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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暗夜中的刀子

当他们几个人在布理的客栈准备睡觉时,雄鹿地已被黑暗笼罩,小山谷中、河岸上起了雾,烟气缭绕。克里克谷的房屋周围鸦雀无声,静得出奇。胖子博尔杰小心地推开门,朝外窥探着。这一整天,他一直在担惊受怕,心里始终不踏实,觉也睡不成,空气死一般沉闷,透着不祥的预兆。他正朝暗处观望,就见树底下显出一个黑影,大门先是自己开了,随后又悄无声息地关上。他大惊失色,慌忙退回屋中,在客厅里颤抖着站了一会儿,关上门,上了锁。

夜色渐浓。小路上响起了马蹄声,很轻,鬼鬼祟祟的。到了门外,几个人停住,三个黑影,像暗夜中的阴影爬过地面,进了大门。一个在屋子门口,另外两个在屋子两侧的角落,他们站着一动不动,宛如岩石的阴影一般。夜在缓慢地流逝着。屋子和安静的树似乎都在屏息等待。

树叶似乎微微动了一下,远处有只公鸡在打鸣。黎明前的冰冷时刻在流逝。门口的黑影动了一下。这样的暗夜,天上既没有月亮,又没有星星,一把刀抽了出来,如同一道寒光脱了鞘。接着就听到一声缓慢而沉重的撞击,门摇晃起来。

“以魔多之名,开门!”声音微弱,却透着威胁。

又是一记撞击,那门开了,咣当一声摔在地上,木头断裂,锁也坏了。几个黑影快速闯了进去。

可就在这时,附近的树林间有个号角吹响了。这号声如山顶上燃起的烈火,撕破了黑暗的夜空。

醒醒!危险!火!敌人!快醒醒!

胖子博尔杰可没闲着。他一看到那几个黑影从花园爬过来,就知道是冲着自己来的,撒腿就跑,不然就没命了。他冲出后门,穿过花园,跑进田野。他刚跑到一英里外最近的一处屋子门口,就跌倒了。“不,不,不!”他哭号道,“不是我!那东西不在我手里!”大家费了些工夫才听懂他在胡说什么。这一带的人最后明白了,敌人已进入雄鹿地,老林子那边有奇怪的东西入侵了。然后,他们立即行动起来。

危险!火!敌人!

白兰地雄鹿家的人吹响了雄鹿地的那个号角,一百年了,自从那年严冬白狼入侵、白兰地河冰冻之后,这号角就再也没响过。

醒醒!快醒醒!

远处有几只号也吹响了回应的号声,警报传开了。

几个黑影匆匆从屋中逃出。其中一个在跑的时候,将一件霍比特人的斗篷丢在台阶上。小路上突然响起了纷乱的马蹄声,如铁锤落地般咣咣响着,慢慢加快速度,狂奔起来,消失在暗夜中。在整个克里克谷,号声纷纷吹响,到处都是尖叫声、跑步声,但那几个黑骑士早已像狂风一样,奔到了北门口。让这帮小东西使劲儿吹吧!索伦以后会对付他们的。同时,他们也知道了,房子已经空了,魔戒不见了。他们从守门人身上碾过,逃离了夏尔。

前半夜,原本睡得很沉的弗罗多,却突然醒了,似乎有什么声音或东西搅得他心里不安。他看到大步佬警觉地坐在椅子上,在火光的映照下,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火被照管得很好,烧得正旺,但他动也没动,也没发出什么暗示。

弗罗多很快就又睡着了,但风声、疾驰的马蹄声再次让他不得安眠。狂风似乎包围了房子,拼命地摇撼它,他又听到远处有狂暴的号角声。他睁开眼,听到客栈院子里有只公鸡高声打着鸣。大步佬拉开窗帘,啪的一声推起百叶窗。第一道昏暗的日光射进屋内,一股寒气从敞开的窗户涌了进来。

大步佬把众人叫醒,领着他们走入卧房。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深感庆幸,多亏听了他的建议:窗户都被砸开了,在不停摆动,窗帘被风吹得啪啪响,床被翻得乱七八糟,长枕头明显被刀剑刺穿过,扔在地上,几个扮作人头的棕色垫子被撕得粉碎。

大步佬急忙去叫店主。黄油菊先生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着困得不行又怕得要死。他自称一夜几乎没合眼,却未听到一丝响动。

“我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这等怪事!”他害怕地举起两只手叫道,“客人无法在床上安心地睡,而且我的好枕头就这么被毁掉啦!都给毁掉啦!这到底是什么世道啊?”

“黑暗的世道就要来了。”大步佬说,“我们走后,你就平安无事了,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我们这就动身。早饭的事不用担心,我们站着随便喝点儿东西,吃两口就行了。几分钟后,我们就能收拾好行李。”

黄油菊一听这话,赶紧出去看看那几匹马是否都备好了,顺便给他们带回来“两口”吃的。可不久他就沮丧地回来了。几匹马都不见了!夜里马厩的门不知被谁打开了,马都没了,不只梅里的那几匹,别的客人的马,连同客栈里的其他牲畜,也都没了踪影。

弗罗多一听,顿时泄了气。后面有骑马的敌人追赶,他们光靠两只脚怎么能赶到幽谷?他们倒不如奔月好了。大步佬一声不吭地坐着,看着眼前这几个霍比特人,像是在估量他们的体力和勇气。

“要逃出黑骑士的魔爪,骑马用处不大。”他最后若有所思地说,似乎猜到了弗罗多的心思,“走我说的那些路,步行也不会慢多少。我反正从来都是步行的。我只是担心这些行囊和食物。从这儿到幽谷,除了身上带的这些东西,我们搞不到别的什么吃的,得多带些,因为路上有可能耽搁,被迫绕远路,等等。你们打算背多少食物上路?”

