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部观政期满之后,王阳明被授予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的职位。根据明朝的制度,六部都是分司办事的,每一部都有若干个清吏司,好比说兵部有四个清吏司,礼部有四个清吏司,户部则有十三个清吏司,而王阳明所在的刑部,和户部一样也是有十三个清吏司。六部中每一部各设尚书一名,左右侍郎各一名,下有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和主事,分管该部的事务。
上任之后,王阳明作为清吏司主事,每个月都要轮着去提牢,即督理牢务。基本上来说,关在刑部大牢的都是些犯了死罪等待处决的犯人,又或者是些犯了死罪正在上诉最后多半还是要被判死罪处决的犯人。因此在牢里,他们都是不被当成人来看待的,政治权利已被剥光,连人权也早已荡然无存了。王阳明以前听说过,这里的狱吏会把朝廷派发给死囚的猪宰杀之后瓜分,只给那些犯人吃些米糠。后来去提牢的时候,王阳明到监狱一看,情况果然如此!
这下王阳明愤怒了,他把所有的狱吏都召集起来,要揍他们,只把那些人吓得跪地求饶,连声说以后不敢了。至于那些猪,狱吏们也非常识相,宰了之后全部分给了那些囚犯。对于那些囚犯来说这当然是意外之喜,因为王阳明,他们在临死之前能吃上一顿肉了。尽管不久之后他们的脑袋就会搬家,此刻正承受着最大的悲惨,但在临死之前能吃上一顿肉,总比吃糠要高兴很多。
在任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的第二年,王阳明被派去江北审录囚犯,在这里他也大干了一场。当时有一个案子,非常难办。有个姓陈的人,生性凶恶,已经接连杀死了十八个人。但是他却没有为那些毙于他手下的人抵命,因为他一家三代服役,父亲和儿子都为国捐躯了,他是家里面唯一的血脉,所以一直对他宽大处理,但这不是事实,事实是他贿赂了各路官员,所以那些官员才不好意思处决他的,只一直把他关在牢里面,都关了十多年也没有处决。
王阳明过去之后,看完卷宗,立即就要把他处死。那些官员照例劝他,让他想想吧,蒙古人都没有把他一家杀得灭了种,同样作为中国人,我们却要把他一家杀得灭种,这未免说不过去。可王阳明没听劝说,仍旧坚持要处决他。别人见他不听劝告,也没有办法,毕竟这是由王阳明主管的。唯一可以走的路就是上报朝廷,让朝廷去收拾王阳明,但是那些官员并没有这么做,因为这种事朝廷知道了,王阳明是不会被收拾的,自己多半是先要被收拾了。
在江北审录囚犯期间,王阳明做得也很出色,史料上说是他给很多冤假错案都平反了。之前在督理牢务的时候也是如此,解决了大牢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尽管后来王阳明离开了这个职位,但是牢中也没有再出现过之前的那种情况。从这些事之中我们可以看出,王阳明是一个正直且大义凛然疾恶如仇的人,事实上,他以后会发展出那样一套思想体系,与这一点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