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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银行业“双重失灵”对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挑战

从历史的经验来看,银行业既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动机”,也可能成为经济波动的“加速器”。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自由主义推动之下的金融创新非常活跃,银行跨境业务活动增长迅速,境外利润占比越来越高,跨境并购,特别是通过高杠杆负债进行的并购逐渐成为海外扩张的重要形式,银行资产的集中度增大,竞争空前激烈。银行不再满足于传统的信贷业务,转而青睐复杂的衍生品交易,混业经营日益普遍,“大而不倒”的银行集团不断涌现,金融资本与金融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高度融合,市场中既出现了“影子银行”,也有“银行的影子”,而政府干预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非有效性,银行领域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存是对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极大挑战。

(一)银行业“市场失灵”对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挑战

1.“竞争失序”:虚拟经济有限发展面临的利益诱导

银行既是经营信用的融资中介,也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必要的竞争有助于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保持必要的市场活力。始于20世纪中后期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浪潮,施行以自由市场主义为导向的改革措施,带来了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部门、非金融部门之间的融合与竞争。银行属于高杠杆、高风险的特殊金融机构,为应对内外交织的竞争压力,银行的商业模式日趋激进,而这种“野蛮生长”极易滥用其信用中介地位,进行缺乏约束的信用扩张,导致政府、私人部门债务高企,从而将社会负债提升到一个极度危险的水平,国家变成一个高杠杆经济体,同时也扭曲信用资源配置,降低引导资本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蕴含着极大的系统性风险。

首先,激烈的市场竞争让银行更倾向于对规模经济和监管套利的追求,进一步推动了银行机构之间,以及银行机构与非银行机构之间的重组。以美国为例,基于对垄断的担忧,银行的扩张曾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即便是经历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其银行机构的数量仍保持着相当的稳定性,直至70年代关于银行跨州兼并和设立分支机构的诸多法律障碍才出现系统性松动,1995年通过的设立分支机构法案以及2010年通过的兼并法案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趋势。在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有绝对优势。截至2021年末,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为138.4万亿元,占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四成左右。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机构规范运作的基本制度,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2007年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也在承担原有资产处置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向投资银行转化,并重新接受原有大型国有银行的控股,以实现四大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虚拟经济的有限发展并非要限制或排斥正常的市场竞争,然而,规模庞大且多元化经营的大型银行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与金融资本、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的高度融合,从而削弱竞争的有效性,出现诸如“信贷配给”等非市场化结果,还将由于其日趋复杂的管理层级、交易架构和经营动机增加了外部监管与调控的不确定性,危及金融安全与经济安全。

其次,资本的逐利性诱导银行的经营行为背离正常的信用规律和审慎的监管原则,浪费金融资源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以信用卡为例,该项业务是商业银行履行支付中介职能,处理支付中的资金转移与清算业务的一种非现金结算方式,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发卡银行授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允许其先用后还,通常有长短不一的免息期,但超过该期限之后,就必须支付利息作为资金占用成本,因此,持卡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偿还本息能力。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利用利率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信用卡业务切入消费金融领域,积极地“挖掘”了社会底层用户及其贫瘠的信用。2021年9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蓝皮书(2021)》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银行卡累计发卡量89.8亿张,当年新增发卡量4.5亿张,同比增长5.3%;全国银行卡交易金额792.8万亿元,同比下降3.6%。无论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安全运行都是其内在的价值追求,同时也是实现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重要保障。信用卡交易虽有利于提高结算效率,刺激经济需求,拉动社会消费,但在这种急速扩张过程中,部分持卡人的信用能力远不能满足监管要求,而发卡银行则通过降低发行的审慎性标准来换取市场份额,其危害性不容忽视:就个体而言,持卡人有可能背负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窘境,如果再将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还会严重影响个人、家庭财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对社会来说,信用卡业务的超常规发展,甚至是违规发展,刺激了非理性的超前消费,严重透支了未来的消费能力,也会导致金融机构风险累积,并有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信用危机。统计数据显示,从2019年末到2020年第三季度末,我国的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就从742.66亿元增至906.63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比例也从0.98%提高到1.17%。 上述危害性在宏观经济下行趋势未能得到根本遏制背景下就显得尤为突出,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而到2021年末,上述两个指标就分别下降到860.39亿元和1.00%。