“能背多少就背多少。”皮平的心早就沉到了底,却竭力装得比外表看上去(或感觉上)更强悍。

“我能背两个人的东西。”山姆不服气地说。

“就没别的办法了吗,黄油菊先生?”弗罗多问道,“就不能再去村里找几匹马吗?就算找一匹帮我们驮行李也好。我想这应该没法雇,但我们也许可以买下来。”他又犹豫地补充道,其实心里也在想是否买得起。

“不好办。”店主愁闷地说,“布理倒是有两三匹能骑的马,可都在我客栈的马厩里拴着,如今都没了。至于别的牲口,能拉东西的,不能拉东西的,在布理也很少,何况人家也不会卖啊!我还是想想法子吧。我去把鲍勃找来,让他尽快出去找找。”

“好吧,”大步佬不乐意了,说道,“你最好抓紧去办。恐怕我们至少得试着搞到一匹马。可这样就耽搁了,早点儿出发是不可能了,再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走掉,门儿都没有!我们倒不如找个号来,吹吹打打地告诉人家我们要走了。这无疑中了他们的诡计。”

“晚走有晚走的好处,”梅里说,“而且我觉得好处不止一点儿:我们先吃饭,等着回信——踏踏实实地坐着吃。我们赶紧去把诺伯找来!”

最终他们耽误了三个多钟头。鲍勃空着手回来了,说这一片既没有成年马,也没有矮种马,给人家钱也没用,就是凭人情也没办法,但有个人倒是有一匹,就是比尔·蕨尼那匹,可能会卖。“他那匹是老马,都快瘦死了,实在不怎么样。”鲍勃说,“我了解比尔·蕨尼这小子,他既然知道你们的处境,肯定会狮子大开口,少于三倍的价钱绝对不卖,他这是想趁火打劫。”

“比尔·蕨尼?”弗罗多说,“他不是在耍什么花招吧?那畜生会不会驮着咱们的行李跑回他家去?会不会帮他追踪我们之类的?”

“也许吧。”大步佬说,“不过这个牲口离开了他的家之后还会回去,我看这不大可能。我想这不过是这个叫蕨尼的好心先生事后才想到的,就是想坐地起价,多赚点儿。主要是这个可怜的牲口很可能活不久了。不过我们也没别的选择了,他想要多少钱?”

比尔·蕨尼开价十二块银币,就这一片来说,这个价格的确是小马所值价钱的至少三倍。这个牲口被牵到客栈,果然一副骨瘦如柴、营养不良、无精打采的模样,但看起来倒不至于马上就蹬腿死去。黄油菊先生自己掏钱买了下来,又拿出十八块银币给梅里,算是补偿弄丢的那几匹马。他是个实在人,就布理这片来说,也算得上有钱,可就这么白白扔出去三十块银币,这叫他深受打击,比尔·蕨尼那家伙坑了他,让他更是受不了。

其实,善人终归有善报,事情倒也没有那么糟。后来人们才弄清楚,被偷的只有一匹马,其余的受了惊吓都跟着跑了,被找到时,它们正在布理的几个偏僻角落游荡呢。梅里那几匹马都跑去找老胖墩儿了(因为够聪明),最后一路到了古冢岗。汤姆·邦巴迪尔照顾了它们一阵子,喂得膘肥体壮。布理的事传到汤姆的耳朵里以后,他就把它们赶到了黄油菊先生的客栈,这样算来,黄油菊先生花不多的钱就得了五匹好马。到了布理,它们就得拼命干活儿了,但鲍勃对它们倒也不薄。由此看来,它们也算是幸运的:没有踏上那趟黑暗、危险的旅程,也始终没有去幽谷。

然而此时,黄油菊先生只知道,不管怎样,自己的钱是没了。后来,他又有了别的麻烦。客栈里其余的客人起床后,听说了客栈遇袭的事,就闹腾开了。南方来的那几个客人的马丢了,就又吵又闹,责怪店主,直到后来大家发现当天夜里他们中有个人也不见了——不是别人,正是跟比尔·蕨尼在一起的那个斜眼的家伙。大家马上就怀疑上了他。

“你们搭上了个盗马贼,把他弄到我这里,”黄油菊先生愤怒地骂道,“你们就该自己承担损失,别冲着我大嚷大叫!赶紧去找蕨尼,问问你们那个帅小伙去哪儿啦!”这帮人想了想,好像谁跟他都不是朋友,他是何时同他们混到一起的,谁也记不得了。

吃过早饭,几个霍比特人重整行囊,如今知道路途遥远,就又备了些吃的。等最后收拾停当准备走时,都快十点钟了。那个时候,整个布理早就闹哄开了:弗罗多像变戏法一样不见了踪影,黑骑士现了身,马厩里的马被偷,当然也少不了大步佬跟这几个神秘的霍比特人一同上路这件事。这些消息在这一带传得沸沸扬扬,这要在和平年代,可能数年都不一定会停息。多数布理人、斯台多人,甚至还有很多专门从库姆村、阿切特赶来的人,都挤在路上看这几个人出发。客栈里其余的客人也都拥在门口,或是把脖子伸到窗户外头乱瞧一通。

大步佬改了主意,决定走大路离开布理。马上动身穿过郊野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半数的村民会跟着他们,看他们要做什么,还会阻止他们硬闯自己的农田。

他们同诺伯和鲍勃道别,临别时再三对黄油菊先生表示感谢。“等事情都过去了,终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弗罗多说,“我不为别的,就想在你的客栈里安安静静地待一阵。”

几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发了,心里不踏实,情绪又低落,所以走得很慢。那些人不都是友善的,说的那些话也不都是好听的。但多数布理人似乎很怕大步佬,他瞪他们一眼,他们就赶紧把嘴闭上,迅速转身走了。他和弗罗多走在最前面,身后是梅里和皮平,最后是牵着马的山姆,他们不忍它驮那么多东西,就尽量替它分担,它现在看着已经不那么丧气了,似乎挺高兴自己的命运有了转机。山姆一边吃苹果,一边思索。他的一个口袋里装满了苹果,是诺伯、鲍勃临行时送给他的礼物。“走着吃苹果,坐着抽烟斗,”他说,“但我想不久后,我就会怀念这两件事。”

霍比特人走着,有些好事的人躲在门后朝外偷看,有的站在墙和栅栏后面探头探脑,这些人他们一概不理会。一行人离远处的那道门近了,弗罗多看到一排浓密的树篱后面有一栋黑乎乎的房子,破破烂烂,年久失修似的,这是村子里最后一户人家。在一扇窗户后面,他瞥见一张土黄色的脸,上面长着一双透着狡黠的斜眼,忽闪一下就不见了。

