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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召开座谈会,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黄河流域又被称为“能源流域”,但高强度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矛盾日趋尖锐,流域资源型经济依赖程度深、发展惯性大等问题突出。进入新时代,面对能源供需新特征、黄河流域新战略、碳达峰碳中和新愿景,黄河流域能源基地必须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及时开展针对性课题研究,厘清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思路、方向、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

黄河流域能源基地数量众多、类型不一,其转型发展既涉及产业、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又包括时间、空间等维度。系统回答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问题,既要整体回答其转型发展的方向、目标以及结构、空间布局优化路径问题,又要分区、分类、分型,有针对性地提出各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还要探索能源基地所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破解转型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此,本书从区域位置、资源类型和产业发展周期三个层面对能源基地进行划分归类,并选取上游成长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几”字弯区域稳定型化石能源基地、下游衰退型化石能源基地作为典型对象,围绕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基础、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路径和模式、黄河上游成长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多元互补发展、黄河“几”字弯区域稳定型化石能源基地协同发展、黄河下游衰退型化石能源基地转型发展、促进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等开展专题研究。此外,课题组还赴相关能源基地实地调研,了解其进展、成效、问题、挑战,形成了一些调研报告。

本书的创新性成果主要如下:

第一,阐明新形势、新战略和新愿景下黄河流域能源基地发展必须统筹好“五大关系”,实现“五大转型”。统筹好“五大关系”即统筹好能源基地开发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好能源基地开发与能源产业优化升级的关系;统筹好能源基地开发与城市、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统筹好能源基地自身发展与流域能源基地协同发展、国家能源安全保障之间的关系;统筹好转型目标约束硬化与实现方式有效性之间的关系。实现“五大转型”即实现发展理念转型,由能源开发优先转向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发展重心由化石能源逐步转向清洁能源;实现空间布局转型,由流域全面开发转向集约式基地开发和分布式高效开发利用并重;实现资源经济转型,由能源经济依赖型转向产、城、人可持续发展新路径;实现体制机制转型,由政府强制管控型转向市场激励型制度体系。

第二,从流域整体性视角,系统地回答了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主要目标及在全国的地位变化问题。规模上,“十四五”时期及中长期,黄河流域将始终发挥全国极重要的能源基地作用,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始终占全国的55%以上,其中煤炭产量比重进一步增加,夯实全国能源保障基础;非化石能源开发规模大幅增长,引领全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结构上,非化石能源将成为黄河流域支柱能源,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比重达30%。布局上,增量重心进一步向上中游转移,2035年上游地区产量占黄河流域比重将增长到近10%,下游地区占比稳中趋降。二次能源实现优化发展,火电装机容量将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削减,煤制油气产能将被合理控制,着力挖掘和提升氢能在能源系统中的价值和地位。

第三,按照“分区分类分型分策”思路,从区域位置、资源类型和产业发展周期三个层面对黄河流域众多能源基地进行化分归类,并在系统总结归纳各类型能源基地转型模式和路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黄河流域三大典型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上游成长型可再生能源基地要风、光、水、储多元互补发展,成为清洁能源高质量开发“中国样板”。“几”字弯区域稳定型化石能源基地发展要与生态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清洁能源开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同,更好地锻造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黄河底气”。下游衰退型化石能源基地要加快转型发展,还清生态环境“欠账”,实现矿区资产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融合,促产、城、人共同转型。

第四,围绕能源基地转型面临的制度性障碍,研究提出了促进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的四项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能源基地转型发展相协调的激励机制,完善能源转型导向下的市场化手段和竞争性市场体系,健全促进能源基地产、城、人共同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各地区能源基地协同发展和联动转型机制等。

本书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2020年度院重点课题“黄河流域能源基地转型研究”研究成果基础上修订完成的,课题组组长张有生研究员和课题技术负责人苏铭副研究员负责全书统稿与审定,各章撰写分工如下:第一章,张有生、苏铭、田智宇等;第二章,苏铭;第三章,苏铭、蒋茂荣;第四章,苏铭、田智宇;第五章,田智宇、符冠云;第六章,姚明涛、郑雅楠;第七章,肖新建;第八章,谭琦璐、惠婧璇;第九章,苏铭、谭琦璐、惠婧璇;附录,蒋茂荣。

研究工作自始至终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领导、专家的指导与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研究过程中,课题组还专门赴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在此对提供帮助的单位和同人表示衷心感谢

本书的观点仅代表课题组意见,不代表政府部门的意见,更不代表社会共识。请广大读者对本书的不足之处给予批评指正。

课题组
2022年10月 fps4cmTFr+35IeNpp8XbQHwIa6csV4VTRPUTGmcVd/DTPUE0akJkE/L2I+MQ1D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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