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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趋势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障要坚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循序渐进、梯次优化的原则,努力与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调整相适宜,与农民对于养老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相匹配,与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模式的持续优化相协调,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相衔接。

2.4.1 适宜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

一定的生产关系必须与特定的生产力相匹配,特定的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必须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蒋军成,2017)。同理,农村养老保障必然受到不同时期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和制约。历史地看,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调整,不仅从总体上规定了特定历史阶段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而且为不同时期农村养老保障的需求满足提供了现实依据。

在传统社会中,以家庭为组织单位、以农业为谋生之本、以农村为生活场域,是传统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特点。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生存保障和生活照料等基础养老服务成为传统农民养老需求的核心内容。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成为承担农村养老责任、落实养老保障的核心主体,在满足农民养老需求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并由此形成了家庭养老保障模式。传统社会中,“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财产分配”的老人掌握、“反哺老人”的孝道文化、“赡养老人”的伦理义务,成为维系家庭养老的重要机制(林闽钢,2000)。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统摄整合,在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生产集体组织、生活物资统一分配,将农民吸纳到集体化的人民公社之中,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塑。此时,吃饭、穿衣、就医、住房、丧葬等基本保障,成为农民的核心诉求。除了要求家庭承担农民养老保障之外,作为集体组织的生产队还可以借助集体积累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依无靠的“三无”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的“五保”经济安排(丁艳平,2013),并由此形成了集体与家庭共担养老的保障模式。尽管集体保障水平不高,但对于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养老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以就业多样化为基本趋势,以城乡流动的“两栖生活”为生活工作方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特征。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家庭的生产经营功能被重新激活和强化,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成为广大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同时,农村人口外流加剧,市民化程度提升,以及农民就业多样化、生活异地化与家庭结构小型化、农村社会老龄化问题叠加,使得传统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杨清哲,2018),催促了农村社会养老的改革探索,并由此形成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共存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尽管此时养老服务保障仍然停留在较低层次,仍然强调对农村老人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等基本养老需求的关照,但这一改革对于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具有重要价值。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农业机械化、农村社区化、农民市民化进程不断加快,推动农民养老需求正在经历由低层向高层、由物质向精神、由一般向特定、由单一向综合的多层次转变,要求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模式。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的新要求,我国大力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主动将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资金投入、建立制度机制、完善基础保障,不断推动各方面政策、资金、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互助养老、社会化养老、智慧化养老等养老服务保障模式不断涌现,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促进农民养老服务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回顾不同历史时期,我国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多重变革调整,不仅引发了农民养老需求由低级到高阶、由单一向多元的迭代升级,而且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的持续优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调整相适宜,成为推动农村养老保障需求满足的重要遵循。

2.4.2 匹配日益增长的农民养老保障需求

农民对于养老保障需求的日益增长,不仅是农民美好生活期待在养老保障领域的投射反映,而且是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发展的工作指引。从回应性的角度看,农村养老保障应当着眼于人民群众对健康、长寿、幸福的美好期待。

应当指出,农民对于养老保障需求的日益增长,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从传统时期农民关注物质支持等基本生存保障,到计划经济时期农民关注吃饭、穿衣、就医、住房、丧葬等基础养老保障,再到现代社会农民关心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社会尊重、价值实现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毕红静,2012),总体来看,农民对于养老保障的需求,经历了需求内容上的丰富拓展、需求层次上的迭代升级、需求方式上的延展创新。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养老迫切要求实现农村养老保障的精准化供给与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要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精准化供给。实现农村养老保障需求与养老保障供给均衡的前提是对养老保障需求的精准化把控。当前,W县农村养老需求呈现出特殊性、差异性和多样性,如按照年龄划分的低龄农村老年人、中龄农村老年人和高龄农村老年人,在养老需求数量上呈现逐渐增多的规律;依据身体状况区分的健康老人、半失能老人、失能老人,在需求类型上呈现明显的多样性;根据经济水平划分的低经济水平老年人、一般经济水平老年人、高经济水平老年人,在需求层次上呈现鲜明的差异性。这就需认真探求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养老保障需求的规律特点,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障需求的精准化供给水平。在乡村振兴背景下,W县以“农村养老保障的精准化供给”为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农村老年人不离村养老”的重要课题,充分将慈善事业与养老事业有机结合,依托建设村级慈善幸福院,为农村老人提供就餐、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服务,着力满足老年人需求。但同时农村养老服务的供需错位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存在,如对农村老年群体细分不够精细,未能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体状况、不同经济收入水平的老年群体养老保障需求的差异性、多样性,制定的养老保障政策措施不够精准,在落实落细上存在偏差,今后要在精准供给上持续发力。

