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评估对于视觉障碍学生的学习与教学适应都提供了决定性的参考咨询。本章主要讲述视觉障碍评估的目的、视觉障碍的评估工具和方法、视觉障碍儿童的评估流程。
人类的学习百分之八十依赖视觉,且并非一出生就具备 1.0 的视力。而是随着外界的刺激才慢慢发育出各种视觉机能。出生后到三岁期间是视力发育最重要的阶段。一岁幼儿的视力约有 0.2,两岁起逐渐进步,三岁时视力约可达 0.6,大致在四岁前后,视力才会达到 1.0。三到六岁期间其视力逐渐发展到成人阶段,到了十岁左右,视力则发育成熟。
视力在统合其他感觉形式的知觉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低视力、慢性视力波动和全盲对于儿童发展的形式、品质和比率会有广泛性的影响,会严重阻碍到自主、沟通和社会互动的发展。当孩子很小或刚刚受外伤时,医学检查可以帮助发现严重的视觉损伤。诊断后通常要寻求医学方法来矫正视力以达到正常的视觉功能。可见,对损伤的视力进行医学检查和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除医学检查外,决定学生是否能够从其他视觉或非视觉的低视力服务获益的临床低视力评估也是必要的。通过低视力检查,可以了解该学生愿意参与何种工作、学习或休闲活动。如果低视力辅具无法协助学生阅读、书写或产生有距离的视力,那么有关听觉或触觉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就会被提出来。例如,预备的点子法或聆听技巧训练。
每位儿童运用视觉的能力都是独特的,而且可以通过特定的教育计划来增进其运用本身视觉的能力。在为视觉障碍学生拟订一份教育计划时,评定学生目前的功能性视觉是必要的。功能性评估有利于全面真实地发展和挖掘视觉障碍儿童视觉能力表现水平;有利于帮助视觉障碍儿童的教师、同学和家长树立积极正确的障碍观;有利于为视觉障碍儿童创造适宜的教学环境,设计有效的教学策略;有利于确立视觉障碍儿童相关干预方案目标并评定其有效性。
评估对于视觉障碍学生的学习与教学适应都提供了决定性的参考咨询。很多视觉障碍学生与其他学生有相同的教育目标,而且常能成功地融合在普通班级中。为视觉障碍儿童制订教育计划时,也需考虑其他评量。不过,教育评估需要调整,才能客观真实地显现出学生学业功能性方面的面貌。
视觉检查表,通常在学校或医院都有提供视觉敏锐度的检测。国内常见的测试和描述的视力间表是E型或C型。使用时,需将视力检查表放置于眼睛正前方 5 米(E字表)的位置,左右眼轮流测量视力。视力检查表上左边的小数点,代表所测得的远距视力。
选择适合视力障碍儿童的评估工具,如果是标准化智力测验工具,需要调整工具以适应其特点。常见的评估工具主要有学前儿童 50 项智能筛查测验、中国比内智力测验(BS)、韦氏学龄前儿童智力量表(WPPSI-Ⅳ)、韦氏儿童智力测验(WISC-Ⅳ)。
视觉障碍中的盲童认知空间能力差,常常难以活动,一直出现一种“盲相”。定向行动会受到显著的限制。对视觉障碍儿童进行感知觉—动作能力评估可以了解视觉障碍儿童的感知觉—动作能力现状。评估工具包括视觉—动作统合发展测验、听觉辨别测验、简明知觉动作测验(QNST)、儿童感觉统合能力发展评定量表等。
评量对于视觉障碍学生的学习与教学适应都提供了决定性的参考咨询。很多视觉障碍学生与其他一般学生有相同的教育目标,而且常能成功地融合在普通班级中。在为视觉障碍儿童计划教育性方案时,也需要考量其他评量。不过,一般的学业成就测验需要做调整,才能使得在评估视觉障碍学生时,不论是点字、书面印刷、口头报告或省略视觉技巧测验的项目,都应该具有可接近性,从而体现出学生学业功能性的面貌。可使用的适用于视觉儿童学业成就评价工具有盲童数学能力测验、盲童语文能力测验等相关测验进行评估。
对适应行为的评估一般采用结构化访谈法。对视觉障碍儿童进行适应行为方面的评估,可通过访谈儿童的父母或者熟悉儿童的老师获得评估资料。可使用的评估适应行为的工具包括AAMR适应行为量表、文兰社会成熟量表、文兰适应行为量表、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生活适应能力检核手册。
我国在鉴定视觉障碍者方面,仍以医学体系的医学检查为主,如眼底镜、网膜镜、眼压针、电脑视野机等。教育学界评估仅有一些简单的检测方法,包括视力检查表,而一些标准化测验的使用较为有限。