“这就是那个南方人藏身的地方!”他想着,“真像个半兽人。”

树篱那边还有个人放肆地盯着他们。这人长着浓密的黑眉毛,一双黑眼睛中透着蔑视,一张大嘴噘着,露出一副不屑的样子。这人正在抽一只黑色的短烟斗,看到他们近了,便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啐了口唾沫。

“上午好啊,长腿佬 !”他说,“这么早就走啦?总算找了几个朋友?”大步佬点点头,没有回应他。

“早上好啊,我的小朋友们!”他又对其余的人说,“我猜你们知道同你们一起走的是谁吧?那人就是干啥事都没常性的大步佬,没错,就是他!别的更难听的名字,我也听过。今天晚上留点儿神啊!还有你,小山姆,可不要虐待我那匹可怜巴巴的老马!呸!”他又啐了一口。

山姆迅速转身,“你也留点儿神,蕨尼,”他说,“快让你那张丑脸消失,不然就有你受的啦。”说着抄起一个苹果,忽地一闪,朝着比尔的脸就扔过去了,正好砸中那家伙的鼻子。他再想缩脖子已经晚了,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子,树篱后面爆出一串咒骂。“唉,白白浪费了一个好苹果。”山姆遗憾地说,然后迈开大步继续赶路。

几个人终于离开了村子。起初孩子们和一些流浪汉还跟着他们,后来这些人跟累了,跟到南门就回去了。出了南门,一行人在大道上行了数英里。大道绕过布理山角时先向左拐,接着朝着原来朝东的走向,开始快速下坡,一直伸向树木茂盛的郊野。在他们的左边,地势较缓的东南山坡上有些斯台多村的房屋和霍比特人的洞穴;大道北边,远远的地方有个深谷,一缕缕炊烟袅袅升起,库姆村就坐落在那里,阿切特村则隐藏在深谷的树林中。

他们沿大道朝下走了一段,离开了高高耸立的褐色布理山,来到一条朝北拐的窄路上。大步佬说:“从这儿开始,我们不走大道了,挑隐蔽的地方走。”

“不会又是‘抄近路’吧?”皮平说,“上次我们抄近路差点儿丧了命。”

“啊,那是因为你们没带着我。”大步佬笑着说道,“我的近路,不论长短都没错。”他朝大道前后看了一眼,没有看到人,就在前面带路快速朝下面的山谷走去。

几个霍比特人对这一带并不熟悉,据他们有限的理解,大步佬是想先奔着阿切特的方向去,但不进村,而是走村子右边,也就是东边,然后朝前走,过了荒野就是风云顶。如果顺利的话,这么走就不用顺着大道绕个大圈,因为前面的大道为了避开蚊水沼泽地,继续朝南边拐去了。但不管怎么样,沼泽地他们是非蹚不可了,据大步佬说,那片地方可不怎么好走。

不过,此刻他们赶路也并非毫无乐趣。其实,若不是昨天晚上那些事闹得人心绪不宁,他们还是很享受这段路的,快乐多于此前的任何一程。阳光普照,天气晴朗却不算炎热。山谷中的树木还是郁郁葱葱的,什么颜色都有,感觉又幽静又宜人。大步佬做他们的向导,自信地过了很多岔道,换作他们自己,早就迷路了。为了避开追捕,他走着走着就拐弯了,走着走着又突然折回去。

“比尔·蕨尼那家伙肯定留意到了我们离开大道的地点,”他说,“但我认为他不会自己跟上来。这一片他熟得很,但他心里清楚,在林子里与我单打独斗他完全不是对手。我担心的是,他可能会把我们的行踪告诉别的人。我觉得那些家伙就在附近。他们要是以为我们去了阿切特就太好了。”

不知是大步佬高超的丛林迂回技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使然,反正走了一整天,他们连一点儿追踪的迹象也没看到,连个活物的声音也没听到。除了鸟儿,再没看到别的两足动物;除了一只狐狸、几只松鼠,再没看到别的四足动物。第二天,他们就一直朝东去了,周围的一切依旧安静、平和。离开布理的第三天,他们走出了切特森林。自从拐离了大道,地势就一直下降,这会儿他们来到一大片平坦的乡野上,路比以前要难走得多。他们已经远离了布理的边界,来到一片没有路的荒野中,离蚊水沼泽地慢慢近了。

此时地面开始变得潮湿,有些地方到处是泥沼,还不时碰到水坑、大片的芦苇丛和藏着啾啾叫的小鸟的灯芯草丛。他们必须小心前行,既要让两只脚始终留在干燥的地面上,又得保证路没有走错。起初走得还算快,后来走得远了,速度就慢了下来,路也变得越来越危险。沼泽里的情况复杂,很容易走错路,就连游民也找不到固定的路线蹚过这片变幻莫测的泥潭。蚊虫开始叮咬他们,空气中都是如黑云般的一团团的小飞虫,爬到他们的衣袖和裤子上,还钻进他们的头发里。

“我都快被活剥生吞啦!”皮平叫道,“还‘蚊水’沼泽地呢!我看蚊比水多!”

“要是没我们这些霍比特人,它们吃什么呢?”山姆搔着脖子问道。

在这片凄凉、讨厌的乡野中,他们挨过了痛苦的一天。宿营的地方又湿又冷,很不舒服,加上蚊虫的叮咬,让他们无法入睡。芦苇丛和草丛中不时有令人讨厌的小生物出没,听声音像是蟋蟀的邪恶近亲。这种东西有数千只,在周围吱吱叫个没完,咯吱、嘎嘎,咯吱、嘎嘎……足足叫唤了一整夜,最后搞得几个霍比特人都要发疯了。

次日,也就是离开布理镇的第四天,情况稍好了些,但夜里还是那样,几乎没法睡着。这些“咯吱先生”(山姆给它们起的外号)倒是被他们甩掉了,小飞虫却还追着他们不肯罢休。

弗罗多躺着,累坏了,却无法合眼睡着,似乎觉得远处东方的夜空中有亮光在闪,一闪一灭地重复了好多次。这会儿黎明还没有来,离天亮还有好几个钟头呢。

“那是什么光?”他问大步佬。大步佬早就起来了,正站着凝视前方的黑夜。

“我也不知道,”大步佬答道,“太远了,看不清,像是从山顶上迸出的闪电。”

