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个方向上,这本书超越了我之前关于自恋的作品。在以前的书中,我主要以古典驱力理论的语言来提出自体心理学的发现。本书所引入的关键理论概念就是“自体—客体”(self-object);而在治疗领域中与自体—客体概念相关联之最重要的实证发现,就是我描述的自体—客体移情的现象。最后,当联结理论与临床观察,以及重建发展与治疗的理论,先前的作品引入转变内化作用(transmuting internalization)的概念,与自体领域的结构形成相关联的理论。
和我以前的著作相比较,这本书更清楚地表达了我对于神入—内省作为立足点的信赖,而这一立足点已经从1959年以来定义了我概念上与治疗上的看法。这个步骤——对以下事实结果的充分接受:心理领域的定义,是借着观察者对于内省—神入取向的投入——造成一些概念的精练,也显示在术语的改变上,就像我用“自体—客体移情”的术语取代之前用的“自恋移情”。我不认为术语的改变是本书最首要的贡献;而是迈向更清楚定义的自体心理学的表达——或者稍后我会更清晰地陈述,是迈向两种彼此互补的自体心理学。
本书的另一个特点,就如同我其他的著作,是由神入的资料搜集与理论化交织而成。在本书的一开始,先提出一组实证的临床资料与相关的“体验—贴近”(experience-near)的理论陈述。资料是关于特定的临床分析过程中之特殊时刻——关于有效的结案阶段可以说是已经开始的时刻;论述区分防御结构与代偿结构的适当性——这个概念的精炼让我们对于构成心理上治愈的定义有新的看法,而且与此定义相关的是,可以再评估精神分析的结案阶段的功能与意义。
在广泛地处理了分析过程里的一个关键时刻(结案)的章节末尾;读者可以假设他掌握了一篇技术性的专题论文及关于临床理论的论文,其中描绘了被分析者准备结束分析的决定因素,以及提出论证来支持新的心理健康的精神分析定义,与达到精神分析治愈的过程——尤其是关于自体的疾患。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些确实是本书的目标,这些目标将在整本书中的不同层次上与若干架构下被讨论。但为了要定义什么造成自体病理的治愈,需要再检视很多既定的理论概念。为了要描述自体的重建,必须建立自体心理学的大纲。
精神分析的理论架构要如何重塑,才能使它可以涵盖我们所观察的有关自体的现象的多元与歧异?令人惊奇的是,问题的答案在于——虽然回溯来看应该不会令人讶异——我们必须学习以不同的方式思考,或甚至同时以两种理论架构思考;我们必须依据心理学的互补原则,认知到我们临床工作所碰到的现象的掌握——与更多的情况——需要两种取向:一种心理学是自体被视为其心理世界的中心;而另一种则是自体被视为一种心理装置的内容。
本书提出的重点在于这两种取向的前者,也就是广义的自体心理学——换句话说,这样的一种心理学就是把自体当做中心,检视它在健康与疾病状态下的起源、发展与组成成分。而第二种取向——其组成只是传统后设心理学(Metapsychology)的稍微延伸——狭义的自体心理学,其中自体被视为一种心理装置的内容,当它应用的解释效力适切的时候,也不会被忽略。如果本书的焦点更多在于广义的自体心理学,而非狭义的自体心理学,其明显的原因不只是前者的贡献较新而需要较仔细的阐述;也因为本书的主要目标,是要说明我们面对的临床实证现象的意义,如果以广义的自体心理学来理解,可以有更充分的解释。