2.“脱实向虚”:虚拟经济有限发展面临的结构偏好

整体而言,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虚拟经济需根植于实体经济,并服务于实体经济,与之同时,虚拟经济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反作用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力求虚拟经济应然层面的“向实而生”成为实然选择,避免过度发展而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客观需要,产生资源错配、融资成本畸高等“负外部性”。虽然虚拟经济的“脱实向虚”会导致一定程度的风险集聚与扩散,但无论是信用规模与结构失衡,还是高企不下的社会杠杆水平都是多种因素和多种背景下的产物,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因此,关注与重视虚拟经济“脱实向虚”问题既要警惕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可能导致的经济泡沫,更不能“因噎废食”,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对立起来,从而忽视虚拟经济在促进社会价值流动、资源配置领域所发挥的特殊作用。

在信用货币时代,货币具有虚拟资本的属性,通过中央银行不断创造新货币,以及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的经营活动是虚拟资本扩张的两条重要途径。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金融机构,基于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等宏观原因,以及监管套利、内部治理等微观原因,有可能共同推动其资产负债表的急速扩张,出现货币超经济发行和信用资源错配等“脱实向虚”现象,并最终成为引发银行危机或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关于货币发行所带来的问题将在本书后续章节再行论述,此处不予赘述,而20世纪末发生在爱尔兰的情况确是十分有趣的分析样本,因为在这里根本看不到金融创新、证券化或者复杂金融产品的影子,更类似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储贷危机,即银行发放了过多的住房贷款,并体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爱尔兰主要银行的扩张速度令人震惊,仅以四大行中规模最小的盎格鲁爱尔兰银行为例,其资产扩张速度在1999年至2007年期间就达到年均40%,期末资产相当于期初的约20倍,而来自该国的官方报告显示,正是银行不计成本的扩张成为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实际上,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趋利的银行机构都试图让借款人相信无论其信用记录多么不堪,都能够获得所需贷款,这在房地产信贷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1999年至2007年,英国的房地产名义价格上涨了122%~146%,在此期间,以证券化为标志的金融创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房地产按揭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推动了该国银行杠杆率水平的大幅提升。2007年9月,按揭贷款占比高达90%的北岩银行,终因其贷款集中度失控,发生了英国自1866年以来的第一起银行挤兑事件,进而引发金融危机。

在中国,长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也造成了虚拟经济出现“脱实向虚”症状。201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首次针对如何抑制经济中的脱实向虚作出重大部署,随后的十九大报告则进一步加以强调,使之成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首要任务之一。在中国,经济的脱实向虚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以同业业务形式空转套利,导致实体经济使用资金的成本激增;二是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过程中存在行业错配,主要表现为过度流向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价格持续高涨,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就银行而言,就是大量的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票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不断推高市场价格,形成了不同形式的资产泡沫,而与之同时,实体经济则出现“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金融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加杠杆”是金融交易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不同的杠杆水平会带来不同的收益结果,同时也意味着投资者可能面临不同的风险程度。因此,信用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应当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若整个社会的杠杆率超过这个限度,且越来越多的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无关时,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将迅速上升,大大增加爆发危机的概率。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合理控制金融杠杆和社会杠杆水平。目前,高度关注经济运行中的高杠杆问题,抑制资产泡沫和“防风险”,让金融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的本源已经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政策基调和主要任务之一。

近年来,针对银行间业务存在的“三违反”“三套利”及“四不当”现象展开专项治理工作,上述问题中的第一种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在土地财政的推动之下,政府信用和房地产成为银行信贷扩张的重要驱动力量,这不仅导致金融风险逐渐向银行和政府集中,而且还干扰了市场风险、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之间的隔离机制,进而累积了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和债务杠杆风险,简而言之,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威胁我国金融安全最大的“灰犀牛”。面对银行业“脱实向虚”所造成的信贷房地产化、房地产金融化,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在制定货币政策和实施监管过程中,不得不面临“控房价、防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两难选择 。尽管随着调控力度的持续加强,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性回落,占比有所下降,但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我国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为51.4万亿元,仍占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189.46万亿元的27.13%。 如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如何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处理好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是未来宏观经济调控的难点和重点。

