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医院社会工作的专著,1944年初版后,很快又于1946年再版。作者宋思明、邹玉阶两人作为民国时期医务社会工作的开拓者,有许多共同之处。两人先后毕业于燕京大学,1928年同年进入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工作,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又都参加中国红十字总会南下抗战,一起从事军人伤残康复社会工作,直到抗战胜利,两人前后共事近二十年。20世纪40年代,社会部为培育社会工作人才,委托专家撰写一批社会工作著作充作教材和参考书。由于他们对医院社会工作有丰富经验,20世纪40年代,两人应社会部的邀请合著本书。
宋思明(1903—1986),字智轩,生于直隶省迁安县(今河北省迁安市),幼年时期读私塾,接着到昌黎读中学,后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服务学系,1928年毕业,8月进入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工作。他先后在医疗科室、外科科室、眼科和社区卫生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当时,协和医院每年7月由董事会给受聘人员颁发聘书,聘期通常为一年。1930年7月1日至1931年6月30日,宋思明作为个案工作员的年薪为900元。1932年7月1日至1933年6月30日,宋思明依然是个案工作员,但年薪提高到1260元。1933年春,宋思明被调到协和医院神经精神科工作,并且升职为社会工作监督员(即督导),年薪也提高到1440元。
作为中国第一代医院社会工作者,他热爱此项事业,并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回忆道:“当初入医院工作时,对医学名词、一般疾病情形、病人心理之隔阂,深感困难。但著者(注:即宋思明本人)并未因此灰心,嗣由于部主任之安排,常请各医科教授讲演,借以增加许多知识。同时,于每日暇时阅读病案,对夙不熟悉之医药名词,即翻阅医药词典或向主任或医生请益,并于医生巡视病房时随同听讲。在开个案会议时,亦可学习医学术语。医生在外堂及病室检查病人时,著者亦随同看视。因此,对病情亦可逐渐略知其梗概。为多多明了各科之情况,乃每隔相当时日,即改换一科工作。如是,在五六年后再与医生谈话及谈病案史,已无若何困难。对于疾病,观其病情,即于诊断、治疗、预测获知一二。”
1934年,北平疯人院与北平协和医院神经精神科合作,经改组后更名为北平市精神病疗养院,宋思明调任该院社会服务部首位主任,其余工作人员也都来自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 宋思明将精神病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概括为“应用科学方法辅佐医师,调查精神病发生之原因,解决病者之社会问题,以从事预防、治疗及善后工作,并借此而减少病者之痛苦、经济之损失及维系社会之安宁” 。当时北平精神病疗养院先后设立了护理部、工业治疗部、社会服务部和心理治疗部,逐步建立起包括药物治疗、工业治疗、社会服务及心理治疗在内的精神病专业治疗体系 ,实践了先进的“生理—心理—社会”精神医学模式。这也是我国首次有社会服务部参与到精神疾病的治疗中。
邹玉阶,1921年在岳州湖滨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1925年在燕京大学获神学学士学位,1928年起至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工作,担任梅毒门诊的个案员。
七七事变后,宋思明、邹玉阶离开北平,跟随红十字总会南下,为抗战服务。长沙会战期间,宋思明在红十字会伤兵后方医院从事伤残康复工作。据其子宋冠立回忆,宋思明很善于使用社会工作中的个案方法,他不仅教会一些残疾伤兵们掌握某种手艺,如缝纫、染纱、制鞋等,并且还聘用技术人员来教习伤兵们,使他们可以自谋生计,甚至还可以养家糊口,真正达到了社会工作中助人自助和增能赋权的状态。 1940年,红十字总会会同军政部创设了矫形外科中心,宋思明任中心主任。中心基于“英勇健儿,杀敌成残,国家虽有恤典,然而断肢残臂,失去生活机能,在人力所能挽救者,亦应设法助其复健”的理念延揽专家,于治疗外还装置义肢,并予以各种职业训练,使伤兵们“残而不废”。
