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建筑史还是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来讲,应县木塔无疑都是学科王冠上的宝石。攀登巨人的肩膀,仰望巅峰的荣耀,是所有学人心中敬畏和梦想的杂合。在故宫和清华旗帜下汇聚在一起的CRAFT的学员和教师们,与其说是狂妄地选择木塔为练兵场,倒不如说是找到一次亲近木塔的机会,一次寻找在最高的山峰之前安顿心境的状态。这种状态将在大家开启或者重新回到文物保护行业生涯之际,把大家带回踏踏实实的起点,并给大家提示,让大家看到自己的渺小,看到前面是一片浩瀚的天空。
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应县国利宾馆会议室,来自CRAFT项目的学员和课程辅导教师开始了木塔现场学习的第一次讨论课。讨论的内容聚焦于重申培训及其所依赖的对于学科框架的认识,并回顾了研究团队现有资料来源及其优势和局限性,进而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分工协作方式。
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是CRAFT的结业实习研究的时间段。经过半年多紧张而快乐的分工探索和集体讨论,终于有了这份成果的呈现。这个选题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碎片化的研究心得也得以连缀成册。在进入正题之前的第一章,我们希望重温一下选题之初的忐忑检索,以及CRAFT培训的立意和我们对于专业未来的理解。
必须思考的是,今天我们这个团队的工作到底能不能对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领衔开展的木塔保护课题有所裨益呢?是否更有把心得刊行出来的价值呢?我们不能自诩“栋梁”的传人,也不必妄自菲薄。重新检视我们所学,仔细翻阅前人为有心者留下的笔记,便是我们独有的“资源”。
首先,不妨先就案头的资料简单地拉一个清单:
(1)中国营造学社的图纸、测稿、照片、文稿;
(2)陈明达先生《应县木塔》中所公布的图纸、照片、实测数据;
(3)1990年,王贵祥先生率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团队在应县木塔所做的测绘图纸;
(4)2000年,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对于应县木塔所做的测绘图纸;
(5)2011年,清华大学采集的应县木塔二层明层三维激光扫描数据;
(6)2015—2020年,应县木塔变形监测报告。
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实因独特的机缘而能够更近距离地接触一些珍贵的史料。
第一类史料,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营造学社测绘木塔时的测稿。这套木塔测稿有59张之多,与另外5张应县净土寺大雄宝殿测稿共成一函;封面题注“佛光寺木塔”“实测底稿59张”,存在第8张和第13张一号二张的情况,测稿上原始标注则为“57/57”。这批测稿曾在《梁思成全集(第十卷)》中得到公布;但若要探究测稿制作细节、标注细节等问题,出版物的公布精度显然有所欠缺。通过对原稿的初步观察,我们至少能够得知:
(1)测稿存在两种不同幅面。其中37张测稿,幅面较大,计宽25.4~26.0cm、高32.2~32.8cm,约折合10英寸×12.8英寸(1英寸=0.0254m),页边左侧4孔;另外22张测稿,幅面略小,计宽24.0~24.3cm、高18.0~18.4cm,约折合9.5英寸×7.2英寸,页边左侧3孔。
(2)就图纸内容而言,两种幅面各有侧重。例如:大幅面测稿中,第3幅《应县佛宫寺木塔第一层平面》右上角手书“22年9月20日”,第34幅《应县佛宫寺木塔碑文节录》等手书标注测绘时间“22-9-28”,第33幅《应县佛宫寺木塔各层栏杆平面》等印“ 年 月 日测绘”字样,并多见铅笔手书填写具体日期;小幅面测稿中,第28幅《佛宫寺塔顶东西断面》等印“ 年 月 日测绘”字样,并多见铅笔手书填写具体日期。兹将每张测稿相关信息整理,如表1-1所示。
表1-1 中国营造学社应县木塔测稿统计
续表
续表
注:①□表示字迹难以辨认。
②—表示原测稿没有此项。
③“莫”即莫宗江。
④“佥查”,原稿如此。
(3)通过上表的统计,我们还可以看出当时的测稿用纸是中国营造学社专门印制的。测稿规格三种:大幅,不印“ 年 月 日测绘”字样,所见使用时间均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大幅,印“ 年 月 日测绘”字样,所见使用时间均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小幅,印“ 年 月 日测绘”字样,所见使用时间均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
另参见34/57、35/57二张测稿编号的涂改痕迹,被遮盖字迹分别为28和29,接续第一次测绘1~27的编号,且测稿用纸未印“ 年 月 日测绘”字样。可以推断,1933年测绘仅使用大幅且未印“ 年 月 日测绘”字样的测稿纸,是一次对于木塔整体尺度、各层基础木构及相关信息的全面测绘;而1936年补测则采用了两种规格的测稿纸,是针对顶层结构和各层匾额的后续工作。
