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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写作活动的规律和特点

写作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精神生产劳动,是一种行为活动过程,也是一种综合能力与素质的体现。写作活动有其自身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点。

一、写作是一个整体系统

作为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生产劳动,写作是一种行为活动过程。从现代信息论、系统论的观点分析,写作活动是一个传递信息的整体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要素包括写作主体(即从事写作的人)、写作客体(客观外物、社会生活,以及由此引发的主观感受)、写作载体(进行写作的工具、语言文字及其所组成的“文本”)和写作受体(文章的接受者)。

二、写作过程的规律

在长期的写作实践活动中,人们对写作现象进行了大量研究,认识到了写作过程的本质属性,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把写作过程的规律总结为“感知—构思—表述”的动态规律,以及“物—意—文”的双重转化规律。这是写作行为过程的动态递变理论,属于写作活动的纵向宏观系统。写作无论从“感知”到“构思”再到“表述”,还是从“物”到“意”再到“文”的转化生成,都是一个立体的动态递变过程。写作活动是写作主体操作下多元复合的整体性行为,在具体的递变过程中,表现为感知积累、运思酝酿、运笔行文的互逆互动、互摄互生的环节,它们在递变过程中的情态、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形成的分支理论系统,是写作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感知阶段

感知是写作活动的初始阶段。人们通过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感受外在事物、外界信息并传递给人的大脑,经过思考梳理和综合研判,形成对所感知的外界事物的完整映像。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表象和信息的感知、吸收,经过多次、反复的积累,在有关写作意识的支配下,成为写作的对象,再经过写作主体的思索,最后确定为写作目的和写作内容。

(二)构思阶段

构思是写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初步选定写作对象、写作目标之后,写作主体要对感知到的、分散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取舍、整理、分析、综合,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地提炼、改造、加工,达到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形成观念和情感,确立文章的主题、基本内容和确定材料选择、谋篇布局等写作技法。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脑力活动,是写作主体思维最为活跃的阶段,理论写作的抽象思维活动、应用写作的逻辑思维活动、文学写作的形象思维活动,都集中表现在构思这一阶段中。

从感知阶段到构思阶段,也是完成由“物”到“意”的转化过程。

(三)表述阶段

表述是写作活动的完成阶段。写作的构思活动过程要借助语言文字来进行,与语言文字密不可分。而作者的写作构思活动最后又要以语言文字符号作“载体”,通过这种“物化”的形式,运用语言文字的排列、组合、编码,将大脑思维活动的结晶反映并系统记录下来,凝聚为写作成品——文章。语言文字的表现,包括词语的组合、成句、构段、谋篇等,它将构思活动的成果,按照一定的顺序编排成系统的文字符号,用最佳的表现形式表达出来,制作成文章。语言文字的这种表述过程是一种具体的制作过程,这一过程在构思活动的指挥下进行,同时又是对构思活动的进一步整理与完善。

由构思阶段到表述阶段,也是完成由“意”到“文”的转化过程。

综上,由感知到构思、由构思到表述的过程,也就是“物—意—文”的双重转化过程。我国西晋文学家陆机曾在《文赋》中说:“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说明陆机早已认识到了写作中的由“物”到“意”、由“意”到“文”的转化运动规律。这是一个非常复杂、艰苦的精神生产劳动过程,它们互为关联,不可分割。在这个过程中,起主导和统领作用的是写作主体,作者的创造性思维活动贯穿于写作过程的始终。

三、写作活动的特点

写作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劳动,与从事物质生产劳动有着本质的不同。任何一个有价值的作品,都只能是作者独创的,且是一次性产出,不能是重复和“批量”生产。从整体上考察,写作活动至少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动态综合性