同时,为了短期快速训练医务人员,红十字会救护总队主持成立“战时卫生人员训练所”,简称卫训所,各地成立分所后,改称卫训总所,1939年春,卫训总所迁至贵阳附近的图云关。卫训总所的附属医院名为“战时军用卫生人员训练所实习医院”,1944年改称贵阳陆军医院,是20世纪40年代抗战后方一所设备先进、人才济济的正规教学医院。卫训总所的建制比一般医学院规模大得多,学科也更加齐全,共成立了18个不同的学组进行教学和服务。其中,复健学组负责伤残军人的康复工作,主任由邹玉阶担任,宋思明任教官。 因为卫训总所的主要教学人员大都来自红十字会,所以宋思明兼任卫训总所复健学组的教官,邹玉阶也在红十字救护总队里担任社会服务指导员。宋思明与邹玉阶两人再次合作,一边指导、训练受训人员学习如何进行康复服务,一边实际从事伤残康复服务工作。他们“征集各地伤残的荣军予以职业训练,补习教育,按其肢体残缺情况,予以训练,分缝纫、制鞋、织袜、藤工、木工、园艺、化工(如制肥皂鞋油)等班,并教以算术、识字及组办合作社等课目,学成后都可自立谋生或成家立业,退役为民”。这样不知道减少了国家多少负担,增加了无穷的抗战力量,自己也直接或间接学到了不少知识。“……到了蛮烟瘴地的贵阳,与荣军并肩种起菜来的时候,举凡播种施肥、除虫松土,都要自己下手,眼看着手植的菜蔬欣欣向荣,结成瓜果,真有说不出的高兴。”
抗战胜利后,红十字会的专家大都在1946年上半年先后离开贵阳。 邹玉阶到南京筹办南京伤残重建院,宋思明到上海担任上海伤残重建服务处主任,继续从事伤残康复社会工作。
1947年1月,南京伤残重建院筹备处成立,邹玉阶被社会部任命为筹备处副主任,后为代主任。同年5月13日,社会部又任命邹玉阶为院长。 他满怀信心地表示:“新的事业带来了我们新的工作精神,但愿南京伤残重建院在工作上的成就,能替中国社会工作界写下辉煌的一页。” 南京伤残重建院在业务方面筹备设立四个工作部门,其中包括社会工作组,职责为:掌理个案调查,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以及保持重建院和外界各医院、学校、社会工作机关的密切联系等事项,病人在院中的生活情形和出院就业情形亦由其督导。直到该院迁至台湾,邹玉阶一直担任院长一职。1949年,邹玉阶赴台,1951年,台湾大学医院成立社会服务部,他出任该部的首任主任。
1947年6月,行总拨款并委托中华职业教育社在上海成立伤残重建服务处,宋思明任副主任,后升为主任 。服务处的工作对象除一部分退役军人外,多数是伤残市民,服务处的目的是“使伤残人在体力方面、心理方面、职业方面及社会方面都能恢复”。服务内容包括:替伤残者向医院接洽医疗,为伤残者提供训练技能的机会,向公私团体介绍适于伤残者的职业等。这种性质的服务机构,当时在国内尚属首创。在宋思明的主持下,上海伤残重建服务处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上海伤残重建服务处自1947年6月成立至1951年4月移交给中国人民救济会上海市分会将近4年的时间里,累计为200多名上海残疾市民提供了伤残重建服务。 1947年,宋思明赴美国考察残疾人康复工作,结合自己在上海伤残重建服务处的工作实践,宋思明提出了我国开展伤残康复工作的两种视角:微观上采用个案工作的方法,宏观上加强社会政策的完善。 针对儿童伤残问题,宋思明综合在上海伤残重建服务处服务残疾儿童的经验,也提出了提高残疾儿童福利的主张。 1947年9—12月,为提高儿童教养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上海儿童福利促进会与上海儿童福利团体联合会举办上海儿童福利团体工作人员培训班。宋思明作为特邀专家讲授“精神病之预防治疗及个案举例” 。1949年8月26日,中华职业教育社召开了特殊教育工作者会议。会议通过了筹组全国特殊教育工作者协会筹备会的决议,宋思明等5人被推举为筹备委员。 之后,随着社会工作专业的取消,宋思明离开了他钟爱的社会工作职业,到上海一所中学教书,直到退休。1986年4月,宋思明逝世于上海。
本书篇幅并不大,总共4万余字,但却条理分明地将医院社会工作的各个方面介绍得十分完整。著者在介绍医院社会工作的功能、组织架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及个案记录时,既参考了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也融合了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的实践,总体上以实务操作为主,具有非常强的实务指导意义。如在医院社会服务部的组织架构方面,著者认为,医院社会服务部应由主任、副主任、监督员(Supervisor)、高级社会工作者(Senior Worker)和初级社会工作者(Junior Worker)组成,另配秘书若干负责事务性工作。这种组织形态包括了行政、业务、督导、事务诸系统,结构完善、精练,行事效率也高。在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分配方面,著者主张按科分配,这样既有利于社会工作者与该科医生的经常联系和密切合作,也能使社会工作者尽快掌握某科的医学知识,更加精通该科服务业务。再如,医院里的病人可能面临哪些问题呢?书中详细罗列了如内科、外科、小儿科、骨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眼科、瘤科和妇产科等52种之多,这些问题看似琐碎,实则非常具有代表性,对医院社会工作初学者有很强的指导性,使他们刚入医院时不至于脑中空空。