为了要更接近这样的目标:描述自体心理学 的大纲与建立自体心理学的理论基础,我必须再检视一些既有的精神分析概念:精神分析的驱力概念如何被我们对自体的强调所影响,以及驱力理论与自体心理学的关系为何?俄狄浦斯期与前俄狄浦斯期表现的力比多驱力概念,当我们在自体心理学的情境脉络下重新评估,会有何影响?攻击作为驱力的概念如何被自体心理学的引入而影响;而在自体心理学的架构下,攻击的位置又在哪里?最后,从对动力概念的检视转向对结构理论的检视,我们会问,在自体心理学的架构下,认为是自体的成分而非心理装置的机构,是否在概念上适当;而这些心理装置乍看之下可能就是其对应物(counterparts)。
虽然我很欣赏无瑕疵逻辑的优美,以及术语、概念形成,与理论论述的简洁一致,但本书的首要目标却不在此。书中所建议的理论看法的改变,不单纯是为了理论上的理由是合理的——这些改变的根本理由,在于新的观点对于实证资料的适用性。换句话说,我不会主张新的理论比较优美、新的定义比较精炼,或新的论述比较经济且一致。我主张的是,新的理论尽管粗糙与有瑕疵,但它们扩展并深化了我们对心理领域的理解——不管在临床情境之内还是之外。不是概念与术语的精炼,而是扩展我们对人类心理本质的掌握,增加我们对人类动机与行为的解释能力,才能支撑我们的决心去承担这样的情绪痛苦:放弃熟悉概念架构的安抚帮助,而从自体心理学的观点观察若干临床资料——或这些实证资料的若干面向。
过去十年的探究成果,并没有让我想要致力于放弃古典的理论,以及临床精神分析对人的概念;我仍然支持在若干清楚界定的领域中,持续应用古典的理论。然而,我已经认知到一些分析的基本论述在应用上的限制。而关于古典精神分析对于人的本质的概念——无论其多么有力与漂亮——我已经确信它不能适当地处理人类精神病理光谱中一段宽阔的区域,以及我们在临床情境之外所碰到的其他大量的心理现象。
我充分地了解到,古典精神分析对人的概念,对于我们的想象力所施予的控制力量;我知道它(古典精神分析)作为现代人尝试了解自身的工具是多有威力。因此我也知道,说它是不适当的,甚至说它在若干面向会造成对人的错误看法的见解,一定会引起反对。我在精神分析界的一些同事会问,超越根本的驱力理论架构真的是必须的吗?事实上,在弗洛伊德与其下一代的学生影响下,它已经从原我心理学前进到自我心理学。目前,在驱力心理学与自我心理学之外,加上自体心理学是必须的吗?以认知的角度可能议论说,有鉴于自我心理学的根本正确性与广泛的解释力,引入自体心理学有必要吗?而以道德的角度言,自体心理学是不是逃避的或胆小的尝试,用来洁净分析、否认人的驱力本质、并否认人是坏的且不完全文明的动物?正就是为了面对这样的议论,我坚持扩展精神分析的视野与自体的互补理论的必要性,这样既能丰富我们对神经症的概念,也是解释自体的疾患所不可或缺的——希望我所举之实证的证据,与我所提出的议论的合理性都能证明其说服力。
现在我转而面对第二种可能的反对者,也就是他们可能批评我闭门造车,说我想要发现新的答案而没有参考其他人的著作。而这些作者早已认知到古典观点的限制,并已经建议了各种修订、改正与改善。
有关对自恋的著作的各种评论,其中有人表示这样的感觉,说我对自恋领域的探究结果与其他人的探究结果具有相似性。批评家阿法包姆(Apfelbaum,1972)认为我的看法根本上是哈特曼派的(Hartmannian);詹姆斯(James,1973)则认为我的看法基本上类似于温尼科特(Winnicott)的看法;还有其他人,如艾斯勒(Eissler,1975),认为我追随着艾克霍恩(Aichhorn)的脚步;海因兹(Heinz,1976)在我的著作里追查到沙特的哲学;凯派奇(Kepecs,1975)列出我与阿德勒的相似处;史托洛卢(Stolorow,1976)把我和罗杰斯(Rogers)的来访者中心治疗相比;两人团队韩力与马森(Hanly and Masson,1976)认为我是印度哲学的分支;最后,另外两人史托洛卢与阿特伍德(Stolorow and Atwood,1976)说我和奥托·峦克(Otto Rank)有关联。
