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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智力障碍儿童的评估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介绍三部分内容:首先阐述智力评估的目的,然后介绍信效度较高、使用比较广泛的国内外的各种智力评估工具及智力评估方法,最后介绍智力评估的流程。

第一节 评估目的

智力测验是人类希望了解自身、认识自己的重要途径。距今 1400 多年前,我国北齐时代的刘昼就提出了“使左手画方,右手画圆,令一时俱成”的双手并用的分心测验。这可以说是世界上有记载的最早的单项特殊能力测验。在西方,英国生物学家高尔顿于 19 世纪 80 年代进行的行为个别差异研究可以看作智力测验的开端。

智力评估在特殊儿童的教育诊断评估中非常重要。智力障碍儿童在智能方面或生理结构方面存在本质上的缺陷。如果试图鉴别智力障碍儿童,必须使用可靠的智力测验工具,以确定其是不是真正的智能障碍儿童以及障碍的程度。智力障碍儿童有心理缺陷,在心理和行为特征方面,智力障碍儿童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程度较重的智力障碍儿童可能无法与正常儿童正常上课,必须接受特殊教育。

在特殊教育方面,对智力障碍儿童进行智力评估主要有以下几种目的。

一、鉴定与分类接受特殊教育的对象

美国《残疾儿童教育法》规定,评估必须涵盖相关领域,包括健康、视觉、听觉、行为智力、行动能力、学业表现及语言。在我国对智力障碍儿童的鉴别,要符合三条标准,即智力功能显著低下,在个别施测的标准化智力测验中,其智商(IQ)在 70 分以下;有适应行为方面的缺损或障碍;在 18 岁之前发病。因此,智力障碍儿童的鉴别需要符合以上标准,而一般智能优异的智力测验评估结果则必须不满足“在个别施测的标准化智力测验中,其智商(IQ)在 70 分以下”的条件。

二、一般心智功能的评估

虽然视觉障碍、听觉障碍等特殊教育的对象并未要求评估其心智能力,但是在做教育上的决定时,通常会使用言语或非言语智力测验来了解这类学生的心智状况。因为同样是视觉障碍或者听觉障碍的儿童,心智能力不同也会影响到学习的情形。换句话说,心智能力表现得越好,通常学习情形也越好。通常情况下,如果要对视觉障碍、听觉障碍、孤独症儿童进行鉴定或安置,需要测量这些学生的一般心智功能,以增进对学生目前能力状况的了解,有利于个别化教育方案的制订。

第二节 评估工具与方法

一、评估工具
(一)智力评估工具

1.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WISC-Ⅳ)中文版

(1)测验目的:提供超常、智能障碍等特殊儿童的鉴定,研拟临床治疗计划及决定教育安置和养护方案的指南。

(2)适用范围:6 岁~16 岁 11 个月的儿童和青少年。

(3)实施时间:约 60 分钟~90 分钟。

(4)内容:本量表包括五个言语测验(类同、记忆广度、词汇、数字序列、理解)及两个言语替换测验(常识、算数)、五个作业分测验(图形设计、图画概念、符号替代、矩阵推理、符号寻找)及两个作业交替测验(图画补充、删除动物)。

(5)信度:折半信度为 0.85~0.96;重测信度(二十至三十五天)为 0.83~0.94。

(6)效度:本量表与“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三版)”的相关为 0.58~0.89。

(7)评价: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是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的最新修订本,不仅所依据的理论新,而且其编制技术也更加成熟。1979 年,我国的林传鼎、张厚粲教授将WISC—R译成中文,并组织全国 22 家协作单位对该量表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国城市常模。2008 年,张厚粲教授主持修订中国的WISC-Ⅳ,目前已在全国推广使用。多年来,该测验在我国的特殊儿童诊断及教育研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韦氏学龄前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WPPSI-Ⅳ)中文版