另一方面,要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面对农民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不仅要在供给方向上实现农村养老保障的精准化供给,而且要在供给质量上实现养老保障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W县以加快推进养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为抓手,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利民惠老政策;高标准建设慈善幸福院,不断向农村老年群体延伸拓展服务内容,特别是在解决农村老年人孤独寂寞和物质生活方面的难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在丰富老年群体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医疗健康义诊、心理咨询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着力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高质量、精细化供给。但总体来看,W县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是停留在物质层面供给上,其他较高层次的养老服务保障上仍然不够理想。例如,对于低收入群体老人的养老保障,仍然集中在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方面,对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统筹考量力度有待加强,政策措施的常态化落地机制仍不够健全。今后,需要持续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高质量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保障。

因此,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需求满足,需要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为出发点,按照精准化供给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顺应农村老人对于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障的供给水平。

2.4.3 协调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模式

农村养老保障需求的满足与实现,需要有效发挥政府、市场、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在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有效供给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一是制定支持计划,强化“居家养老”功能。家庭养老是一种代际传递的养老模式,家庭是老人生活居住的场所,家庭成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供给者。这种养老模式,让老人在感受家庭温暖、享受天伦之乐的过程中接受养老服务,有效契合了我国的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虽已成为不争事实,但居家养老依然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方式。应当指出,家庭养老的组织实施以及服务质量,主要取决于家庭子女的养老意愿和养老能力,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作为支撑(王习明,200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策综合发力,制定家庭养老支持、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养老服务人才激励等各类政策,促进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顾保国,2020)。在乡村振兴背景下,W县要持续优化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应强化政策支持和配套保障,为农村老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还要倡导和弘扬孝道文化,积极营造居家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借助社会力量,开展“互助+慈善”养老。社会化养老是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在现代社会,农村社区探索的互助养老、公益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养老,成为社会力量助力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方式。其中,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农村盘活现有资源,整合多方力量,开发出的低成本、可满足村民基本养老需求的一种创新模式,有助于解决农村空巢化、居住分散化等导致的老人无人照料、缺乏服务管理等问题(孙鹃娟,2018)。慈善养老是以“仁爱”为道德基础,以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为实施主体,以特困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为服务对象,以对特殊群体的物质帮助和照护服务为形式的一种养老保障模式。

三是发挥市场决定作用,推进“智慧养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市场发挥着资源配置决定作用,要充分依托科技手段,推动养老保障方式的智慧化转型,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智慧养老是朝阳产业,以智慧养老为改革方向,不断拓展智慧健康养老的产品供给、场景应用、产业形态,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及养老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加强政府主导作用,优化“机构养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养老多元化需求,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等福利机构的经费投入和规范,充分发挥机构养老在农村养老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农村机构养老仍然存在养老机构床位短缺、设施设备陈旧、专业服务队伍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强农村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养老院等场所的改造升级,不断提升政府的兜底保障服务水平。

2.4.4 完善衔接农村养老保障治理体系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满足农村养老保障需求,需要主动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纳入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视野,以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为目标,以治理体系、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障的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要以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为价值目标。在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工作,不能就养老谈养老、就保障谈保障,应当强化系统思维、整体观念,主动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纳入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视野,作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予以重视(赵秀玲,2021)。实践表明,推动实现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不仅是推动满足农村养老保障需求的目标指引,而且是推动农村养老保障治理体系建设的改革方向。从指导理念来看,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应当以人性化、精准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多元化和多样化发展为根本取向,努力实现养老服务的辩证发展、系统发展、协调发展与整体发展(李丽君,2022)。在乡村振兴背景下,W县推动农村养老保障需求的满足,需要以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为目标指引,努力实现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思维理念转型、制度机制建设、素质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保障水平。

二是要以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为关键环节。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需要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为关键环节。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持续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取得了历史性发展。今后,W县在推动满足农村养老保障需求时,要以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为目标指引,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治理体系的顶层谋划,统筹农村养老保障人才队伍、需求调查、监督管理、政策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多项任务体系建设(刘磊,2021),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三是要以优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机制为根本保障。正如卡尔·波普尔所言,“我们需要的与其说是好的人,还不如说是好的制度”(卡尔·波普尔,2005)。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代化,还需要制定科学完善的制度机制作为根本保障。在乡村振兴背景下,W县不断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慈善+村级+个人”四级联动保障新模式,制定完善了农村老年人服务补贴和机构补贴制度,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W县在农村养老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仍有不足之处,如养老服务规划的相关制度较欠缺,规范化运行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制度规定过于笼统、不够明晰等。今后,需要从顶层设计角度,优化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机制,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实施细则,切实为满足农村养老保障需求提供长效制度支撑。

四是要以强化农村养老保障能力建设为重要支撑。在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推动满足农村养老保障需求,关注农村养老保障能力的建设。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农村养老需求成为特征。但农村养老保障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有效适应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形势。例如,以农村互助养老为例,部分村庄由于集体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加之农村青壮年外流严重,使得农村互助养老面临集体供给能力不足的窘境,进而严重影响了农村互助养老的效果以及发展的持续性。 W2evsidh4l73kyQoeILHrDpLNMgxREtjXqSI6ZPEirRoUYJ9I1PlSR58QK/0lS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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