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二节
2022年金融货币政策分析与2023年展望

一、广义货币增速创新高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大货币政策的稳健性与前瞻性,灵活运用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的货币政策工具,并配合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在国际高通胀环境下,维持国内物价水平低位温和波动,实现了人民币汇率在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配合宏观经济实现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其一,人民银行于2022年4月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并于5月和9月分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至6%;其二,2022年5月和8月,人民银行两次下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截至2022年年底,1年期LPR降至3.65%,5年期以上LPR降至4.30%;其三,人民银行于2022年每月中旬高频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在1000亿元至7000亿元,中标利率为2.75%至2.85%;其四,人民银行于2022年每月底高频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中标量为50亿元,期限为3个月,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同时,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实现对乡村建设、疫情纾困、科技创新、普惠养老、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精准金融支持。

在综合的货币政策作用下,截至2022年11月末,我国广义货币(M2)余额264.7万亿元,同比增长12.35%,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3.88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6.7万亿元,同比增长4.63%,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58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9.97万亿元,同比增长14.03%,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6.87个百分点。

具体对比2022年月度广义货币(M2)余额的变化情况以及三类货币(M2、M1、M0)余额同比增速,为缓解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所产生的经济下行压力,M2货币同比增速在2022年持续上升,同比增速月均值达到11.11%,明显高于2021年水平;M1货币同比增速在上半年稳定波动在5%附近,下半年则出现先增后减的倒“U”型趋势;M0货币同比增速在上半年经历较大波动后,下半年稳定在14%的高位温和波动。如图1-5所示。

图1-5 2022年货币供应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及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二、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增长乏力,债券市场发行趋缓但交易活跃

(一)社会融资规模

2022年11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43.19万亿元,同比增长10.0%,增速较上年略减少0.1个百分点。其中,贷款核销(余额为7.21万亿元)、政府债券(余额为59.9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10.49万亿元)规模同比增速位居前三,分别为19.2%、15.4%和13.1%;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为2.0万亿元)、外币贷款(余额为2.07万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72万亿元)、信托贷款(余额为3.82万亿元)规模同比下降,分别减少5.2%、9.9%、13.8%和20.6%。此外,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10.99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委托贷款余额为11.25万亿元,同比增长3.1%;企业债券余额为31.6万亿元,同比增长6.3%。

从增量视角来看,2022年1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987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67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1448亿元,增量同比减少1573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648亿元,同比多减514亿元;委托贷款减少88亿元,当月增量较上年同期由正转负;信托贷款减少365亿元,同比少减1825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90亿元,当月增量较上年同期由负转正;企业债券净融资增加596亿元,同比少增3508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增加6520亿元,同比少增1638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增加788亿元,同比少增506亿元;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减少233亿元,当月增量较上年同期由正转负;贷款核销增加625亿元,增量同比增加43亿元。可以看出,虽然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代表的表外融资压降力度放缓,但直接融资规模收缩明显,导致2022年第四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增长乏力。

从月度变化来看,图1-6对比了2022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人民币贷款、企业债券、股票融资结构的变化,发现人民币贷款增量占比在4月触底后缓慢爬升,但在第四季度依旧存在较大波动;企业债券增量占比在2022年前4个月维持较高水平,但自年中以来则表现较为低迷;股票融资增量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对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贡献度较2021年有所提高。总的来说,虽然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直接融资规模增速放缓,但从全年月度平均来看,直接融资增量占比依旧逐年上升。

图1-6 2022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结构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经计算整理得到。

(二)债券市场运行情况

据上海清算所债券业务月度统计报表披露,2022年11月累计发行债券2973只,面额为27616.14亿元;兑付债券3370只,兑付额29169.98亿元。从全年汇总情况看,2022年1—11月共发行债券32982只,面额为28.63万亿元,同比减少0.77万亿元;兑付债券35506只,兑付额26.71万亿元,同比增加1.68万亿元。

具体来看,2022年1—11月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8902只,面额为83137.24亿元,兑付72657.39亿元,付息5131.97亿元;发行金融债券371只,面额为15903.39亿元,兑付6203.10亿元,付息364.71亿元;发行同业存单23661只,面额为186427.54亿元,兑付187625.79亿元,付息15.40亿元。

