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概念的宽泛性以及中俄两国实际历史的多样性,均表明国族建构可以具有明显的主观选择性。虽然“一族一国”的原则强调了族群同质性,但如何界定族群、认同和同质,并无绝对客观的标准。一个社会既有的人口结构(包括族群、宗教和语言等静态特征)固然构成了国族建构的重要基础,但这更多的是一种弥散性权力,如何阐释和再造它们,后发的主观努力不可忽视。这种后发再造过程可以是同样的弥散性权力,依靠和平与发展的渐变;也可以是单一中心衍生的集束性权力,由急速暴烈的制度重构奠定国族模式的关键起点。安德烈亚斯·威默(Andreas Wimmer, 2018)提到的三大机制——语言同质性、跨族群公民组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主要涉及的仍然是客观基础与常态性制度能力,对革命的探讨非常不足。而既有革命研究虽然涉及国族,但更多的是从理念上讨论二者的相似和张力(Kumar, 2015),就实际革命进程对国族建构的动态影响方面所言甚少。为数不多的作品中最具影响力的是米洛斯拉夫·赫洛克(Miroslav Hroch, 1985)关于欧洲小国爱国主义运动的研究。在承认地理、族群多样性、文化基础等给定条件的同时,赫洛克认为革命进程与民族建构之间存在交错关系,在革命不同阶段建构的民族国家会具有不同特征。所谓“革命特征”,既包括诉求和动员范围,也包括革命爆发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阶段。由于革命进程的影响,一个国家的民族建构既有可能十分成功,也有可能中断和失败。
研究中国革命的文献浩如烟海,具有比较意识的学者大多已经注意到了其独特进程:它是一场农村包围城市、从边陲攻克中心的革命(Huntington, 1968);它是漫长的内战和自下而上的系统性社会改造,而非转瞬即逝、对社会结构触动不大的单纯政治革命和民族革命(Skocpol, 1979);它是对帝国崩解后已经碎片化的社会进行再重组、再中心化的革命(Arjomand, 2019)。就民族建国模式而言,中国革命最核心的独特性在于它漫长的夺取政权历程。这种漫长性不仅在于其建国时间在俄国革命之后“再中心化”的世代,从而接触到各种各样国族建构的外部参考模型,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一战”后风起云涌的民族自决浪潮;而且为内部的精英更迭和学习提供了机会,既通过大众动员(主要针对以农民为主体的底层),实现了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和解,又通过长期实际执政,积累了处理族群问题的经验。相形之下,作为中国革命主要参考系的俄国革命,则是一场突然爆发又迅速胜利的短促运动。革命前各种相互冲突的因素缺少一个彼此融合的过程,执政者本身也未能有充足时间对流行的世界趋势进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