第二类史料,便是当年中国营造学社两次测绘留下的217张照片。这批照片生动地记录了1933年和1936年木塔的样貌特征和保存状况。无论是对比两次拍摄的差异,还是对比今天和当年的差别,无疑都对木塔的研究和保护具有基础性意义。本研究报告中的2.2节将对此特别深入讨论。在此暂不予展开。
落实到新数据上,本研究小组得到了应县文物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我们进行相对深入的采样式调研提供了保障,并获取了以下三类信息。
(1)三维激光扫描数据
早在2011年7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便在中国文物研究所和应县文物部门的支持下,针对木塔二层外檐铺作部分采集了三维激光扫描数据。采集设备为3D guru,采集数据16站;继而在后续的研究中完成了数据统计和分析 。
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在应县文物部门的支持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继续先后开展了针对本塔五层明层、三层和四层明层的外业扫描和内业点云处理工作。采集设备有二,分别为FARO S350和Z+F 5010C。
(2)倾斜摄影测量
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应县文物部门的支持下,故宫-清华CRAFT培训班针对难以实施直接扫描作业的木塔首层塔身部分的斗栱开展了倾斜摄影工作。
(3)彩塑、彩画微损采样工作
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应县文物部门的支持下,研究团队较全面地考察了佛宫寺释迦塔内部保存的塑像26尊,并着重针对四层主尊塑像隐蔽部位进行了微损取样,获得样本12件。
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应县文物部门的支持下,研究团队通览了木塔彩画的基本情况,并选择五层斗栱、五层内槽天花(向日葵纹、仙鹤纹)、一层南面内槽团窠龙纹天花进行了取样;并针对五层内槽向日葵纹天花7件样本、五层内槽仙鹤纹天花11件样本、一层南面内槽团窠龙纹天花19件样本进行了分析解读。
建筑遗产保护专业历经了从房屋修缮行业到古建筑修缮专业,再到结合可移动文物保护专业的复杂过程。故宫-清华联合研究团队认为,本专业的发展和健全有必要参考国际艺术品保护专业的学科框架,并解决保护对象尺度、功能、意义的复杂性所带来的问题。
谈到国际艺术品保护,需要做出简要的回顾。
在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品保护专业被认为建立在美国。1932—1942年,哈佛大学佛格艺术馆系列出版物 Technical Studies in the Field of the Fine Arts 成为“白领技师”变身行业主力的横幅标语。 随后,1934年英国伦敦考陶尔德艺术学院开展了专业培训项目,1936年奥地利维也纳造型艺术学院、1943年意大利罗马中央修复研究院、1948年比利时布鲁塞尔的皇家遗产艺术研究院相继为之,客观上确立了以艺术品保护为主体的遗产保护学科。尽管西方的界定与我国可移动、不可移动物质遗产的界定不同,但是建筑与艺术品之间的交集和差异阈无法确保保护学科的从属关系的成立。
回到当年的哈佛佛格艺术馆,灵魂人物乔治·斯陶特提出了“三足凳”理论,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西方艺术品保护领域的普遍认可 ,而且与“学科盘”的基本组成相呼应。乔治·斯陶特所说的“三足”分别是:艺术技能(studio art)、艺术史(art history)和科学(the sciences)。
然而,只有足的凳子是不完整的;将支撑构造联系在一起的是该学科的核心。正是出于上述考虑,美国特拉华州温特图尔博物馆的格里高利·兰德雷为凳子加了一个“座面”——文物保护准则和伦理(图1-1),并在CRAFT等场合将这一理论带到了中国。 、 这个座面的意义有着长久的基础,也确实凸显了学科存在的必要性,并能够切实保证上游学科和有效交叉。也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国际遗产保护领域形成了多份行业准则文件——如欧洲的《欧洲保护/修复组织联盟职业准则》(包括绪论与定义、职业伦理、教育和培训三个方面主要内容) 和美国的《美国历史与艺术品保护学会伦理与实践导则》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之类的从业行为约束文件虽然得到了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推荐,所憾并未得到所有施工、设计、管理等层面建筑遗产保护工作者的共同认可和严格遵守。
图1-1 格里高利·兰德雷的文物保护“三足凳”
图片来源:格里高利·兰德雷为CRAFT绘制。
在中国的语境下,中国的建筑遗产保护需要自己的“结构示意模型”。我们的推荐是东方的文化中更加优雅的比喻——“一尊三足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特别为建筑遗产保护学奠定了学科基础,进一步将此准则和职业伦理的建设结合在一起可以确定本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核心;同时,可以用三只鼎足取代凳子的支撑,构成对建筑遗产保护学科的总体框架的描述——鼎身就是建筑遗产保护准则与职业伦理,三只鼎足分别是建筑遗产社会人文学科组、建筑遗产医学学科组和传统与科学保护工艺学科组(图1-2)。