(1)目的:鉴定超常、智障、认知发展迟缓等特殊儿童的认知强弱项,其结果可作为研拟临床治疗计划及决定教育安置和养护方案的指南。

(2)修订时间:2014 年 8 月。

(3)适用范围:2 岁 6 个月~6 岁 11 个月的幼儿。

(4)实施时间:60~90 分钟。

(5)测验内容:本测验分两个年段施测,不同年龄需施测不同分测验组合。即 2 岁6 个月~3 岁 11 个月、4 岁 0 个月~6 岁 11 个月。2 岁 6 个月~3 岁 11 个月年龄段的测验领域包括言语理解、视觉空间、工作记忆。4 岁 0 个月至 6 岁 11 个月年龄段的测验领域包括言语理解、视觉空间、流体智力、加工速度、工作记忆。

(6)信度:折半信度为 0.86~0.96;重测信度(平均重测间隔 27 天)为 0.72~0.89。

3.斯坦福—比内智力量表

(1)测验目的:测量儿童、成人的智力。

(2)修订时间:2003 年。

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推孟(特尔曼)于 1916 年对“比奈—西蒙智力量表”修订而成的,其后又进行了三次修订。其测验以个别方式进行,通常幼儿不超过 30~40 分钟,成人不多于 90 分钟。

(3)适用范围:2 岁至成人。

(4)测验形式:个别测验的标准化智力测验。

(5)测验内容:整个测验分为言语领域和非言语领域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包括五个分测验,分别测量人的流体推理、知识(晶体智力)、数量推理、视觉—空间信息加工和工作记忆 5 个因子。

测验程序是以稍低于被试实际年龄组开始,如果在这组内有任何一项目未通过则降到低一级的年龄组继续进行,直至某组全部项目都通过,这一年龄组就作为该被试智龄分数的“基础年龄”;然后再依次实施较大的各年龄组,直至某组的项目全部失败为止,此年龄组作为该被试的“上限年龄”。

(7)测验的信效度:测验修订者用多种方法检验了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的信度和效度。研究结果表明,该测验有很高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和效标关联效度。

4.中国比内智力测验

1924 年,我国心理学界老前辈陆志韦对比奈—西蒙智力量表、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进行了修订,叫中国比奈—西蒙智力测验,适用于江浙一带。1936 年,陆志韦和吴天敏教授对中国比奈—西蒙智力测验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使其适用于北方。1979 年,吴天敏主持第三次修订,1982 年完成“中国比奈测验”。为了节约测验时间,吴天敏在“中国比奈测验”的基础上又编制了“中国比奈测验简编”,由 8 个项目组成,一般只需20 分钟即可测定。

中国比奈智力测验的指导手册对每道测试题有明确的标准答案,每道测试题均有时限要求,答对一题得一分,未答对不得分;连续五题不能通过时停止测验。中国比内测验的总分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被试答对若干试题的分数和,另一部分是根据测验手册要求,各年龄有不同的开始测验试题,如 6 岁组,从第六题开始;9 岁组从第十四题开始。对于这些被试要“补加分”,即对前面的题目算通过。最后根据被试实际年龄(岁、月)和测验总分,在手册的智商表上查出对应的IQ值。

5.瑞文标准推理测验(SPM)

(1)测验目的:测量个体解决问题、观察、知觉和思维,发现和利用自己所需的信息的能力。

(2)修订时间:1985 年中国修订。

(3)适用范围:5 岁半~70 岁的普通人群。

(4)测验形式:可团体施测,也可个别施测。

(5)测验构成:瑞文标准推理测验按逐步增加难度的顺序分成A、B、C、D、E五组,每组都有一定的主题,题目的类型略有不同。从直观上看,A组主要测知觉辨别力,图形比较,图形想象力等;B组主要测类同比较,图形组合等;C组主要测比较推理和图形组合;D组主要测系列关系,图形套合,比拟等;E组主要测互换、交错等抽象推理能力。可见,各组要求的思维操作水平也是不同的。测验通过评价被测者这些思维活动来研究他的智力活动能力。每一组中包含有 12 道题目,也按逐渐增加难度的方式排列。每个题目由一幅缺少一小部分的大图案和作为选项的 6~8 张小图片组成。测验中要求被测者根据大图案内图形间的某种关系——这正是需要被测者去思考,去发现的,看小图片中的哪一张填入(在头脑中想象)大图案中缺少的部分最合适,主要用于智力的了解和筛选。