在债券成交方面,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债券借贷月报数据披露,2022年11月债券借贷成交17657笔,同比大幅增加10624笔,成交金额为20848.93亿元,同比增加10657亿元,加权费率为0.88%,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其中,政策性金融债成交12683.24亿元,同比增加6761亿元;国债成交8048.89亿元,同比增加2127亿元;地方政府债成交54.3亿元,同比减少38.2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成交22.5亿元,同比略增0.4亿元;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成交0.3亿元,同比减少1.3亿元。

总的来说,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体系持续完善,2022年上半年债券市场交易数据持续走强,并于6月实现单月成交笔数年内首次破万,随之而来的是市场成交波动程度较上年有所上升。此外,严控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政策继续发力,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的成交量大幅下调。

三、人民币汇率指数呈现周期性变动趋势

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对宏观经济的制约逐步趋缓,但全球经济面临的高通胀叠加跌宕起伏的地区冲突,使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普遍面临大规模资金外流压力。我国为刺激经济平稳增长,持续施行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因此在美联储持续加息背景下,2022年人民币相对美元也面临较强的贬值压力,但基于我国经济基本面依旧稳健,人民币兑换其他主要货币的汇率稳定波动。表1-4报告了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兑人民币的月平均汇率走势。2022年12月,单位美元兑换人民币6.98元,人民币较年初贬值9.75%;单位欧元兑换人民币7.38元,人民币较年初贬值2.23%;100日元兑换人民币5.16元,人民币较年初升值7.03%;单位英镑兑换人民币8.50元,人民币较年初略升值1.39%。

表1-4 主要货币兑人民币月均汇率走势

数据来源: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货币网。

总体来看,自2022年第二季度以来,人民币相对美元呈现明显贬值趋势。人民币相对英镑在2022年前三季度表现较为坚挺,但进入第四季度后出现较大贬值。人民币相对日元和英镑的币值变动趋势相近,均展现年初持续升值、年末略有贬值的回调趋势,全年略有升值。

从人民币汇率指数视角也能综合展现2022年人民币币值变动趋势,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BIS货币篮子人民币汇率指数、SDR货币篮子人民币汇率指数均显示人民币币值在2022年出现两个相似的变动周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展现先升值后贬值趋势。如图1-7所示。

图1-7 2022年人民币汇率指数走势

数据来源: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货币网。

四、金融法规密集发布,监管重心集中展现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密集颁布多项金融法规,关注焦点集中于金融市场优化升级、重点行业与领域的扶持、机构合规运营、应对疫情冲击等四个领域。

(一)金融市场优化升级

金融市场优化升级包括宏观制度准备、准入与退出、数字化转型、提高投资效率四个细分领域。在宏观制度准备方面,2022年4月6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金融稳定法》),进一步稳步推进了金融立法工作,与已有的部门规章形成补充。《金融稳定法》着力维护金融稳定,涵盖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的全流程,有效协调中央与地方之间、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监管与防范工作。该法案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明确了主体责任、股东和实控人准入和禁止行为、股息红利分配要求等内容;在金融风险化解方面同样明确了主体责任,以及地方政府职责、纠正与监管等内容;在金融风险处置方面明确了工作机制、处置资金来源、处置措施与工具、司法衔接等内容。该法案已于2022年12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同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同时也强调了要建立和完善风险的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制度机制,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该法案包括总则、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期货结算与交割、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该法案以期货交易为主,明确了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交易者的各项权益,加大了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力度,同时也对跨境交易和监管协作进行了约定,为衍生品交易的进一步开放预留了政策空间。