(二)银行业“政府失灵”对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挑战

银行业的“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必要的正当性基础,然而,调控者、监管者也可能是非理性的。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出发,过度自信与从众心理、一定程度的损失厌恶与信息可得性偏差,以及行为与目标的“锚定效应”等非理性都将削弱政府干预的有效性,甚至引发或加剧市场动荡,特别是在我国银行业存在极强“政策性”的背景之下,可能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导致虚拟经济偏离有限发展轨道。

1.“调控失度”: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宏观干预失灵

金融调控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金融调控机制通常由以下三部分构成:决策执行机构,这个角色在大多数国家是由中央银行担任;金融法律法规,即实施调控的制度性部分;货币政策,包含完成调控任务所需要的政策设计以及采取的措施。 货币以及建立在货币上的金融制度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抽象化,并大大超出了人的认知能力范围 ,因此,虚拟经济的不平衡是常态化表现和本质特征,平衡只是暂时的。在国家有效干预和市场自发调节之下,周期性地呈现从不平衡到平衡,再到不平衡的发展脉络。银行业既是金融调控的对象,又是金融调控的载体,银行领域的市场失灵为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必要的正当性基础,而调控的失灵则体现了国家干预的局限性。

(1)市场失灵:银行业宏观调控的正当性

金融的发展最终取决于实体经济,但也推动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资产价格与实体经济成长之间呈现出阶段性的发散关系,体现了现代金融在经济运行中的独特作用。不过,在一个经济周期结束时,这种关系可能演化为资产价格不同程度地向实体经济收敛,而其表现形式就是金融波动或金融危机。 始于20世纪中后期,以自由化为导向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浪潮,无视金融创新的逐利动机以及所蕴含的风险,一味强调放松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不稳健的经营活动,从而置身于充满投机与赌博的“市场旋涡”,严重危及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在金融领域,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对于政府介入金融市场的忧虑从未消除,因此,干预需要格外谨慎且必要,以便让竞争性金额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基础和核心作用。

银行业的宏观调控有助于实现市场的供求平衡。通过设定合理的货币政策目标,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和审慎监管手段,能够有效调控货币流通规模,调整社会信用结构,引导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充分发挥金融手段在促进经济总量平衡、优化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与财政、产业等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将大大增强调控的有效性。避免虚拟经济的“脱实向虚”进而实现虚拟经济的有限发展,并非无视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要素市场发展所需的流动性需求,而是要在厘清虚拟经济出发点与归宿的基础之上,借助政府“有形之手”克服市场自身缺陷,协调不同市场之间的资金需求,做到“虚实结合”和“以虚促实”。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后,世界经济遭受百年未遇的重创,各主要经济体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就是很好的例证。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金额高达9万亿元货币资金的货币政策应对措施:引导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行,推进LPR改革,释放利率市场化红利,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1.75万亿元长期资金,推出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创新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4.7万亿元。金融部门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全年可实现1.5万亿元的目标。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带动2020年全年人民币贷款新增20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超过30万亿元。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于2019年。 上述举措有效地满足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需求,为中国经济逆势增长 并企稳向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银行业的宏观调控有助于货币的持续稳定。马克思曾言“金融危机就是货币危机”,深刻而系统地揭示了危机产生的基本原理。基于对货币流通只影响社会价格水平,而不会影响经济增长、劳动力就业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变量的认识,中央银行在设立之初往往被定位为“统一货币的发行者”和“票据清算的组织者”。然而,随着现代经济运行风险的不断显现,中央银行的角色及其功能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一方面是充当“最后贷款人”,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则是主导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进而对金融、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将保持币值稳定作为其最重要的目标。

银行业的宏观调控有助于社会的分配正义。金融全球化、自由化使金融资本的流转变得更加快捷与便利,进而出现高度的集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财富的增长速度平均要高于收入增速,而大额财富的增长速度更是远高于平均财富的增长速度,这意味着在新的全球经济环境中,贫富悬殊或许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不断加剧,而资本收益的不平等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分配的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经济问题、金融问题,更是严峻的社会问题。金融属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范畴,基于现代银行体系在创造与分配社会财富中的地位、功能,适当的调控可以改变和影响资本的流向、结构与收益,进而在不同主体之间、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求新的平衡,一定程度上修复分配的“非正义”。

