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握世界新一轮能源变革趋势、我国能源供需新特征以及碳达峰碳中和长远目标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以水定产,统筹好能源基地开发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绿色高效,统筹好能源基地开发与能源产业优化升级的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好能源基地开发与城市、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坚持开放协作,统筹好能源基地自身发展与流域能源基地协同发展、国家能源安全保障之间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好转型目标约束硬化与实现方式有效性之间的关系。整体推进和分类施策相结合,强化流域衰退型化石能源基地转型发展,促进流域稳定型化石能源基地协同发展,加快流域成长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多元互补发展,推动黄河流域能源基地开发整体上由生态破坏型向生态友好型转变,由粗放型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持续发挥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作用,充分挖掘更好满足流域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引领全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能力。
——发展理念转型,由能源开发优先转向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切实将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作为能源开发首要约束,确保从源头上降低能源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负荷,增强国家能源、水资源和生态安全协同保障能力。
——产业结构转型,由化石能源开发为主转向清洁能源发展为主。加快建立“清洁能源为主、化石能源为辅”的开发体系,实现煤炭绿色减量开发,实现油气长期稳产开发,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大规模发展。
——空间布局转型,由流域全面开发为主转向集约式基地开发和分布式高效开发利用并重。化石能源开发进一步实现向“几”字弯区域集聚,上游地区加快退出,下游地区逐步降低开发强度;可再生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中上游地区加大基地建设力度,全流域大力推动分布式开发利用。
——资源经济转型,由能源经济依赖型转向产、城、人协调可持续发展型。统筹推进能源基地转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实现传统能源开发企业向综合能源环保服务等领域拓展,实现能源开发收益向再就业和低收入群体等倾斜,实现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
——体制机制转型,由政府强制管控型转向市场激励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自然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和定价机制,设计更有效的水权和排污权交易机制,加快竞争性能源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更多依靠市场力量促进能源基地转型。
在参考关于全国低碳发展转型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把握好碳达峰碳中和长远目标要求,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确定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主要目标。
——规模上,始终发挥全国极重要能源基地作用。2025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增至26.2亿吨标准煤,占全国的60.2%;2035年进一步增至29亿吨标准煤,占比降至55.2%。其中,煤炭占比2025年超过80%,2035年增至85.3%。非化石能源开发规模大幅增长,占比由2019年的约20%增至2035年的近35%(见图1-1)。
图1-1 黄河流域能源基地各类能源开发目标及在全国的地位
资料来源:现状数据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展望数据为笔者测算。
——结构上,非化石能源将成为黄河流域支柱能源。2025年黄河流域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12%,2035年将进一步增至近30%,煤炭占比降至63%。其中,2035年上游地区将建成以非化石能源为主导的能源供给体系,“几”字弯区域非化石能源产量占比增至近20%,下游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海上风电、核电将快速发展(见图1-2)。
——布局上,增量重心进一步向上中游转移。上游地区将成为黄河流域一次能源生产增长最快的区域,2035年产量占黄河流域比重将增长到近10%。下游地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略有增长,占比稳中趋降。“几”字弯区域始终发挥中流砥柱作用,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占比始终超过80%,其中2035年煤炭产量占黄河流域比重将进一步增至95%以上(见图1-3)。
——有保有压,实现二次能源优化发展。有效控制并逐步削减黄河流域火电装机容量,2025年力争控制在4亿千瓦左右,2035年降至3.5亿千瓦以内。“十四五”及中长期将煤制油气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油当量以内。着力挖掘和提升氢能在能源系统中的价值和地位,上游地区2035年力争形成百万吨绿氢供应能力。
图1-2 黄河流域能源开发结构转型目标
资料来源:现状数据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展望数据为笔者测算。
图1-3 黄河流域能源开发布局转型目标
资料来源:现状数据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展望数据为笔者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