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牡丹。据周濂溪先生说:牡丹是“花之富贵者也”,所以,“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根据这位周先生述说的情形,差不多当时每个人都已懂得牡丹,故此周先生的结论说:“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更可以证明懂牡丹的人很“众”。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现在的情形恐怕也没有怎样变动,照社会进化情形来看,或者会更为普遍也说不定。
依上论据,关于牡丹,本可以偷懒一下,不再跟诸位细说,但因战争关系,这几年,只以住在香港的人来说,就简直不曾梦想过牡丹。听说牡丹的产地是江南,从前香港每当旧岁年宵,便有人从产地预早运来,陈于花市,近年由于战争影响,谁也不肯办运这种只供赏玩的东西,因而想在新岁一看牡丹的颜色的也不可以。把握住这理由,又有略说一下牡丹之必要。
据书本上说:牡丹是我国特产,是属于毛茛科的花卉,高约一公尺,五月开花,花瓣有单有重,颜色有红有紫,也有白。古时没有这称谓,统叫芍药,又叫木芍药,后来才专叫牡丹的。自从给人叫做牡丹之后,不管在何时何地,都给人捧得天一样高贵,除了前面所举的周先生赞美为“花之富贵者也”之外,还有人作“牡丹花王”,“芍药花相”这样的称赞。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总统而言之,牡丹是一种万分名贵的花,惜花人,护花人都该好好地去爱护它,不该送到那条牛的嘴巴,何以竟然会“嚼”在牛的嘴巴里呢?诸君要想根究这个,我可不会为诸君查出,不过,牡丹送到牛口之后,牛一定不懂得这是一种中国特产,也不晓得它是万分名贵的花,更不懂得它是花还是草,便囫囵地吞下了牛肚,这是我敢为诸君断定的。
其实,最初说这一句俗语的人,已经作我这样的断定,所以它的“谜底”,早就是“不知花定草”了。
人们固然可以拿这一句加在“食而不知其味”的人的身上,但,像我们这个插图一样的人,也可以享受这么一句。你瞧:画里那个男人,在“发老婆寒”,看见有了老婆的人,“出双入对”,十分痴缠,自己却孤清清一个人,抵受不住,便胡乱要了一个丑陋的女人,也很满足地仿效别人一样,招摇过市,携手同行。
(载《大众日报》,一九四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