而且,书中信手拈来的众多案例,短小精悍且恰如其分,不仅使医院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更易于理解,也使行文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在医院社会工作者的品质要求方面,著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学识方面。强调除应在大学主修社会工作外,还需爱好文学,增加识人辨物的能力。 此外,社会工作者还应学习生物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律学、医学、精神病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因为这些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第二,经验方面。著者认为工作时间越长,经验越多,工作能力也越强。工作者凡事要亲力亲为,虚心接受督导训练,使经验更快增长。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论述医院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内容:一是与医生的合作;二是独立进行“社会治疗”。下文分别叙述之。
美国医院社会工作的创始人卡伯特医生提出医院治疗工作应进行多方合作,即建立包括医生、护士、心理学家、牧师、社会工作者及病人合作的机制。 [1] 20世纪初,社会工作者进入医院系统,其首要职责即与医生合作,沟通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并且把沟通的范围追踪延伸至与病人生活相关的社区之中。这一观点在当时几乎是共识。曾经的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社会工作人员张中堂称“社会服务部是医生和病人之间的桥梁” ,吴桢也认为“社会部的任务首先是帮助病人与医生合作,接受医生的医嘱和治疗方案” 。当时有研究者也得出同样的结论:“社会服务员有如一座桥梁,医生之治疗方法,借其辅助,始能实行,病人之疾病亦须借其功能,始能得到治疗之实效,如医院中无社会服务员,医生对于疾病诊断之准确性与治疗之成效,便可因之而减低。” 本书著者总结道:“医院社会工作,借调查方法,可以得到关于病人之社会生活状况,并将此种材料,转告医生,以便医生对疾病作明确之诊断,可使病人得到适宜之治疗。”“医院社会个案工作员,系医院与病人中间之媒介。”社会工作者在与医生合作、辅助治疗方面的服务主要体现在如下内容上。
第一,向病人解释病情、治疗方法等。医生因为工作繁忙,很少能将病情、治疗步骤及出院后的休养办法一一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病人往往因为对治疗方法不明了而发生误会。当时人们大都缺乏医疗常识,病人总以为无论什么疾病只要经过医生一看,吃剂药或敷点药便会痊愈,其他一切如体液检查、X光检查与社会事实调查等都是多事之举。于是病人往往有些不耐烦,时常会轻易放弃治疗,这就需要社会工作人员详加解释。有的病人性格固执,对社会工作人员的解释一时很难完全明了,社会工作人员还要很耐心地“以平俗语言与浮浅之比喻,多为讲解”。如果病人仍不信任,病情又不是太急重时,社会工作人员便“择日作家庭访视,再为劝导”。有时社会工作人员也会先帮助病人解决眼前的问题,取得病人信任后再进而辅导他实施治疗。有时病人的问题不方便向医生咨询,也会委托社会工作人员代为询问。此外,协和医院的建筑面积大、房屋多、机构门类复杂,“病人初入医院时,系完全改换一种新环境,正如迷途羔羊,需要同情者之指引,为之解释医院规章”。
第二,有时医生在诊断与治疗时,需要了解病人的社会背景,于是社会工作人员除与病人晤谈外,还需要作家庭访视,详细观察其家庭环境,必要时还须到病人的亲友、雇主处及其他有关处调查,尽量搜集与病人有关的事实材料,以供医生参考。平时,社会工作人员所作的个案调查、写的个案史装订在病历里,对医生作医学科研有极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可以帮助医生作出准确诊断,帮助医生实现他的医疗方案。协和医院规定各科室每周开一次例会,由科室主任会同科室全体医生至该科病房巡查,社会工作人员也随行查房,并与饮食部主管人员、护士一起参会,讨论各项有问题之个案,彼此交换意见,共同促进治疗。
第三,对病人进行随访。随访是指医院对曾在医院就诊的病人以通信或其他方式,定期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指导患者康复;同时也方便医生对病人进行跟踪观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以进行统计分析、积累经验,有利于医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医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的提高。宋思明也认为“此不特于病者有益,亦于医学进步有莫大之关系”。