通过五个方面得分的结构,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了解被测者智力结构。

(6)施测时间:40 分钟左右。

(7)评价:测验适用于智力障碍儿童的筛查,但不适用于对特殊儿童进行精确的诊断和分类。使用简便,施测和记分程序简便,结果容易解释。适用的年龄范围广,测验对象不受文化、语言、种族,以及听力、语言、肢体障碍的限制。信效度较高,分半信度为 0.95,再测信度为 0.79~0.82。

6.希—内学习能力测验中国修订本

(1)测验目的:评估听觉障碍儿童的智力。

(2)修订单位和时间:1989 年,曲成毅等人发表了《希—内学习能力测验》在我国山西省修订的研究报告。自 1991 年起,由山西医学院和中国聋儿康复中心牵头,组织了全国协作组在全国抽样,1997 年发表了基于全国样本所做的修订报告,并将修订本命名为希—内学习能力测验中国修订本,简称H-NTLA-CR。

(3)测验构成:希—内学习能力测验共包括 12 个分测验,有 166 道题。所有的题目全部用操作的方式施测。12 个分测验包括串珠、记颜色、辨认图画、看图联想、折纸、短视觉记忆力、摆方木、完成图画、记数字、迷方、图画推理、空间推理。

(4)测试时间:30~45 分钟。

(5)测验说明:听力正常儿童的测验结果一般用离差智商表示,聋童的测验结果则用学习年龄(learning age)或者学习商数(learning quotient)表示。

(6)评分标准及结果解释:小年龄组(3~8 岁)和大年龄组(9~17 岁)聋儿有不同计分方法。小年龄组聋儿测查前 8 个分测验,通过常模将每一分测验得分转换成智力年龄(MA)。聋儿特称学习年龄(LA)。8 个分测验所得学习年龄的中位数为平均智龄(学习年龄)LA。求出比率智商,称学习能力商(LQ)。并可通过LA和CA(实际年龄)从表中查出离差智商,以便不同年龄组间相互比较。

(7)评价:希—内学习能力倾向测验是国内第一套专门为聋人修订的智力测验。该测验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抽样,并制定了标准化的聋童常模,并且从测量学性能来看已达到要求,因此适合在我国聋童中使用。

7.学龄前儿童 50 项智能筛查量表

(1)测验对象:4~7 岁(3 岁 10 个月~7 岁 3 个月)。

(2)量表特点:50 项量表方法简便易行,不需特殊设备,评分方法明确,易于掌握。

(3)量表内容:50 个项目考察自我认知能力、运动能力、记忆能力、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常识。

(4)测查方法:本量表为个别测验,对每一个儿童按 50 题顺序逐题进行。

(5)评分:评分采取两分法计分,即答对一题记 1 分,答错或部分答对不计分。满分 50 分。

8.盲人学习能力倾向测验

(1)测验目的:评估盲人的学习能力或智力。

(2)适用范围:6~20 岁的盲人。

(3)测验特点:题目以浅浮雕形式出现;测验中的点和线比盲文读物更容易辨别;除了导语,所有测验材料都是非言语的;不要求受测者口头回答;题目基本上都是由点和线构成。

9.古迪纳夫—哈里斯绘人测验

古迪纳夫—哈里斯绘人测验是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古迪纳夫编制的,最早的版本发表于 1926 年。

(1)测验目的:评估儿童的智能。

(2)适用范围:适用于 4~12 岁的儿童。

(3)测验形式:既可以个别施测,也可以团体施测。

(4)测验方法:画人测验是一种投射测验。在这种测验中,只要求受试者画一张全身的人像,一般要求在 10~20 分钟之内完成。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单一测验能测量出智力的全貌。因此,智力测验能够产生各种衍生性分数,并运用在特殊教育学生的评估上。但它们仅仅应该被视为有价值的信息,而非绝对的。虽然智力测验的简历是严谨的,但它们还是不够完美。

(二)适应行为评估工具

适应行为评估是经由面试父母、老师与直接观察学生的第三人所完成,其目的在获得有关学生在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技能表现。国外常用的评估工具之一是适应行为量表(AAMR Adaptive Behavior Scale)(第二版),这份工具适用于学生在学校、家庭及社会的情景,包含学生在每天生活中的独立表现是否符合该年级及情景该有的行为,同时也评估学生的不适当行为;该工具由老师和专业人士完成,并对学生的适应行为进行评分。