在准入与退出方面,2022年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就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上交所、深交所转板的总体安排提出基本原则、具体措施、监管内容。其中,转板条件主要包括在北交所连续上市满一年,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转板程序包括提出转板申请、上交所或深交所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同时,在市场退出机制常态化背景下,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依托现有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退市板块承接退市公司,以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在强化退市程序衔接、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安排。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2022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广泛普及数字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市场有序开展数字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个性化特征日益明显,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风险管理水平亦得到全面提升。其中,在业务经营管理数字化中着重指出要积极发展产业数字金融、大力推进个人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同步提升金融市场交易业务数字化水平。4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关注金融业务数字化进程中如何防范化解网络风险。该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网络安全运行、数据安全统筹管理、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促进与发展、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内容,对证券交易、登记、结算机构,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公司治理、人才储备、系统建设、社会责任等层面均提出相关要求。7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在降低融资成本、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优化消费等重点领域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增加金融产品供给,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同时,从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加强贷款资金管理等方面规范业务开展模式,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提高投资效率方面,国务院于2022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对有效盘活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经过多年投资建设积累的存量资产,形成投资的良性循环并扩大有效投资提出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为重点领域,通过金融创新、制度创新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同时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11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通过交易制度的完善直接提升了证券市场流动性,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投资效率。该交易细则明确了可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主体条件、交易流程、交易标的、交易规模等内容;此外,对保证金和担保物、信息披露、风险控制也做出了说明。

(二)重点行业与领域的扶持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过财政税费政策、金融信贷政策、保供稳价政策、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展现了2022年国家行政部门对工业经济中多个细分行业、多类企业群体的扶持,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低碳绿色转型的煤电行业、清洁能源行业、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外贸与物流企业。

此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陆续颁布具体的细分政策。2022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通过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满足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期,人民银行、科技部、工信部发布《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的通知》,设置额度为2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再贷款(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

5月,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通知》,将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增加1000亿元,用于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领域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同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增加对养老、托育、家政、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有效金融供给,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绿色、智能与协调发展。与此同时,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颁布《关于设立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物流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6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促进银行保险机构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其中,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关注客户可能存在的治理缺陷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此外,银行保险机构应该在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出银行机构要通过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此过程中,银行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模式,在满足制造业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除上述领域之外,2022年金融政策支持的领域还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差别化住房信贷、乡村振兴、普惠养老等方面。其中,《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在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强金融支持力度,稳步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与能力;《关于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

(三)机构合规运营

机构合规运营主要包括业务合规、风险控制、国际化运营等三个细分领域。在业务合规方面,主要涉及养老金融业务、做市交易业务、关联交易、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托管业务。其一,2022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依据商业养老金融的业务规则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该通知着重体现了客户适当性、产品长期性的特征要求。11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开展的细则。其二,证监会于2022年5月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明确了可以试点从事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证券公司类别,规定了做市交易股票的来源以及业务开展过程中证券公司需要履行的报价义务。其三,2022年8月,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一方面,明确了本级关联方的最小合理范围,包括股东类关联方、内部人关联方以及附属机构;另一方面,将关联交易类别分为金融控股公司本级关联交易(受人民银行监管)和附属机构关联交易(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严防虚构交易、转移利润、隐藏风险、监管套利、利益输送等问题。其四,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2022年9月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拓展实体企业的融资渠道。其中,要求银行机构通过科学合理拓宽押品范畴、充分发挥支持作用、加强差异化管理,加大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力度;并通过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质效、优化商品和货权融资业务、推广供应链融资、开展特色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深化业务创新。其五,银保监会于2022年12月底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其中,明确了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及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资金等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过程中要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独立审慎、风险隔离的原则。

在风险控制方面主要涉及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管理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不同范畴的管理对象。其一,2022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对其所承担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有效识别信用风险。该办法明确表示预期信用损失法适用于商业银行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债券、同业业务、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其他债权类投资等表内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等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项目。12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对2011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进行全面修订。该办法结合表外业务的发展,扩展了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将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业务,要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种类和风险特征实行差异化风险管理。其二,2022年5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从市场准入、内部控制、治理经营、退出、监督管理几个方面加强对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其中,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提取、使用风险准备金,并按照要求对特定业务实施特别风险准备金制度。其三,银保监会于2022年7月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监管,要求其持有的资本能够抵御所面临的集团风险、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四,银保监会于2022年12月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国别风险敞口计量口径统一标准,修订国别风险准备纳入所有者权益项下,完善了2010年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可能出现的重复计提准备的问题。其中,本次修订将中等、较高和高国别风险暴露的风险准备计提比例分别设定为5%、15%、40%,并对银行国别风险准备新的计提要求设定了六个月的过渡期。

