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预定在这里提示一下应该怎样读这本书,才能在可能的情况之下加以理解。要由这本书来传达的只是一个单一的思想,可是,尽管我费尽心力,除了用这全本的书以外,还是不能发现什么捷径来传达这一思想。我认为这一思想就是人们在哲学的名义之下长期以来所寻求的东西。正是因为寻求了好久而找不到,所以有历史素养的人们,虽有普林尼早就给他们讲过“直至成为事实之前,多少事不都是人们认为不可能的吗?”(《自然史》,7.1.)仍然以为这是干脆不能发现的东西了,犹如不能发现点石成金,医治百病的仙丹一样。
上述这一待传达的思想,按人们所从考察它的各个不同的方面,就分别出现为人们曾称之为形而上学、伦理学、美学的那些东西。诚然,如果这思想就是我所认为的那东西,如上面所交代的,那么,它也就必然是这一切。
一个思想的系统总得有一个结构上的关联,也就是这样一种关联:其中总有一部分〔在下面〕 托住另一部分,但后者并不反过来又托住前者;而是基层托住上层,却不为上层所托起;上层的顶峰则只被托住,却不托起什么。与此相反,一个单一的思想,不管它的内容是如何广泛,都必须保有最完整的统一性。即令是为了传达的方便,让它分成若干部分,这些部分间的关联仍必须是有机的,亦即这样一种关联:其中每一部分都同样涵蕴着全体,正如全体涵蕴着各个部分一样;没有哪一部分是首,也没有哪一部分是尾。整个思想通过各个部分而显明,而不预先理解全部,也不能彻底了解任何最细微的部分。可是,尽管一本书就内容说和有机体是那么相像,但在形式上一本书总得以第一行开始,以最后一行结尾;在这方面就很不和有机体相像了。结果是形式和内容在这儿就处于矛盾的地位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要深入本书所表达的思想,那就自然而然,除了将这本书阅读两遍之外,别无良策可以奉告;并且还必须以很大的耐性来读第一遍。这种耐性也只能从一种自愿培养起来的信心中获得:要相信卷首以卷尾为前提,几乎同卷尾以卷首为前提是一样的;相信书中每一较前面的部分以较后面的部分为前提,几乎和后者以前者为前提是一样的。我之所以要说“几乎是”,因为事情并非完全如此。并且,只要有可能便把比较最不需要由后面来说明的部分放置在前那样的事,以及凡是对于容易理解和明晰有点儿帮助的东西,都已忠实地、谨严地做到了。是的,在这方面要不是读者在阅读中不只是想到每处当前所说,而且同时还想到由此可能产生的推论这也是很自然的,从而除了本书和这时代的意见,估计还有和读者的意见,实际上相反的那些矛盾之外,还可能加上那么多预料得到,想象得到的其他矛盾,假如读者不是这样,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达到如下的情况,即原来只是误会也必然要表现为激烈的反对了。于是人们更不认识这是误会了,因为艰苦得来的论述之清晰,措辞的明确,虽已使当前所谈的东西所有的直接含义无可怀疑,然而总不能同时说出这当前所谈的和其余一切一切的关系。因此,在读第一遍时,如已说过的,是需要耐性的。这是从一种信心中汲取的耐性,即深信在读第二遍时,对于许多东西,甚至对于所有一切的东西,都会用一种完全不同于前此的眼光来了解。此外,对于一个很艰深的题材要求其可以充分理解乃至不甚费力便可以理解,这种认真的努力使间或在书中这儿那儿发现重复,是具有理由的。整个有机的而不是链条式的结构也使间或要两次涉及同一个段落有其必要。也正是这一结构和所有一切部分间的紧密关联不容许我采取我平日极为重视的划分章节的办法,因而不得不将就把全书分为四篇,有如一个思想的四种观点一般。在每一篇中,都应留意不要因必须处理的细节而忽视这些细节所属的主要思想以及论述的全部程序。这便说出了对于不太乐意(对哲学家不乐意,因为读者自己便是一位哲学家)的读者要提出的第一项不可缺少的要求。这对下面的几项要求也同样是不可少的。
