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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情,发生在南宋高宗年间,于今算起来,已是八百余年前了。发生的地方,是江西临江县,去南昌约有一百多里。现在说发生在建康,把地点改为南京,事实上已是搬了家了。

故事主角陈妙常,这个人是有的。据书传说,她修行在女贞观尼姑庵里,可以说姿色出众,诗文俊雅。此外,尤工音律。这样一个年轻出色的尼姑,当然为众目所注视,至于陈因何出家,书上并没有记载;我们猜想,室家遭金兵破坏,弄得没有倚靠,才投身尼庵,似乎有点相像。至于她是书香后代,那自然不成问题。

这时,恰值张孝祥为临江令。张字安国,别号于湖居士。绍兴年间,他中了进士第一,历年做了平江、静江、荆南的政事,皆有声绩。后来官做到集英殿修撰。照他的官阶说,对于治下一个女尼,是可以做到为所欲为的。因此,张上任,投宿女贞观,见妙常姿容绝代,竟作词调之。妙常不从,作了一阕词相答。张也就一笑而罢。后来他的朋友潘法成,与妙常要好,私下约计偷跑。潘把事情告诉张孝祥,张就答应成就好事,订下一计(何计,书上没说),就把潘陈二人断为夫妇。

这是陈妙常事情的经过。

到了明朝,钱塘人高濂,字深甫,根据这个故事,编了南曲《玉簪记》一部。那故事说和州(今日的和县)潘风,妻吴氏,生儿子叫必正。当必正还在幼年,他做开封府尹时代,曾将玉簪为聘,为儿子与府丞陈氏幼女订婚。这幼女自小的名字叫娇莲。后来两家离散,消息就中断了。这时,潘风命必正入京求名,因没有中,在建康借户白云庵攻读。庵中住持法成,就是必正亲姑母,加意看待。庵内有一幼年尼姑,取名妙常,那就是娇莲改的名字。但是两下都不知道。日子稍久,潘必正与妙常,发生好感。原来妙常因金兵南下,母女被冲散,母亲钱氏往潘府投亲,妙常一人,就带发修行。至于潘陈两个自小订婚的事,在他们见面时彼此都没有提到。后来住持看两人亲密非常,怕出事故,就逼必正又上临安。妙常不舍,便私下雇小船一只,与潘氏话别。后来潘必正中了,回建康正式迎娶。回得家来,母女重逢,钱氏说起玉簪下聘的事,大家才是恍然大悟。这就是《玉簪记》的本事。

这个故事,要不得的地方太多。一来,玉簪带在陈妙常身旁,不能不提。二来,潘陈两人的家事,也当然提及,于是两人的身世,也就洞若观火。三来,书中叱谢、词媾两场,早已脍炙人口,但是词里说的,“一念凡心思动,遍身欲火难禁。强将津唾咽凡心,争奈凡心转甚。”这个词,妙常也不会填吧?四来,张于湖曾平金兵,与当时事情不合,且无此必要。此外小漏洞,不必细举。因此我想到作妙常故事,不必矫揉造作,添上玉簪许多麻烦,干脆就以陈妙常为主,潘必正为副就够了。

高濂到陈妙常的时代,也不算短,隔了一个元朝,有三百来年。事隔这些年月,手边没有材料,要作一部曲子,当然是不可能。我想《玉簪记》之外,父老传说,和其他小本故事,也是应该有的。不过这位高先生,对地理很生疏,《玉簪记》里这样一点地理,几乎弄得人糊里糊涂。和州分明是在建康过江,他捷报回家,还说“又上汉阳路”,真是差得太远了。然而地理虽生疏,对书中人物,多少有点根据。此事能传到现代,他的书不能不说是功劳。这里应该记上一笔。

我作《秋江》,是看戏得来。心想梁山伯与祝英台可传,这书叙述妙常之为人,也可传。书上说妙常对张于湖的引诱加以拒绝,是抬高妙常的人格。但是还不明朗,因之我就加强这一点。至于说她勇敢,又却没有事实,于是我就写万小七子落水这一段,加强说她的勇敢。此外琴挑、偷诗虽是《玉簪记》里的拿手,但是就时代来说,也属应该避免偷香窃玉那一段,最后赶船一节,十二三岁的时候,我在南昌听“玩友”(票友)的清唱,名叫“陈姑赶船”,怎么样结果,已经不很记得。后来听川戏《秋江》,觉得《玉簪记》里赶来会面,又抽身赶快回去,这样描写不妥,不如就说赶上了船,一路同走。这样写,避开了一切无谓的纠缠,也免掉了许多拖沓。况且潘氏也没有再回庵的事实,又何必添上这样一段呢?这样写法,我认为比较好,就取了这点意义,布置了潘陈收场。

但是我至今不解,老尼的名字,就是潘必正的真正名字法成。这究竟为什么?小说里取真实的名字,原无不可,就说改一个名字,也无妨碍。但是潘法成既改名为潘必正,原来的名字法成,又何以不忍牺牲,而用在出家姑母身上呢?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缘故吗?要说是作者偶然错误,大概未必。潘法成是书里的主角,他的名字,作者必然烂熟,无错记之理。然而何以出此,区区始终想不透是什么道理。好在潘法成这名字久已湮没,读《玉簪记》的人只晓得有个潘必正,所以我这书里也只好写上潘必正了。

这本书,前后约写了两个月,这样草草了事,错误的地方,一定还很多。几百君子,读了此书,凡有可以纠正错误的地方,请予指正,不胜欢迎之至。

九五三年四月三日 sH5Ao9FVJCu4aWjqBC4qREjzgN2pm2Hx5GopTC3qD+FOxT5nAyJxCflxyqUHPL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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