(2)调控失度:政府干预的局限性

毫无疑问,货币政策通过控制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投资、消费,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控手段之一。然而,流动性失度有可能导致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埋下经济不稳定的隐患。哈耶克在分析货币框架时指出,现代商业组织高度依赖信贷机构,但货币供应在影响生产和价格方面更具干扰性,也容易以一种颇具危害的方式发生变化,为此,市场机制却无能为力,进而打破供需之间的既有平衡。 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世界主要国家都不约而同地施行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发行远超历史上的平均水平,这导致主要国际货币大幅贬值,全球资产价格大幅上涨。为此,中国也抛出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加以应对,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与国内社会融资规模迅速扩张,并形成了以人民币贷款规模放量支撑社会融资总额,进而促使企业及政府部门加杠杆的传导机制。统计数据显示,广义货币供应量M2从2008年的71724亿元激增到2015年的163903亿元,年均增幅为16.5%,其中,2009年的同比增幅竟高达28.5%。 充裕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危机给实体经济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但也不可避免地进入股市、房市以及产能过剩的行业,不仅导致国内债务规模直线攀升,也失去一次有效化解资产泡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经济结构的大好时机,中国不得不从2015年底开始实施“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和补短板),以解决2008年过度信贷刺激的后遗症。当前,中国经济同时面临内生增长动力不足,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复杂局面,应保持必要的战略定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决避免“大水漫灌”的历史重演。

在调控过程中,忽视资本抵御风险的重要性有可能加重银行系统的脆弱性。最低资本要求(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s)是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的基础,要求宏观金融政策必须保证银行具备充足的资本水平,并成为抵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世界上第一单信用违约互换(CDS)由摩根大通银行在1994年创设,银行可以通过购买CDS降低信用风险敞口,从而减少资本占用。1996年,美联储无视CDS交易游离于监管之外的事实,允许银行通过场外衍生品工具——信用违约互换来缓释资本。 截至2007年底,美国大型商业银行购买CDS共计7.9万亿美元,整个信用互换市场的名义价值高达62万亿美元 ,极大地削弱了银行资本抵御风险的缓冲作用。美联储的上述政策导向客观上增加了银行对高风险业务的需求,诱导其过度承担风险,并最终引发了市场对银行偿付能力的质疑,致使脆弱的银行体系在危机发生后显得更加脆弱。

过于宽松的调控政策,还可能扭曲市场价格,不利于维持必要的市场竞争秩序。即便如何强调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市场经济也必须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以保持适度的竞争,因此,既要有合理的市场准入规制,又离不开有效的退出机制。在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之中,银行往往掌握着更多、更便宜的金融资本,能够提供更多优惠的利率条件,将社会融资成本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那些本应被淘汰的产业、企业可以轻松地得到贷款,或轻松地支付利息,以掩盖其经营状况恶化的现实。更让人担忧的是,充裕的流动性会让银行降低对潜在借款人的信用要求,甚至是在明知其不具备偿贷能力的情况下,仍然授予信用额度,然后通过续贷延迟不良资产的暴露,形成账面上的监管合规。在市场出清的过程中,大量的企业“死而不僵”“僵而不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宏观调控偏弱的结果。

2.“监管失灵”: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的微观调适失度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从未真正自由,银行业体系总是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而非游离于监管之外,因此,银行业所显现出来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监管的缺失”,而是应当深刻反省“监管为何失灵”。金融监管是一种有利于促进社会商业化、经济货币化的重要基础设施,而明确监管边界和监管范围显得尤为重要。值得关注的是,金融监管并非纯粹的技术性问题,也容易受到来自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干扰。在金融领域,对于政府干预的忧虑不光是基于市场是完全的理性假设,更是质疑立法者、政府官员的动机和能力。

基于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环境以及所面临的挑战,银行监管理念与实践往往会在安全性目标与效益性目标之间“摇摆不定”,导致监管的缺位、越位以及错位几乎难以避免:(1)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安全优先阶段。“大萧条”给西方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的巨大创伤让各国政府意识到,自由银行体系与全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以及市场的不完备性导致“看不见的手”并不会如人所愿地运行,积极的政府干预被寄予厚望,以弥补市场缺陷,强化金融市场监管,维护金融体系安全。(2)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效率优先阶段。随着危机的阴影渐渐褪去,高失业率与高通货膨胀率并存的“滞涨”把“凯恩斯主义”拉下神坛,以“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掀起了一场反监管运动,商业银行“安全第一”的监管要求被放松管制所削弱,金融市场开始由严格监管为主的限制性体制向效率优先的体制进行转变。(3)20世纪90年代至今——安全与效率并重阶段。金融的自由化浪潮不仅带来了市场的繁荣,也引发了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监管与自由、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被再次审视,被逐步缩小了分歧,即市场虽然存在失灵,但仍然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政府即便也会失灵,但国家干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之上,监管制度不断尝试在安全稳定与创新效率之间寻求平衡。

