“退婚就退婚。你给我出去!”显然,李春根被张树仁激怒了。
因为退婚的事,两家人前后发生了数次争吵。其间,一向谨遵父命的张大伟,向李娜提出分手,要求解除婚约。李娜对于张大伟的表态,倒也没有太大反应,精神状态也没有像李春根担心的那样。或许此时的李娜对待感情已经有了自我调整、自我防御的能力。或者说,李娜根本没有真心喜欢过张大伟。总之,张大伟与李娜的这纸婚约,彻底撕毁了。
冷静过后,两家人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商量退婚的事。张树仁要求李春根返还订婚时的 66000 元彩礼钱。李春根也提出,张树仁要返还自己的50 只陪嫁羊。
李春根很痛快地退还了彩礼钱,张树仁也同意把 50 只羊还给李春根。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等二人到了合作社发现,合作社的羊圈里一片狼藉,50 只陪嫁羊也不翼而飞了。
这时,羊倌老包赶了过来,向他们说了合作社里发生的事情。几个月前,为了让合作社能够扩大经营,张树仁向一个叫孟伟的人借了 30 万元的高利贷,还约定了月利率为两分钱。但是,由于近来羊的市场价格一直走低,张树仁又被儿子的婚事弄得焦头烂额,根本无心打理合作社的事情,造成了合作社的资金一时周转困难。
高利贷到期后,张树仁也没心思处理这件事,一直没给孟伟一个明确的答复。可孟伟自己也是债务缠身,他借给张树仁的钱还是向别人借的,本想赚点利息,但现在张树仁还不了,债主天天上门找他要账。
孟伟左思右想,决定再也不等张树仁的还款承诺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在张树仁和李春根商量如何退婚的时候,自己带着六七个人,开着拉羊的卡车来到合作社,强行从羊倌那里赶走了 110 只羊用来抵债,还给羊倌写下了字据,注明这 110 只羊的市场价格抵了合作社多少债务。而拉走的羊群里,恰恰包含李春根给女儿当作陪嫁的 50 只羊。
就这样,原本当作陪嫁的羊被抢了,这是张树仁始料未及的,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么一来,李春根可不干了,逼着张树仁给自己一个交代。面对李春根的步步紧逼和怀疑,张树仁也生气了:“冤有头债有主,50 只羊是被别人抢走的,想要羊找别人去。”
之后,张树仁也没有报警,他觉得毕竟是自己欠人家的钱,用羊抵债也未尝不可,而且孟伟写下的字据也能说明问题。但是,李春根却气坏了,自己女儿的婚事没有办成不说,彩礼钱也退给了张树仁,可给女儿陪嫁的羊却不知道找谁要。张树仁说的孟伟是个外地人,自己压根儿不认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之后的几天,李春根数次找到张树仁,但两家始终谈不妥退羊的事情。眼看着要羊无望了,情急之下,李春根也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这天夜里,李春根悄悄跑到张树仁合作社的羊圈前,细细数了数,发现羊圈里还有七八十只羊。李春根心想:“抢羊的事,别人能做,凭什么自己不能做?”所以,在农历五月十三这天,李春根和他找来的人,开着车来到了张树仁的合作社。他们叫醒羊倌老包,向其说明了来意,模仿之前孟伟的抢羊经历,李春根也将提前预备好的字据交给羊倌老包,字据上写着:“因张树仁合作社欠款,导致自己遭受损失,故用张树仁合作社的羊,来抵自己的羊。”
随后,李春根不顾羊倌老包的阻拦,赶走了合作社里的 50 只羊。这才有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合作社的羊两次被抢,羊圈里也没剩几只羊了,张树仁再也坐不住了,在与合伙人商量后,他以合作社为原告,一纸诉状将李春根诉至法院,要求李春根返还原告 50 只羊。
法院以返还原物纠纷为案由予以立案。
承办案件的李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原告、被告之间的积怨远不止抢羊这件事。但如果抢羊的事情处理不好,两家人的矛盾会更加激化。所以,李法官在这个案子的事实认定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那么,李春根的行为,究竟是属于要回了自家的陪嫁羊,还是抢走了张树仁合作社的羊呢?这是处理案子的关键所在。
李春根承诺用 50 只羊作为女儿的陪嫁,属于法律上的附条件赠与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两家解除婚约,赠与行为就没有生效。所以,现在这50 只陪嫁羊,还是归李家所有。
庭审中,一听法官的解释,作为被告的李春根气愤地说道:“对啊,我可不是抢羊,而是要回自己的陪嫁羊。这 50 只羊虽然不是原本的陪嫁羊,但还不是怪张树仁欠了别人的债务,害我丢了羊,所以张树仁就应该赔偿。”
“我也不愿意陪嫁的羊被抢走,但你不能直接抢走我合作社里的其他羊啊!”张树仁反驳道。
随后李春根又说:“羊作为牲畜,是完全可以代替的。而且张树仁合作社里的这 50 只羊的品相,远比不上自己的陪嫁羊,这么一算,我也遭受了损失啊!”
法庭上,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各执一词。
通过原告、被告开庭时的陈述与答辩,李法官认为,双方对抢羊的事实过程都是认可的,只是认识和看法产生了分歧。
那么,如何认定被抢的“陪嫁羊”的性质呢?两家的羊能否相互代替呢?
这里需要明确两个法律概念:种类物、特定物。
在一般人眼里,或许很难区分两群羊的区别,但李法官认为,依据牧区的生产生活经验,羊对于牧民来说,是完全具有辨识度的,自家的羊,主人都能认得。所以,性质应当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特定物。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区分了种类物与特定物的法律意义。种类物是指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相互代替,并可以用品种、规格、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如一般商店中的商品等。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不能相互代替,可以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
也就是说,虽然这 50 只陪嫁羊还是归李家所有,但是张树仁合作社的羊,是不能够代替李家陪嫁羊的。所以,李春根抢羊,实际是通过侵权的方式,用合作社的羊代替了陪嫁羊,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李春根将 50 只羊返还给了合作社。
拿到判决书后,李春根和张树仁都听明白了李法官对案件的分析,气氛缓和了很多。
李春根说,自己只是想挽回损失,不懂得法律,抢羊实属无奈之举。听了李春根的话,张树仁虽然赢了官司,可心里仍不是滋味,他站起身对李春根说:“老李,做不了亲家,咱们还要打交道,乡里乡亲的,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就让它过去吧。这段时间,咱们都被这些事折腾得够呛。”李春根也觉着,两家如此对立下去,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还是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
那么,李春根家被别人抢走 50 只羊的损失,该怎么挽回呢?对此李法官也给出了释明,李春根同样可以向侵权人孟伟主张权利。因为我国物权法(现已废止)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作为受害者的李春根,应向孟伟主张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对上述条文作了延续性规定。
很快,李春根将实际侵权人孟伟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陪嫁羊。经过法院审理,李春根赢得了官司,并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回了原本的陪嫁羊。而孟伟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张树仁,追回了借款。
就此,张家和李家的事情总算解决了,尽管两家人没有结成亲家,但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以后,张树仁和李春根都明白了一个道理:子女的婚姻大事需要坦诚,更需要尊重子女意愿,否则很容易埋下祸根,害人伤己。因为退婚和抢羊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孩子们的婚姻大事又一次被搁置下来,也许这才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