第二个要求是在阅读本书之前,请先读本书的序论。这篇序论并不在本书的篇幅中,而是在五年前以《充分根据律的四重根——一篇哲学论文》为题就已出版了的一本书。不先熟悉这个序论,不先有一段预习功夫,要正确理解本书是根本不可能的。本书也处处以那篇论文的内容为前提,犹如该论文就在本书的篇幅中似的。并且还可以说,那篇论文如果不是先于本书几年前就已出版了的话,大概也不会以序论的形式置于本书卷首,而将直接并合于本书第一篇之内。现在,凡在那儿已说过的,在本书第一篇内就都省略了;单是这一缺陷就显示了这第一篇的不够圆满,而不得不经常以援引那篇论文来填补这一缺陷。不过,对于重抄自己写过的东西,或是把说得已够明白的东西,重复辛苦地又用别的字眼儿来表达一番,那是我极为厌恶的。因此,尽管我现在很有可能以更好的形式赋予那篇论文的内容,譬如说清除掉我当时由于太局限于康德哲学而有的一些概念,如“范畴”、“外在感”、“内在感”等;我还是宁愿采取这随时随地填补缺陷的办法。同时,我在那时也绝未深入地在那些概念上纠缠,所以那篇论文中的这些概念也只是作为副产品而出现的,和主题思想完全不相干。因此,只要理解了本书,在读者思想中就会自动的纠正那篇论文中所有这些处所。但是,只有在人们由于那篇论文而充分认识了根据律之后:认识它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对什么有效,对什么无效,认识到根据律并不在一切事物之先,全世界也不是先要遵从并符合根据律,作为由根据律推论来的必然结果才有的;倒不如说这定律只不过是一个形式;假如主体正是进行认识的个体,那么,常以主体为条件的客体,不论哪种客体,到处都将在这种形式中被认识:只有认识了这些之后,才有可能深入这里第一次试用的方法,完全不同于过去一切哲学思维的方法。
但是,上述那种厌恶心情使我既不愿逐字抄写,也不愿用别的更差劲的字眼儿(较好的我已尽先用过了)第二次去说同一的东西;这就使本书第一篇还留下第二个缺陷。因为在我那篇《视觉与色彩》的论文第一章所说过的,本可一字不改的移入本书第一篇,然而我都把它省略了。所以,先读一读我这本早期的小册子,在这里也是一个先决条件。
最后,谈到对读者提出的第三个要求:这甚至是不言而喻就可以假定下来的;因为这不是别的,而是要读者熟悉两千年来出现于哲学上最重要的和我们又如此相近的一个现象:我是指康德的主要著作。这些著作真正是对〔人的〕精神说话的,它们在精神上所产生的效果,虽在别的地方也有人这样说过,我认为在事实上很可比作给盲人割治翳障的外科手术。如果我们再继续用比喻,那么,我的目的就是要把一副黑色眼镜送到那些割治手术获得成功的病人手里。但是,他们能使用这副眼镜,毕竟要以那手术本身为必要的条件。因此,尽管我在很大限度内是从伟大的康德的成就出发的,但也正是由于认真研读他的著作使我发现了其中一些重大的错误。为了使他那学说中真纯的、卓越的部分经过清洗而便于作为论证的前提,便于应用起见,我不得不分别指出这些错误,说明它们的不当。但是,为了不使批评康德的这些驳议经常间断或干扰我自己的论述,我只得把这些驳议放在本书卷末特加的附录中。如上所说,本书既以熟悉康德哲学为前提,那么,熟悉这附录部分也就同样是前提了。从而,在这一点上说,未读本书正文之前,先读附录倒是适当的了;尤其是附录的内容恰同本书第一篇有着紧密的关联,所以更以先读为好。另一方面,由于这事情的本性使然,附录又会不时引证书内正文,这也是不可避免的。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不是别的,而是附录也恰同本书的正文部分一样,必须阅读两遍。