弗罗多又躺下了,但过了好久,仍然能看到那白色的闪光,而映衬在那闪光下的,是大步佬那高大的黑影,他正默默地站在那儿,警惕着周围的一切。最后,他还是睡着了,睡得却不安稳。

离开沼泽地中最后一处泥潭,走出最后一片芦苇丛后,已是第五日了,这一天他们没走多远。前面的地势又开始上升。远处东方可以看到一条山脉。最高的那座山在最右边,离其他的山稍远些。那山的顶呈圆锥形,最高处稍平。

“那就是风云顶。”大步佬说,“那条我们已离开的古道,曾在我们右边,就通向风云顶南面,它经过那座山山脚的不远处。如果直接过去的话,也许明天中午前就能到。我想我们最好这么做。”

“你的意思是?”弗罗多问。

“我的意思是:等我们到了那里,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情况。那地方离古道太近了。”

“可我们在那里就有希望找到甘道夫,对吗?”

“是的,但希望渺茫。他要是这么走,就不会去布理,也就不会知道我们的动向。话说回来,除非运气好,我们能差不多同时到那儿,否则一定会错过彼此;无论是他,还是我们,在那儿都不能久留。那些黑骑士若在荒野中找不到我们,就会直奔风云顶。那地方视野开阔,周围的情况都能看到。说真的,这一带的郊野有很多鸟兽能从那个地方看到我们站在这儿。不是所有的鸟儿都是好鸟,何况那些探子比它们还坏。”

几个霍比特人一脸焦虑地看着远处的那些山。山姆抬头看天,生怕看到鹰或雕盘旋在头上,正用晶亮的目光不怀好意地打量他们。“经你这么一说,我感觉又不安又孤独,大步佬!”他说。

“那你建议我们怎么做?”弗罗多问。

“我想,”大步佬慢慢地回答,像是自己也不太确定的样子,“我想我们最好从这儿直接朝东边走,先不去风云顶,去那排山那边。到那儿以后,我知道有条较隐蔽的路通向山脚,我们沿着那条路从北边上风云顶,然后就能看到周围的情况了。”

他们艰难地走了一整天,一直走到夜幕降临,天气变冷。土地越来越干,越来越贫瘠,身后的沼泽地上起了雾气。几只鸟儿凄凉地时而尖叫,时而呜咽,圆圆的红日慢慢地沉入西边的阴影中,空虚的寂静来临了。几个霍比特人想起了往事,当初在袋底洞,隔着漂亮的窗户看落日柔和的光,那是多美的情景。

日暮时分,他们来到一条小溪旁,小溪从山上一路流下来,隐入死寂的沼泽地。趁天色还没完全黑下来,他们赶紧沿着小溪朝前走。最后停下来时,天已经黑了,几个人在溪边几棵长得不太好的桤树下扎营。这会儿,在夜空的映衬下,山的背面显现出来了,看过去一片荒凉,连棵树也没有。那晚他们设了岗哨,大步佬似乎根本没睡觉。月亮渐圆,前半夜,一道冰冷的灰光投射到地上。

次日清晨,太阳刚出来,几个人就又上路了。空气中浮着寒霜,天空是清澈的淡蓝色。霍比特人焕发了精神,似乎昨夜整整睡了一夜都未受打扰。他们早已习惯了缺粮行路——当初在夏尔时,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吃这么少的东西,这两条腿还能支撑着他们走那么多的路。皮平打趣地说弗罗多看起来像长高了一倍。

“怪得很,”弗罗多一边紧着腰带一边说,“我真的瘦多了。我想还是不要永远瘦下去的好,否则就成幽灵了。”

“别这么说话!”大步佬立即说道,认真的模样令人惊讶。

离山越来越近了。它们连成一道起伏的山脊,这山脊常常攀升到近乎一千英尺,又不时下降形成低洼的裂缝和山口,通向山外边东侧的土地。一行人走在山脊上,可以看到类似被绿草覆盖的墙壁、堤坝,裂缝中还存有古代用石头搭建的防御工事的废墟。暮色降临时,他们到了西坡山脚下,就地扎营。那天是十月五日,从离开布理村算起,已是第六天了。

第二天清晨,他们发现了一条清晰可见的小路,自从离开了切特森林,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清晰的路。他们朝右拐,顺小路朝南边走。小路的路线极为巧妙,弯弯曲曲,很是隐蔽,似乎有意不让别人看到,既不想让上面的山顶看到,又不想让西侧的平地看到。小路插入小山谷,紧贴陡坡,穿过更平坦、更宽阔的土地时,两旁就会出现一排排大砾石和砍凿出的石头,几乎如树篱般遮住了旅人的行踪。

这会儿他们正沿着这样的一条小道朝前走,两旁的石头出奇地大,密密地堆砌着,梅里禁不住问:“也不知道这路是谁修的,修它干吗。我想我不喜欢这条路,看着就像——呃,就像尸妖出没的古冢。风云顶上有古冢吗?”

“没有,风云顶上没有古冢,这一片的山里也都没有。”大步佬答道,“西方人类没在这儿住过,不过后来倒是在这山上短暂抵抗过安格玛的邪恶势力。当初修这条路是为了保护城墙边上的堡垒。但在很久以前,也就是北王国刚建立的那段日子,西方人类在风云顶上修建了一座巨大的瞭望塔,当时人们称风云顶为阿蒙苏尔。后来,塔被烧毁,如今只留下一圈破败的城墙,如同一顶粗制王冠戴在这古老山顶上,当初是那么壮美。据说,在最后联盟 的那个年代,埃兰迪尔曾站在塔上,等着吉尔-加拉德从西方归来。”

几个霍比特人眼睛不眨一下地看着大步佬。看来他不仅熟悉荒野,还通晓这些古老的传说。“吉尔-加拉德是谁?”梅里问,但大步佬却没有回答,似乎在沉思。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喃喃道:

精灵王吉尔-加拉德,

竖琴手为他唱哀歌:

