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国家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其使命就是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在沿海发达地区,四大行各省区市分行的不良资产处理得比较到位;在内陆地区,比如重庆,则相对滞后,“饭只吃了一半,没有一口气吃完”。到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依然是舆论“轰炸”的对象。
2003年11月,针对这种情况,我给工商银行行长提了一个建议,工商银行重庆分行还有157亿元不良资产,一般来说破产企业的清偿率达到5%就不错了——如果重庆以3倍于破产企业清偿率的标准予以坏账清偿,工行则“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把工行在重庆的157亿元不良资产一口气冲销掉怎么样?
最初,工行提出清偿率要达到30%,但我认为15%较为合理,后来折中为27亿元。因为多是坏账,经年累月,利息越滚越多,在157亿元的不良资产中,本金97亿元、利息60亿元。如果按本金算,则清偿率相当于30%;如果连利息一块算,则清偿率是18%。这个清偿率,按当时的行情,已经不算低了。然后,工行决策层、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分头研究,双方均同意后就起草协议报给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项,一个月后三部委研究同意,然后上报国务院获得了批准。
具体怎么操作?157亿元坏账涉及1 000多家企业,如果让这些企业按18%的清偿率分别与工行重庆分行协商,就是1 000多个具体协议,涉及审核、执行等环节,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工行也不会同意这样做,因此必须由一个公司将这些坏账统一打包。于是我们考虑成立一个公司专门负责这件事,渝富公司由此应运而生。渝富公司首先需要有一定的资本金,不然怎么撬动100多亿元坏账呢?盘算一下,资本金至少需要10亿元,我把这项任务交给了时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要求3天时间把渝富公司10亿元资本金落实到位。3天后,10亿元资本金基本到位,包括价值3亿多元的股权和一块评估为7亿元的土地,再加100万元的现金作为开办活动费。
渝富公司有了10亿元资本金,但并不是支付给工行的,而是其注册资本。渝富公司要将这10亿元资本金作为信用资本,“存一贷二”,先向国家开发银行借20多亿元。渝富公司的“生意”就是从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开始的。
国家开发银行的这笔融资,在国外通常被称为“搭桥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融资不良债权收购”在全国的首次试点。有两个核心要点:一是国家开发银行向渝富公司提供20亿元贷款,以157亿元工行资产包为抵押,国家开发银行详细调查研究后认为,用157亿元资产包抵押20亿元没有风险,同意了这笔贷款;二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担任渝富公司的财务顾问,参与不良资产包的处置过程。这相当于给这笔贷款业务上了“双重保险”,加之此前重庆和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在路桥收费改革等项目上有了愉快的合作,这次再度牵手国家开发银行就很顺利。
此后,国家开发银行与渝富公司及重庆市政府又进行了不少合作。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主要负责人入选央视“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其获奖感言讲的“开发性金融”的内容中,提到的唯一案例就是重庆。
渝富公司与工行重庆分行正式的协议是2004年3月签订的。第一笔80亿元不良资产包对应了117家市属国有企业,按双方商定的21%的受偿率,渝富公司应该支付给工行重庆分行17亿元。这笔交易要求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了结,因为这80亿元不良贷款届时必须从工行的财务报表里消失,所以涉及一系列会计问题——工行已有上市的打算。
实际上,只用了4个月时间,渝富公司就将17亿元如数划给了工行。然而,困难的是渝富公司怎么回收这17亿元,因为这笔钱是从国家开发银行借来的。只有解决了不良资产包在国家开发银行的抵押,这件事才能往下推进,而时间只有9个月。
渝富公司的做法是,直接和20多个企业集团谈判,各企业集团再和下属企业谈判——渝富公司如果一家家地与欠债企业谈判,就变成讨债公司了,而且同样会旷日持久。但到了11月,还有一些企业集团拖拉磨蹭。眼看就要坏事,于是我直接联系欠债的企业集团负责人,让他们到渝富公司开了现场办公会。会上我大致说了三层意思。