实际上,医院社会工作者还要辅助医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如供血等工作。如北平协和医院的医生除医疗工作外,还有教学、科研任务,须做临床实验。社会上有些无依无靠的赤贫者或乞丐身患不治之症,符合医院某种研究课题的需要,这类病人来求医时,社会服务部即安排他们免费住院,如果他们死亡,尸体即供医学院学生做解剖用。 有时医生需要病愈出院的病人作教学示范,也通过社会工作人员去联系病人。医院还经常需要供血人员,但是由于人们的思想观念陈旧,供血人员难以寻找。社会服务部会到街上寻找一些贫困人士,或者是街头的流浪汉,说服他们到医院供血。可能著者认为这些工作并非必要,因而没有在本书中呈现这些内容。
医院社会服务部的任务除了配合医生治疗外,更重要的是独立进行“社会治疗”。我国医院社会工作的创始人浦爱德女士认为,“医院社会服务存在的主要理由与医生或医院其他分支部门存在的理由完全一样,即照顾和关爱病患,研究和消除引起疾病的病因。医院社会工作者使用的疾病定义是现代性的,即所有妨碍一个人享受自我完满生命状态的事情都是疾病。社会服务员探寻一切失能和疾病的原因,并且努力探寻可以消除这些病因的方式”。“即诊断前必须知道导致失能和疾病的所有原因,假如这种治疗不局限于姑息治疗,而是必须对症施治和根除病因的话;……病因和治疗方法常常蕴藏于病人的个性、人格和病人的生活环境之中。” 卡伯特医生就认为,社会工作者在医院的核心任务是改变病人的人格。 [2] 本书著者称之为“社会治疗”:“医院社会服务部之成立,即系与医生合作,将病人遗传之要素,以及私人生活、工作状况、家庭现状、疾病发生等种种情况调查清楚,一方面辅助医生,作迅速及正确之诊断与治疗,同时并因于医院社会工作,系为社会治疗,故对于致病之社会原因,及因疾病而生之社会问题,亦逐步加以克服”。实际上,“社会治疗”并不是本书著者首次提出,早在1941年,李槐春就已使用了这一概念:“社会治疗,乃是以种种服务方法,来解除病人之问题,而使之达到痊愈之目的。”
要进行“社会治疗”,必须运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即“从个人、家庭和社区的角度看,每位病人都应单独地予以研究” 。本书在界定医院社会工作时,称其“又名医药个案工作(medical case work),因其所服务者,非为团体,而系以病者个人为对象”,因而医院社会工作者在本书中一概称为“医院社会个案工作员”。在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建立之前,个案社会工作在中国尚少有人知道,“个案工作还没有被人使用过” 。可以说,个案社会工作在医院的运用大大促进了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进程。如许烺光强调,个案社会工作的“科学性”一方面体现在“以科学方法的个案调查”,注意个人与环境的互相适应进展过程;另一方面是助人的目的——“求个人最大限度的自力更生” 。本书著者也秉承“人在环境中”和“助人自助”的理念,更进一步概括医院个案社会工作的科学性即在于其有一定的步骤:“第一须有彻底之调查;第二即根据调查之材料加以研讨,而成立社会诊断(social diagnosis);第三即按社会诊断而作治疗之计划;第四即按计划实行,以从事社会之治疗。”社会调查是社会治疗的根据,外出拜访调查也是医院社会工作不可缺少的步骤。浦爱德在与每位社会工作人员讨论个案时,必先问对此个案曾否经过调查,如仅凭病人口述获得的材料而未经外出调查,她便表示不满意,即令再去调查。本书著者尤其重视对病人的调查工作,此部分不仅篇幅最重,内容也十分丰富。著者虽然参照了瑞池曼《社会诊断》一书的调查手法,但更重要的是依据当时协和医院的工作实际总结出具体的操作策略。如因为医生的至高地位及其对社会工作人员的误解,社会工作人员与医生交谈时需格外小心四点:一是亲自晤谈;二应善用适当时机;三不可先于医生下诊断;四应与医生合作,切忌与医生有意见冲突。又如社会工作人员与病人之会谈时,需特别注意的有9处之多。再如外出调查的对象繁多,包括病人的家庭、亲戚、朋友、雇主、同事、邻居、地主、教会、法庭、监狱、医药卫生机关、学校、医生、警察、各社会服务机关、政府机关、公会、军队等。社会工作人员对各类对象进行调查时,“一切举动应合于当地社会之风习,及被调查者社会之背景(如为上、中或下阶层家庭等)”。社会诊断阶段,本书著者采用西方社会工作先驱瑞池曼(M.E.Richmond)、汉密尔顿(G.Hamilton)、希利(Dr.Healy)及布朗(Dr.Brown)等人的理论,建议召开诊断研究会。制订社会治疗计划阶段,本书著者强调与病人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以取得病人的合作,“在所有意见之中最要紧者,则为病人本人之意见”。最后是计划的执行——社会治疗阶段,著者强调:20世纪30年代以来,医院社会工作的工作取向由偏向物质治疗转向病人自助,即“病人由被动而变为主动。盖以病人因问题之压迫,不能自行解决而困蹶,如吾人仅以给以物质之协助,虽能救济于一时,但绝不能持以久远。有时且使病人养成依赖性,欲海难填,而无已时”。
