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我随市委主要领导一起去检查“8小时重庆”高等级公路的建设情况。我们发现,1 00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有1/3是“胡子工程”——路开建以后,钱不够了,工程停摆了;还有1/3成了“欠薪工程”——路差不多修好了,但是拖欠了大量工程款;只有1/3大体完成。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8小时重庆”目标要在2003年底实现。但是按照我们所看到的情况,完成任务是不可能的。
问题出在哪里?主要是资金不够。当时测算,修1 000公里高等级公路需要40多亿元投资。重庆市政府的安排是:1/3靠中央拨款,1/3由市级配套,1/3由区县自筹。实际操作下来,中央拨款的1/3资金基本到位了,市级配套的1/3资金由于来源问题只到位了一半,区县自筹的1/3资金普遍因为财政空虚、信用缺失借不到钱而没有到位。最后,40多亿元只到位了20多亿元,项目普遍放慢、停顿,或者大量拖欠工程款。
书记调研以后,就给我交代了任务,让我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还是要从体制上、源头上想办法。
这次调研后,我又带着市交委的同志,沿着线路跑了十几天,一边深入了解情况,一边琢磨怎样用一年时间完成50%以上的工程量。
当时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国家为拉动经济,发了一批国债,总规模约1万亿元,重庆分到了二三百亿元。这二三百亿元国债是“跟着项目和工程走”,专款专用。每个项目所需要的钱,都是国债补充一部分,地方政府配套一部分。“8小时重庆”的1 000公里高等级公路项目里,中央支持的1/3资金主要就是指国债。现在,这些国债资金确实全用到了项目上,但是因为配套的钱跟不上,工程就停摆了。
国债项目的资金是国家投入,但是投入后形成的资产的产权是归区县、归地市州,还是归省级政府?是哪一级的国有资产?其实并没有明确。同时,项目资金一旦分散,就不能被当作资本信用来融资。所以,区县只有自身的财政信用良好,才能借得到钱,才能配得上套。我感到这里有一个投融资体制的问题。3个1/3,从资金来源、投资总账来说,似乎是平衡的,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资本信用、投融资方面来看是不成体系的。我当时设想,如果把国债投入和市政府资金打捆使用,把它看作资本投入,组合成一个法人产权,成为企业资本金,那就有了足够的融资信用,不用区县配套资金,也可以解资金燃眉之急。
按照这样的考虑,我召开了一次市政府专题会,下决心组建一个投资公司,把重庆高等级公路相关项目归集其名下。首先,把国家投给重庆高等级公路的13.2亿元国债划归该公司,对国债来说,不管是哪级所有,只要用到项目上都是对的。市政府配套的10亿元也划给它。这样公司就有20多亿元资本金,再去银行借10亿元,不就“小菜一碟”了吗?资金到位后,再由投资公司作为业主,统一推动高等级公路建设,区县政府只需要负责做好征地动迁服务。由于当时高等级公路修好了可以收费,银行贷款完全能够平衡。
方案形成后,我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具体汇报,得到了他们的重视、支持和批准,然后开始调兵遣将,选总经理,组建班子。2002年12月12日,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银行资金也随之而来。钱有了,拖欠的工程款还掉,“胡子工程”也恢复施工。到2003年底,1 00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全部竣工。重庆所有区县城到主城,通行时间通通变成了8小时以内——以前有些区县城到主城是要用两三天的。“8小时重庆”的战略构想圆满实现了。
2003年起,黄镇东书记主政重庆。作为交通部原部长转岗地方,镇东书记对交通建设有着特有的睿智和经验。在主城与区县城8小时通达的基础上,镇东书记进一步提出,在重庆40个区县之间,在重庆与周边省市之间也应该贯通高等级公路。这样一来,又需要修2 000多公里高等级公路,还得投入大笔资金。当然,这对我来说已不再是难题。还是用上述办法,由高投司当总业主,国债和市政府拨款打捆注入作为资本金,撬动银行融资,路修好后,用道路收费平衡银行贷款。至此,高投司的公路资产,加上“8小时重庆”已建成的1 000公里,达到了3 000公里。