视觉障碍学生若未适时保养视力,视力退化的速度会比一般人快,因此需要市场评估个案的视力,以监督了解其视力维持和退化情形。目前我国一般常用的有斯奈伦视力检查表(Snellen vision screen chart,采用E字母)。
视觉是指当眼球不动,注视前方某一定点时,所看得见的空间范围。视野若太窄,则对个人日常生活将造成不便。在教学情境中,教师可借由人工的方式粗略测量学生的视野,方法是与学生距离 60 厘米,双方眼睛同高度面对面站立(检视者的视野需正常)。若要检查右眼时,学生用纸片遮住左眼,以右眼直视检查者。检查者也拿一张纸片遮住右眼,拿一支笔当目标,在和学生之间中线的地方,从周边的地方,慢慢往眼睛位置移动。当学生一看到目标时,要求他说“看到了”。此应该也正是检视者看到物体的低档。当检视者能看到物体,而被检视者仍不能看到物体时,表示其视野缺损,则应该转介到医疗单位,用切线筛检做更精确的检查。
视能评估即视觉质的评估,是评估儿童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如何利用剩余视力进行日常生活的活动。通过视能评估,可以了解儿童在日常生活情境中使用残余视力的情况,以帮助视障儿童选择适宜的学习媒介,拟订适宜的个别化教育计划,设计适宜的教学活动等。
一般而言,视觉障碍者是由生理因素限制,在接受测验时顶多能以点子测验进行,但是目前国内并无这方面的工具。因此只能借由可以问答形式进行的测验,了解障碍者的状况。例如韦氏智力量表中有一些口头形式问答的分测验。而一些辅导方面的评估工具若可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而取得不偏离测验项目的的信息,则可适用,例如身心障碍者转衔服务评估量表。
转介个案的决定表示学校其他人员有寻找额外支持的需求,虽然任何人都可以转介个案(如父母、学生本人或他人),不过教师和家长通常是主要的转介者,由家长或教师转介个案到医院门诊。根据教师、家长或其他有关人员的观察结果,应该把有可能存在视觉障碍的儿童送去相关机构进行评估,请求得到进一步的鉴定和诊断。
由专科医师或专门的诊断人员进行。筛选儿童的目的在于决定成就或行为的一般层次。让所有被学校转介出来的学生接受粗略的测试,以确定学生是否需要进一步更为密集的评量。比如,定期检查视力,以确认视力是否有问题。筛选的工具包括各种视力测验、评估量表、检核表(见下表)及直接观察。
筛选工作有三个方面:
(1)史料分析:检查被转介儿童的出生史、生长发育史、疾病诊疗史等。
(2)眼科评估:医生通过医学手段进行视力检查,包括视力表检查、手指检查、视野检查。通过医学步骤证明显示障碍或视觉功能降低的存在,且不能通过手术或医学干预手段提高到正常水平。
(3)功能性视觉评估:功能性视觉评估是一个教育团体规划教育方案协同合作的目标。在学生所处环境中,能具体建议、适应、调整和提供互动策略,建立全面性评估,在教育和社区环境提供一系列适当的策略。功能性视觉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视觉障碍是否妨碍了儿童在环境中进行伴随学习的能力,以及明确儿童在完成任务时的视觉使用情况。
视觉检查表
专科医师将疑似个案进一步转介到眼科门诊,由低视力专家对儿童进行诊断性测验,确认其视觉功能不能通过使用透镜(眼镜)或其他医学手段改善到正常水平。这种评估应当包括视神经检查、脑干点位检查等。通过专家的综合评估,确认个案是否有视觉障碍,以及障碍的类别和等级。
如果医学检查确认儿童存在视觉障碍或视力降低的事实,而且不能通过眼部手术或医学干预将其提高到正常水平,则由心理学家、特教专家、医疗护理人员以及家长组成综合评估团队,使用主、客观的方法和工具,在学校环境中对该儿童的视觉适应及身心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教育策略、方法及安置环境进行综合评估,预测其发展水平。
由家长、教师、学校领导、心理学、社会工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决策会议,确认评估的准确性、公正性,解释和分析评估的结果,评估儿童的特殊需要,做出教育安置决定,并制订出具体的教育和训练方案。
1.为什么要对视觉障碍儿童进行评估?请说明理由。
2.视觉障碍的评估方法有哪些?试简述之。
3.视觉障碍儿童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评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