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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吴兴华译文集(上)
作者:【美国】富兰克林
译者:吴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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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说历史常前后重复,可是很少人能活到那么长,而注意到这种事。至于矿工风潮等,那当然又当别论了。但话说回来,不管谁只要天天记日记,就会留心到天气也常常重复。就拿受难节来说吧,那天阳光多好,我们大家也都很高兴,那就跟差不多十二年前的一个受难节完全一模一样,那时我正和几个友人在苏利打点过节,住的是那种半以木砌的新式房子,位置在莱斯山上。
草地网球那时还没有设备,同时因为复活节还早,而且天气很好,我们吃完午饭后,就有人建议闲步到冷港那边,“瞧瞧那些女孩子。”
“你一定很喜欢吧,”女房东对我说:“是不是?”
我答道:“是”,纯粹是友谊上的,为了顺从她的心意,其实那几个女孩子是谁,我也不知道。
等达到那小村的时候,我们看见有一个园子直接通到大路,所谓“女孩子”者,是两个绘画学生,在这儿住家。她们都很好玩,而且穿着蓝衬衫,显得很漂亮。特别是那个长头发的,我很喜欢。
跟她们一块吃过茶后,那长发的,走到门旁望着道上那些因为好天气和假日出来散步的游人,忽然说道:“我们要能在这儿竖起一个‘有茶供客’的牌子。那够多好玩?这些可怜的人准想喝茶极了,而且,”她玩笑而渴望的加上一句,“那也许能帮我们给房钱。”
“当然行,”我说道,“只要一个贴条的木板就得了。”于是大家都立刻忙乱起来。女孩子们把最大的壶放在火上,还有人帮着切面包,抹黄油;另外还有些人被派到邻家再多要点牛奶和黄油,果酱从碗橱里拿出全打开了;我的责任则是把那板安置在一个易惹人注意的地方。
这玩意儿简直比魔术还灵。我刚安完那块板回来,头一批顾客就来了。
接着顾客越来越多,把东西全给吃了,我们也得到不少钱,可是大家也都厌倦了。这次试验真是个大成功,所有的顾客都表示满意,而且决意哪天再来,且把这地方介绍给他们的朋友。
可是,“得了,不干了,”那些女孩子望着空的伙食房说。完全空了,只好我们把她们带回去到我们那里吃晚饭。
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十年吧,顶少。在这期间我不但一个也没瞧见她们,简直就很难得想到她们。
这次复活节我不能再那样玩了,因为我住在城里。可是因为早春正巧是使伦敦和别处一样好的时节,我并不想抱怨;受难节那天下午当我穿过肯兴敦公园时,我之高兴而且欣悦于来临的丰富的夏天,毫不下于任何在乡野的人。已经有好些树都蒙上新绿了;还有些迟迟不发的,乌鸦叫着。人人都因假日而快乐。再过不几天,那两个板球场也快开门了。
圆池旁边,我呆立了一会,看人们作潜水游戏,当时我注意到一个小男孩,背后跟着一个西利汉种犬,在池边玩。他手里拿着一根棍,等着他那走错了路的船重新入港下锚。我之所以特别留神看这个小孩,是因为他那种热心等待的样子和那似乎是从他平滑的皮肤和闪亮的卷发中流出的光彩。他简直像在帮助增加这天的光明快乐,没准真这样也说不定。他穿的衣裳就是现在孩子们在街上跑来跑去穿的那种,羊毛织成的,颜色是一种深红,介乎鲜血和漠顿屋的红砖之间的一种颜色。总而言之,他让人看了很喜欢。
好半天,那船不再绕圈乱走了,慢慢的靠近了岸,这时那孩子的母亲也来了。她是个很高很美的女人,总有二十来岁吧,那样子是我明明在哪里见过的,可是一时想不起来,她们预备走了。走过我身旁时,她看见我突然认识我似的一笑,立刻我记起她是谁来了。就是那两个女孩子中的一个,那时在莱斯山那边住,在受难节时,她最先主张卖茶给游人。
当我伴着她向坎敦山走去时,我们都想起那事来了。
“你还记得不记得我们头一批顾客是谁了?”她问我道。我回答我忘了。
“怎么你忘了!”她说,“一个老人跟他的在大学念书的儿子。”
“噢,对了,”我说,“穿黑呢裤子,那儿子有点神经质,老像怕羞似的。”
她笑了。
“你看得出他和我这个小孩有什么相像之点么?”她问道。
“怎么?”我喊道,“难道你……这简直……可是这真是命中注定了,如果你不反对的话。这岂不是跟叫他来一样。”
“对了,”她答道,“可不是吗?我们就是那年夏天订婚的。”
已经有不少年我任什么都没有捡着了,可是上星期我却在皇家医院路捡着一个车门钥匙,教堂街捡着一个胸针,并且在一个三等车间里捡着一个六便士钱。当弯腰捡起那一直在空车的椅子下面闪耀着的钱时,我这才对自己说捡东西是人世最纯粹的喜悦之一。
可是又那么难得!
