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普遍意义上的艺术在这里并无必要。艺术的益处不言自明,充盈整个世界。艺术建造城市,凝聚起原本分散的众人,教化他们,使其变得温和且能适应社会。有的艺术旨在服务于我们,有的艺术意在令我们陶醉,还有的艺术两者兼有。对我们而言,艺术在某种意义上已是另一层次的存在,而自然只允许我们靠辛劳加以创造。
按照其目的,可以把艺术分为三种类型。
有的艺术以人的需求为对象。从人诞生之日起,自然似乎就对其无暇顾及,并让人经受寒冷、饥饿以及种种恶的侵袭。人唯有靠勤劳工作,才能获得必要的治疗和防护。这便是机械艺术的来源。
其他艺术则以愉悦为对象。这些艺术只可能诞生于快乐,以及另外一些源于富足和安宁的情感。我们称之为最典型的美的艺术,如音乐、诗、绘画、雕塑,还有动作的艺术,即舞蹈。
第三种类型包括既追求实用又使人愉悦的艺术,如演讲术和建筑。它们因需求而出现,因趣味而臻于完善。它们居于另外两种类型的艺术中间,并分享其愉悦性和实用性。
第一种类型的艺术照原样利用自然,只重视其用途。第三种类型则是一面利用自然,一面加工自然,既是为了实用,也是为了愉悦。美的艺术绝不会利用自然,只会以各种方式模仿自然。这一点将在下一章里解释。由此,唯有自然才是所有艺术的对象。我们的一切需求和愉悦都包含于自然之中。机械艺术和自由艺术之所以会存在,正是为了从自然中提取出这些需求和愉悦。
我们在这里只讨论美的艺术,即那些以使人愉悦为首要目标的艺术。为了更好地认识它们,我们要追根溯源。
创造出艺术的是人。人创造出艺术是为了自己。人们对原生自然所赐予的过分单调的享受感到厌倦,又有条件追求愉悦,便诉诸天才,以便获得新一层次的观念与情感,唤醒心灵,激发趣味。可是,若它在丰富性和视野上无法超越自然,另一方面又要服务于各项官能有着同样局限的芸芸众生,这种天才又能做些什么呢?所有这些努力必然要归结为某种选择,即采撷自然中最美的部分,以形成一个既是自然的,又比自然本身更加完美的精妙整体。这一原理便是艺术的根本依据,亦为古往今来的大艺术家所遵循。由此我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作为艺术之父的天才应当模仿自然。其次,不能照原样模仿。再次,艺术为趣味而生,趣味是艺术的裁判。故而当艺术精心选取和模仿自然时,趣味也应得到满足。由此,我们所有的论据均致力于确立对美的自然之模仿。其一是通过天才,其二是通过趣味。天才以其本性和行事方式催生了艺术,趣味则是模仿的仲裁者。这就是本书前两部分的内容了。此外还有第三部分,其中该原理将被应用于不同类型的艺术,包括诗、绘画、音乐以及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