写作作为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必然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就写作活动的整体系统而言,它由写作主体、写作客体、写作载体与写作受体构成。尤其是对写作主体而言,从事写作活动,涉及作者生活、思想、知识和审美等多方面的素养,而这些又都是变量因素,经常处于不稳定的变化状态。要写出有价值、高质量的文章,写作者必须具备厚实的生活基础、扎实的文化知识功底、较高的思想素养和相应的审美素养,缺少某些或某一方面,如文化基础差、思想素质低,都会影响写作活动的顺利进行,影响文章的质量。一个人只有学会生活,不断地积累和丰富经验,写作时才有话可说,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是为了直接和间接地积累生活阅历。写作还与作者的能力密切相关,如作者的观察能力、感受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写作能力实际上就是上述多种能力的综合体现。思想是写作的重要因素,需要不断地加以锤炼,变化巧妙、不断丰富的思想是写作的支撑点,舍此,写作将变为文字游戏。清代学者叶燮在《原诗》中指出:“大凡人无才,则心思不出;无胆,则笔墨畏缩;无识,则不能取舍;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鲁迅也曾在《热风·随感录》中强调说:“美术家固然须有精熟的技工,但尤须有进步的思想和高尚的人格。他的制作,表面上是一张画或一个雕像,其实是他的思想与人格的表现。”知识、语言和技巧等,在写作中的作用也是毋庸置疑的。知识是精神财富,是产生想象和联想的基石,是使写作厚重、凝练的保证;语言是心灵的窗户,思想存在于语言之中,存在于词汇、字句、篇章、段落、声调等之中,书面语言是写作的第一要素,写作是借助语言储存与传递信息来构筑文章大厦的,语言运用的灵气和技巧,与一个人的气质、修养和丰富多彩、充满特色的内心世界紧密相连,因此,作者对语言的把握和在写作中的运用,是内心深层意识的复杂综合,是在动态变化中发挥作用的;而技巧,是作者生活、写作经验和艺术修养的综合性集中表现,它是一般写作原则、规律和方法的别出心裁的创造性灵活运用;写作客体也是不可缺少的,写作必须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调查研究,从社会现实中积累材料,否则,所谓写作也只能成为无米之炊。由此可见,写作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精神活动,它要求作者具备多方面的素养和能力。

写作不仅体现着作者的生活、思想、知识、语言、技巧等的涵养,还与他的思维、心理、审美、交际、传播活动等密切相关。从写作过程看,感知、运思、行文的动态综合复杂多变,在描述着受这一特性影响的写作轨迹。感知,始终受到一定的文化背景、时代、社会和客观对象的制约,受到主体世界观、政治思想、知识文化和心理素质、理论、学识和文化艺术修养、生活经验和阅历,以及以一定的记忆、思维方式和心态而形成的心理定势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写作感知还受制于情感、想象和语言等诸多因素,其过程常常表现为生理层面和心理层面交叉影响下的表、浅、深三个层次的推进之势,并非静止状态,而是处处显示着写作动态的综合性特点。信息的聚散、断续,对信息的甄别、组合和再生,以及信息的流向和流程以及符号的作用等,其情态变幻无常。写作主体在运思时存在触发、静思、入迷的心理态势和闭锁与开放、简单与复杂、模糊与清晰的矛盾心理,运思方式和多种思路行进的轨迹,都在动态变化中向前推进,最终要向“了然于心”过渡,这就要求写作主体必须有很强的综合能力。而行文,实际上就是写作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一种带有劳动性质的操作行为,其动态综合性特点更加明显。

(二)实践操作性

宋代诗人陆游在《冬夜读书示子聿》中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写作不仅要“知”,更要通过“行”来落实,也就是说,学习写作不仅要懂得写作理论,了解写作的过程和方法,还必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为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劳动性质的实践活动。这里所说的实践是指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决定了其他一切活动。作为精神生产活动的写作,正是社会实践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它具有实践的特性,这种特性总是与具体的操作联系在一起的。

写作的实践操作性具体体现在:首先,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到社会现实生活中去获取写作的源泉,脱离了实践,写作活动无法进行。没有了写作实践,也就不存在写作主体,写作客体与写作主体之间也就无法建立联系;没有写作实践,一切写作行为、写作成果都无从谈起,尽管写作理论对写作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写作能力的提高、作品的产出,归根结底要靠作者的写作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写作如果离开了社会生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写出来的东西也只会是空洞无物,没有任何可读性和价值。事实上,写作主体的许多奇思妙想、瞬间顿悟,甚至是突然降临的灵感等,都是通过写作实践引发的,任何写作材料的获取,也都要依靠写作主体亲自到火热的生活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其次,要积极进行文章制作的实践,树立“写”的观点,有了“写”的实践活动,才会有“写”的产品,人们才会积累起写作的经验、知识,逐步认识写作的原理,掌握一定的写作规律和写作技巧。“写”,就是要既动脑又动手,身体力行,这是一种心理操作和行为操作相互交融向前推进的活动;“写”,就是行文,只有“写”,才能使思维成果词语化、物态化与外观化;只有不断地“写”,才能检验既往的写作理论,为写作学科和写作教学增添新鲜经验。因为写作理论是写作实践的规律性概括与总结,离开实践和操作的写作理论如同镜中花水中月,是没有用的理论。“写”的实践和操作,还体现在劳动性质上。写作在形式上本身就是一种既动脑寻思又动手书写,脑手并用、思写并举的劳动操作,在内容上则以主体的思维活动为基础,同时也是留下思维活动鲜活轨迹的手段与保证,这种实践操作中的思维活动和思维内容最终以文体形式展现出来,以符号化过程的推进和完结为标志。