另外一种测量适应行为的工具是“文兰适应行为量表”(Vineland Adaptive Behavior Scales),国内目前有中文修订版。这份工具采用访谈方式,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士进行,内容包含沟通、日常生活、社会化及动作技能,在这些适应行为评估工具上,学生目前的能力水平会与一般儿童相比较,即可知学生能力是否在预期水平中。

适应行为评量系统(第二版)(ABAS-Ⅱ)的内容分为父母和教师评量表,均含九个分量表,分别为沟通、社区应用、学习功能、家庭/学校生活、健康与安全、休闲、自我照顾、自我引导与社交。

修订中华适应行为量表可用来评量并描述 4 至 18 周岁儿童的生活与适应行为发展状况,评估结果可以评估儿童及青少年的生活与适应行为发展程度。这份量表分为两种:中小学版及幼儿园版。依据居家、学校、社区、工作等 4 个生活环境,分类为生活自理、家务技能、沟通能力、实用知识、独立自主、安全生活、社区活动、消费技能、社交技能、休闲活动、动作发展状况、工作活动,以及社会-工作行为等 13 项适应行为。幼儿园版省略了消费技能分量表,只有 12 个分量表。

第三节 评估流程

一、转介

转介是指根据教师、家长或其他有关人员的观察和学业考核的结果,将被怀疑为有缺陷的儿童送往专门的诊断机构请求进一步的鉴定诊断。一般而言,中度以上智力障碍儿童在学龄前由家长或医生就可以很容易发现,而轻智力障碍儿童则往往要到入学后,由于学业成绩显著落后,才能由教师发现。因为这类儿童仅仅从他们的外表和行为表现上很难判断。

二、筛选

由专科医师或专门的诊断人员进行。筛选是在各领域对个案的状况做出初步判断一种快速、经济的方法。在筛选阶段不能正式确认智力障碍,筛选的结论只能是这个个案不是智力障碍或者可能是智力障碍,在正式判断前还需做进一步的评估。

这一阶段的工作包括 3 个方面:

(1)检查被筛选出的学生的出生史、成长发育史、病史、各科成绩和有关文字记录;

(2)和有关教师、家长、看护者等进行谈话,了解儿童各方面的实际表现;

(3)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儿童的日常行为表现,看看他的适应性行为水平。如果通过实地观察和一般性测试,发现被筛选出的儿童不存在智力障碍症状,那么,评估过程结束。如果智力障碍症状被肯定,则进入下一个步骤。

三、临床评估

专科医师将疑似个案进一步转介到智力障碍门诊(或联合门诊),由专业人员对儿童进行诊断性测验,这种评估应包括神经检查、言语语言评估、听力检查、智力测验、社会适应能力检查等,这是临床评估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综合评定,以确定该个案是否存在智力障碍,若是,应确定智力障碍的性质、程度及造成智力障碍的原因等。

四、专业团队评估

智力障碍儿童的评估是包含智力、心理和行为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其初衷是通过综合分析医学诊断、心理和行为测量、学业测试的结果和家长及学校提供的相关信息对儿童的发展水平、教育需要和教育措施做出一定的解释与判断。一般由医院专家、心理专家、特殊教育老师以及家长组成综合评估团队,使用主、客观的方法和工具,对诊断出的智力障碍儿童身心各方面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各种诊断性测验,包括各种智力测验和适应性行为测验等,以便提供一个合理而有效的个别化教学方案。

五、决策

由教师、学校领导、家长、心理学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决策会议,确认评估的合法性、公正性,解释和分析评估的结果,评估儿童的特殊需要,做出教育安置决定,并制订出具体的教育和训练方案。

智力障碍儿童的评估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和复杂的工作,不但要求诊断人员有熟练的专业技能,而且要求有科学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因为不适当或不正确的评估,不仅无益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与训练,而且会贻害无穷。所以,评估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思考题】

1.为什么要对智力障碍儿童进行评估?请说明理由。

2.智力障碍评估常用的评估工具有哪些?

3.智力障碍儿童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nNBBtoBzIeA+laOEgpDRxPbQ2zw3v5GJeXZdmbwJD4PDxmKsFOKqW8tCoNg/Cd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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