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在处理美的艺术时,更多的是在炫耀,而非讲求准确和朴素。 让我们以诗为例,对此加以评判。人们相信自己关于诗的观念是准确的,声称诗牵涉所有的艺术门类,是绘画、音乐和演讲术的结合。
如演讲术一样,诗可以言说、论证和讲述。如音乐一样,诗迈着整齐的步伐,有着调子和节拍,这一切又共同构成某种和谐。如绘画一样,诗描绘对象,为其涂上浓淡不一的自然颜色。简言之,诗运用色彩与画笔,曲调与和弦,展示真理并让人热爱真理。
诗可谓包罗万象。她承载最光辉的历史篇章;她闯入哲学的园地。她直冲天际,去观赏星辰的运行;她又沉入深渊,以探究自然的奥秘。她甚至闯入冥界,为的是窥见正义者所受的奖赏和渎神者所受的惩罚。她包含整个宇宙。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她就创造出一些新世界。她以迷人的住所美化这些新世界,又令众生万物居于其间。在那里,她随心所欲设计各类生灵,只孕育最完美的事物,胜过自然的种种创造。诗好似某种魔法,借助双眼、想象和心灵,通过虚幻的创造,将真实的快乐带给人们。因此,大多数作者都谈论过诗。
关于其他艺术,这些作者也说过类似的话。与艺术家的坦诚交流,使他们得以对艺术做出许多夸张的描述,而我们所要的是确切的单一定义。当他们试着为我们定义艺术时,他们的定义便如自然一样极为复杂。有时候,他们把次要的当成主要的,把主要的当成次要的。甚至还有的时候,受到利益的驱使,这些作者利用该领域的晦涩,只以他们自己的书为例给我们提供观念。
我们不会停留在驳斥这些有关艺术本质特别是诗的本质的不同看法上。我们将首先确立我们的原理。它一旦被证明,确立这一原理的各种凭据便足以驳斥其他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