第一,处置157亿元不良资产,银行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要珍惜这个机会。本质上是工行拿出130亿元左右的利润,帮企业冲销坏账,而企业只需要出27亿元,就能了却这些陈年烂账,轻装上阵。这是各地方求之不得的好事,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首批80亿元不良资产包,商定的受偿率为21%,是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现在,渝富公司已经支付了17亿元,把这80亿元债务全部解决掉了,但年底前必须回收这17亿元。渝富公司帮助国有企业减负解困,不赚各集团的钱,但也绝不能赔本。当然,这是总账概念,具体到每个集团可能是有的赚点、有的赔点。但最终渝富不赚钱也不能赚钱是一个基本原则。
第二,有三种清偿方式。一是有钱当然还钱。二是没钱可以借钱来还。比如,本来有20亿元债务,现在去银行借4亿元,就可以全部冲销掉,实际减轻了债务负担。如果企业集团愿意这么做,渝富公司就可以帮助协调贷款。三是可以用土地抵债,不一定要企业集团把土地卖了,而是只要双方测算好,比如30亩地值1 500万元,那就可以按照这个额度抵债。至于今后渝富公司出让这块地,是赚钱还是赔钱,就都与企业集团无关了。尽管都是国有企业,谁占点便宜、谁吃点亏关系都不大,但账要按照市场价格来算,渝富公司不能欺负这些“穷兄弟”。
第三,市属国有企业与工行80亿元债务解押年内必须完成。解押就意味着相关企业集团的负债率一下子就降了下来,比如,化医集团的负债率就可以由原来的90%变成70%,轻纺集团由85%变成60%。如果不解押,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企业负债率就会很高,这将直接影响各企业集团的融资环境。但解押的前提是,这17亿元要收回,方式可以是现金,可以是贷款,也可以是土地抵债。即使这17亿元还不能变成现金流,但只要用土地作为抵押,银行就是可以放贷的,贷款就可以变成现金流。然后,有的土地可以3个月卖掉,有的土地可以3年后再卖,这就变成一个资本运作计划了。
在这次现场办公会上,我还就工行与全市各区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市属国有企业关联的第二笔不良资产包——77亿元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明确了思路。要求渝富公司对这77亿元不良资产做五个核对:一是属于法院已经宣布破产了的,不要纳入;二是属于中央企业的,不归地方国资管的,不要纳入;三是属于外地民营企业的,依法破产的,不要纳入;四是属于外地国有企业的,重庆市国资委无权管辖的,不要纳入;五是企业被工商局吊销执照关闭了的,不要纳入。除了这“五个不算”,其他的原则上都应该纳入。
“五个不算”的结果是,去掉了50亿元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第二批债务就只剩下27亿元不良资产,然后渝富公司用4.8亿元接了过来。最后,实际处置的工行资产包是107亿元,渝富公司支付给工行21.7亿元,受偿率在20%以上。
工行不良资产包的处置,是一个多赢的重组。对工行而言,不良贷款本来就要处置,最后不仅实现了21%的清偿率——比当时破产企业的平均清偿率高4倍,而且解除这个包袱后,工行重庆分行在工行系统中的排名马上升了16位,2005年前所未有地获得了10多亿元的盈利。对国家开发银行而言,其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在重庆的贷款都是安全的、优质的,当然也是高效益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得。对几百家债务企业而言,其消除了历史包袱,当然是赢家。对重庆市政府而言,可以说其是最大的赢家,不仅解除了企业负担,优化了重庆金融生态,还催生了渝富公司这个在全国独一无二的国企,并使其成为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重要工具和平台。
渝富公司对工行不良资产包进行了处置,后来又处置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不良资产160多亿元,共270多亿元。也就是说,重庆既享受了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债转股债务剥离的300亿元(当年全国总计实施了债转股1.4万亿元),又直接消化了“地方粮票”债转股债务剥离的270多亿元。
当时,这件事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重庆做得比较规范,很多兄弟省市都到重庆来考察学习,或邀请渝富公司去介绍经验。
2002年,重庆有500多亿元不良资产,通过打包处理掉了270多亿元,剩下的200多亿元,银行通过清收,企业有了利润后偿还,又市场化地消化了100多亿元。到2010年,重庆的不良资产从2002年的500多亿元降到80多亿元,贷款从2 000亿元增长到1.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从20%降到0.8%,成为全国不良贷款率最低的地区之一。不良贷款率下降了,金融生态就好了,银行效益也就提高了,于是重庆成了当时中国银行业资产收益率最高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