图1-2 建筑遗产保护学学科框架模型
第一只鼎足,是建筑遗产的社会人文内容,对应西方体系之艺术史领域。
人文历史——尤其是学术成果日益丰富的材料工艺史、创作设计史、文化线路等研究成果及其方向,无疑是解读遗产的内核任务,是全面深入认知遗产价值的工作,更是面向未来拓展遗产价值认识的基石;同时,对于遗产行业之内、之外各层面的人文学科需求而言,行业学科架构对外还应强调展示与公众教育,确立广义博物馆学,探讨传统与现实、保护与利用、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等问题,对内补充管理学内容,实现资源组织、项目组织水平的提升。这只鼎足的知识构成图谱可用下图进行描述(图1-3)。
图1-3 建筑遗产保护学学科模型之实践性社会人文
第二只鼎足,是建筑遗产医学部分,对应着西方体系之科学领域。
更准确的比拟是遗产基础医学理论,具体地由以下三个分支组成:一、结合史料、实物、效果之综合研究,是对遗产本体“肌体”、技能、机制的研究,可比拟成生理学;二、材料老化、构造劣化、结构变化,是对遗产本体变化及其原因的研究,可比拟成病理学;三、现代保护料、使用和装备综合研究,是对保护方法、技术、物料的研究,可比拟成药理学。这只鼎足的知识构成图谱可用下图进行描述(图1-4)。
图1-4 建筑遗产保护学学科模型之建筑遗产医学
第三只鼎足,是传统与科学保护技术与工艺部分,对应西方体系之艺术技能范畴。
这项内容发生在保护现场,直接作用于保护对象,其水平直接决定保护效果。同时必须看到,面向未来的遗产保护科学,既需要立足于传统工艺,又不能排斥或忽视新科技手段、当代和现代保护技术。因此,这个范畴有必要强调实验室分析检测技术中的手工操作部分和以现当代勘察技术、手术技术、保养技术为代表的“治疗技术”。与传统工艺技术类似,这些技术同样依赖于实施者的手工技巧、对于仪器设备的熟悉和长期反复操作的熟练性。这只鼎足的知识和技能构成图谱可用下图进行描述(图1-5)。
图1-5 建筑遗产保护学学科模型之保护技艺
对照上文提出的学科框架,本次实习主要聚焦于三足鼎整体结构之下的“遗产医学”内容,训练学员们了解文物“生理”、分析文物“病理”的能力,为文物“药理”解决提供前期技术支持。换言之,本次训练要点是遗产医学问题,同时仍须强调在所有环节紧密联系另外“两只鼎足”。在研究策略梳理当中,尤其应当强调遗产医学工作与实践社会人文学科之间的关系。时刻关注对遗产价值的认知、保持、发扬和利用。
具体而言,我们倾向于用通俗易懂的比喻进行展开,并沿着这个思路制定这次实习工作的策略,制订分工计划。关于总体策略的七条陈述如下:
陈述1:木塔的生命在于周身携带的已解读和待解读的遗产价值;
陈述2:作为一位年长的患者,因其身体特征,木塔生命的最大威胁来自于骨科疾病;
陈述3:未来木塔保护方案必须将因骨科手术而引发生命价值的损失降到最低;
陈述4:木塔生理研究必须深入展开,为病理考察——如骨科病理——提供对照参考体系,并提高病理评估精度;
陈述5:木塔生理研究必须全面展开,为综合保护方案提供生命价值赋存参考体系,为骨科手术明确方针、设定红线;
陈述6:木塔病理研究须在现有工作、现行行业装备基础上提出技术需求,涵盖各个“科室”需求,利用这个最富挑战的机会推动遗产医学实验技术的发展;
陈述7:正如1.1.2.3中所述,木塔药理研究范畴应包含现代保护料、使用和装备综合研究,其中木塔“病房、病床”的可行性及相关研究内容须予以正面关照。
CRAFT实习团队共计14人,无论从人员配置、经验,还是从工作时间的角度考虑,均无法形成完整的木塔调查研究报告,将不可避免地采用采样式、局部突破式的工作方式。具体而言,此次实习实践工作,总体框架套用学员熟悉的“八股”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史料补充现公布成果之不足;第二部分,通过观察与探究文物本体的各方面“生理现象”,解读原始工艺设计,并由所发现的重点问题引出对于“病理现象”的讨论;第三部分,呈现学生自己对于治疗前期工作和治疗工作的思考。相应地,对于各部分工作须组成专题小组,鼓励小组在专项问题上深入挖掘,同时鼓励组间配合,相互协作。各部分内容与小组分工情况如下。
第一组,史料组,面向第一部分工作。史料发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如此紧张的时间安排下,若想要对史料有新的认识,就必须由全体学员协作参加,由张博宏执笔主持;同时得到课程旁听生郑虹玉同学的支持。
第二组,木结构组,面向第二部分工作之大木主体部分,直接关乎木塔安危问题,以木塔“骨科生理”为主要对象。成员有李泽辉、李大卫、戴璐、王东辉4人。在现场补充测绘阶段,须其他组协助完成。
第三组,造像组,面向第二部分工作之像设及其表面装饰部分,关乎木塔原有宗教意义之所在,以木塔“内科生理”为主要对象。成员有史孙明、高珊、赵峰。
第四组,彩画组,面向第二部分工作之木结构表面装饰部分,关乎木塔原有视觉效果,以木塔“皮肤生理”为主要对象。成员有王昂、谢嘉伟。
第五组,大棚组,面向第三部分之保护实施前期工作,关乎木塔减荷、避风、支撑和未来处理的场所计划,以木塔“病房和病床”为考虑方向。成员有朴世禺、文雯、赵亚男、张博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