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8个方面。
(1)可靠性:要求企业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做出评价,对未来的情况做出预测。
(3)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相互可比,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全面、客观地评价过去、预测未来,从而做出决策,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价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5)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例如,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在法律形式上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
(6)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重要性的应用依赖于职业判断,从项目的性质(质)和金额大小(量)两方面进行判断。
(7)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例如,企业按照特定方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体现的就是谨慎性。
(8)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及时性包括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及时传递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