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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传曰:在天者莫明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 ,在人者莫明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所照不远,水火不积则光炎不博 ,礼义不加乎国家则功名不白 。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降礼尊贤而王 ,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而亡。《诗》曰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

【注释】

①本章并见《荀子·天论》。

②明于水火:据下文“光炎不博”,此处偏指火之光明。又,本句下《荀子·天论》有“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句。

③光炎:光芒。《荀子·天论》作“晖润”,兼水、火而言,此则偏指火。炎,通“焰”。

④加:施加。白:显著,彰明。

⑤君人:即人君,国君。降:通“隆”,尊崇,崇尚。《荀子·天论》作“隆”。

⑥《诗》曰:引诗见《诗经·鄘风·相鼠》。

⑦遄(chuán):速,疾速。

【译文】

传文说:在天上的没有比日月更光明的,在地上的没有比火更光明的,在人身上的没有比礼义更光明的。所以日月不高悬的话,就照耀得不广远;火不积聚的话,光芒就不盛大;礼义不用来治理国家的话,执政者的功绩和名声就不能显著。所以人的命数在于天,国家的命数在于礼。君主崇尚礼数、尊敬贤人就会称王天下,重视法律、爱护百姓就会称霸诸侯,贪图私利、多行诡诈就会身处危险,专于权谋、倾覆他国就会身亡。《诗经》说:“人如果没有礼仪,为什么不速死!” eNI9bsLjk/Dqwe5fAQ123oT2MbJ5zBC60RBstYVoav4LbYzskdyue7+FrMVhue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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