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已初步建立国资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健全了国资监管信息资源目录,通过发布《国资监管数据采集指标库(2.0版)》和国资监管一系列技术规范,推动了国资监管数据统一汇聚和归口管理,促进了委内委外数据共享。
一是初步建立数据治理体系。 成立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国资监管数据治理工作,印发相关制度,推动国资监管数据归口管理,编制信息资源目录,完成委内数据共享,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建立内部数据共享体系,发布《国资监管数据采集指标库(2.0版)》,建立覆盖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的数据传输通道,涵盖“三重一大”、大额资金、监督追责、第三方服务机构和招标采购等监管业务,并已建立由网络安全、操作安全、容灾安全、保密安全四部分组成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成效显著的同时仍存在如下问题:①数据采集的丰富性、准确性、及时性亟待加强。②数据共享范围及程度不足。③政府决策、行业监管和企业提质增效仍有差距。④数据标准、统计口径不一,数据质量有待提高。⑤重复采集情况仍存在,委机关部分数据仍通过线下方式采集,约60%的中央企业数据仍依靠报表导入获得。
二是建立信息资源大共享体系。 自2016年起,国务院国资委逐步整理完善信息资源目录,已编制中央企业出资人监管、委机关综合管理等八大类信息资源目录共950条,并基于信息资源目录,建立了统一数据共享中心。同时,通过梳理数据在国资委机关内部、党政部门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之间的流通方式,完善数据共享及数据采集相关工作机制和流程,建立了信息资源大共享体系。
三是促进国资委机关内部的数据共享。 国务院国资委采集的内外部数据和各厅局数据集中存储于统一数据共享中心,为各厅局提供统一数据共享服务,目前委内共享数据达25374项。
四是促进与党政机关的数据共享。 国务院国资委已向中办、国办共享涉及煤电油运等的544个数据指标,对接国办“互联网+监管”平台、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部分省市共享中央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库和税收等数据。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已获取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法人库数据,实现对中央企业组织机构基本库和“压减”数据的核查,对党政机关的数据共享需求已逐步被纳入《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
五是促进与国资央企的数据共享。 国务院国资委通过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采集汇集国资央企数据,对涉密数据采集仍沿用人工填报、光盘摆渡等离线方式进行。在提高国资央企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的同时,仍存在数据共享范围和程度不足,采集需求下达有效性、共享数据需求执行度、共享结果反馈自动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六是初步建立数据共享技术支撑体系。 国务院国资委通过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和统一数据共享中心已初步支撑国资委机关内部、国资委与其他政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成效显著的同时,仍存在数据流转过程不可追溯且非安全可信、数据共享技术支撑体系待完善等问题。
七是不断增强国资监管数据应用能力。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大任务落实监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监管、国资国企综合业务监管、防范风险等五方面工作的贯彻落实,建成综合监测展示系统,加强对监管数据的挖掘和应用,实现对国资监管主要业务和专项工作关键数据指标的动态监测与直观展示;建成“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实现对中央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的实时在线监测。此举成效显著的同时,仍存在国资监管智能化程度亟待提升、跨多主体的数据交叉综合应用仍待开发、数据价值未充分显现、数据应用的动力不足等问题。
为充分调研国资央企数据现状,课题组采取现场研讨和线上问卷相结合的调研方式,共调研了105家国资央企,其中85家给予调研反馈。通过对调研反馈的分析汇总,深入了解国资央企数据资源及数据治理现状、国资央企数据共享需求,以及现有国资监管数据共享交换现状、存在的问题等。
一是数据资源丰富。 本次调研共收到85家国资央企单位反馈,国资央企通过自身运营积累的数据达到EB级,主要涵盖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营销、科研生产、产业协同、基础管理、技术支撑等方面,其中92%的企业已在组织、生产与运营中实际开展数据资源利用,但实现数据业务化的企业仅有18家,主要分布在电力、航空和通信等行业。
二是数据治理整体发展不均衡。 参照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进行初评,发现目前只有电网和金融行业处于量化管理级以上。大部分企业存在数据治理保障机制不全、尚未建立可持续的数据改进机制、业务参与度不足、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质量差等问题。
三是数据共享需求迫切。 中央企业为满足自身经营管理、风险管控、行业对标、降本增效等需求,迫切需要国资委及其他党政机关、中央企业和第三方数据资源的共享。通过调研发现(见图1),国资央企对党政机关数据的共享需求主要集中在国家发展战略、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发展战略等方面,对国资委数据的共享需求主要集中在政策法规制度、研究分析报告、基础数据服务、企业对标、行业对标、典型案例分析等方面,对其他中央企业数据的共享需求主要集中在供应商信息、企业对标数据、产业链上下游数据、会员信息、采购信息、市场信息等方面,对第三方数据的共享需求主要集中在行业经济数据、企业数据、GIS地图等方面。同时,仍存在数据共享范围不足、相关主体对外提供数据意愿较低等问题。
图1 国资央企数据共享需求情况
四是数据应用能力不断提升。 中央企业实现财务、资金、电子采购等部分监管业务系统的集成和数据打通,并在数据挖掘方面进行探索,推动了数据资源在业务数据分析、企业运营、科学决策、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应用。地方国资委积极尝试引入舆情、司法、工商、金融等外部数据,推进数据资源在企业数据画像、企业舆情及司法预警、行业及产业链分析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数据赋能国资监管和集团管控业务。这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①国资监管智能化程度亟待提升,全局综合监管数据缺乏联动集成,业务闭环监管能力不足,监管业务模型先进性不强,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②跨多主体的数据交叉综合应用仍待开发,数据价值还未充分显现,应用驱动的数据收集利用流程机制尚待建立。③中央企业间数据共享机制尚未明确,加之数据挖掘投入产出难以衡量,国资央企目前仅聚焦于自身企业数据挖掘和应用,外部企业数据使用暂未涉及。④无法清晰量化监管红线,企业之间共享数据存在顾虑。⑤数据权属定价尚不明确,合规机制流程缺失,权益保障难度较大,导致数据共享或交易的动力不足等。