2002年之前的10年里,重庆各区县政府或者自己出钱,或者向银行贷款,或者引进私人老板修建了一批高等级公路,总量有1 000多公里。这些路建成以后,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收费站过多、过密。当时,区县政府和私人老板的投资能力普遍不足,一条路往往被分成很多“项目包”,每个项目只有20~50公里,谁修好了,谁就设卡收费。司机开车走一二百公里,要过五六个收费站。这种公路“三乱”,在当时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十分影响经济发展。二是造成大量工程欠薪。区县政府修路贷款却没能力还钱,不仅拖欠银行的账,还大量拖欠工程款。2004—2005年,有许多农民工讨薪的情况,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政府欠了工程队的钱,工程队再欠农民工的工资。重庆区县修的这1 000多公里高等级公路,拖欠的工程款就有10多亿元。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从投融资体制上做文章。我决定由高投司出钱,把这1 000多公里区县自建路全部买过来。这样做有三大好处:一是减少了70%的收费站,二是帮助区县政府还清了拖欠多年的工程款,三是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高投司的诞生,源于为“8小时重庆”救急,客观上却促成了两大变化。
第一,通过修建“8小时重庆”1 000公里高等级公路和2 000多公里联网路,以及收购1 000多公里区县自建路,高投司不仅拥有了4 000多公里的公路资产,还有效解决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和收费站过多等问题。为防止包工头欠薪,高投司出台硬性规定:每个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缴纳1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出现欠薪,就动用这笔钱代发工资。由于高等级公路的产权集中到了高投司一个业主,收费站也大大减少,重庆因此成为当时中西部地区收费站最少的省份之一。
第二,为国债资金使用提供了新思路。关于国家投向基建项目的国债资金如何使用,存在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如果分散到每个具体项目上,搞层层配套,一旦资金不到位,整个项目就转不动。同样的资源,打捆注入一家投资公司,就能转化为企业资本金,形成资本信用,从而撬动更多资金注入。而且,由一个业主推进某类基础设施项目,比几十个不懂行的区县分散搞,在规划、设计、建设等方面会更专业,管理、质量、安全也会得到改善。
有了这次探索,后来逐步成立“八大投”时,我就把重庆的二三百亿元国债全部注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五个注入”模式,包括国债资金、各类规费、储备土地、存量资产、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可以说,“八大投”融资模式肇始于高投司。
对一个地区而言,对高等级公路的需求是有限度的,不可能无休止地建下去。在大规模高等级公路建设告一段落后,2006年9月,高投司进行了第二次重组,变身为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旅集团)。当时,重庆旅游业积累了大量问题,被四川、湖北等邻居远远甩在身后。交旅集团的组建,不仅改变了重庆旅游业的投融资机制,本身也是一次资源优化配置。对高投司来说,一方面不可能一直大规模地修建公路,公司总要转型;另一方面费改税是必然趋势,公路建设者和收费员也要转岗,他们可以被旅游业吸纳。对旅游业而言,景区要发展,首先得修路,这恰是高投司的专长。
2009年,国家费改税政策出台了。政策规定,对于已建高等级公路,负债部分60%由国家买单,但今后新修的一律不再收费。很多西部省区市由于高等级公路建设进度慢、存量小,无法享受这一政策优惠。重庆由于有高投司近400亿元的投资先行,全市形成了7 000公里较为完备的高等级公路网,缺口不过二三千公里,因此是西部12个省区市中率先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全市360亿元高等级公路投入的60%由国家买单。高投司的投融资管理模式,让重庆抓住了国家费改税的改革机遇。从此,重庆高等级公路彻底取消收费,成为西部物流、客流成本最低的地区。高投司转型成为交旅集团后,也完成了作为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的历史使命,退出了“八大投”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