他位于山和大海之间的最后国土,

美丽又自由。

他手持一把长剑,剑锋锐利,

盔甲闪亮,从远处就能看到;

天空中数不尽的明星,

映在他银色的盾牌上。

但很久以前,他骑马远去,

如今无人知晓他身在何处;

因为他的星已坠入黑暗中,

坠入阴影潜伏的魔多之地。

其余的人大吃一惊,纷纷扭头看,因为歌是山姆唱的。

“别停,唱下去!”梅里说。

“可我就知道这么多了,”山姆结结巴巴地说,“这歌是我小时候从比尔博先生那里学的。他知道我喜欢听精灵的故事,就总是讲给我听。比尔博先生还教会了我读书写字。比尔博先生懂得真多,真是个可爱的小老头!他还写诗呢。我刚才唱的就是他写的。”

“这不是他瞎编的,”大步佬说,“这是一首用古语写成的抒情诗的一部分,名为《吉尔-加拉德的陨落》。想必比尔博把它译出来了。这事我从未听说过。”

“还有好多呢,”山姆说,“都是写魔多的。我一读那部分就浑身打冷战,就没学。我从未想过自己要去那种地方!”

“去魔多之地!”皮平叫道,“真希望事情不要糟糕到那种程度!”

“别那么大声说这个名字!”大步佬说。

他们走近路的南端时已是中午,十月的天气,阳光清朗,前面出现了一个灰绿色的陡坡,如同一座桥一路向上延伸,直通山的北坡。趁着日头正好,他们决定直接登顶。此时再想躲藏已不可能了,只盼着不要让敌人或探子看到。山上看不到有什么东西在动。甘道夫如果在附近,不会连个影子都看不到。

在风云顶的西侧,他们发现了一片隐蔽的洼地,洼地底部有个碗状的小山谷,两旁长着些绿草。山姆、皮平就留在这里,马、包裹、行李也都留在那儿,其余三人继续赶路。路真不好走,花了半个钟头,大步佬才爬到山顶,弗罗多、梅里跟在后面,早就累得喘不过气了。最后的坡不光陡,还到处都是石头。

到了上面一看,果真如大步佬所说,有一大圈用石头搭建的古代防御工事,如今早已破败不堪,覆盖着陈年的荒草。正中间有一大堆石头,乌黑乌黑的,似乎被火烧过。石头周围的草都被烧完了,只剩下了根,圈子里的草也都被烧焦了。目力所及,看不到任何的活物。

几个人站在圈子边上朝四下望去,视野果然开阔,多数陆地都是荒芜的,毫无特色,只是在南面远远地可以看到几片林子,林子那边处处可见暗淡的水光,再过去一些,如一条细细的彩带蜿蜒行进的,就是那条古道,从西边出来,弯弯曲曲,时起时伏,最后朝着东边而去,隐没在一个黑色的山脊后面。道上看不到有什么东西在活动。他们顺着古道朝东看,见到了迷雾山脉——近处的山脚呈黑棕色,后面赫然耸出几处稍高的灰色轮廓,再过去又出现了高高的白色山尖,高耸入云,散发出淡淡的光。

“哇,终于到啦!”梅里说,“这地方看着一点儿生气也没有,真讨厌!没有水,没有遮挡,又看不到甘道夫的影子。他要是来过这里,就是不等我们,我也不怪他。”

“我在想,”大步佬若有所思地朝四下看,说道,“他就算比我们晚一两天到布理,也会比我们先到这儿的。情况紧急时,他能走得很快。”说完他突然猫下腰,看着那堆石头最上面的一块石头。他把那块石头捡起来,仔细看着,又在手里翻转了几下。“这块石头最近被人动过,”他说,“你们怎么看上面的这些划痕?”

石头朝下的那面很平,弗罗多看到了一些划痕: 。“好像有一竖、一点,然后又是三竖。”他说。

“左边那一竖,加了两个细细的叉,可能是如尼文的G。”大步佬说,“这可能是甘道夫留下的记号,但也说不好。划痕很细,看着是最近才留下的。不过这个符号也许有别的含义,和我们没有丝毫关系。游民也会如尼文,有时也到这儿来。”

“如果真的是甘道夫留下的,又有什么含义?”梅里问。

“依我看,”大步佬说,“这些符号代表的是G3,说明甘道夫是十月三日那天到这儿的,这样算来,已经过去三天了。这也表明他当时很匆忙,危险就在眼前,没有时间或不敢写更长或更直白的东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小心了。”

“不管这些符号有何含义,真希望是他写的,”弗罗多说,“无论他在我们前面还是后面,知道他上路了,就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也许,”大步佬说,“我是这么看的,我觉得他来过这里,还遇到了危险。那边有些灰烬,让我想起了三天前我们在东边的天上看到的那道光。我想他当时正遭受袭击,但最后怎么样了,我说不好。他已不在这儿了,我们得照顾好自己,赶紧去幽谷。”

“这儿离幽谷还有多远?”梅里一脸倦容,看了看四下说。从风云顶上看过去,世界又荒凉又广阔。

“从布理朝东走上一天,可以看到一个‘遗忘客栈’,过了那里,路有没有量过,共有多少英里,我就不知道了。”大步佬答道,“有人说远得很,有人说不远。那条路很怪,无论用时长短,人们一旦抵达终点就会很开心。但我知道,如果天气晴和,中间又不出什么事的话,以我的脚力,从这儿开始算,十二天能到布鲁恩渡口,在那里,响水河 从幽谷中流出,与大道相交。我觉得我们不能走大道,所以到那儿至少要走两周。”

“两周!”弗罗多说,“走这么久,难免出事。”

“是的。”大步佬说。

他们在山顶的南边默默地站了一会儿。这地方荒凉得很,弗罗多第一次尝到了无家可归、身处险境的滋味。他真的希望当初命运能把他留在那个安静又可爱的夏尔。他朝下看着那条讨厌的大道,它拐了个弯,朝西去了——朝他的家去了。突然,他看到路上有两个小黑点在缓慢地朝西移动,定睛再看,又有三个小黑点朝着东边来与那两个会合。他惊叫一声,紧紧地抓住大步佬的胳膊。

“快看。”他指着下面说。

大步佬立刻扑倒在那个石圈后面的地上,把弗罗多拉倒在身边。梅里也趴倒在一旁。

“那是什么东西?”他低声问。

“不知道,恐怕最糟糕的情况出现了。”大步佬答道。

他们慢慢爬到石圈边上,从两块凹凸不平的石头中间的缝隙朝外看。上午早就过去了,阳光不再清朗,云层从东边偷偷爬出来,此时遮盖了开始下落的太阳。他们都能看到那几个黑点,尽管弗罗多和梅里辨不清形状,却可以隐约感觉到,在他们下面远远的地方,在山脚下那边的大道上,黑骑士正在集结。

“没错,”大步佬说,他的眼睛更尖,无疑看清了,“敌人过来了!”

