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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儿的听觉能力

音乐对早期儿童发展的积极意义已被证实并被广泛重视起来,其实音乐对于尚未出生的胎儿同样具有积极意义,这一切要建立在胎儿具备听觉能力的基础上,那么胎儿真的具备听觉能力吗?

事实上,人们对胎儿听觉能力的认知经过了漫长的探索。早期人们认为胎儿并不具备听觉能力,他们认为胎儿偶然出现的胎动并非来自对外界声音的感知反应,后来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胎儿不具备听觉能力这种观念被科学家们所质疑,他们在鸣笛、按门铃时用秒表和听诊器在70%左右的孕晚期妇女身上观察到了胎儿心跳加快的迹象。

在20世纪70年代,超声波技术的出现让这些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科学家借助超声波观测胎儿对不同音频和音量的反应,研究显示只有个别19周的胎儿对500赫兹的声音做出了反应,但随着孕周的增加,对声音有反应的胎儿数量逐渐增多,引起反应的音频范围也变大,引起反应所需的音量也越来越小。这间接证明了胎儿具有听觉能力,并且孕周越大胎儿对声音的反应越强烈,听觉能力越好,这与胎儿听觉系统发育周期相吻合。从孕20周起,胎儿负责将声音转变为神经冲动的结构——螺旋器开始起作用,通过螺旋器,内耳和大脑之间的神经联系得以建立,这种联系让神经冲动到达大脑,并在那里进行处理,在这之后胎儿就完全具有了听觉,能对子宫外的声音产生反应,并能处理和存储这些信息,胎儿开始从周围环境中获取听觉体验并积累经验,这些体验和经验存储在胎儿的记忆中,在胎儿出生以后对其产生影响。 NznvS49qqEqyesbabacDhR/bz2fGYmKHMh7FwsIBbIKjmOMQS1E3fYmLQfT4T9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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