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因果的意象,因果为实,权力为“拟”。官员要依因果而行使权力,才能名实相符。权力也是自利利他的方法,因此需要智慧与慈悲。官员行使权力,要怀有慈悲利他的情怀,更要有观察因果缘起的智慧,让每个人的业力发挥得适得其所。官员的个人利益只能通过制度获得,即工资;其他非制度的利益,如贪污等事,即官员创造因果,由于因地不正,所有的因果力量全部集中到一个人身上,直到官员的有限性无法承载这些因果力量,即审判贪污受贿之时。
人民仍然是根据因果而赋予当权者权力,制度是因果的形式;权力作为制度的力量,必须有主体的发挥,因此当权者的主体性是权力的根本。主体性体现在对制度的认可与观察、个体的情怀与视野,以及社会变化的规律中。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