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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列车飞速前行,短短四十余载缔造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式奇迹”,中国经济总量从1990年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6%提升到2021年的18%以上(国家统计局,2022) 。然而,在财富不断积累的同时,仍有一些“中国式难题”亟待解决。经济增长过度地依赖生产要素的投入而非技术效率的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逼近极限,能源和环境问题在中国集中出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挑战。

中国全方位的严重环境污染不但体现在污染源(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等)上,也体现在被污染对象(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等)上,还体现在区域范围(城市、乡村、陆地、海洋等)上。根据耶鲁大学环境学院的相关测算,在2022年环境绩效指数的排名中,中国EPI得分仅为28.40分,在所有180个国家中排第160名,空气质量排在第157名。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城市空气质量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只有9个城市空气质量进入前100达标城市行列。中国城市地区空气中SO 2 及粉尘含量是全世界最高的,PM10含量是60微克/立方米(世界平均含量为43微克/立方米)。2014年,中国的环境竞争力在全球133个国家中排在第85位,得分仅为48.3分,稍好于2012年。中国的CO 2 排放已跃居全球第1名,2021年中国的CO 2 排放量上升到119亿吨以上,占全球总量的33% [1] 。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也是现阶段中国最敏感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之一。

不断恶化的环境污染形势向粗放的发展方式亮起了红灯,中国环境污染成本占GDP的比例高达8%~10%(杨继生等,2013),而且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了居民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社会健康成本大幅增加,中国空气污染和水污染导致的健康损失高达GDP的4.8%(世界银行,2007)。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发展报告2018》指出,2015年中国污染损失成本约2万亿元。吕铃钥和李洪远(2016)研究发现,京津冀地区PM10污染造成的健康经济损失总额为1399.3(1237.1~1553.1)亿元,相当于2013年该地区生产总值的2.26%(1.99%~2.50%),PM2.5污染引起的健康经济损失总额达1342.9(1068.5~1598.2)亿元,占2013年该地区生产总值的2.16%(1.72%~2.58%)。此外,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居民健康,Kulmala(2015)估计每年中国有250万人死于室内和室外空气污染导致的健康危害。水质的下降导致中国消化系统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急剧攀升,2000—2011年,男性癌症发病率保持稳定(+0.2%, P =0.1),女性癌症发病率显著增加(+2.2%, P <0.05)(陈万青等,2016),癌症死亡人数在近年来也呈现出快速上升趋势(周脉耕等,2010),胃癌、肝癌已经分别为中国第4、第6大致死原因(Ebenstein,2012)。环境污染导致的恶果,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健康和日常活动。

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实现绿色发展和最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党和国家不仅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高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而且制定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节能减排计划,并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在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中,将保护环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并首次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确立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发展理念,不断推动国家环境政策革新,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国家绿色领导力。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4个方面,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最需要坚持与落实的制度、最需要建立与完善的制度,为加快健全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而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的选择、设计与应用是关系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效果、政策执行成败的关键性因素。

环境治理体系和市场体系是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追赶型经济体的典型代表,中国必须在节能减排和经济增长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导致经济增长大幅下滑的激进减排措施在中国并不具备现实的可能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均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层面予以部署。研究中国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中MBIs的设计及选配,探析实现中国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工具,对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全球生态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目前,这一实践问题也充分体现在理论研究的热点中。