他们急忙蹑手蹑脚地转身离开,滑下山的北坡,去找同伴。

山姆、皮平两个也没闲着,早就把小山谷和周围的山坡探了一遍。他们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发现了一眼清泉,清泉附近有些脚印,看样子不超过两天。在小山谷中,他们又发现了最近生火以及匆忙宿营的痕迹。小山谷边上,在离山最近的地方,有些落石。山姆在落石后面发现了一小堆码得整整齐齐的柴火。

“不知道老甘道夫来没来过这里,”他对皮平说,“不管这堆东西是谁弄的,看样子那人都会再回来。”

大步佬对这些发现很感兴趣:“早知道我就该在这儿等着,亲自察看地面。”说着就匆匆走到清泉那里仔细查看脚印去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回来时说,“山姆和皮平把松软的地面都踩乱了,痕迹不是被毁了,就是被弄乱了。游民最近到过这里,那堆柴火就是他们留下的。但还有几个脚印新鲜些,不是游民的。至少有一对沉重的靴子印,就是在一两天前留下的,至少有一对。我现在还不敢确定,但我认为有很多穿靴子的人来过这里。”他没有再说下去,面露忧色站着,思索着。

每个霍比特人都想到了那些身穿斗篷、脚穿靴子的黑骑士的形象。那些骑士若早就发现了这个小山谷,那么大步佬越快地把他们带到别的地方就越好。如今知道了敌人正朝这边赶过来,离这儿只有几英里远,山姆一脸反感地看着小山谷。

“我们是不是得快点儿离开这里,大步佬先生?”他不耐烦地问,“天都这么晚了,我不喜欢这个洞,不知怎么回事,它让我的心变得很沉重。”

“没错,我们是得赶快拿定主意。”大步佬抬头望天,盘算着时间和天气答道。“这么和你说吧,山姆,”他终于说道,“我也不喜欢这里,但我想了想天黑前我们能赶到的地方,没有一处比得上这里。至少这会儿别人看不到我们,但只要我们一动,就极有可能被探子发现。我们能做的就是从山脉的这一侧回到北面去,那边的地势和这边很像。大道上有人盯梢,不过,我们要是想藏在南边的灌木丛中,就得硬着头皮过。过了这条山脉,大道北面的乡野一连数英里都是光秃秃的、很平坦的。”

“那些骑士能看到吗?”梅里问,“我是说,他们好像经常用鼻子闻我们——如果‘闻’这个字用得还算恰当的话——而不是用眼睛看我们,至少白天是这样。刚才你看到他们在下面,让我们都趴在地上;现在你又说,如果我们动的话,就会被发现。”

“刚才我在山顶太粗心了,”大步佬答道,“我太想发现甘道夫的某些迹象,但我们三人上去,又在那儿停留了那么久,确实不应该。那些黑马能看到,那些骑士也能利用人和别的动物当探子,就像我们在布理发现的那样。他们和我们不同,看不到这个光明的世界,但我们的形象已在他们心中投下阴影,只有正午的阳光才能消除。在暗夜中,有很多的迹象和形象我们看不到,他们却能看到,那时的他们是最吓人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闻活物的血的气味,又渴望,又憎恨。除了能看、能闻,他们还有其他感官。我们能感知他们的存在——我们一到这儿,还没看到他们,就觉得不安了,而他们更能敏锐地感觉到我们的存在。另外,”他补充道,声音低沉下去,变成了私语,“魔戒吸引着他们。”

“照你这么说,真的就没有逃脱的办法了吗?”弗罗多慌乱地朝四下看着,“我行动,就会被看到、被捉到!我不动,待在这儿,又会把他们引过来!”

大步佬把一只手放到他的肩膀上。“希望还是有的,”他说,“现在不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把这堆柴火点着做个信号。这里既不能躲避,又不能防御,但火可以帮我们完成这两件事。无所不能的索伦做恶事的时候会用火,但这些骑马的黑衣人不喜欢火,且害怕那些用火的人。在荒野中,火是我们的朋友。”

“也许吧,”山姆嘟囔道,“但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宣扬‘我们就在这里’的好办法,同大嚷大叫没什么两样。”

他们在小山谷中选了一个最深、最隐蔽的角落,生起一堆火来,开始准备晚餐。夜幕开始降临,天变冷了。他们就早上吃了点儿东西,一直挨到现在,突然觉得十分饥饿,但不敢敞开吃。前面都是荒野,透着不祥,除了飞鸟走兽,没别的生物去那里。游民有时会从山那边经过,但人数不多,又不停留。别的流浪者也没多少,且心肠都很坏:住在地底下的食人妖有时会从迷雾山脉的北谷中溜出来,在这一带漫游。只有在大道上才能看到些行路的人,多数都是矮人,他们匆匆赶路,忙各自的事,既不想帮助陌生人,也没话和陌生人说。

“我真不知道我们的食物怎么能撑到最后,”弗罗多说,“最近这几天我们一直省着吃,可这顿晚饭还是吃得凑合,但如果还得走两个星期,甚至更久,那我们已经吃得超量了。”

“荒野里有东西,”大步佬说,“有浆果、薯根、野草,必要时我还可以打猎。冬天还没有来,别担心会没吃的。但采摘食物、打猎很耽误时间,又辛苦。而且我们必须加快脚步。勒紧腰带,心怀希望,盼着之后埃尔隆德家的盛宴吧!”

