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朱熹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似乎并不好,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他太注重道德了,譬如注解《诗经》的时候,连那些描写妇人午夜淫奔的诗篇都能被他引申出道德的意思来,在这个讲求个性解放的时代,他当然是不受欢迎的。
但是,我们其实不能因此去责怪朱熹,因为他只是在自我发挥而已,倘使我们了解孔子和孟子的作品,就会发现其实孔子和孟子也常常这样发挥,按自己的意思来解释经典。事实上,任何人都可以不同意朱熹发挥出来的意思,自己也去独立发挥一下,却实在是用不着因此否定朱熹这个人的。
除了这一点之外,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也触怒了不少人,被认为是禁欲主义,是压抑人性的。尽管,这观点并不是由朱熹原创的,之前就有人在讲类似的观点,后来也有不少人讲这个观点,就譬如说王阳明,有一阵子专门就在教别人存天理,灭人欲。但由于这观点在朱熹这里才开始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大家都把矛头对准了他,对他大肆批评和斥责。
清代思想家戴震认为理学家所创造的理是杀人工具,他曾说道: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我们现代人很赞同这句话,认为这批评简直一针见血。这主要是由于我们也不喜欢理学,所以随他什么批评,哪怕是错误百出的,我们也会认为一针见血。大家简直想质问朱熹,吃饭喝水都是人欲,你要灭人欲,这是什么意思?大有一副审贼的架势。
事实上,这是我们对这一观点的误解,如果朱熹真的这么认为,那么谁都能以反人类的罪名消灭他。但实际上,戴震所指出的“以理杀人”在当时的确是事实,但这是统治阶级的问题,不是理学本身的问题,朱熹也完全不赞同,我们不能把责任推到他的身上。他倒的确说过,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但他所说的人欲和现在所谓的人欲意思并不是相同的。
有人曾问过朱熹: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朱熹答道: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从这回答之中我们可以略微窥见朱熹对人欲的理解,那就是贪求。要求饮食,这是天理,每个人都避免不了的,但是贪求美味,这就是人欲,应该避免,因为贪求容易引发恶果,损人害己。
这个观点对不对且不去说,它其实是很普通的,现在很多人也都在提。据我看来,现代人之所以要强烈反对这个观点,主要是这观点打击范围太广了,灭人欲居然要灭到自己身上,这当然会触怒不少人。假如我们换个角度想,把矛头指向房地产商,让他们考虑到天理的问题,把房价降下来,别再贪得无厌了,大家就一定会纷纷表示赞同。这种态度说明,我们真是蛮搞笑的。
撇开自己的好恶,单单看朱熹所提的这个观点,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们不能只把这一个观点单独拿出来看,因为这样做只会让我们产生误解。众所周知,在哲学之中这样的误解很多,好比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原意是非常复杂的,我们却只简单地理解为我思考所以我存在,误会的非常厉害。对朱熹也是如此,所以,要真正了解朱熹所说的“存天理,灭人欲”,以及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理论依据在什么地方,我们就必须去了解他的哲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