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大浪淘沙,在人类与自然环境亦斗争亦适应的漫长历史征程中,世界经济的大潮风云变幻,曲折跌宕。陆地经济、海洋经济都是人类为了求生存、图发展而主动探索的依托不可改变的生存环境而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都曾经或正在为人类社会带来物质的繁荣和文明的兴盛。然而,伴随着“全球化”“地球村”等概念的提出和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已不满足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的价值创造,尤其对速度和效率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在速度经济时代,呼啸而过、穿行于云端的民用航空器满足了人们对速度和效率的渴求与遐想,与之相伴而生的是机场已经成为连接全球范围内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的重要桥梁和枢纽,也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它不断地吸引着与航空业相关的众多行业聚集到其周围。临空经济正是由机场运输的经济优势转化而成的一种局部空间显性化的表现形式,它已经成为驱动各国相关区域经济迅速且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模式。
“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经济比喻成一片汪洋大海,“经历了无数次狂风骤雨,大海依旧在那儿!”毋庸置疑,目前我国已经设立的数十个各具特色、肩负区域经济核心增长极等重任的临空经济区就是中国经济海洋中腾起的耀眼的浪花。在全球化时代,经济的新形态对法治有着强烈的依赖。临空经济发展模式作为中国经济领域的新生事物,必然呼唤全面的法治保障,而这正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临空经济区在发展过程中所匮乏的。法学界关于临空经济的法治保障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也是凤毛麟角。所以,客观评析我国临空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现状和诉求并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保障体系,具有强烈的社会需求和鲜活的实践基础,也是本书撰写的意义和要旨所在。
弗里德曼曾说:“法典背后有强大的思想运动。”这句话精辟地道出了思想对于法律制度的产生、创制及实现的巨大价值和功能,而成熟的思想必然植根于善思笃行的人的头脑与行动。我与本书的几位作者熟识。李国庆老师带领的学术团队长期致力于航空经济政策和法律的研究,勤学善思,笔耕不辍。近年来,他们多次受邀参与航空港经济法治的研究项目,并多次受邀前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等临空经济区进行调研学习,为本书的写作积累了宝贵的理论基础和实证材料。本书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临空经济的法治保障对策,具有如下三个鲜明特色:
第一,将临空经济的法治保障命题置于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改革开放的“双轮驱动”的新时代背景下进行研究。法治与改革开放的契合是我国临空经济区进行各项制度探索与实验的动力与时代背景,是学者、实务工作者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与解决问题的落脚点,如果失之偏颇,将背离改革目标。“双轮驱动”不仅为临空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提供了宏观鲜活的时代背景,也为本命题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本书用法学的研究方法,从区域法、产业法、企业法多个维度,对临空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进行多角度融合性建构。几位作者将多年的研究积累总结升华,为当前我国临空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操作性强且契合时代要求的法治保障对策。
第二,客观评析当前我国临空经济区法治建设现状并结合实际分析今后我国临空经济区法治建设的重点。毋庸置疑,法治是良法之治,是善法之治。临空经济发展的法治研究能够为临空经济区的依法行政提供行为指引,能够通过规划和设计把控临空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进度,能够通过定分止争的救济机制来化解临空经济区日益复杂的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临空经济区的发展仅仅依靠政策性规范会严重影响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会影响政府依法行政的效能。因此,全面实施“党政主导、立法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是临空经济区发展的当务之急。本书以政府与市场的视角对临空经济发展中的法治问题进行研究,抓住了该问题研究的重心。
第三,将学术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实践是理论之源。如何充分利用临空经济区的政策叠加红利,在构建国内临空经济发展高地的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临空经济法治保障经验?如何发挥临空经济的速度和资源优势,凸显“便捷”“高效”“开放”的特色,营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回答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立足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本书以临空经济的发展实践为主线,从法学视角全面剖析了临空经济的发展与法学研究相结合的时代命题,贡献了临空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对策建议,为临空经济的协调、创新和共享发展提供了一种法学研究的新思路,是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一种创新性尝试。
是为序。
王玉辉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