缺乏对称且均衡的监管模式是“监管失灵”的重要表现之一。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监管者对于能够带来更多市场活力的金融创新,例如,对冲基金、投资银行以及其他表外业务保持着极大的包容度而缺乏应有的监管。也许这些机构或业务与一般金融消费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但同样蕴含着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对一些缺乏必要的存款基础,且负债不受存款准备金约束的机构,由于其主要资金来源于短期市场融资,一旦出现市场流动性问题,其偿付能力远远低于资本要求更高的商业银行。20世纪末,美国的场外衍生品市场规模增长迅猛,并出现了爆炸性增长趋势,但由于政府缺乏必要的数据信息,难以评估其系统重要性以及潜在的风险,时任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主席的布鲁克斯利·伯恩将其称为毫无透明度的“灰色市场”,并发出了强烈的警告,建议增加市场透明度。但令人遗憾的是,美联储、财政部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官员们却认为市场自身可以解决问题,加强透明度监管毫无必要,甚至还指出上述建议会“在原本生机勃勃的市场之上强加一份监管的不确定性”。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将包括违约互换市场在内的整个场外衍生品市场移出政府的监管视线,导致场外衍生品市场就在不受监管的环境下继续扩张,市场规模从1996年的25万亿美元增至2006年的超过500万亿美元 ,并最终成为引发危机的“导火索”。

“监管失灵”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出现监管真空。银行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自由化背景之下组织创新的集中体现,其内部管理层级众多,业务纵横交叉复杂,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以及高度集中性都预示着极大的风险,而传统分业经营条件下严格区分不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经营的金融监管体制,难以对其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在宏观层面,传统金融监管体系之下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被认为是平行的融资形式,分别完成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应的监管也相互独立,各有不同的监管逻辑。基于此所构建的二元监管结构将应对挤兑风险的监管措施仅限于金融机构,而利用这些监管漏洞进行监管套利正是影子银行得以产生与存在的根本动力。就微观而言,影子银行系统中的长期资产支持证券、债务抵押债券、商业票据等交易工具均属于证券的范畴,适用的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而且,通过柜台进行交易的商业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及储架发行 [1] 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还能获得注册豁免,几乎不受监管。在这些工具组合成影子银行系统之前,市场机制尚能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但一旦把借短贷长、期限错配的结构性缺陷带到金融市场,就远非信息披露和市场机制可解决。作为金融系统进化的产物,影子银行使得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并带来了传统二元监管路径所未曾涵盖的风险。

作为“监管失灵”的一种特殊表现则是体现在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几乎全世界的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都把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结论作为金融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但与之相关的利益冲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且在独立性、管理、报酬获取以及评级程序等方面缺乏必要的透明度监管 ,实质上已异化为监管部门将其监管职责“外包”给评级机构,并由后者向市场交易主体出售许可发行债券、股票、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牌照,因此所造成的极强破坏力,最终引发世界知名会计公司的造假丑闻,促使一些国家不得不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 信用是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业基石,也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金融资源,货币虚拟化、资本证券化都离不开信用评估的有效介入,但信用评级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否则,将可能为监管者的“懒政”背书,造成严重的“监管缺位”。

[1] “储架发行”是指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证券发行机制,发源于美国。2014年11月24日,美国《资产支持证券披露与注册条例 》(Regulation Asset-Backed Securities Disclosure and Registration,Regulation AB II) 生效,正式确立了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发行制度。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银监会备案+央行注册”以及深交所和上交所采用的“一次备案多次发行”等模式都借鉴了该制度。 bH4N+HgcVjSYT/B7LdMgkFtGBw861G/01WUDmZgiLmsWZDcyEp1mH2rTuUGMDo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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