(三)个体创造性

写作的关键是创造有价值的精神产品,因此,创造性是写作最根本的特性。无论写什么,都要有新材料、新感觉、新发现、新思想、新要求和新表述,都要求对前人已有的写作成果有所突破和超越,写作的痛苦是创造的痛苦,写作的快乐是创造的快乐。创造性要求每个作者都应当有高尚的写作人格、严肃的写作态度、积极的创造精神和较高的写作标准,既不能模仿、重复他人的作品,也不能模仿、重复自己已有的作品。制作写作成品同制作别的商品不一样,它不能仿制,写作是个体从事的复杂的精神劳动,写作成品是一种特殊产品。客观外物、社会生活都必须经过写作主体的独特观照,经过个体的提取、加工、融合,然后用文字符号的形式表达出来。因此,我们说写作的境界,就是要追求让自己的笔发出自己的“一家之言”。

写作的关键是主体的思维活动过程,这种思维活动过程往往在一定的个体身上发生,体现着个体独特的创造性。个体创造性是一个贯穿写作始终的特性。人们通过感觉器官从外界接收各种各样的信息时,产生的精神映象和认识无不烙上个性化色彩,刻上主观的印记。写作就是把这些精神映象和认识以某种心理图式储存起来,再经过头脑中的加工组合,产生新的信息,然后转换成语言进行表述和交换传播的过程,最终形成“见人之所未见、发人之所未发”的创新性作品。正是这种个体的精神劳动决定了写作的独创性。

独创性是写作的生命,是写作者毕生追求的目标。对此,古人早有论述,韩愈在《南阳樊绍述墓志铭》中说:“必出于己,不袭蹈前人一言一句。”戴复古在《论诗十绝》中有诗曰:“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强调,撰诗作文“变则新,不变则腐。变则活,不变则板”。这些话都强调了写作活动的独创性。

写作的独创性贯穿于整个写作活动之中,在聚材阶段,要善于捕捉、发现新材料,发现别人察觉不到的材料;在构思、表达阶段,从文章的立意、结构的谋划、表达的方法到语言的运用,都要求有作者的独特创造,要求出新。歌德早就在《歌德谈话录》中强调:“艺术的真正生命在于对个别特殊事物的掌握和描述。此外,作家如果满足于一般,任何人都可以照样摹仿,但是如果写出个别特殊,旁人就无法摹仿,因为没有亲身体验过。”鲁迅也在《且介亭杂文末编》中指出:“依傍和模仿,决不能产生真艺术。”写作最忌模仿和雷同,写什么,怎样写,都需要创造性。朱自清、俞平伯同游秦淮河,两位作家的构思不同,主旨、情趣都不一样,表达技巧也各有特点,他们写同题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却显示出了各自的创造性。

(四)鲜明目的性

写作是一种有意识的精神活动,写作总是有意图、有目的的。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中说:“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世用者,一章无补。”白居易在《白氏长庆集·与元九书》中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列夫·托尔斯泰在《古典文艺论从》中认为:“写作而没有目的,又不求有益于人,这在我是绝对做不到的。”巴金在其《序跋集》中也说:“我写作是为了战斗,为了揭露,为了对国家、对人民有所贡献。”对于写作活动,尽管各种主张不完全一样,但有一点相同,即写作总是有目的的。例如议论文章、新闻作品,是非褒贬分明;应用文章直接为处理社会工作、具体事务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服务,具有明显的目的性;行政公文用以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沟通上下左右各单位之间的公共关系,其意图非常鲜明;文艺作品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陶冶人的情操,给人以精神愉悦,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即使是写给自己看的日记,也是为了记录个人思想、生活的轨迹,借以抒发情感。所以,无论哪类写作,我们都要端正写作动机,确立为人民、为社会、为真理而写作的崇高目标,自觉注重写作的社会效益,力求把最好、最美的写作成品献给社会。

【思考与练习】

1.为什么说写作是一个整体系统?

2.如何理解写作过程的立体动态递变规律?

3.写作活动具有哪些特点? Jt5GS37ufkIrg80AYRMEqaV2cEKwX31R1x3ZcJso9ssj9JxzMJmDTKKTy/cUDh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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