所以康德的哲学对于我这里要讲述的简直是唯一要假定为必须彻底加以理解的哲学。除此而外,如果读者还在神明的柏拉图学院中留连过,那么,他就有了更好的准备,更有接受能力来倾听我的了。再说,如果读者甚至还分享了《吠陀》 给人们带来的恩惠,而由于《邬波尼煞昙》Upanishad给我们敞开了获致这种恩惠的入口,我认为这是当前这个年轻的世纪对以前各世纪所以占有优势的最重要的一点,因为我揣测梵文典籍影响的深刻将不亚于十五世纪希腊文艺的复兴;所以我说读者如已接受了远古印度智慧的洗礼,并已消化了这种智慧;那么,他也就有了最最好的准备来倾听我要对他讲述的东西了。对于他,我所要说的就不会是像对于另外一些人一样,会有什么陌生的甚至敌视的意味;因为我可以肯定,如果听起来不是太骄傲的话,组成《邬波尼煞昙》的每一个别的,摘出的词句,都可以作为从我所要传达的思想中所引申出来的结论看;可是绝不能反过来说,在那儿已经可以找到我这里的思想。
不过,大多数读者已经要不耐烦而发作了,那竭力忍耐抑制已久的责难也要冲口而出了:我怎么敢于在向公众提供一本书时提出这许多要求和条件呢?其中前面的两个要求又是那么僭妄,那么跋扈?何况又恰逢这样一个时代,各种独创的思想如此普遍地丰富,单在德国每年就出版三千多种内容丰富,见解独到,并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还有无数期刊甚至日报所发表的东西,都通过印刷机而成为公共财富呢?在这个时代,深刻的哲学家,单在德国,现存的就比过去几个世纪加起来的还多呢?因此,气愤的读者要问:如果要经过如许周折来阅读一本书,怎么能有个完呢?
对于这样的责难,我不能提出任何一点答辩。我只希望这些读者为了我已及时警告了他们不要在这本书上浪费一个小时,能够对我多少有点儿谢意。因为不满足我所提出的要求,即令读完这本书也不能有什么收获,所以根本就可丢开不读。此外,我还可以下大注来打赌,这本书也不会适合他们的胃口;却更可说它总是“少数人的事”,从而只有宁静地、谦逊地等待这些少数人了;只有他们不平凡的思维方式或能消受这本书。因为,这个时代的知识既已接近这样“辉煌”的一点,以至将难解的和错误的完全看作一回事;那么,在这个时代有教养的人们中,又有哪一位能够忍受几乎在本书每一页都要碰到一些思想,恰好和他们一劳永逸地肯定为真的、已成定论的东西相反呢?还有,当某些人在本书中一点也找不到他们以为正是要在这儿寻求的那些东西时,他们将是如何不快地失望啊!这是因为他们的思辨方式和一位健在的伟大哲人 同出一辙;后者诚然写了些感人的著作,只是有着一个小小的弱点:他把十五岁前所学的和认定的东西,都当作人类精神先天的根本思想。〔既然如此〕,谁还愿意忍受上述一切呢?所以我的劝告还是只有将这本书丢开。
但是,我怕自己还不能就此脱掉干系。这篇序言固然是在劝阻读者,但是这本书却是已经看到这序言的读者用现金买来的,他可能要问如何才能弥补这损失呢?现在,我最后脱干系的办法只有提醒这位读者,即令他不读这本书,他总还知道一些别的办法来利用它,此书并不下于许多其他的书,可以填补他的图书室里空着的角落,书既装订整洁,放在那儿总还相当漂亮。要不然,他还有博学的女朋友,也可把此书送到她的梳妆台或茶桌上去。再不然,最后他还可以写一篇书评;这当然是一切办法中最好的一个,也是我特别要奉劝的。
在我容许自己开了上面玩笑之后,而在这意义本来含糊的人生里,几乎不能把〔生活的〕任何一页看得太认真而不为玩笑留下一些余地,我现在以沉重严肃的心情献出这本书,相信它迟早会达到那些人手里,亦即本书专是对他们说话的那些人。此外就只有安心任命,相信那种命运,在任何认识中,尤其是在最重大的认识中一向降临于真理的命运,也会充分地降临于它。这命运规定真理得有一个短暂的胜利节日,而在此前此后两段漫长的时期内,却要被诅咒为不可理解的或被蔑视为琐屑不足道的。前一命运惯于连带地打击真理的创始人。但人生是短促的,而真理的影响是深远的,它的生命是悠久的。让我们谈真理吧。
1818年8月于德雷斯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