进行“社会治疗”,另一重要措施即为病患链接各类资源。本书提出:“一位做社会治疗最成功的人,即利用其他机关最多的人。”协和医院社会工作人员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文化的特质和中国家庭制度的优点。浦爱德发现:“社区能够为个案工作提供足够的帮助。从家庭到远房的亲戚都在分担着大大小小的责任。家庭朋友、中年男子、村子或街道中年龄较大的人、雇主,每个人都具有他们所意识到的责任,只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而已。” 因此,有的个案(病人)或家在外地,或家庭不和,或家人对病人态度冷淡者,社会工作人员总设法取得病人家属的支持和合作。同时促进病人的上司与医院合作,协助病人康复。在西方,社会工作多是依托于一些正式的福利机构来进行,而在1949年前的中国,正式的福利机构比较少,因此医院社会工作很大程度上须借助于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进行,如家庭、家族、朋友关系网、雇主等。当然,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也积极寻求社会正式资源,与北平怀幼会、家庭福利会、妇婴保健会和公共卫生事务所等有着密切的合作,社会服务部社会工作人员于汝麒、林淑云、于慧珍分别任上述三会的董事。 据统计,社会服务部曾经合作的机构还有北平社会局建立的各贫民院、天主教孤儿院(缝纫室)、西山孤儿院、孤儿学校、育婴堂、美国公理会缝纫俱乐部、燕京地毯厂、道济医院、公理会同仁医院、北平中央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燕京大学成福药房、西山疗养院、霍普金斯疗养院、菲利普斯护理之家等。为了弥补社会机构之不足,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还在医院附近设立了三个病人调养院。
实施社会治疗后,病人痊愈出院,医院社会工作有时仍有继续的必要——善后服务。所谓善后服务,指社会治疗结束后的跟进服务,即“对于有特别情形之病人,仍加以指导及辅佐之谓”。著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需要善后服务的病人包括:脑科和精神科病人、内科慢性病人、肿瘤科病人、骨科病人、鸦片成瘾者、非婚生子的产科病人以及无人抚养的婴儿。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在善后服务方面最突出的工作当属与北平怀幼会合作安置无人抚养的婴儿了。关于北平怀幼会的起源,宋思明认为是因为北平协和医院出生的非婚生子女、贫穷人家因生育过多而无力抚养,或家庭变故,如父或母病故(在医院接受过治疗)而乏人照料,或发育不良、营养不足以及天生低能的婴儿,都需要社会服务部的善后处理。1926年,浦爱德鉴于上述婴儿增多,又没有一适宜机关安置,遂召集多位医学界名流夫人组织起北平怀幼会。而专门研究北平怀幼会的麦佳曾则提出,是1924年北平热心慈善事业的名流夫人们因感到当时私生子被遗弃及贫苦家庭无力抚养其子女者日众,遂发起组织这一收养弃婴之机关。因为麦佳曾在研究中均使用一手原始资料,应是可信的。 北平怀幼会成立后,凡该会会员,不但须每年捐助五元以上,而且每人须选择一名婴儿抚养于自家中,婴儿的费用由该会供给。后因发生种种问题,怀幼会遂于1928年邀请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协助办理,将儿童分别寄养于协和医院的女调养院和儿童寄宿房舍中,雇用保姆照顾。虽然该会的主要负责人多为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的职员,因而与协和社会服务部有极大联系,但事实上,该会仍为一独立组织,而非附属于协和医院。北平怀幼会对婴儿的安置有集体养育、收养和寄养三种方式。对此,本书著者都有详细说明,对当代弃婴和孤儿的安置也有借鉴意义。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著者十分注重个案记录的保存,即社会工作人员将一切调查所得、社会诊断、计划、治疗之步骤及结果等记录下来,包括社会工作人员对此个案的观察印象、困难心得等,由专人保管。这种对个案记录的强调,是北平协和医院重视病案的体现,也给后人留下了珍贵的一手资料。
王春霞
2018年10月4日
[1] Richard C.Cabot. Social Service and the Art of Healing , New York:Moffat, Yard and Company, 1914, p.38.
[2] Richard C.Cabot. Social Service and the Art of Healing , New York:Moffat, Yard and Company, 1914, p.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