其一,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价值日益凸显。王猛(2015)认为,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改变过去由政府主导的单中心格局,着重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向政府、市场、社会合作共治的多元格局转变的方向努力。欧洲环境总署(EEA,2005)评价了MBIs在欧洲环境政策中的运用,并建言进一步加强对MBIs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以促使管理层更好地了解该政策工具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优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从“成本-效益”等角度论证MBIs比基于命令控制型(CAC)的政策工具更具效率(Tietenberg,1985,1992;Ackerman and Stewart,1985;Stavins,1988;Hahn,1991,2000;González-Eguino,2011;Qiang Wang and Xi Chen,2015;任玉珑等,2011;王班班、齐绍洲,2016)。Liu和Wang(2017)研究发现,MBIs显示出更大的激励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扩散,进而影响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或调整。Filatova(2014)通过对能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影响力的国际期刊近10年研究文献的查阅发现,MBIs的研究受到了国际学者的重点关注,特别是在近几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国情景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如Liu等(2013)通过对中国钢铁、水泥和化工行业调查发现,受访公司对于MBIs的认知度和可接受性要远远高于其他监管政策,这对于中国工业节能政策的未来调整具有重要意义。王班班和齐绍洲(2016)基于中国工业行业专利数据对不同的节能减排政策工具执行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市场导向型工具有助于实现“去产能”和工业生产方式绿色升级的“双赢”。市场化机制手段与命令控制型手段互为补充,是中国能源环境政策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关键要素。因此,在中国生态环境治理中,MBIs研究能使能源环境政策工具研究得到深化,使能源环境政策工具选择、应用的知识更加系统化,改变长期以来以“末端治理”为主导的能源环境政策工具研究体系,从而形成解决中国能源环境“前端防治”问题的理论准备。

其二,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空白和议题。尽管这一领域在10余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重视,但学术界过于强调MBIs在履约成本、技术激励等方面的优势,而忽视其政策形成、执行和监控成本以及对排放实体环境道德意识的影响(许士春,2012;王燕,2014)。Henderson等(2008)认为,MBIs需要综合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各国应根据本国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国内外对于MBIs对经济的影响和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整个社会与宏观经济方面,对微观的经济主体行为及其产生的经济影响研究较少(高扬,2014)。国内MBIs涌现的时间不长,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碳税(苏明等,2009;曹静,2009;娄峰,2014;刘宇、肖宏伟、吕郢康,2015)、能源税(袁永科、叶超、杨琴,2014;杨岚等,2009;张为付、潘颖,2007;韩凤芹,2006)、排放权交易(安崇义、唐跃军,2012;范进、赵定涛、洪进,2012;刘海英、谢建政,2016;齐绍洲,2016)和限额交易(何大义、陈小玲、许加强,2016)等领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强了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市场性政策工具的对比研究(王文军等,2016),但对不同的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仍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空白和议题。本书从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短期视角和长期视角,均衡状态和非均衡状态,对中国绿色发展过程中不同的MBIs政策方案及其实施效果和动态效率进行系统科学的理论与应用研究,以期提出调整能源环境政策调控模式、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时机与导向建议,从而在“总需求和总供给双重管理”、“局部快速发展和全局均衡发展相结合”、能源环境政策的“区间调控、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的宏观管理框架下,为加快中国“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程、健全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功能提供理论指导,提升绿色转型的国家治理能力,坚持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提供理论、实证、经验支持及方法论参考。

其三,MBIs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具有中国情景的管理特色。当前,关于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应用的研究成果大多是在西方经济体制背景下得出的,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一直以来以命令控制型的政策工具为主导,相关研究多集中在此领域展开,西方背景下的研究结论在中国情境下的适用性还有待商榷(王燕,2014)。因此,这一研究议题凸显了中国情景的应用特色和现实价值。

有鉴于此,本书将基于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制度背景,从MBIs的选择、设计与应用着手,研究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理论内涵和外延,从理论上明确MBIs的政策内涵、影响因素、目标定位、绩效测评等体系框架;构建一个“新常态”转型期特征的动态环境MBIs-CGE模型,仿真研究中国绿色发展过程中单一的、组合的MBIs对中国“能源-经济-环境”系统的影响效应;从静态和动态的研究视角,着力探讨MBIs的政策设计与优化,以及MBIs与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工具(如基于命令控制型的政策工具、自愿协议型环境管理政策工具)的协调互动机制,进而提出有效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组合工具,以期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我们相信,本书的研究成果不仅会进一步丰富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能源环境政策和公共政策等理论与知识,也会为企业实践和政府政策制定提供理论借鉴与指导,为保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目标,奠定国家生态安全基础等提供理论和经验分析以及重要的决策建议。 WhGHKEWxgTQ6Eak1Ma1C5Gkh/WnG3jv3CuQoPJWPCyw5g1EB/QmTRi/xNAURve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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