夜色渐浓,天气越来越冷。趴在小山谷的边上朝外窥视,除了一片灰色的陆地,什么也看不到,可就连这片陆地也急匆匆地隐入了阴影中。头顶上的天空又清朗了,慢慢布满了闪烁的星星。弗罗多和几个伙伴蜷缩在篝火旁,把所有的衣服都裹在身上,而大步佬只披了一件斗篷,坐在稍远的地方,一边抽烟斗,一边想事情。

天完全黑下来,火光开始变得明亮,他开始给他们讲故事,好驱散他们心中的恐惧。他知道好多很久以前的历史、传说,关于精灵和人类,关于远古时代的善事与恶事。他们都好奇他究竟多大了,这些知识又是从哪里学来的。

“快给我们讲讲吉尔-加拉德的故事。”看大步佬讲完了一个关于精灵王国的故事就不讲了,梅里突然说道,“关于你刚才提到的那首古老的抒情诗,你还知道些什么吗?”

“我的确知道,”大步佬答道,“弗罗多也知道,因为这首诗与我们息息相关。”梅里和皮平看向弗罗多,而他正盯着火看。

“我就知道甘道夫教给我的那点儿,”弗罗多慢慢地说,“吉尔-加拉德是中土世界精灵王国的最后一位伟大的王。吉尔-加拉德这个名字在精灵语中是‘星光’的意思。他曾与精灵的朋友埃兰迪尔一同赶赴——”

“别说了!”大步佬急忙打断弗罗多的话,“现在敌人的鹰犬爪牙就在附近,不适合讲这个故事。等我们安全到达埃尔隆德家,我会把整个故事讲给你们听。”

“那先给我们讲几个别的古时候的故事吧,”山姆恳求道,“讲个黑暗时代来临之前的精灵的故事。黑暗似乎正在逼近我们,我想多听几个精灵的故事。”

“那我就给你们讲提努维尔的故事吧。”大步佬说,“我要说得简单些,因为这个故事很长,也没人知道结尾,如今,除了埃尔隆德,没人记得在古时候它到底是怎么讲述的了。这是个美好的故事,尽管如中土世界的所有故事那样悲伤,却能振奋你们的精神。”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就不再说了,开始低声吟唱:

叶子长,青草青,

芹花又高又漂亮,

一束星光暗夜中闪亮,

照射到林中的空地上。

提努维尔正在那儿

和着无形风笛的乐声跳舞,

星光洒在她的秀发上,

她的衣裳在闪光。

贝伦从冰冷的山上下来,

在树下漫游,迷失了方向,

一个人沿着精灵河

忧伤地前行。

他隔着芹叶朝外窥探,

吃惊地看到金色的花

生长在她的斗篷和衣袖上,

她的秀发如影随形。

他注定要在山上漫游,

魔力消解他双脚的疲惫;

他匆匆赶路,又猛又快,

一把握住了那闪亮的月光。

她穿过精灵家园的乱树林,

蹦跳着轻轻逃离,

撇下他依旧孤苦伶仃地游荡,

在沉默的林中谛听。

他常常在那里听到

如椴叶般轻柔的疾驰的脚步声,

从地下冒出来的音乐声

在幽幽山谷中回荡。

如今,芹叶已枯萎在地上,

伴随着每一声叹息,

山毛榉叶簌簌落下,

在冬日森林中飞扬。

他永远在找寻她,

在遍布厚厚的陈年落叶的地方,

重重的月光和星光之下,

在瑟瑟的天穹之下。

她站在一处高远的山顶上,

斗篷闪烁着月光,

她翩翩起舞,

脚边浮起一团颤动着的银色雾气。

冬天过去了,她又来了,

她的歌声如清泉喷涌,

如云雀高飞,如雨水落下,

又如春水消融,冒出气泡。

他看到精灵之花在她的脚边生长,

又一次治愈了他心中的伤痛,

他渴望在她的身旁,

在草地上尽情跳舞歌唱。

她又一次逃离,但他穷追不舍。

提努维尔!提努维尔!

他叫着她精灵的名字,

于是她驻足聆听。

她停留片刻,他的声音如魔咒,

俘获了她的芳心:贝伦来了,

命运降临在提努维尔的头上,

他的怀抱中,她在闪光。

贝伦在她的秀发的暗影中,

注视着她的眼睛,

夜空中摇曳的星光

反射在她的眼中。

提努维尔,美丽的精灵女神,

永生的智慧精灵,

如暗影般的秀发和闪着银光的玉臂,

缠住了他。

他们在命运的指引下踏上长途,

翻过冰冷的灰色石山,

穿过铁屋暗门,

黑暗森林,永无尽头。

大海将他们隔离,

然而最后他们再次相遇,

很久以前,他们一同唱着快乐的歌,

消失在森林中。

大步佬叹了口气,停顿了一会儿,才又开口说道:“这首歌是用精灵们所说的安-森纳斯风格写的,用我们的通用语很难翻译,我刚才唱的这几段也只是抓住了一点儿皮毛。它讲的是巴拉希尔之子贝伦和露西恩·提努维尔相遇时的情景。贝伦是凡人,露西恩是世界初期中土精灵王辛格的女儿,是世界上最美的姑娘。她美如北地迷雾之上的明星,脸上总闪着光辉。那时候,魔多索伦的主人大敌霸占着北方的安格班,西方的精灵返回中土与其抗衡,试图夺回被其偷走的精灵宝钻,而人类的祖先与精灵并肩作战。后来,敌人大获全胜,巴拉希尔被杀,贝伦历尽艰险翻过恐怖之山,进入隐匿在尼尔多瑞斯森林中由辛格统治的王国。在那里,他看到露西恩在迷人的埃斯加尔杜茵河边的一块林中空地上唱歌跳舞,他便叫她提努维尔,这个名字在古语中是夜莺的意思。后来,他们经历了很多的伤心事,被迫长久地分离。提努维尔从索伦的地牢中救出贝伦,他们历经重重危险,甚至推翻了大敌的统治,从其铸铁王冠上的三颗精灵宝钻中取下一颗,他要将这世间最闪亮的珍宝,作为迎娶提努维尔的聘礼,献给她的父亲辛格。然而,最后贝伦被从安格班大门里蹿出来的恶狼咬死,死在提努维尔怀中。事后,她选择了成为凡人,要死在世上,这样就可以随他而去。歌中唱的,是他们死后跨过隔离之海重逢时的情景,过了一会儿,他们复活,一同穿过很久以前走过的那片绿森林,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样看来,精灵中只有露西恩·提努维尔一个离开这个世界,真正地死掉了,从此,精灵们也永远地失去了他们最爱的女郎。但是,古老精灵王的血脉通过她传给了人类。露西恩的后代依然在世,据说,她的血脉永远不会枯竭。幽谷的埃尔隆德就是她的后世子孙。贝伦和露西恩生下了辛格的继承人迪奥,迪奥的女儿‘白羽’埃尔玟嫁给了埃雅仁迪尔 ,埃雅仁迪尔将精灵宝钻戴在额头上,驾船冲破世界的迷雾,进入了天堂之海。而埃雅仁迪尔的子孙,就是努门诺尔诸王,即西方之地的皇族。”