我知道这份名单还不完整,更要紧的是,还有另外一群探究者的名字也应该加进来。这里我想到的——像是巴林特(Balint,1968)、艾力克森(Erikson,1956)、贾克森(Jacobson,1964)、肯伯格(Kernberg,1975)、拉康(Lacan,1953)、格鲁特(Lampl-de Groot,1965)、里利希滕斯坦(Lichtenstein,1961)、马勒(Mahler,1968)、桑德勒(Sandler,1963)、谢弗(Schafer,1968)与其他人——他们研究的领域,即使不是他们的研究取向或结论,也与我探究的主题有不同程度的重叠。
关于这一群的成员〔对第一群部分提到的成员也一样成立,尤其是艾克霍恩(1936)、哈特曼(1950)与温尼科特(1960a)〕,容我强调,起初我持续没有将他们的贡献和我的看法整合起来,不是因为任何的不尊敬——相反地,我很欣赏大部分的成员——而是由于我对自己设定的任务的本质。本书不是由一个孤立的作者所写的技术或理论的专题论文——这个作者已经在一个稳定与已开发的知识领域中获得完全的掌握。这本书是一个分析师的报告,尝试在一个领域作更进一步的厘清。尽管作者经过多年有意识的努力,他还是无法在既有的精神分析架构下得到理解——即使经过现代贡献者作品的修正。尽我所知的,我十分尊敬那些事实上曾经以著作影响我的方法论与意见的人。但我的焦点不是学术上的完整——焦点是指向别的方向。
起先,我尝试借着既存的精神分析文献,来导引自己探索我感兴趣的领域。但是我发现自己挣扎于冲突的、欠缺基础的、模糊的理论思考的混乱中;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迈向进步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回到直接观察临床的现象,以及建构新的综合论述来涵盖我的观察。换句话说,就我所知道的,我的任务是描绘出自体心理学的草图,其背景就一般而言,是复杂心理状态的清楚而一致的定义;特定而言是精神分析的深度心理学。
我设定给自己的任务,并非整合我著作的结论与其他人著作的结论——其他人结论的获得是借由与我不同的取向,或是其论述的理论架构是模糊不清的、易变的。我认为此刻从事这样的任务,不仅不得体,而且会在通往我目标的道路上设下难以克服的障碍。尤其是尝试将我的概念与论述的说明,以其他对自体心理学有贡献学者的说明作点缀,而这些人是以不同的参考架构与不同的观点提出其说明的;这样的做法将使我纠结于类似的、重叠的,或相同的术语与概念的丛林之中。而这些术语与概念不具有相同的意义,也不在相同的概念脉络下被应用。
舍弃了这样的压舱石,就是不把其他研究者不同的概念与理论列入思考,我相信我自己基本的观点会清楚地浮现于本书之中。因为过去我已经广泛地对它作过定义,此处我只简单提及,它有三项信念的坚持作为特征:坚持心理领域的定义为借着内省与神入来接近现实的面向;坚持观察者长期在心理领域的神入浸泡的方法论——尤其是他长期在移情中的神入浸泡的有关临床现象;以及坚持分析建构的综合论述,所用术语与内省—神入的取向相一致。用日常的语言来说:我正试图观察与解释内在的体验——包括客体的体验、自体的体验,以及与它们之间不同关系的体验。就方法论与综合论述的术语而言,我不属于行为学派、社会心理学或生物精神医学——但我认知到这些取向的价值。
最后,我没有尝试将我的方法、发现与论述与其他研究自体的学者作比较,他们有不同的观点与方法论——而他们因此以不同的理论系统来论述其发现——并不意味着我认为这样的比较没有必要。然而,为了成功地进行这种学术上的研究,首先要等一段时间。换句话说,学术研究者要回顾自体的不同取向,若干的距离与若干程度的抽离是必需的,这样他才能评估不同取向间的相对优点和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