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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1
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学习目标】

·掌握我国现行建设项目投资构成和工程造价构成;

·掌握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的构成和计算;

·了解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

·了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

·了解预备费的种类。

【情景导入】

我国工程造价的渊源

古代:

中华民族是对工程造价认识最早的民族之一。据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科学技术名著《考工记》中“匠人为沟洫”一节的记载,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规定:“凡修筑沟渠堤防,一定要先以匠人一天修筑的进度为参照,再以一里工程所需的匠人数和天数来预算这个工程的劳力,然后方可调配人力进行施工。”这是人类最早的工程造价预算、工程施工控制和工程造价控制方法的文字记录之一。

另据记载,我国唐代时期就已经有了夯筑城台的定额——“功”。北宋李诫所著的《营造法式》一书,汇集了北宋以前建筑造价管理技术的精华。书中的“料例”和“功限”,就是现在所说的“材料消耗定额”和“劳动力消耗完额”。这是人类采用定额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最早的明文规定和文字记录之一。

改革开放前: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基本建设领域也不例外,实行从苏联引进并消化吸收的工程概预算制度。其特点是: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量价合一”的概算、预算定额。

工程建设领域是以技术为主导的模式,与国外早期的建筑师主导模式相似。概预算人员消极、被动地反映设计成果的经济价值。因此,当时的工程概预算人员专业地位不高,更谈不上实行专业人士制度。

改革开放后:

国家日益强调投资效益,尤其是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基本建设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其中重要标志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已不再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大量乡镇企业和个体承包商队伍迅速崛起,使原来单一全民所有制的国家作为业主,国有施工企业作为承包商的格局被打破。业主和承包商利益对立局面的出现,客观上要求明确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中立、公正地位,以便双方都能接受。

80 年代中期,黑龙江省率先开展工程概预算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而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工业部委纷纷效仿。

90 年代初,已初步建立条块分立、有限互认的全国工程概预算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基本上认可了工程概预算人员的专业人士地位。

90 年代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由计划经济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原有的工程概预算人员从事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工作的专业定位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要求。 T9GVFW6uwEKreO2ucmeVWufelS2DMqKJj/oeMBblmfCEXlby8lYK/rL9d5o7t2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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