大步佬说的时候,他们都在看他异常热切的神情,他的脸在红彤彤的火光映照下微微发亮。他的眼睛闪亮,声音浑厚而低沉。他的头顶,是繁星满天的暗夜。突然,一束暗淡的光出现在他身后的风云顶上。一轮盈月慢慢地爬过山顶,将阴影笼罩在他们身上,山顶上的星星暗淡了。

故事讲完了。霍比特人动动身子,活动活动筋骨。“快看!”梅里说道,“月亮升起来了,这会儿肯定很晚了。”

其余的人都抬着头看。就在他们看的时候,在初升月亮的映照下,山顶上出现了一些黑色的小东西。也许只是一块大石头或凸出的山岩,被暗淡的月光衬了出来。

山姆和梅里起身离开火堆。弗罗多和皮平依旧默默地坐在原地。大步佬专注地看着山上的月光,他这会儿不再说话,一切显得那么沉静,弗罗多却感到一股恐怖的寒意袭上了他的心头。他朝前挪挪身子,离火近了些。就在那时,山姆从小山谷的边上跑了回来。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他说,“但我突然觉得好害怕。给我多少钱,我也不出这个小山谷了,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正顺着山坡朝上爬。”

“你看到什么东西了吗?”弗罗多猛地跳起来,问道。

“没有,老爷。我什么都没看到,可我也没停下来看。”

“我看到了,”梅里说,“或者我觉得我看到了——在西边远处,山的阴影之外,月亮正照着的平原上,我觉得有两三个黑色的人影在动,似乎正朝这边过来。”

“面朝外靠近火堆!”大步佬喊道,“拿着长些的棍子以备使用!”

几个人大气也不敢出地坐着,安静又警觉,背朝火堆,都在紧盯着朝他们围拢过来的阴影。一切如常,什么事也没发生。暗夜中既听不到任何声响,也看不到任何动作。弗罗多微微动动身子,总觉得自己非得打破这寂静不可,他真想大叫几声。

“嘘!”大步佬低声说。“那是什么?”与此同时,皮平倒吸了一口冷气,说道。

他们感觉到——而不是看到——在小山谷的边上、山的另外一侧,有个黑影站了起来,也许只是一个黑影,也许不止一个。他们瞪大眼睛看,那几个黑影似乎变大了。很快他们就看清楚了,三四个高大的黑色人影正站在山坡上,低头看着他们。这些影子是那么黑,如同他们身后浓重阴暗的黑洞。弗罗多觉得自己听到了一阵微弱的咝咝声,就像毒蛇不断吐着芯子,又感觉到了一种微弱但深入骨髓的寒意。然后,黑影慢慢走了过来。

皮平和梅里吓坏了,赶紧扑倒在地。山姆缩着身子,爬到弗罗多身旁。弗罗多也像他的同伴一样害怕,身子不住地颤抖,就像被冻坏了一样,但他的恐惧突然被戴戒指的强烈冲动吞噬了。冲动紧紧把他控制住了,让他想不起别的事。他没有忘记坟中的尸妖,也没有忘记甘道夫在那封信上给他的忠告,可是有某种东西似乎正在死死地逼迫他漠视一切警告,而他也渴望屈服。不是渴望逃脱,也不是渴望做别的什么好事或歹事,只是他觉得必须把戒指拿出来,戴在手指上。他说不出话来。他感觉山姆正盯着他,就好像山姆知道自己的主人遇到了大麻烦,但他无法把身体转向山姆。他闭上眼睛,挣扎了一会儿,但抗拒变得让他无法忍受,最后他慢慢地拽出了那条链子,把戒指戴到了左手的食指上。

刹那间,尽管别的东西还和刚才一样又黑又暗,那几个黑影却变得异常清晰。他看到了他们黑袍下的模样。那是五个高大的人影:两个站在小山谷的边上,三个正朝前来。苍白的脸上冷酷锐利的眼睛冒着火一样的光,斗篷下面穿着长长的灰袍子,灰白的头发上罩着银色的头盔,瘦骨嶙峋的手中拎着钢剑。他们朝着他过来了,眼睛盯着他,目光刺穿了他的身体。生死关头,他抽出自己那把剑,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红光,那剑就像一支炙热的火把。两个黑影停下不敢动了。第三个身材比别的都要高大,长长的头发上泛着亮光,头盔上有一顶王冠。他一只手执着一把长剑,另一只手握着一把刀子,刀子和拿刀子的手都泛着微弱的光。他突然冲上前来,扑向弗罗多。

就在那一刻,弗罗多赶紧扑倒在地,听到自己在大声喊叫:“哦,埃尔贝瑞丝!吉尔松涅尔!”与此同时,他冲敌人的脚上刺了一剑。一阵尖厉的叫声响彻夜空,他感觉左肩上一阵刺痛,就像被冰冷的毒镖刺透了一样。就在快昏过去时,他仿佛透过一片旋转的迷雾,瞥见大步佬双手各拎着一支燃烧的火把从黑暗中跳了出来。弗罗多用尽最后的一点儿力气,把剑放下,从手指上把戒指取下来,紧紧地攥在右手中。 h1iuQWjgqrPDt/m+g7z+WPzcnZ6i50dQDZtjvMOlyUVAoJj9lf4BgBV6xWuj/M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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