在国际化运营方面,主要涉及存托凭证业务、境外机构境内投融资业务、登记结算业务三类。其一,2022年2月,证监会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规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中的发行、交易、跨境转换和信息披露等行为。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应当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询价的同一网下投资者的不同报价不得超过三个,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此外,从事跨境转换业务的境内证券公司可基于跨境转换及对冲风险的目的买卖存托凭证对应的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基础股票、货币管理工具、金融产品。其二,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分别于2022年5月和1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和《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范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的投融资业务。一方面,规定了境外投资者的范畴以及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应符合的条件、方式;另一方面,规定了境外机构应委托境内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凭业务登记凭证开立专用资金账户,资金用途应与募集资金说明文件等所列内容一致。其三,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分别于2022年6月和9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和《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规范跨境交易登记结算业务。一方面,境内银行在尽职审查明确业务真实性的基础上,可以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并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信息报送相关要求及时报送跨境收付数据;另一方面,规定了合格境外投资者不得超买证券,当出现违规超买行为时尽快确定差错责任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承担交收责任或按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处理。

(四)应对疫情冲击

2022年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趋势抬头,国内经济增长的压力空前,缓解疫情对经济冲击的金融政策频出。

2022年4月,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的金融支持。一方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另一方面,优化金融服务,提供多种渠道的发行、交易、清算、结算服务,并对保供行业、电信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有效投资。同期,针对经济增长缺乏内生动力的问题,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指出金融政策要能够推动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等多种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此外,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时隔一月,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体现了促增长的紧迫性,其中提出了稳经济的五项货币金融政策。主要包括:对部分类别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2022年6月,银保监会配套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一方面,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接续融资安排、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缓解相关企业、个人的短期资金困境;另一方面,通过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有效加强信贷管理等方式,在制度上完善金融对疫情冲击的缓释功能。

11月,随着疫情的进一步发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但也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延期贷款风险分类规定,提升金融供给的精准性。

具体政策如表1-5所示。

表1-5 2022年主要金融政策汇总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基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整理。

五、2023年金融货币政策展望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3年中国货币政策方向,即“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稳”体现了2023年货币政策要保持2022年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政策惯性,人民币汇率要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金融体系要保持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精准”体现了2023年金融监管部门要准确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实施精准的金融支持;“有力”则体现了2023年金融货币政策要有效支撑经济发展的大局,展现出可评价的精准的政策效果。

首先,2022年在灵活适度且稳健的货币政策作用下,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和广义货币余额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结合通胀和经济增速的预期变化,预计2023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和广义货币余额增速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当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动能不足,全球性通胀有望在2023年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结合当前国内经济增长持续承压,预计2023年我国依旧存在降息降准的政策空间,使市场利率保持较低水平,保持对实体经济的低成本融资支持,但是也将更加关注结构性货币政策的使用以体现政策的精准性。

其次,在资本市场方面,随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政策效果的显现,以及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后社会经济秩序的逐步恢复,实体经济有望快速复苏,预计2023年非金融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将有所扩张,但债券收益率将在流动性相对充裕的市场环境下走低。此外,房地产企业在政策红利支持下拓宽了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但基于房地产行业诸多供需的不确定性,房地产企业债券的风险依然不容忽视。同时,养老金入市以及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也将给动荡不定的A股市场带来一丝利好。

最后,在人民币汇率方面,2022年美联储持续加息叠加我国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人民币对美元出现较大幅度贬值。随着2023年可能出现的全球通胀的缓解,美联储加息的政策边际效应持续减缓,同时我国经济基本面在一系列政策的刺激下,展现持续向好的发展前景,人民币汇率指数走强的趋势逐步展现。此外,叠加中央工作会议中提到的“持续加力引外资”政策的逐步落地,预计2023年人民币展现升值趋势几乎没有悬念。

总体来说,2023年我国经济虽然基本面向好,但仍处于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期,疫情的持续冲击、出口乏力、产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的改善依旧需要政策的配套与引导。预计2023年货币政策将在保持流动性充裕的前提下,更加关注以灵活的政策工具提供精准的金融支持。同时,在相对宽松的政策背景下,金融货币政策的制定将更加注重行业风险因素的识别,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此外,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如何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也将成为金融制度建设的中心要义。 MpxtcuTGVPGBsARRTe7CtQ1VzfLP7Z41+0t2lcmuA83h+h45JjVj8hvJyqD5Mmkq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