在一段长得可惊的时期之间,我差不多什么都没找着。上星期倒找着三样。约摸七岁时,一个褐纸包里头有八便士半,二十岁时在新林的草上,一个半元的钱;不久在布赖登,又找着一个金的胸针,可是那价值使我觉得还是交给警察局好,一年后,没人去认领,他们就又还给了我。这点东西就充满了差不多半世纪的长度。其实我还可以加上一点——有时没准会有一个安全针、铅笔,或别的玩意儿,那种“傥来之物”,不管一个人家里有着多少,捡着时也不会不大受震动的。叫它“天利”,你说行不行?就是洛克斐罗君,我敢保,也得感到惊喜,要是他像我一样,在石架和波尔德乌之间,无意中碰到这种宝贝。
捡东西是无法跟他物比较的。就说送礼吧——送礼的本意,明了的心情以及准备,全来了,还不算那些人情上的俗套。使得这事更复杂(因此也减去不少优点)就是还得另找一个人,因为礼物是得让人家送来的。可是,走着道,眼光偶尔降落,看见一个钱——这简直是狂喜了。要说别的东西也行,不过还是钱最好,因为不易再被失者辨认出来。并且我向来是赞成那些原主没法找着的东西的。捡着东西再转送别人,世界上很少有比这个更糟的事了,所以我不把它归入题内。
捡东西固然具一种重要的欢乐,可是它的特质还是一种半出自意料之外,半与他人远隔的感觉,也没有预示,这东西自己碰巧了就许会来,也不用谢别人,也不用该别人什么。总而言之,你已达到人类胜利所能达到的最高峰了——因为你“什么都没费就得到了一点东西”。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所谓“什么都没费”者,必须是绝对的。你不能先往那儿瞧,也不能怀着找什么的本心,甚至一点希望都不能有。你要来的时候就想找,那就是把整个定律都改过了——同时也掠夺了那种神圣的“突然之感”,变得心焦,贪婪,简直说罢,那就是一个捡破烂的,一个Chiffonnier或那种惹人注意低头走道的怪人,没什么分别了。(话虽如此说,有一回在柯尔岛上,经过两小时的有系统的找寻,而找着那鹬鸣的巢时,我可挺高兴。)
既然捡着东西是那样难遇而纯洁的欢乐,那么再拿它来开玩笑是太没人心了。可是还真有那种闲着没事干的人。大家全知道那种把戏,把一个皮夹子搁在小道或是离边的侧路上,等那个惊喜失常的过客俯身想捡起它时,得!上头连着一根细线,一揪就把它揪到木栅后面去了。要不然就是把一先令栓上绳扔到街上,随时都可以拉起,以至于使得每个行路人都得走着道,眼睛还得精密的测察。还有比这个更卑鄙的把戏吗?我恐怕还有,几年前当那些波希米亚人在河滨路的大理石庭堂,开一个盛大的集会时,一个混蛋(人家对我说)把一个虽坏可还凑和的钱钉在地板上,等候事件发生。上面说的钱包引线,上当的很少,隔得也很远,同时普通说起来,总只有很少的现象来嘲笑他们的失败。可是布景是在大理石庭堂,并且以获得欲及技巧为构成这喜剧的天地线,则是太残酷的“公开”了。听说人都是这样会掩饰自己的机智,很少人看见了钱,并认为它是自己的所有物,一直就走上去捡它,因为他们要如此作的话,人们会注意他们的动作而把胜利品拿走的。反之,他们先差不多全往先四周迅速而秘密的一望,然后渐渐的用力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来(那时那些知道秘密的人,用含毒的眼角斜看时,是那样可笑。以至变得有点像一种痛苦了)再等一会,他就近一点,更近,直到他一脚踏住那钱为止。
这样作了之后,他才舒适的回到一种真正自然的状况中,同时,以为这钱没错准是他的了,感到很自在。可是直到此时,他还未敢轻易抛弃他的诡计,因为他捡钱时,会被任何人瞧见,那胜利品就得送人或被瓜分了,所以他一次一个动作就是装作掉了手帕,意思就是把它和钱一块捡起来。当他如此作了,而拿起那钱时,笑声立刻四处爆发,那种笑的猛烈据说是别处很难听到的。
——这就是钉钱的阴谋,可是那捡钱的,有时候,居然会很快的消除了怒气,而且毫不知羞的和那些人跑到一块,愉快的看别人继续他再来受骗。
你还想得出更狡猾的恶作剧么?要有,我倒想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