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第十六位总统,他在就任总统前,曾经当过律师,接手过著名的阿姆斯特朗案件。
阿姆斯特朗是林肯的一位已故好友的儿子,为人正直善良,但却被诬陷为谋财害命的罪犯。全案的关键在于原告方面的证人福尔逊,他在法庭上发誓说,10月18日晚,他在草堆后面,在明亮的月光下,清清楚楚地看见阿姆斯特朗躲在大树后面向被害人开枪射击,打死了被害者。
林肯坚信阿姆斯特朗是个无辜者,他在查阅了有关档案后,又实地考察了被害者遇难的现场,然后以被告律师的身份要求法庭开庭复审。
在法庭上,林肯问福尔逊:“你在草堆后面看见阿姆斯特朗,从草堆到大树有二三十米,你不会看错吧?”
福尔逊毫不犹豫地回答道:“不会错,因为月光很亮。”
林肯又问:“你能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认清的吗?”
福尔逊说:“肯定不是。当时,月光正照在他的脸上,我清清楚楚地认出了他的那张脸。”
林肯追问道:“你能肯定时间是在晚上11点钟吗?”
福尔逊耸耸双肩,答道:“毫无疑问。因为我当即回屋看了看钟,那时正是11:15。”
林肯最后问道:“你能担保你说的全是事实吗?”
“我可以发誓!”福尔逊面对林肯和众多的听众,神情有些激动,“我说的全是事实!”
林肯向四周看了看,然后以不容置疑的口吻,郑重地宣布道:“尊敬的陪审员,女士们,先生们,我不得不向大家宣布一个事实:这位证人福尔逊先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骗子!”
法庭内顿时骚乱起来。
“肃静!肃静!”法官威严地喝道。
原告气愤地质问林肯:“请律师先生回答,你有什么证据指责我的证人是骗子?”
林肯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你知道福尔逊的破绽在哪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